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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區法院陳倫富非法判黃香玲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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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2008年3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陳倫富對法輪功學員黃香玲非法判刑三年。這是陳倫富在其多年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上又添一筆惡行。

黃香玲於11月13日晚把真相資料送到居民家中時,被成都市新都區國保大隊陳德荃等惡警綁架。

在3月31日非法判決中,新都區法院名為公開審理,之前根本不通知黃香玲的家人,事後也不給家屬判決書,判決的理由和罪名極為荒唐。當地邪黨公檢法人員並對家屬百般阻撓。當家屬六天後到法院去要判決書時,陳倫富一夥說「判決書給本人了」;當家屬到看守所要求見人時,公安局惡警又說「上訴期不能見,要判決書找法院」。家屬回到法院後,陳倫富一夥又說「材料到中院了,要找到中院去找吧」。黃香玲的丈夫身患殘疾,腿腳不方便,為要一張判決書想要上訴,被無人性的陳倫富一夥東指西指,到最後還是沒要到判決書。

黃香玲在家是頂樑柱,兒子正在上大學,丈夫身患殘疾,家裏上上下下全靠她,如不能儘快回家,兒子還面臨著輟學的危險。

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陳倫富就一直積極追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在這九年當中,他幾乎每年都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刑期最少的為3年,最多的為8年。目前至少還有4人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他們是:新繁鎮青石村林小全被非法關押在廣元監獄;彭州市李素英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女子監獄;斑竹園鎮的杜鳳雲、新民鎮的揚叢清不知現被關押在何處。

在這幾年裏,海內外法輪功學員不斷的給陳倫富打電話、寄信講真相。從2007年11月13日黃香玲被綁架以來,新都法輪功學員就不斷的給陳倫富講真相、勸善、希望他能停止助紂為虐,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無罪釋放黃香玲。誰知他根本不聽勸阻,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

參與迫害單位與惡人:

新都區檢察院:028-83973395
批捕科:028-83970151
起訴科科長謝家坡:028-83970161

新都區法院:028-83977696
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東環路289、309號 郵編610500
院長:028-83972019
刑事庭庭長陳倫富:028-83977181、宅028-89552157、13709050801
陳倫富老家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斑竹園鎮雷家村11組,其兄叫陳倫貴,其父、母(詹明清)在新都區新加坡商業街5號附1號幫人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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