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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州市大法弟子王清惠、張志梅等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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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號,河北省衡水地區深州市中共邪黨人員對幾名大法弟子進行了所謂的「開庭」審判,不許請律師辯護,辯護人由公安局指定一位不懂法律的親屬擔任,走完過場後便「判刑」,罪名是莫須有的「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王清惠、李小蘭被非法判四年,路順利、張允被非法判三年,張志梅被非法判三年半徒刑。

衡水市深州市公安、國保們2007年10月4號清晨4點多鐘,以所謂的「插播」之事,在東安莊派出所劉保祥與本村幹部帶路下,趙濤、賈雙萬、張德純、楊小丟等帶領十餘人去抓捕大法弟子王清惠。她家人正在睡覺,還未起床,門沒有開。這些人就翻牆入院私自開開門,非法闖入家裏,二話不說闖入室內便翻箱倒櫃,將衛星地面接收器,DVD,電腦等全部抄走。然後將王清惠綁走。

與此同時,連為王清惠兒子結婚幫忙的親戚郭彥春也被抓走了。郭彥春被非法關押了70天,家屬多方托關係找門子交了5600元錢後才放回。在同一時間內,邪黨不法警察還抓了張志梅、李小蘭、張允、路順利。因此事還抓了全縣八十多名大法弟子,非法抄家百餘戶,這80多人中只有三人因交不起錢被非法勞教外,其餘77人被罰(5000─15000元不等)款後都放回去了。

王清惠被帶到深州市公安局三樓迫害,11個警察輪流打王清惠耳光。打完後在一邊休息時,又來了一個小平頭,圓臉,身穿灰色運動服,腳穿白色鞋子的人,一上來便朝清惠後小腿部就是一腳,上前揪住她的頭髮往下拽,並用大腳踩著王清惠的兩腿,將其按倒在地,大聲吼著讓她說出自己的「罪狀」,王清惠不說,惡人又摁著她的頭讓她看別人的「供詞」,疼的王清惠說:「你一個大男人欺負一個弱女子算甚麼能耐,放著壞人不管。」在場的人無言以對。

幾天後,邪黨人員就所謂的批捕了她,讓王清惠在批捕書上簽字,她不簽。過來一個惡警拽著她的手,強行按了手印,王清惠連疼帶氣一下昏死過去。惡警們趕緊找人給她打針,這才活了過來。後送往饒陽關押。

另一位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張志梅,已59歲,被衡水國保大隊的人打罵、推搡、揪頭髮,用穿著皮鞋的大腳踩、碾她的腿。張志梅被他們連續折磨了半天一宿,三個多月後,被踩的腿才結了痂。

王清惠她們只是依照《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的規定,信仰「真善忍」,同時宣傳「真善忍」的有關內容;公民有知情權利;這犯了那一條法?竟然這樣興師動眾,大肆抓捕,非法判刑,怕這些善良的好人何來?心中一定有鬼!公安抓人沒有手續是違法,翻牆入室搶劫是違法,隨便打人,強行抓捕,抄家,刑訊逼供,公審走過場等都是違法犯罪!看似公檢法好像在執行「法律」,實際上執行的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密令,把江氏的瘋話密令當法律,這是違反憲法的,真正的罪犯是江澤民及其幫兇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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