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利益之心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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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一直都自認為我對金錢利益等看的是相當的淡,就是擺幾大疊錢我也不會要,更不會動心,可以說是放下了對利益的心。但實際的情況還遠不是這樣,由於受迫害我失去了工作,經濟上非常拮据,幾年來省吃儉用,不知不覺對利益非常看重還不自知。後來出去打工,我工作的環境經常是客來客往,有時客人會遺留下一些如打火機之類的東西,有些是他們不要的,有時是忘了拿走,這下就把我的利益之心帶動起來了,整天心都為之浮動,每次都看有沒有東西留下。真是大的方面能把握住,細節地方我卻栽了跟頭。因為值不了幾個錢,所以我也沒有在意,這樣就經常拿回家。我的身體卻開始出現不對勁,手、腳經常裂口,疼痛難忍。怎麼會這樣?讀到師父的法衡量自己,知道有個得失交換在裏邊,自己的行為太不磊落,還不如一個大方的常人,有時想失就失點小德,在這特殊的時期我是為了節省資源,不浪費,老闆家這些東西多的是,他們太不在意這點東西呢,多了的東西他們經常都是丟了的,而且打火機這些東西我是全部用在做證實大法的工作上呀!

偶然看到週報上一篇文章,說的是弟弟借姐姐家的米,還時沒有還夠,因為姐姐家米多,也沒有在意這些,後來弟弟變成雞還了這些不屬於他的東西了。對我震動很大,一個人一生的福祿都是有定數的呀,就花自己的勞動所得是最好,花自己的錢做救人的事是威德,但如果用大法的工作作藉口心安理得的拿東西,是掩蓋自己的利益之心啊。

深挖自己的思想根源,還是沒有徹底放下利益之心,我家的經濟從小並不寬裕,一直都非常節約,節約對個人來講是非常好的一個習慣,但對一些小利都斤斤計較,以至於把不屬於自己的都據為己有,就走到另一個極端去了,而且還給自己找藉口說小來小去的沒甚麼,其實數量的多少並不說明甚麼問題,關鍵是這件事本身的性質,拿1分錢和拿100元錢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想到這兒,我決定把我拿的一切東西馬上歸還給老闆。

身在俗世中,有時真的還很不容易把握好,現在我也有了非常明晰的思維:該自己花的錢就花,決不吝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絕對不要,哪怕很小的一點東西。無量眼睛在看著我們,決不要因為環境的特殊降低自己的標準,我們在任何環境都應該做的堂堂正正,給未來留下參照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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