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月八日上午十點多鐘,盤錦大窪縣新開農場於樓地區法輪功學員賈鳳林、李桂琴、邵某被盤錦大窪縣國保大隊和新開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當天,大窪縣國保大隊非法敲詐邵某的女兒五千元,邵某午後被放回,李桂琴被非法敲詐五百元,賈鳳林被非法抓捕到大窪縣拘留所。
二、五月八日下午,盤錦大窪縣新開農場於樓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劉香華被大窪縣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付振國)和新開派出所警察在家中綁架並非法抄家,強行搶走電視天線接收器等設備。當天放回。但在五月十三日劉香華又遭非法抓捕,關押至今。
三、四月二十八日王開明去高升採油廠高蓮派出所給孩子取辦好的身份證,警察韓世龍、王國林、邢寶昌、趙彥華等人強行從王開明身上把其家中的鑰匙搶走,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其家進行了洗劫。這種在沒有任何相關部門的許可下私闖民宅,是違犯法律的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文件指出,進行搜查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當場出示搜查證。
2、搜查證必須有本市公安局長的親筆簽字。
3、搜查證必須有所在轄區派出所所長親筆簽字。
4、搜查證必須列出兩條或兩條以上懷疑或已經確定犯罪的事實。
5、必須由所在社區居委會主任或成員列出抄走物品的清單,並由居委會成員過目簽字。
「人民警察」本應是社會正義與公正的象徵,而當今的中國司法,卻淪為匍匐在中共腳下的鷹犬,參與到對自己同胞─最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中來,這不能不說是中國人的悲哀、中華民族的悲哀和恥辱。
在天滅中共、三退保命,的關鍵時期,所有參與各種綁架和迫害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盤錦警察們,你們的良知哪裏去了?看看:現如今正在中國大陸所發生的各種瘟疫和大地震等一系列災難,能是偶然的嗎?在此,我們正告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人員,你們必須馬上停止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珍惜時間,補償犯下的罪過,否則,天理不容。
最後,我們誠懇希望你們放棄惡念,善待好人,並在天滅中共來臨之際退出惡黨,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