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後,家人迫於單位的壓力和害怕她再被抓,就每時看管她,不讓她煉功、學法。上班後,單位安排她掃大街,並派人每天監視,一發現有人和她接觸,就找她談話寫保證,嚴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權,幾乎沒有人身自由。
就這樣,在公安局指使其單位領導和不明真相家人雙重精神壓力下,霍淑香自修煉以來第一次出現了病的症狀,胸腔積水,及心臟病,後上哈爾濱,牡丹江住院治療花去家裏好幾萬元錢,最後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沒錢向單位借錢,單位領導一分錢沒借。由於病情反覆,霍淑香於2008年11月23日離世,年僅48歲,家裏還有一個未成家的孩子。
霍淑香是東寧縣環衛處收衛生費的職工。自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心表現從沒有過的健康狀態。在單位辛勤的工作著,對工作兢兢業業,不挑不撿,領導安排甚麼活就幹甚麼活,曾經掃過廁所,打掃辦公室衛生,收費等各項工作。收費的幾年期間,每年都超額完成任務,有時還幫助沒完成任務的同事收費。是單位裏大家公認的好人。在家裏也是一個責任心非常強的人,家裏蓋房,家庭瑣事都是她一人操持,是家裏人離不開的主心骨。
霍淑香一個修煉法輪功十年,沒得過病,打過針的健康人,在一年的時間裏,被中共邪黨多次讓她放棄修煉的迫害壓力下奪走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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