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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蘭在哈爾濱監獄五年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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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我叫李香蘭,今年五十九歲,佳木斯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因信仰真善忍卻被佳木斯當地警察非法判刑五年,其中經歷了被綁架、進看守所、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的迫害。下面是在勞教所、看守所和監獄裏,我所聽到看到和親身經歷的迫害。

以欺騙手段抓捕 非法判刑

在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警察半夜裏來我家抓人拼命的敲門,沒等我們穿好衣服,有的警察已經上到院牆的棚頂上,用手電筒往屋裏照,有的用萬能鑰匙已經把兩道門都打開進屋了,他們撒謊說:凡是煉過法輪功的全都得去開一個會,半個小時就回來。家人又問到戶口和我的身份證為甚麼還不給拿回來?因為前幾天片警董希奎說是辦社區戶口和身份證都得收上去,我就信以為真交給他了,他因抓法輪功有功高升了現在在郊區分局任職。到後來我聽說別人家的戶口當時都送還回去了,只剩下煉法輪功的拿走了。

這時他們說:你去開會吧,正好你去開完會,就直接把戶口拿回來,說現在都已經去了四十多人了,新來的李所長說,一會用車給你送回來。我女兒也很天真,聽了也說:媽,那你就去吧,反正開完會就給你送回來,還說那你就把鑰匙帶著,回來你就自己開門吧。就這樣他們把我騙去了。結果當晚我就被送進看守所,十天後勞教兩年,不到半年又被郊區分局判刑五年。

從勞教所又被郊區邪惡頭子李萬義送回看守所,他讓我簽字,我不簽,他惡狠狠地說:「不簽,有你好的。」

在勞教所裏,警察打人是經常事兒,就是站隊時,大庭廣眾之下,說給誰一拳就給誰一拳,說踢誰一腳就踢誰一腳。惡警祝鐵紅在看電視時,大家都在走廊坐著,靠牆一邊一排,她看到好時就竄到電視跟前去看,看完後,連竄帶蹦的往回竄,到我們一個姓李的法輪功學員頭上啪一下重重的打在她頭頂上。大家都聽的清清楚楚的,可是祝鐵紅就像沒事一樣,就竄了回去,這在他們的眼裏都不算甚麼事。

有時我們上廁所時,經常看到用報紙糊著的屋子裏經常有三、四個法輪功學員被銬在屋子裏,把他們的手都反銬在床邊欄杆上,坐不著地,身子是懸空的不許坐墊子,警察發現誰要坐墊子一腳就給踢走,連大小便也不准出屋,叫別人給倒。其他所有法輪功學員呆的屋子,全部都用那種類似塑料布一樣的東西貼上,他們能看見裏邊,而裏邊卻看不見外邊,看著我們不許煉功,背經文,連嘴唇動都不行。只准在床邊坐著,有時屋裏也不許互相說話,吃飯走步時警察讓我們跟著喊口號,誰也不出聲,他說誰不喊口號的站到這邊來,結果全都過去了,只剩倆常人,法輪功學員沒有一個配合的,吃飯時碰到外隊的人也不能說話等等。我就這樣在勞教所裏關了將近半年。

回看守所期間,因為我不簽回執的字,被看守所的惡警袁海龍連踢帶打,打的渾身青紫眼睛充血,嘴唇、牙齦都出血,腫的很高,脖子兩側被掐破出血。有的人說不敢看,太嚇人啦。我的兩條腿被他穿皮鞋的腳踢的青紫、腫很粗,好多天後洗腳還挽不上褲腿。當時就覺的有一腳踢在骨盆上,就像玻璃炸裂了一樣疼痛難忍,二十多天睡覺都不敢翻身,到現在已經四、五年過去了,按住被踢過的地方,卻覺的胯骨上的皮膚很木,就像有無數的小蟲在爬。

離家三四年 才讓見親人第一面

來到監獄在集訓隊裏,白天坐一天凳子一個挨一個腳都活動不開,前後總撞凳子腿,一天到晚腿腳都控得腫起來,晚上到宿舍後一句話也不許說,每個法輪功學員兩邊都有刑事犯隔著,住在一個宿舍一個多星期,除兩邊的人外和誰都不認識,晚間上廁所,值夜崗的刑事犯看見裏面有法輪功學員,就不許第二個進去,害怕互相說話了解情況。

二零零三年監獄裏當時還有電話,後來零四年初全撤了,一直到零七年過年前才按上。當年刑事犯每週可以給家裏通一次話,法輪功學員就不許,也不許接見,要想打電話或接見,就必須得背報告詞。因報告詞裏有承認自己是犯人某某某,所以我寧可不打電話也不接見。

二零零三年的冬天,我家裏來四個人接見我,因我不背報告詞就不讓我接見,當時我就在門外幾步之隔,這些邪惡之徒就是沒人性,寒冬數九的不說,既耽誤時間又白花路費,千里迢迢來到眼前就是不讓我接見,從我家到哈監一千多里路途。她們好多人勸我說:報告就報告唄,能咋地。還有人說你以為那些人接見就沒有報告嗎,只是不說而已,你也不說誰知道呢。我說那隻能是自己騙自己,他們不讓我接見簡直是邪惡至極。後來我家人又來幾次都沒見上,一直到零五年的三月份情況有所改變,我從離開家三、四年來第一次見到親人,女兒也是第一次和我分別這麼長時間,見到我後兩眼哭得通紅,說不出話來。

在我出獄之前,還有一位林大姐從零三年一直到現在,還沒有見到親人的面。第一次她家來四個人,是從深圳坐飛機來看她,可是監獄沒讓她見,其它都不算,光機票一項就損失幾千元,而家人後來又來好幾次,都始終沒有見上面。也沒有存款,她有時想買日用品都沒錢買,同修之間互相幫著點,自己非常節省,別人給她點東西,有時她又偷偷的給送回來。

惡人徐臻

打包車間有個刑事犯叫徐臻,說起話來文質彬彬,好像挺斯文的,可她是故意殺人犯,十五年刑期,在監獄裏是「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特別邪惡,監裏牆上原先都掛三四塊表,她發現法輪功學員看表發正念,就告訴警察把表撤掉。

這裏的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編有「五連保」,就是四五個人為一組,保著一個。保甚麼呀,就是不讓人隨便的自由行動,其中一個不離身邊左右的叫「貼身」。是打包車間發明的新名詞,其它車間都叫包夾,這個貼身有事就委託五連保的另一個人,就這樣限制著法輪功學員的自由,甚麼上廁所,洗漱,打飯,打水都不能離開。當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調離開做「轉化」時,就把法輪功學員單獨安排在一個樓層,一個屋關一個法輪功學員,然後用三五個人去包一個。刑事犯都是打手,門窗都用紙糊上不准出屋,只有每天讓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片給洗腦。每天這樣迫害,晚上不讓睡覺,睡著,他們就給弄醒了,不然就打人,那些人輪流睡覺,看著一個法輪功學員,有時還給法輪功學員用精神病藥,把藥放水裏或茶湯裏。

有一次我們幾個人看到董姐從監欄門處的一個小屋出來,手拿著個小凳子,傻呆呆地站了好半天,才知道進走廊裏,頭也不會轉,像定住一樣。我們五六個人從她旁邊過她像沒看見似的,以往她從不這樣,愛說愛笑的特有精神,如今竟成了這樣子。徐臻就是這樣做轉化,有時哄著,有時軟硬兼施,欺騙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邪惡至極。她從打包間調到病號隊,又從病號到三隊等地方,她每到一處都是這樣一直幹著壞事。

惡人王新華

還有一個叫王新華的當包夾,也是邪惡透頂,不許別人和他包得人說半句話,她不論包誰都寸步不離,上廁所她在門口站著,洗澡就坐在門口看著,若有人想問句話,張嘴就罵。包夾是各監區看法輪功學員的人,是五連保中主要看法輪功學員的一個人,如同前面說得貼身一樣,他們看法輪功學員還有功,監獄給他們加分,每月比別人多一到二分。這樣就能早減刑或多減刑,所以這些人有的為了個人利益不惜一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王新華在包夾法輪功學員李玉毓時,剛要和我們說話的李玉毓,就被她連推帶拽的就給推回屋去。李玉毓骨瘦如柴,她被判十四年,她為了法輪功學員一切不應有的罪名和一切不平等的做法進行著頑強的反抗,不穿勞改皮和絕食,從零四年開始絕食一直到現在,今年已經五年了,從去年十月份又把她由病號隊調到醫院住院,住處單獨隔離進行「嚴管」。

黃彥珍被她包夾時,她把黃彥珍的脖子給掐破了,下顎也被打腫了,聽本人說當時就被掐得透不過氣來了好半天才緩過來一點點氣,脖子也疼了好多天才緩過來勁,這個人也特別狠,是邪黨的忠實打手。

其他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劉丹身體瘦弱,體重約有七八十斤,一米五左右身高,在去年十月二號,只因立掌發正念,就被四五個身體高大的刑事犯連踢帶打的一頓揍,渾身受傷不能動,絕食等待惡警解決問題,可是惡警一直不給解決問題,後來,還把她從病號的集體宿舍也轉移到了醫院住院處單獨隔離嚴管起來。

一年前的端午節後,法輪功學員肖淑芬在監獄裏死了已十多天,始終沒有通知到家屬。監獄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肖林找她談了一次話,大家都以為是她去醫院看病檢查,為她準備好了衣服及所需要帶的東西。可她去了一會就回來了,大家忙問甚麼時候看病走?誰知,肖林根本都沒有提叫她去看病的事。那時她已經半個身子不好使了,上廁所走路都費勁,自己控制不了自己,必須的三四個人扶著才能走,前後左右都必須得有人扶,不然就向一側倒。經過十多天的時間,監獄都沒告訴她家人這件事,一直到她去世後,十多天家裏才知道。在肖淑芬去世時,只穿一件舊背心和舊線褲,光著兩隻腳,法輪功學員把她現成的新衣褲鞋襪找來,監獄同意去醫院了,可是她已經很危險了,好半天才能喘上來一口氣,真的是奄奄一息了。法輪功學員要把她的衣物等帶上,可是「犯戶」商小梅說別帶了。肖淑芬就這樣含冤離去了,人死了,連穿衣服的權利都沒有了。

在零三年過年前後,監獄把法輪功學員的卡收上去,不讓買東西,刑事犯平時可以每週上一次超市。定一次水果和蔬菜,而我們好幾個月了都不讓買東西,日用品用完了只好向別人借,大家一直反映要買日用品,後來警察叫兩名刑事犯去給代買,不許本人去買其他物品,一律不許買,半年多了。一點青菜和水果之類的東西甚麼也吃不著,車間裏經常有法輪功學員暈倒在地,當時伙食也不好,早上鹹菜,中晚盡是稀湯,長時間吃不到青菜和水果,大家不斷的反映,過年後就不許我們買東西。我們也是人哪,也得吃菜呀,我們為甚麼不可以吃,就這樣一直到九月末,才把卡還給我們,還不賣我們筆和紙,寫信還得向刑事犯要紙和筆。

也是二零零三年的冬天,聽打飯的人回來說,八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有十多個在走廊的水泥地上背靠背的反銬著雙手,在地上坐著,身上還披著大大的犯字。

在二零零四年,聽說男犯以前還沒搬走時,監獄經常把各隊的法輪功學員送到男犯那去折磨。冬天,不許穿棉衣棉褲在外凍著,由男犯和男警任意打罵,折磨的遍體鱗傷,有的半個多月,有的一個多月,還有更長時間的;也有的監區把法輪功學員弄到外邊去凍著,只讓穿一身單衣服,還得把袖子挽到肘部,手指伸開,雙手插到雪堆裏,手腳被凍傷的有很多。南岔的一個法輪功學員姓王,和我在一起洗澡時,看到她的大腳趾是黑的,她說就是這樣凍的。

二零零四年在打包車間時,家人四月份和七月份給法輪功學員來的信,七月末才給到我手,還有的更晚。法輪功學員孫風鈴家一月份來得信,九月三十日才給她,這樣如果有甚麼急事不甚麼都晚了嗎?還有的乾脆就不給,她們簡直不把這當回事,有的人家遠或沒時間接見就把錢寄來,字都簽完一年多了,錢還不到位,從打包調來的人其中就有一個是這種情況。

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有一個從集訓隊剛受過刑後,來到病號隊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兩隻胳膊腫得很粗,手背都是傷,胳膊連穿衣服都不能抬,得別人幫忙穿脫才行,臉也洗不了,別人給她洗臉都不敢碰,臉已經腫成了青色,輕洗輕擦她都受不了,而且她剛來時棉褲棉鞋都尿得濕透,因為她在集訓隊時,十二月十八號獄裏開了一個會後,法輪功就都不准出去給大家往回打菜和水果,打水打飯等等。每天只准在宿舍裏坐小凳子嚴管起來,排成隊坐著,誰也不准出屋,好多規矩又開始限制法輪功學員啦,她就是從那天開始受折磨的,早上五點用手銬給反扣上把人吊到上鋪的床欄杆上,腳不著地,只有吃飯時放下來,然後在吊上,不讓上廁所,一直到午夜三點放下睡覺,雙手還得銬到床頭上,她哪裏睡得著覺啊,她從一開始吊上不到二十分鐘,就疼得受不了啦,汗珠落滿地都是,周圍的地上都是濕的,那些兇惡的刑事犯還用她掃床的刷子打她的臉,將近一寸粗的刷子把都打斷了,身上到處是傷,大家都看到了,臉成了青色,因總不讓上廁所,棉褲棉鞋都濕透了,又沒換的,只能是尿了再尿,不等幹再尿,她不敢喝水,飯也不敢吃,為了支撐身體每天從吃兩口飯喝一點點水潤一下嘴唇,水果都放爛了,也不能吃,從十二月十八號一直到三十一號每天都是這樣吊二十二個小時。

邪惡總是嘴上說一套,實際做又是一套,去年有人參加減刑會回來說,劉志強說獄長說:不能隨便打罵,誰打誰自己負責。可是獄裏的「攻堅」班和集訓隊裏的轉化工作仍舊在進行,不但如此,零七年還成立了一個十三監區,專門做轉化,就在病號隊的四樓,主管是惡警王小麗和另一名惡警。

大家經常看到被陸續送來的法輪功學員,三月十六號、十八號、二十號、二十二號每天都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送來。十八號那天,法輪功學員看到一名警察領五六個刑事犯,用車拉著一名法輪功學員,嘴被膠帶封著,腰間紮一條很寬的皮帶,手腳都被捆著,連拉胳膊帶扯腿的抬四樓去了。

攻堅班為了避開外界的調查搬來搬去的無數次,最後在新建的食堂大樓四樓落腳。在外面經過的人常常能聽到打手們折磨法輪功學員們的慘叫聲,攻堅班是由陶丹等與另一惡警主管,大樓一樓是伙房,二三樓是食堂,四樓是攻堅班,五樓是禮堂,所以攻堅班在這裏不易被外界發現。

目前,監獄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還在時時發生,慘絕人寰,喪盡天良。希望國際社會,人權組織能共同伸出援助之手,即刻結束這人類史上最恥辱的犯罪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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