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自述中共邪黨的經濟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自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眾多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遭受不同程度的經濟勒索。而且非法抄家的過程中,邪惡的警察趁機非法掠奪私人財產。如孩子的電腦、家人的手機、家中的錄放機等物品都是有去無回;有的警察連豆油、大勺都搶走了。

我是1997年經親友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人類社會道德急速下滑、想不為利益所動都被認為不正常的今天,還能遇見這麼好的高德大法,深感幸運 。我深知自己找到了人生真諦,知道了為甚麼活著與生命的真正意義,我決心修到底。於是,我每天學法、煉功。在真善忍法理指導下,我工作認真、誠懇、踏踏實實,不圖名利,得到同事和領導的讚許。

99年4月25日之後,聽說中共欲迫害大法且不讓修煉大法,6月我與多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7月22日大法遭誣陷,我與眾法輪功學員再次踏上去往北京的列車,輾轉來到北京,20多天後返回。2002年4月的一天,深更半夜,富拉爾基區紅岸派出所的七、八個警察闖入我家,不由分說的亂翻一氣,翻出百十來個小粘貼,便將我非法綁架。家人多方求救,紅岸派出所的李所長趁機勒索七千元現金,才對我罷手。

2007年,因給法輪功學員租房子,我被青雲街派出所綁架,在看守所非法羈押4個月之久。在看守所吃的是連豬食都不如的發糕、白水煮白菜湯,食雜店小食品的價錢貴的驚人,根本就買不起。由於家中老小都得我照顧,丈夫心急如焚,又四方托人,結果被青雲街派出所所謂的罰款一千八百元;被龍沙公安分局刑偵科勒索七千元;被齊齊哈爾市610人員勒索一萬五千元。2007年5月25日我才獲釋。

2007年8月2日,只因我送給學員一本《轉法輪》,卜奎派出所的警察便百般刁難,揚言要將我如何如何,家人無奈,又多方疏通,結果被卜奎派出所所長趙滿江勒索兩千元錢才不找我的麻煩。

善惡必報是宇宙間不變的真理。奉勸助紂為虐的警察們,不要因一時的得失而忘卻做人的根本,將非法勒索的昧心錢財如數償還,棄惡從善,是你們唯一的選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