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大慶市,地處黑龍江省西部,包括五區四縣,總面積為2.1萬平方公里,總人口為269萬人。中國大陸這樣一個普通中等城市,八年間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肉體迫害方式種類就達70種。當法輪功學員被折磨到極限時,警察們又利用法輪功學員家屬對親人的關心,以「保外就醫」為名,勒索法輪功學員家屬的錢財。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敲詐「好處費」一萬二千元,加上保證金五千元,共被勒索一萬七千元。被勒索的錢財數額達十幾萬元之多的就有數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刑期滿後,不寫「保證書」、不轉化,就不放人,延期迫害。
迫害的主要方式為:關押用各種酷刑迫害;經濟截斷,開除工職迫害、強行扣發工資迫害;株連九族,動用社會一切力量株連傷害了更多的無辜民眾,法輪功學員因此不得不承受來自親人、單位領導、同事的壓力,許多警察也因自身被無理牽連而遷怒於法輪功學員,因此更加濫施酷刑。
迫害的主要場所為:大慶市公安局、大慶市國安局、各區縣的公安分局、拘留所、看守所、大慶市三醫院(精神病院)、齊齊哈爾鐵路局所屬的大慶火車站派出所、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萬家勞教所、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大慶市勞教所、綏化市勞教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呼蘭監獄、大慶市紅衛星監獄,對外稱法制教育學校的大慶紅衛星洗腦班、各單位辦的洗腦班和大慶駐北京、山海關截留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辦事處等。
迫害的主要方法為:大慶市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專職領導,協同大慶市610、大慶市公安局及其駐京各辦事處人員,非法抓捕、移送法輪功學員到大慶市看守所及各區縣拘留所、看守所非法羈押,大慶市公安局及其所屬的各區縣公安分局的警察負責審訊、湊集材料、報批勞教、判刑,並分送法輪功學員到各勞教所、監獄。負責各案的相關人員在抓捕、羈押、審訊的過程中對法輪功學員可以任意動刑。監獄、勞教所系統是司法部管轄之下對其法輪功學員實行轉化洗腦的場所。黑龍江省勞教局所屬的部份勞教所、監獄的警察、被利用的賣淫、吸毒、殺人犯等刑事罪犯、被抽調的「陪護」人員(即包夾)等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專職、系統的迫害。
酷刑種類列舉如下:
1、「小白龍」:用直徑約20mm的白色硬塑料管子--人稱「小白龍」抽打法輪功學員。有的用黑色膠皮管子代替。大慶林源地區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大慶勞教所被警察用一寸粗的膠皮管子抽打得全身多處青紫,鼻子鮮血直流,警察還指使「包夾」犯人強行脫光他的衣服,架著他在宿舍監區內走一個來回兒,在全中隊近三十名勞教人員面前示眾,以示懲戒。
2、手背銬:把法輪功學員的兩隻手背到身後,一個在肩上繞過,一個在下,兩手腕銬上手銬,長時間這樣銬著。
3、坐鐵椅子:將法輪功學員兩隻腳分別銬在兩個半環扣在一起的圈裏不能動、雙腿彎曲將近九十度,膝蓋無法動彈,坐板是窄窄的鐵板,椅子前端有個近似半圓的板,讓法輪功學員簽字畫押用的,法輪功學員被擋在板裏只能直挺挺的坐著。兩手後背銬在一起。導致兩臂酸痛難忍,兩腿腫脹,兩腳浮腫,走路不靈活。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中隊長趙偉、李全明於三九天,將不穿勞改服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剝去外衣,關到沒有暖氣、沒有陽光、寒氣逼人的小號裏,連續坐鐵椅子八天七夜。凍的每天無法睡覺,睏極了只能偶爾的打個盹兒。負責看著的警察穿著棉大衣,再披上軍大衣還凍得瑟瑟發抖。法輪功學員要求加衣服,警察劉祝傑說:「給你弄到這兒幹啥來了!」意思就是要凍著你。
4、毒打:警察指使犯人把法輪功學員拉到廁所裏,拼命毒打,打到爬不起來為止。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來說,這是家常便飯。用冰凍礦泉水瓶毒打法輪功學員。半夜三更,隔牆屋裏經常傳來法輪功學員淒慘的叫喊聲。法輪功學員王斌就是被大慶勞教所活活毒打死的。
5、吊掛:也叫鐵索吊掛。用繩索或鐵索將法輪功學員懸空吊掛於高處,使全身重量集中於腕部,且不斷毒打,使人疼痛難耐,慘叫聲撕心裂肺,慘不忍睹。
6、罰蹲:強制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蹲著,姿勢標準不一:有的是兩腳並攏,兩手端平放到膝蓋上;有的是面對著牆罰蹲;有的把人弄到床下、兩手後背綁上蹲著,長時間不讓出來。有的將法輪功學員的手背銬在散熱片的管線上,手銬所處管線的高度使人既站不起來,又蹲不下去。時間長短不一:有的連續幾天幾夜蹲著;有的間歇性蹲著,一天蹲十幾個小時,第二天再接著蹲。目的是使人的血液不能夠充份的循環,久蹲後,兩腿麻木、腫脹,有的如錐刺股難忍,疼痛的無法睡覺;有的像站在冰面上,刺痛、寒涼,大都不能行走,以致癱瘓。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攻堅戰」期間大規模的使用此刑,致使一個一百三四十人的中隊有近三分之一的人,要靠扶牆走路,多名學員導致癱瘓。大慶數名法輪功學員,解教幾年後,腿依然麻木、僵硬、行動不便。
7、罰站:強制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站立,久站後兩腿麻木、腫痛。這種刑罰比較普遍。大慶勞教所指使包夾的犯人姜雲喜、李慶維對大慶泰康縣一名法輪功學員連續七天七夜罰站,不讓睡覺。大慶紅崗地區一名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被警察隊長李全明、副隊長劉祝傑罰站長達幾個月之久,每天長達十五、六個小時,用監視器監控,只要身體剛碰到床邊,不到幾秒鐘的功夫,警察劉祝傑就會跳將過來,連損帶罵的訓斥一通。
8、捆綁罰坐:勒令法輪功學員長時間面牆而坐,每天僅讓睡覺兩三個小時。大慶勞教所用此刑罰,每天長達22小時。
9、不讓睡覺:將法輪功學員關在禁閉室裏,警察每天都採用車輪戰術,用各種方式進行迫害,不讓睡覺。有的每天到下半夜1:30才讓睡,3:00就得起床。最長的持續一百多天。有的採取利用犯人看著,你一睡就讓兩個人晃醒你。
10、死人床:將法輪功學員按在特製的床上,手腳分別按四個方位銬在四個床腿上,使人呈「大字形」。床板上有摳好的窟窿,窟窿下放著便桶,使大小便順著窟窿流到便桶裏。
11、上繩:上繩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它是古代四大酷刑之一,可置人於死命。用直徑6-8毫米的細繩從脖子上勒下來,從兩臂纏繞到胳膊,兩隻手腕相靠鎖死,三、四個警察用力拽繩,使繩勒進肉裏,把人勒成像木頭人一樣,痛苦的使人撕心裂肺,感覺就像活扒人皮一樣。大慶勞教所大範圍的用過此行刑,警察將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推進會議室,進行上繩。大慶乘風莊地區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勒的痛苦大叫,警察就把毛巾塞進他的嘴裏,外面再用寬膠帶粘住,讓你一點聲音都沒有,再一腳給踢跪下。過程中再用力拍你的兩臂,還緊一次繩。還惡毒地用腳猛踢法輪功學員的頭、面部,致使人鼻口出血。十五分或更長時間後再給你上第二繩……肇州縣的一名法輪功學員上繩時被踢倒在地,下巴觸水泥地時舌頭差點被牙硌斷。二大隊有一法輪功學員上繩時胳膊被勒斷,雖然到大慶第七醫院接上了,但是鋼板仍然留在胳膊裏。多年過去了,許多法輪功學員身上還留有酷刑的繩痕。
12、飢餓:飢餓是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普遍的一種方式。有的一段時間內不給飯吃;有的每天只給一餐:一兩重的饅頭只給半個;有的只給兩餐,不讓吃飽;有的雖然名義上給三餐,但每頓都少的可憐。二零零零年大慶原紅崗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大明曾叫囂:「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就不給他們飯吃!」並指使大慶原紅崗區拘留所每頓只給每名法輪功學員半碗飯、兩根兒鹹菜條兒。一週給一次食堂吃剩的折合到一起的燴菜,每人只能分到幾口。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對不做奴工勞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飢餓懲罰,每天名義是給一頓飯,但量卻少的可憐,連飯帶湯,才剛蓋住碗底。時間長達十三天。有的法輪功學員餓得吃桔子皮充飢,有的用一點兒糖底兒兌水做成沒有甜味的所謂「白糖水」充飢,有的準備吃牛皮腰帶充飢。並且對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警察們進行灌食迫害。有法輪功學員以為這只是女子大隊的決定,便向所裏反映,所長陳桂清明確的說:「不幹活就不給你們飯吃!」
13、強行灌食:對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以「挽救生命」的名義進行灌食迫害。這種迫害方式使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灌的食物種類不一樣:有奶粉兌水、有玉米糊糊、有濃鹽水等。灌食的方式不一樣:有插管(又名鼻飼)、有的銬在鐵架子上強行灌食、有的摁倒在地灌食、有的倒控灌食。大慶紅崗地區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齊齊哈爾鐵路公安處看守所期間,警察將法輪功學員關到鐵椅子裏,再把鐵椅子向後傾倒,使人倒控,捏住鼻子,迫使人張嘴呼吸時,進行灌食。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插管灌食達三個月之久,每次插管,管子拔出後,都帶著血絲。
14、灌濃鹽水:將人銬在死人床上,用木棍撬開牙齒,強按著灌濃鹽水。黑龍江省集賢縣看守所陳所長指使一夥暴徒,對大慶地區的一名法輪功學員使用此刑罰,將牙齒撬掉一顆,口腔捅破。
15、強行注射或灌不明藥物:有的強行對法輪功學員灌迷魂藥,使人過後長時間神智不清醒,好忘事;或將人強行拽進精神病院,注射烈性安眠藥。二〇〇二年年底,在大慶看守所,法輪功學員親眼目睹刑事犯幫助獄醫往灌食的盆裏放入各種不明藥物,被灌食的法輪功學員回到牢房後開始肚子疼,身體寒涼疼痛。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也曾用此刑罰。
16、戴口罩:將法輪功學員銬在老虎凳上,給戴上口罩,口罩上噴上用於硝基漆的稀釋劑--「信那水」,幹了再噴,反覆噴。有的戴一個晚上,有的戴三天。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馬兵曾經受過此酷刑。讓胡路地區一名法輪功學員被戴了三天,拿下口罩時臉都爆皮了。
17、超體力強制勞動:奴役法輪功學員做重體力勞動,或延長勞動時間,使勞動量超出人的承受極限。大慶勞教所役使法輪功學員:挑土、挖石頭、進淤泥中割草。淤泥中有醫院廢棄物:破損玻璃藥瓶、針管等,非常危險。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迫使女法輪功學員製作烈性農藥,工作環境極其惡劣,藥味濃烈刺鼻,使人呼吸困難,每天工作時間長達十幾小時,給法輪功學員的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役使法輪功學員在地下室修布,每天工作時間長達十幾小時,累得法輪功學員眼睛控制不住的嘩嘩直淌眼淚。甚至在炎熱的三伏天,空氣稀薄、悶熱、法輪功學員呼吸困難的情況下,仍然不讓休息。
18、掐肌肉:警察指使刑事犯用指甲尖兒掐法輪功學員的肌肉,而且專挑隱蔽而敏感的部份掐,通常是掐大腿根兒或掐腋窩。掐的時候要掐掉很小很小的一點兒肌肉,以便能用上力使人的疼痛達到極限。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在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進行所謂的「攻堅戰」期間,比較普遍使用此酷刑。隊長李全明、副隊長劉祝傑等人指使刑事犯劉亞麗、王容梅、張淑玲等人掐法輪功學員,將數名法輪功學員掐的血肉模糊,以至皮膚化膿、感染,變成了死肉疙瘩。
19、頂水杯:將法輪功學員雙手銬於地環上,身體長期下蹲,將一小方凳倒置放在頭上,再放一杯水頂著,水洒了,就要毒打,目地是不讓其睡覺。一名女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遭遇此酷刑。
20、端水杯開飛機:使法輪功學員身體彎曲九十度撅著,雙手後背、平伸,掌上各置一盛滿水的水杯。身體如稍不平衡或晃動,使水洒出杯子,便毒打。
21、蹲小號:不放棄信仰或煉功的法輪功學員多遭此酷刑。小號低矮、陰暗、潮濕,吃喝拉撒均在小號內,可以避人耳目,隨心所欲的進行迫害,勞教所、看守所、監獄都採用此手段。
22、罰蹲坐水盆:於寒冬臘月,在強制長時間蹲著的法輪功學員臀下放置水盆,蹲不住時就會坐到水盆裏,褲子會被浸濕,一旦水盆翻了,全身就會大半濕透。隔一段時間,往裏加一遍水,以保持水溫冰涼刺骨。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在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進行所謂的「攻堅戰」期間曾大規模用過此刑。
23、肛門支棍:將法輪功學員雙手分開吊銬於鐵床上,兩腳分別銬於鐵床底處,再將木椅倒置讓其坐於椅子的鐵筋上,再將一長木棍支於肛門處。身體重量集中在木棍和鐵筋上,長時間受此刑罰極為痛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張忠在大慶紅衛星監獄曾被這樣迫害過。
24、地上拖:將法輪功學員按得躺倒在地,由四人站四角,分別拽住人的兩臂、兩腿,拖拽前行。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被大慶看守所綁架後,又被強行拖入精神病院,背部拖傷。
25、掐喉嚨(又名掐喉管兒):一邊將法輪功學員的雙手背銬,一邊再使法輪功學員的頭頂住牆,警察左手按住頭上方,右手掐喉嚨,令人非常痛苦。
26、十指釘竹籤:先將法輪功學員的兩手給固定住,然後將削尖的竹籤兒活活釘進指甲縫裏。大慶國安是迫害法輪功最邪惡的單位之一,據不完全統計,大慶地區至少有兩名女法輪功學員被這樣迫害過。
27、十字架: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綁在橫豎交叉的20公分寬、兩米長的兩條木板合成的十字架上,用煙頭燙,然後扔在廁所的地上,門窗打開,警察唆使犯人任意毒打,甚至打昏過去。大慶紅衛星監獄用此刑罰。
28、刷皮膚:警察指使刑事犯用手搓法輪功學員的臉部,把臉上的肉搓爛;或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邊往身上澆涼水邊用刷子刷皮膚;或將法輪功學員褲子扒掉,用牙刷兒刷肛門,令人非常痛苦。大慶勞教所將一名法輪功學員的皮膚刷爛了,再送到衛生所,說他得了皮膚病。
29、頭套塑料袋:用塑料袋頭套兒將人的整個頭部套住,不進空氣,使人窒息。為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逼供時常用的迫害手段之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王克民、張忠都被用過這種酷刑。
30、象鼻插蔥:將兩根煙同時點著,插入法輪功學員鼻孔,再把法輪功學員嘴捂住熏嗆,使人窒息。有的還野蠻的往法輪功學員嘴裏灌酒。
31、支棍:一種兩尺多長、兩端帶有鐵環的鐵棍,將鐵環銬在雙腳上。有的長期戴近60釐米長的鋼筋--「支棍」,一次只能走一寸多遠。時間最長的戴了一個月,取下後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走路。使人雙腳長期不能並攏,摘下此刑具仍不能行走。大慶林甸看守所曾長時間用此酷刑。
32、急轉頭:將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固定不動,一個人把法輪功學員的頭抱住後向一個方向擰到極限後,又急速地向相反的方向快速轉動,要轉動多次。法輪功學員王斌被大慶勞教所迫害致死,其中就遭受過急轉頭這項刑罰。
33、澆開水:把一杯開水倒在法輪功學員的腿上燙,燙傷後會留下疤痕。大慶勞教所曾使用此暴力。
34、膠皮棒擊脛骨:警察唆使多名刑事犯將法輪功學員按於牆角,再用膠皮棒敲擊小腿的脛骨,令人疼痛難忍。
35、膠皮錘子擊胸:警察在法輪功學員的前胸墊上棉墊兒,用膠皮錘子擊打前胸,造成內傷後,表面上還不留任何痕跡。
36、高壓水哧嘴: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剃頭,銬在鐵椅子上用高壓水管子對其嘴哧水,使其呼吸困難、閉嘴咬牙喘氣,稍一緩氣,水便從牙縫兒吸入胸腔,高壓水沖得人嘴來回變形。僅衝二十分鐘,就會灌一肚子水,一張嘴直往外漾水。在大慶紅崗看守所,王所長親自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用此刑罰。
37、灌屎、灌尿: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五書」,對法輪功學員直接灌屎、灌尿,慘無人道。大慶勞教所利用包夾的犯人多次對法輪功學員用此酷刑。警察唆使包夾的犯人邢樹國、霍鑽等人給多名法輪功學員灌尿、灌屎,僅對肇源縣一名法輪功學員灌屎、灌尿就達兩次。
38、嚼木棍(也叫勒嚼子):把木棍纏上布再放到嘴裏,兩端用繩子從後腦繞過拴住,長時間這樣坐在椅子上,犯人在旁邊看著,嘴角被勒的裂口淌血,不能張嘴進食。有的直接用布條子弄個疙瘩塞到嘴裏,再將布條子兩端繫到腦後。大慶監獄多用此刑罰。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在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進行所謂的「攻堅戰」期間曾大規模用過此刑。
39、冷凍:在北方的嚴冬,把法輪功學員禦寒的衣物扒去、甚至扒光,推出門外,銬在籃球鐵架子和晾衣物拉線的鐵柱子上,進行冷凍。大慶勞教所的警察曾用此酷刑,將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足足凍了近兩個小時,警察則穿著軍大衣、戴著棉帽、大衣外還裹著值班室的棉被,跺著腳在學員身邊走來走去進行監視。
40、鞋跟刨:將法輪功學員衣服褲子都扒掉,使其撅著,用皮鞋根兒刨屁股。大慶原乘新派出所一曹姓警察與另一名警察僱用薩區刑警隊的警察,刑訊逼供一名法輪功學員時,用此刑。僅僅幾個小時,就把皮肉刨成黑紫色、頭幾處打出大包,兩三顆牙齒鬆動,警察累得直甩胳膊,大汗淋漓。
41、卸膀子:把法輪功學員用繩子束縛住後,一人按住頭,另一人用力把法輪功學員的手向上抬,從骨環處把膀子卸掉,劇痛無比。
42、隱蔽水牢:將法輪功學員鞋襪扒光,讓穿著棉衣褲,銬上手銬,砸上36斤的死刑犯用的腳鐐,並在胸前用刑具將手銬、腳鐐穿起,使其身體只能一個姿勢不能動。先在門邊廁所通風口的低窪處放水,再將人置於水中,使衣服吸滿水。待衣服略幹後再澆水,使水源源不斷的滲入體內。長期浸泡使人全身腫脹、發白、變囊腫,令人極其痛苦,生不如死。此刑非常隱蔽,表面查不出痕跡。以前有人檢舉北京懷柔有水牢,國家聯合調查組曾前去調查,未查出水牢,大慶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懷柔看守所遭遇此酷刑。
43、針扎:把法輪功學員弄到鐵椅子上,用針扎,若不妥協就再扎,再不妥協就將人扒光衣服,鎖進鐵椅子騎到鐵棍上。針扎是以大慶勞教所二大隊副大隊長張明柱為首的警察殘害法輪功學員所採用的手段,用邪惡之徒楊春雨自己的話講:「一般的人用不了半小時就受不了。」
44、睜眼蹲:顧名思義,就是使人睜著眼睛蹲著,不許打瞌睡。二零零二年十月,大慶勞教所二大隊副大隊長張明柱指使犯人江雲喜等對剛被劫持來的大慶乘風地區一名法輪功學員罰蹲,強迫七天七夜不讓睡覺,每天逼迫蹲在地上長達十九個小時。致使這名法輪功學員的腿腫得像小水桶一樣粗,身心受到難以想像的摧殘。
45、逛花園:在炎熱的夏季,當烈日非常毒辣的時候,讓戴著腳鐐的法輪功學員,在放風場一圈一圈的走,腳踝多被磨出血。曬暈後,緩過氣來再強行接著走,有的法輪功學員戴的腳鐐約有30多斤重,大慶林甸看守所曾長時間用此酷刑。警察早上上班,就交待開始「逛花園」,一直到吃午飯。午休過後,警察一上班,就叫繼續「逛花園」。不配合或走不動停下來,警察們就拳打腳踢、用 「小白龍」抽打。
46、戴眼蒙子: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時,為了避免法輪功學員知道參與迫害人員的姓名,將來給其曝光,所以先將法輪功學員的眼睛用膠帶纏幾圈兒蒙住,然後再下手迫害。
47、木棍攪嘴:將法輪功學員用繩索束縛住,由一惡徒兩手拖住下巴和頭,不讓頭動,另一惡徒用短木棍撬開嘴,用木棍在嘴裏攪,使得牙床、兩腮裏側破皮出血、紅腫,再灌入鹽水。
48、蹩腳骨:把法輪功學員束縛在鐵椅子上,兩腳蹩在椅子的橫樑上,兩惡徒用腳使勁踹法輪功學員的腳、蹩腳骨,使人疼痛至極。
49、電燈泡烤臉:利用瓦數極大的燈泡烤法輪功學員的臉。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曾多次使用此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剛剛開始的時候,法輪功學員李寶水就是被酷刑迫害致死的。其中在迫害中就有利用燈泡烤,當時從他臉上可以看出被折磨得憔悴痛苦的樣子。
50、腳底搓皮膚:警察指使犯人用鞋底貼著法輪功學員的脖子用力往前一蹬,皮膚就會搓壞。
51、單刀砍頸:將法輪功學員捆綁住後,惡徒將手的五指伸平,用手的側面用力砍脖子。
52、踩腳趾:將法輪功學員的鞋脫掉,警察穿著皮鞋,踩到法輪功學員的腳趾上,用力碾踩。大慶勞教所自稱「地獄小鬼」的警察王英洲,曾用此手段迫害過已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左國卿。
53、棉被悶:此刑多用於炎熱的夏季,眾人蜂擁而上將法輪功學員摁倒,用棉被捂住,使其頭暈目眩、汗如雨下。大慶勞教所、大慶看守所都曾用此酷刑。大慶龍鳳地區一名七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曾遭遇此酷刑。
54、捏睪丸:利用刑事犯捏、拽法輪功學員睪丸;用車輻條插入性器官。
55、頂褲襠:讓法輪功學員站成一排,後一個人的頭部頂著前一個人的褲襠,手上舉,以此類推,警察在旁邊看著,誰不按照要求做,就腳踢或毒打。
56、芥末逼供:跟戴口罩的刑罰很近似。警察很熟練的將一瓶或幾瓶芥末油均勻倒在口罩上,根據口罩厚薄用一個或幾個口罩疊一起,塗抹芥末的面積與口罩大小能罩住受害人的嘴和鼻子為準。實施這種迫害時通常三人配合,一個人按住法輪功學員雙肩,使法輪功學員不能動彈掙扎;一個人按住頭或揪住頭髮,使法輪功學員脖子伸長頭向後仰,呼吸困難;一個人將抹好芥末油的口罩往法輪功學員的臉上一捂,將法輪功學員的嘴和鼻子捂得嚴嚴實實,兩手抓住口罩帶兒兩端往後使勁一勒,讓芥末油嚴嚴實實的堵住法輪功學員的口鼻無法呼吸,上不來氣兒,時間長短隨他們的心情。這招兒警察們使的很順手,既不費力又不會給法輪功學員造成明顯的外傷,又能折磨人。他們經常在抓法輪功學員的車裏帶著芥末油、口罩出來辦案,隨時隨地都可以給人用這種酷刑。還有其它的變相迫害手段,比如沒有人性的強行用針管往鼻子裏、嘴裏灌芥末油,往鼻子裏灌水,野蠻毆打頭部,白天黑夜不讓睡覺,等等。
57、澆冰塊兒:警察唆使刑事犯將涼水盛在器皿裏,放到窗外,凍成冰塊兒,然後澆到被強制蹲著的並開窗冷凍的法輪功學員身上。一邊凍,一邊澆。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在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進行 「攻堅戰」以後,使用此刑罰。刑事犯趙媛媛將冰塊兒澆到被強制蹲著的法輪功學員單薄的衣服裏時,涼的使法輪功學員禁不住打冷顫,警察王冰不僅不去制止,還發出一種愜意的獰笑。
58、背銬腳鐐:這種刑罰與手背銬很相似,只是不僅將兩手一隻從肩頭繞到後面,一隻從下面繞到背後,用手銬將兩手銬在一起,兩腳也用腳鐐銬住。此酷刑使人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由刑事犯料理。背銬使肩部時刻撕咬般的疼痛,睡覺時無法側臥,又不能仰臥,只能一、兩分鐘便翻一下身。腳鐐是用厚厚的帶狀鐵板將腳腕箍緊、銜接處砸上鐵鉚而成,兩腳腕的鐵箍之間是長長的鐵鐐,一共足有幾十斤重,每走一步都異常艱難,鐵鐐與地面相碰撞發出嘩啦嘩啦的響聲,且鐵鐐與腳腕接觸處多磨破流血。一名法輪功學員遭受此酷刑半月之久。
59、洗涼水澡:這種刑罰多在寒冬臘月進行。將法輪功學員拖進廁所,將衣服扒光,把窗戶敞開,電風扇吹著,將冰冷刺骨的涼水,從頭灌到腳,少則二、三十桶,多則六、七十桶,有的甚至早、晚各上百桶。迫害到最後,身體大都失去知覺,不能行走,都是幾人架著走,上床不能動。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慶勞教所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洗涼水澡,長達三個小時,參與迫害的犯人有王慶林,李慶維、趙立志、趙彥軍、紀東興,洗澡中王慶林往一名法輪功學員嘴裏灌尿。
60、手指彈眼珠:將法輪功學員手腳束縛住後,用手指彈眼珠。
61、雙腿夾頭:把法輪功學員的雙手後背過去,用繩子捆上,再把頭使勁按下去、夾在警察兩腿的中間,任意的迫害。
62、捆綁後踩頭、背:將法輪功學員捆綁後,用腳去踩踏頭部和背部。
63、鎖喉擊頭:對法輪功學員一手掐喉管,另一手握拳擊打頭的側面。
65、牙刷鑽指縫:將法輪功學員束縛住後,再將手指拽到前邊捏緊,另一人把牙刷桿的一頭放到指縫中,用力轉動牙刷桿,令人痛苦難忍。
66、肘擊後背:把法輪功學員用繩子束縛住,一人拽住手,另一個人一手向下壓頭,另一隻手用肘骨向下使勁擊打後脊椎部。
67、坐束縛椅:這種刑罰非常普遍,將法輪功學員的手背過去,兩手腕用繩子綁住,用繩子將身體從兩臂到腰部和椅子捆在一起,腳也捆住。有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大慶勞教所坐束縛椅七天七夜。
68、蚊子咬:在蚊蟲繁殖旺盛的夏天夜晚,警察勒令法輪功學員站到外邊,再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開,讓蚊蟲叮咬。大慶地處松嫩平原,草原豐厚,所以蚊蟲較多、毒性強。蚊蟲叮咬處紅腫起包,奇癢難忍。大慶勞教所就用這種辦法對付法輪功學員,而且癢也不能動,動就挨打。很晚不讓到屋裏睡覺。
69、坐鐵管子:把法輪功學員手和腳用繩子綁住,用一根鐵管子放在臀部下面,長時間一個姿勢這樣坐著,非常痛苦。大慶監獄使用此刑。
70、多種酷刑並用:即不單單採用某一種刑罰,而是多種酷刑同時進行。如:在迫害某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不讓睡覺、澆涼水、用針扎、騎棍子等方式同時使用,這是最為殘忍的刑罰。法輪功學員何華江剛被劫持到大慶勞教所,就送入到隔離間施以酷刑,並於當天夜裏12點多被迫害致死。他兒子半夜一點多去見他,發現父親已死,且光著腳,身上有被繩子勒過的痕跡。殺人兇手很快將何華江的遺體偷偷地火化了,在此之前,不僅何華江的遺體不知去向,就連他的孩子以及他家前來吊唁的家人也都被軟禁,不許跟任何人接觸。
中共警察好經常以「安全檢查」為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搜身,實際目的是為了搜大法經文。二〇〇一年一月,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警察在男女警察、刑事犯等十幾人的眾目睽睽之下,將剛入所的兩名女法輪功學員衣服全部扒光,進行人身侮辱,完全不管法輪功學員的人格、尊嚴。警察小隊長劉祝傑經常在安檢時對來月經的法輪功學員也不放過,在將衣服扒的只剩褲頭的情況下,還非讓將墊紙拽出來看看,還毫無廉恥的說:「我不嫌髒!」劉祝傑甚至為了搜經文,曾指使手下小警察將學員的衣服割破多處。
以上種種酷刑部份反映了大慶地區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之間被迫害的情況。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是難以想像的,他們只是為了做好人、更好的人,為了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就無辜的被抓、被關押、被勞教、被判刑。有的在酷刑下肢體殘廢了、有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有的被開除公職、有的工資全部被扣壓、有的流離失所不能回家、有的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儘管法輪功學員自身被迫害得非常嚴重,但是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改變自己的信仰,而是用自己的行動乃至生命使世人看到了:法輪功學員是人世間最好的人。法輪功學員在身心被嚴重摧殘、家庭被破壞的情況下,卻能夠放下自我,以慈悲博大的胸懷,無怨無恨的向人們講述著真相,用自己省吃儉用的錢做成資料,救度著被謊言毒害了的眾生。您能愛護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了解真相,對大法有一個好的認識,其實就是珍惜您自己!就是在選擇生命美好的未來!
法輪功學員不求世間的金錢和權力,更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和訴求。他們所做的一切,無論是發傳單、講真相、傳《九評》,都只是在制止和儘早結束這場無理的迫害,還百姓做好人的權利、還世人信仰自由的天賦人權,還世間以公道。雖然迫害還沒有結束,但法輪功學員相信正義必將戰勝一切邪惡!中共必將解體。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黃黑漫延、貪腐橫行、精神頹廢、道德淪喪,這是中華之大悲哀,民族之大不幸!目前風起雲湧的退黨大潮,對中華民族的意義極為深遠,它是一種精神、良知的覺醒,是源於人心底善念的選擇,是對暴力邪惡的遠離,是人類回歸正道的開始。希冀更多的民眾能夠覺醒,更多的正義之士能伸出援手,在清除邪惡、制止迫害的過程中貢獻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