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二點發完整點正念,匆忙吃點東西,就到A同修家去集體學法。到樓下按門鈴很久沒有人,當時也沒有多想甚麼就準備離開。當我走出去有十幾步遠時,A同修就叫著我的名字並叫我快走。我回頭一看,有六、七個人擁著A同修回來了,看到一名穿著警服的人,我知道原來是A同修被綁架了。當時心裏沒有害怕,也沒有走的念頭。同修讓我快走,我卻往回走,走到警察身邊我就問:老郭,怎麼回事?他沒吱聲,也不理我。這時他旁邊一個年輕人招呼另外一個警察翻我的包,說看我包裏有甚麼。這時我的心沒有動、也不怕,說:你為甚麼翻我的包?你得拿證件。他把證件掏出來。我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幹甚麼的,我是你們的警嫂。這時他們的態度變了,不那麼蠻橫了。我問他們是怎麼回事,他說,你別管,她是「法輪功」。我說:法輪功她們都是好人,她是我的朋友,你們不要這樣對待她。他說,你管你的事,你快走。這時同修也讓我走。我心領同修之意,讓我快走別牽連我。他們到同修家無理抄家,我要進去,他們不讓,攆我走。
面對同修被綁架,心裏別提有多麼的難過。我沒有強大的正念把邪惡因素解體,把同修要回來,很是內疚。我心裏默默的發著正念加持同修正念正行,早日回家。快速的去通知別的同修,並告訴協調人,通知全區大法弟子加大力度發正念,幫同修早點闖出來。
在師父的加持下,同修正念正行,在派出所把真相也講明了,不少警察也明白了真相。A同修很快回來了。事後回顧一下,同修在一起切磋,都說A同修當時不夠理智,在警察面前不應該喊我的名字,叫我快走。這不就是明擺的告訴了我也是一起的嗎?我聽了之後並沒有怨同修,心想同修也是為我著想,只是一時心急才把我的名字喊了出來的。師父說:「不管你們認為再好的事、再神聖的事,我都會利用來去你們的執著心」(《精進要旨》〈再認識〉)。
面對A同修被綁架之事,我們學法小組同修在一起切磋,發生在我面前,就有我要修的東西,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也就有我們要修的東西。這事讓我碰到就不是偶然的,就有我修的東西,還有很多要去的執著心,如怕心、不冷靜心、著急的心、不平衡心,怨恨心、妒嫉心等等。
師父在《轉法輪》中告訴我們:「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在最後的修煉中我們就要按照師父的法來嚴格要求自己,從一點一滴、一思一念、一舉一動中修煉,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大覺者,不愧對師父賦予我們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有悟的不對的地方,還請同修給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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