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富裕縣公安局任意劫持大法弟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在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近十年裏,邪黨人員不憑借任何法律和理由,僅「懷疑」二字就可任意抓人。近日,黑龍江省富裕縣兩名大法弟子孫麗榮和馬豔就是這樣被綁架的,現已回家。

2009年1月14日晚17時許,黑龍江省富裕縣大法弟子孫麗榮下班回家,在自家樓下被三名警察,縣公安局,610辦公室的宋志剛、任亞剛,和鐵東派出所警察孫子玉,綁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惡警非法抄了她的家,搶劫了大法書籍、扣留了她的手機(後被孫麗榮智慧拿回來) ,並將她非法關押在縣國保大隊。

當孫麗榮問其為何將她帶到這裏時,他們誰也說不出任何理由及法律依據。只是懷疑其是否上網和散發了法輪功真相傳單,便把孫麗榮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勒索了孫麗榮的丈夫(未修煉人)現金500元。經過大法弟子講真相和內外強大正念配合下,他們才無奈放了人。

2009年1月15日早7時許,縣公安局610辦公室人員宋志剛、任亞剛及新華派出所警察姚守超等三人,突然闖入大法弟子馬豔(某機關管理幹部)家中,利用欺騙手段將其騙上車,說拉她到單位了解點事而綁架了她。惡警把馬豔帶到國保大隊後,未出示任何法律證件,強行抄了她的辦公室。由兩名鐵東派出所警察出面,問馬豔是否上網、撒傳單了?還煉不煉了?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作用下,於當日晚20許,無條件放人。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