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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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我在整個傳法、傳功過程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也是比較好的。」(《轉法輪》)師尊一開篇就告訴我們「負責」,對眾生負責,對同修負責,對宇宙負責,對法負責,可是,直到最近,我才真正開始體悟到「負責」的內涵。

在人的一生中,特別是修煉之前,我自己沒有太多的責任意識,事情出現了就去做,沒有事就不用管。在修煉上,感覺是師父推著我往前走,自己有修煉的願望,師父就創造修煉的機會;自己有講真相救人的想法,師父就提供救人的機會,甚麼事情都是順理成章的,自然而然的,建立資料點,發真相資料,用真相幣,面對面講真相,這些好像是被一種力量推著在做(當然是師父在安排),最近我開始明確的意識到責任。

被推著走的過程中,有的心自己是被動的修去的,無意識的放下、捨去的,當明白責任時,我發現自己是主動在放下這些心了。因為責任,必須去做。以前修煉時,是為了放棄執著,放棄慾望,強迫自己去講真相、發資料、救度眾生。當我體會到責任時,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們肩負著巨大的責任,必須為法負責,為宇宙負責,為眾生負責,為未來負責,而不是個人圓滿的事情,是有責任的。因為有大責任,才有大果位,要擔負起這麼大的責任,必須要有那麼大的胸懷,必須放下人的執著,人的慾望,直至達到大法要求的最高心性標準。必須站在大法對宇宙高層生命的要求上來看、來衡量我們的一思一念,本著對「未來負責,為宇宙負責,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的基點,來看待我們所思、所想、所行、所為。我理解這才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心性標準,和對我們修煉人的要求。為放棄執著和慾望去修煉,那是為個人圓滿而修煉,還是有私的,站在責任的角度看,那是個人修煉狀態,是有漏的,沒有修出完全「為法、為眾生、為宇宙、為未來」的為他的境界,師父要求我們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無私境界,成為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現在我對「無私無我,先他後我」這句話有了更新的認識,是因為我最近認識到了自己的責任。

從責任的境界來看,其實也能體現出一個人修煉的境界,心性的高低,功力的層次。責任越大,境界越高,心性要求越高,當然功力層次也越高。正法時期的大法修煉者,首先是維護法,證實法,這是大法弟子的第一責任。

責任出來之後,我發現很多心去起來就容易多了。而且是自己主動在去,有意識的去,如:懶惰心,為了對眾生負責,救度被謊言欺騙了的眾生,我們不怕辛苦的講真相,發資料,發正念清除邪惡,懶惰心也就不存在了,怕心也容易去了,名利心,色慾心、人情統統放下,才能救度眾生。我發現這些心去起來也比較容易了。之前修去執著和慾望比較難,多次反復,現在想來都是沒有清醒的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維護法,證實法,救度眾生,是我們必須完成的責任。

師父也相應的給了我們完成責任的能力,把果位推到最高,把功能加持到最強,在最邪惡的環境裏,只要我們正念正行,隨時把自己當成大法弟子,心懷救度眾生,邪惡就不敢動你,而且怕你,你就會銷毀邪惡,維護法,保護宇宙,救度眾生。在修煉過程中,如果時時有此正念,邪惡就會灰飛煙滅,一瞬間就被消滅了,因為大法賜予大法弟子無邊法力,師父的法身,正神也會銷毀邪惡。師父說:「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真的是這樣。

認識責任,是我境界的昇華,心性提高的見證,也是師尊洪恩浩蕩和偉大佛法的無邊法力的真實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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