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歸原主過程中的修煉心得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我以前經常遺失東西,多半是裝零碎物品的皮夾和手機之類的。有一次,我把自己的皮夾忘在公交車上,後來司機找到我把它還給我,我很開心。他向我展現了一個正直的人的舉止。可是我還有幾次也是遺失了皮夾,還發布了尋物啟事,可是皮夾再也沒有下落。

不久前,我和另一位學員乘坐公共交通去送報,當我們從公交車轉乘地鐵時,我發現有人把手機忘在車座上了。我的第一念就是別管它,我忙著呢,我們當時正把一大盒的大紀元報紙送到一個地方去,以便那裏的學員取報後再送到各個報點。所以我想我不應該被其它事情干擾。

可是我想起了我自己丟失手機時,情況有多麼糟糕。就在不久前,我還丟失了一個手機,而且和這個手機的款式一模一樣呢。而且,我們最近的一次討論中大家還談到,當我不想做甚麼事情時,常為自己找藉口說我手頭正在做的事情更重要。

於是,我拾起手機,從手機的通訊錄上尋找可以聯繫上失主的人。和我同行的同修利用這段時間向過往的行人發真相傳單。我給失主在她的通訊錄中輸入的「爸爸」通了電話,對方的反應很出乎意料。失主的父親簡直不敢相信有人打算歸還他女兒的手機,因此感到很可疑,問了一系列問題,最後,為了打消他的疑慮,我告訴他說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以及作為修煉人的原則。他這才同意和我約時間見面。我們決定在當天見面,地點在同一個城市,正好是我本來就打算去派發大紀元報紙、與另一位很長時間沒見面的同修見面的地方。

我在約定的時間前一分鐘趕到。女孩的父親已經在那兒等著我了。他對我千恩萬謝。我送給他一份法輪大法的傳單,他讓我多給他幾份,而且他反覆向我道歉說不該懷疑我的誠意。他解釋說,你在那樣的場合撿到手機,完全可以自己留下來用也沒有任何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物歸原主的人不多。

我們交談了很久,他決定帶他太太到我們的煉功點來。

這一整天我感覺非常好。雖然這只是一件很普通的好事,可我覺的很多的心結都解開了。我終於突破了那一層阻礙,能夠放棄自己的那一點點舒適為別人付出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