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樁離婚案看善惡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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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小麗(化名)是我的一個親戚。十年前她身患重病,經兩個市級大醫院治療都無效。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們引導她修煉法輪大法。一週後她奇蹟般的康復了!她的家人及全村人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有不少人紛紛到她家聽師父的講法並學功。

從九九年七二零開始,惡黨鋪天蓋地地迫害大法弟子,污衊我們師父和大法。小麗被惡黨定為她們村的重點,被非法抓捕、關押並罰款,甚至抄家。家人擔驚受怕,其他人也不敢再修大法了。她的丈夫從此仇視大法,對小麗無數次的進行謾罵和毆打。小麗總是慈悲講真相,並自己外出打工養家糊口。丈夫整天喝酒,不務正業,誰勸都不聽。

在二零零七年初,小麗的丈夫變本加厲,每天晚上小麗打工回來都遭受丈夫的毒打。上高中的兒子忍無可忍,強烈要求母親離婚。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小麗搬到同村娘家住,並向當地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法院找到小麗丈夫了解情況,他口口聲聲說打他妻子就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法院感到很為難。小麗以嘮家常的形式向法院的工作人員講述了自己得法的經歷及修煉的過程,得到他們的同情和理解。

二零零七年七月中旬,第一次開庭進行雙方調解,除法庭的兩名工作人員及當事人外,其餘都是親屬,共十五人,我也以親屬的身份進行旁聽。在小麗陳述完離婚的理由後,她丈夫進行發言。從頭至尾他強調的都是小麗如何修煉大法,發真相資料、勸三退等,說小麗是骨幹分子,觸犯國家法律等。並指著我說我曾經勸他退黨,並以他的小名給他做了「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他已經在網上查出來了。(在他明白的時候,我確實勸他退出惡黨,當時他也同意了。)審判長立即制止他,說他倆辦離婚跟我沒關係。

最後庭長實在不耐煩了,打斷他的話說:「你不要再往下說了,怎麼我認識的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呢!而且你妻子為這個家也辛辛苦苦的付出了很多。反而是你這個做丈夫的整天喝酒,甚麼也不幹,還經常毆打妻子。這已經構成了家庭暴力。」庭長還從做人的道理等方面給他講了很多。最後讓雙方上交對自己有利的證明和證據,小麗上交了兒子願和她在一起生活的字據。她丈夫卻上交了一些大法的真相資料,並強調那是小麗修煉法輪功的罪證。庭長非常生氣,把那些東西扔給他,說那不算甚麼證據。小麗的丈夫灰溜溜的撿起東西就走了。庭長在法庭上所表現出的正義感令我們非常感動。

小麗的丈夫曾多次揚言要把小麗和其他修煉大法的親戚送進去(看守所),並幾次向六一零舉報。有一次(大概在零七年七月下旬)六一零開著警車來抓人,在村頭向人們打聽小麗住在哪裏,並了解她的情況,說她丈夫舉報她修煉大法。人們說小麗是全村的大好人,自己支撐這個家很不容易,她丈夫經常喝的神智不清,千萬不要聽他的。警察馬上調車就回去了。村委會的人也保證:小麗和她的親戚都不會有甚麼事,如果上面真來抓人,他們擔著。我和另一名同修抱著慈悲救人的態度,曾經去他家勸告過他千萬不要和大法作對,不要給自己造業。

第二次開庭我沒有參加,據說他表現的很囂張,堅決不同意離婚,而且沒有悔改之意,甚至和審判長打起來了,並威脅法院的工作人員。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當地法院向縣級法院報批這份離婚案。我們不敢抱有多大的希望,沒想到在零七年九月中旬,判決書下來竟然同意判離。判決書上雙方陳述理由寫的清清楚楚,小麗的丈夫非常不甘心,用他的話說,法院怎麼會偏向法輪功那邊呢?

雖然小麗和她兒子分得一部份財產,但她只帶了幾件衣服和行李,其它甚麼也沒要。帶著兒子漂泊在外,從離婚到現在她的丈夫沒有給過兒子提供一分錢的生活費。

善惡有報,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下旬,小麗的前夫在其曾經工作過的單位被人毆打,頭部及內臟被打壞,在極度痛苦中煎熬。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小麗又回到他身邊,精心護理直至兩天後他死亡。小麗的行為再次得到全村人的好評。在處理事故中,當地派出所所長對小麗說:「他生前曾幾次舉報你和親友修煉法輪功,讓我們抓人,我都壓下來了,因為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

現在小麗和她兒子又回到了自己的家,原本屬於她的東西一件沒少。

這件事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這其中涉及到很多人,大部份世人都已明白了真相,表現出很強的正義感。善待法輪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小麗前夫的慘死給人們留下了慘痛的教訓。

世人啊,趕快覺醒!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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