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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市湯恆芬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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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黑龍江雞西市雞冠區惡黨法院對大法弟子湯恆芬非法開庭。由於兩律師左大偉、侯淑賢無罪辯護,法庭找不出湯恆芬的犯罪證據,當庭宣判未果。七月二日,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犯罪事實和證據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刑訊逼供、利用自帶資料,偽造假現場、捏造事實,否定律師的辯護,強行非法判湯恆芬三年零六個月。

在判決書中,惡黨法庭對湯恆芬的辯護律師左大偉和侯淑賢提出的辯護意見和其它辯護意見,均不予採納。對湯恆芬的非法判決是雞冠區惡黨法院又一起嚴重的違憲違法犯罪行徑。

七月十日,湯恆芬向法院遞交了上訴書,要求無罪釋放。


附:湯恆芬上訴書

上 訴 書

尊敬的各位執法人員: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叫湯恆芬,我對強加給我的罪名全盤否定。

我本是一個體弱多病、不能自理,更談不上工作的人。自得法修煉後只有幾天時間,身體奇蹟般的好起來,不但能料理家務,而且工作精力充沛,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愉悅心情。每天除了白天工作之餘利用晚上時間早晚學法煉功。每天只睡3個小時的覺,並沒一點睏意,我在心裏默默的感謝恩師的慈悲苦度。我曾經信佛吃素,練功8年有餘,身體不但沒好,而且越來越重,最後不能上班到臥床不起。這期間經過許多名醫治療,都說無法下藥。這前後的變化,親人、朋友都看在眼裏。

我煉功並沒有對社會、對他人有危害。「真善忍」洗刷了我的心靈,使我在平時為人處事上能夠寬以待人、嚴以律己。師父曾經說修煉人應做到:「先他後我、無私無我」「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師父的話無時無刻都在我的腦海裏閃現。雖然我做的離師父的法要求還有差距,但我會嚴格按大法的要求修去我的私心雜念,真正做一個符合宇宙正法理的修煉人。

現在法輪大法在世界80多個國家洪傳,深受人們的喜愛,並多次受到各國政府的褒獎。就連我們國家92年─99年這7年當中有上億人習煉法輪功,只要有大法弟子的地方,祥和同在,因為大法弟子的言行影響著周邊的人,會使人自覺不自覺的受到影響。人們私心少了,工作熱情高了、家庭和睦了……這些人為國家節省了多少醫療費,有了健康的身體又為國家增加了多少效益。何談危害國家、社會?怎麼又談得上犯罪?我自煉功後受益匪淺,把這樣的罪名強加在大法弟子的身上真是有悖法律賦予我們的信仰自由和人權。難道世界其它國家支持大法都錯了嗎?難道做好人有罪嗎?

《轉法輪》這部書改變了多少人的命運,使多人身心受益。我深深的體會到做好人難,做一個符合「真善忍」的好人更難。

在這次迫害中,公安機關刑訊逼供捏造事實,製造假資料40多份,執法犯法,有辱法律賦予他們神聖的職責。

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鄭重要求:停止迫害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還大法弟子信仰自由和人權。無罪釋放大法弟子。

上訴人:湯恆芬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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