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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斗門大法弟子遭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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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斗門,這塊位於廣東珠海西區的彈丸之地,本是人傑地靈的地方。在中共統治下,與全國各地一樣,世風日下。特別是自1999年7月江氏集團及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一些政府官員、公安人員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多年來昧著良心,主動參與了迫害法輪功的慘無人道的整人運動,使得斗門成為廣東省內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區之一。據不完全統計,至2008年底止,共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106人次;非法勞教、判刑33人次;非法抄家26次。直至發稿之日為止,還有七位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黑窩。

以下是斗門被迫害最嚴重的曾青、何雪萍、王小園、周靜、趙娟娟等人的情況紀實:

曾青,原是斗門縣路燈所的倉庫管理員,是個溫柔、善良、勤勞的女性,約四十歲。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2001年1月15日因上訪被非法拘留17天,同年3月3日又非法拘留15天,7月20日又被非法拘留17天,8月29日非法勞教一年。在三水勞教所,惡警整天的強化洗腦,逼著聽誣陷大法的文章,不聽就體罰,一煉功就往死裏打,每日被迫奴役勞作17小時,不讓睡覺,非打即罵,有學員被打得慘叫,醫生就打麻藥。2002年2 ─ 7月,曾青被非法關在斗門區洗腦班。4月30日被秘密轉移到一個封閉的房間,不准與外界有任何接觸,不准親人探望,只有高音喇叭整天播放誹謗大法的文章。2002年10月10日被非法關進珠海民富洗腦班,2002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5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廣州女子監獄受到非人的迫害,長達半年的罰站、罰蹲,不許睡覺,不讓上廁所。因長期被罰蹲,腳掌裂開流血。惡警指使包夾監督,一閉眼就打。還在飯裏摻大小便。甚至有次把她的衣服扒光,叫男警來看,男惡警反誣陷她「耍流氓」。2006年2月20日,回家才三個月的她,又被非法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半,現還非法關在廣州女監。

何雪萍,女,32歲,是醫療系統的待業人員,寄住在姑姑家(井岸美灣西一區32號402),1999年7月後被連續非法關押三次,2001年1月至2005年2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初期在看守所被強制灌食,強行綁在十字架上十多天。在廣州女子監獄時不讓睡覺、罰站、強迫看(聽)污衊大法的書、音像。2005年2月非法關在珠海民富洗腦班1個月,3月轉到三水(省)洗腦班5個月。2006年11月1日下午1時,剛到斗門區少年宮上班,突然有5個惡警(便衣)衝入,將其抬走。當時場面極其恐怖,現場民眾有人尖叫,有人想打電話報警,正義的群眾指責「大白天強搶民女,比流氓還不如」。何雪萍那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三水勞教所,惡警為了強制轉化她,利用包夾整日謾罵,逼著站軍姿、操練,不配合就打。夏天最熱時也不開風扇,包夾受不了就輪流到別的房間納涼,長期高溫下,致使你白天脫水,夜間水腫。每日只睡3、4個小時,還故意製造噪音干擾。由於她不配合,偽造材料加期兩個月(惡警先做表格,兩個包夾各寫一段材料和簽名,就可以加期)。好不容易到2008年6月30日回來後,樓下一直有蹲坑監視的,才在家住了兩個多月,9月2日又非法綁架、抄家。那天上午八時許,區610、國安糾集了近二十人,幾輛車到她住所,破門入屋翻個底朝天,連床褥都翻轉,廚房的消毒碗櫃等都翻遍,掠去電腦、打印機等一批私人財物,非法關在珠海第二看守所,2009年4月20日非法秘密判刑五年。

王小園,五十來歲的退休女職工,家住井岸鎮龍珠花園。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2000年12月14日被非法關押到收容站9天。2001年2月5日非法關在斗門洗腦班,2001年3月19日強行關進斗門看守所,2001年4月26日非法送三水勞教一年,2002年10月10日非法關押在珠海民富洗腦班二年多,期間曾用藥物迫害,2006年11月26日被非法綁架,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被迫害到皮包骨,生活不能自理,2008年6月27日離開時不能走,由三個人輪流背出。

周 靜,女,四十來歲,家住斗門區東岸恆美花園,待業人員。99年因上訪被抓,曾被綁在床上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導致一隻手長時間不能活動。2001年講真相被綁架,非法判刑9年。

趙娟娟,這個年逾七旬的老人,原是斗門縣農業局的退休幹部,家住井岸鎮朝陽小區8號402,長期被非法監視居住,被非法綁架、關押、判刑、勞教等達十次之多。她煉法輪功前身體不好,患過肺病、腎病、婦科病、糖尿病、脊柱神經瘤、風濕關節炎、白內障、兩腳底終年爆裂流血等等,還癱過兩次,朋友笑她是「保險公司不敢保的人」,吃藥無數,苦不堪言、到後期,認識的醫生和朋友都規勸她趕快做手術,{腹部要全宮切除,背部要割神經瘤,}真是舉步維艱,似無路可走。為了祛病,她學過六種氣功,收效甚微,96年8月朋友介紹學了法輪功,生命才見轉機。通過學法煉功,二個月就嘗到無病的滋味,無需做手術了,愁眉苦臉的她變得笑口常開。按真善忍大法去修煉,不但身體受益,精神面貌亦有較大的提高,很多朋友不理解,平時生活極之節儉的她,在98年華東水災時,捐款竟是全縣最多的人(電視台公布),其秘密就是學了法輪功。她常說,1999年7月前的三年是她最快樂、最充實的三年,感謝恩師的慈悲救度。

99年7月20日,中共公開鎮壓法輪功,頃刻間烏雲密布,謠言滿天飛,真是晴天霹靂。開始時,單位要她天天返辦公室,迫她寫「脫離法輪功組織」之類的保證,局長聲稱:「你不寫,我們幾個領導都得放下所有工作,天天圍著你轉,已第七天了,你也知耽誤農時的後果,全縣的農業生產被你拖累了……。」自99年7月20日起,家裏電話被監控,天天電話干擾,出門被跟蹤,老家(廣州)親人生日不准去,母校90週年大慶及校友活動不讓參加(後在眾校友極力爭取下才成行,但要單位派人24小時跟著),已完全失去自由。

以後的近十年中,趙娟娟被綁架,非法關押十次,非法抄家六次,下面是根據她的訴說整理出來的。

第一次,99年12月31日,抱著幫助政府了解法輪功的心,與女兒(盧健雯)去北京,在廣州火車站被截。斗門公安局政保科馬科長暴跳如雷,單位領導去廣州接我的途中,身體不適,便遷怒於我,從此停發補貼。回斗門後被非法關押17天(派出所2天,戒毒所15天),期間馬科長帶著姓莫的公安找我二次,迫我放棄修煉不成功。

第二次,2000年7月20日,晚八點,在街上遇到譚衛華,說去看看曾青(一年不見),我也去了,誰知她出門前打了電話,公安政保科劉汝培科長糾集兩個派出所十幾人,兩台麵包車,多輛摩托車包圍曾家,把我們抓了,一紙「擾亂社會治安」又被關17天,不簽名就扣著拉走。這次還抄了各人的家,抄我家時,女兒哭著抱住經書不放,惡人竟連她也帶走一同關押。

我女兒原是井岸第四小學的英語教師,是個非常善良純真的人,當局的迫害導致她失去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2000年10月18日晚八時,姓莫的公安帶了七個男女警上門非法抄家,說女兒拿了包東西回家,他們翻了三個多小時,連地下的樓梯底到六樓頂都搜了三次(我家住四樓),毫無所獲,硬是將女兒抬走,說「協助調查」,把她扣在派出所的鐵門上直到天亮,第二天中午還不給飯吃,下午非法關進看守所。一個月後,一幫人(610、派出所、教育局、學校)到看守所宣布將她「開除公職,勞教二年」,勞教決定書謊稱「在其住處搜到大量大法書刊和音像製品」,在公開場合宣布她是自動辭職。還極盡造謠,炮製彩色的小冊子,發給老師進行毒害。

第三次,2000年12月14日晚上十一點半,派出所、居委會一行六人(帶隊的叫莫仔),上門騙說領導要找我「談話」,又被非法關在收容站9天(共抓了9位學員,據說是江澤民去澳門參加回歸慶典),在那裏聽劉科長說,我「已被判二年勞教,批覆下來了,準備送三水,她女兒已在那兒。」(連看守在內十幾人聽到,還有其他人亦證實了,但後來當我出走後,劉卻說無此事,本來是要判,見她年紀大,沒判)。我被迫流離失所。公安瘋狂的到處找我,曾八次到廣州企圖抓捕,干擾我所有的親戚朋友(單是我姐家就干擾三次),找到姪兒的單位,盤問無結果,還威脅說,「不要對人說我們來過」。為了抓我,要女兒帶著吳澤波(國安)等人逐個親戚家「找」。

第四次因講真相被抓,在看守所日夜非法「提審」無數次也得不到他們想要的,在第97天將我轉到精神病院,加重迫害。據說那裏曾發生過男吸毒犯打女大法弟子的事(有個男吸毒犯還炫耀自己,怎樣用鐵棍暴打女學員),那裏的醫生、工作人員的口頭禪是,「這裏死人就當死隻螞蟻,開個死亡證,抬走就完事了」。殺人不見血,給精神病人打針「七日搞定」,我在大倉,關押人數多則六、七十人,少則四、五十人,精神病人約佔一半,其餘是所謂的「盲流」,「三無人員」,撿垃圾的,乞丐……各類人都有,大的六七十歲,小的二歲多。據說甚麼敏感時期下指標,每個警察要抓六個,每個保釋金600元,叫「創收」(有個警員抓不夠,求同伴讓「指標」)。倉頭和十個隨從均是吸毒的,橫行霸道,每個新進來的都要被她們打一場,叫「開功」,所有錢、物被強行搜刮(我托人買的內衣、毛巾、牙刷等也被沒收),由於人多,醫院那種床(已壞的)要睡2 ─ 4個人,其餘全睡地上,早上起來到處見大小便,有段時間我全身長疥瘡,有次拉肚子二十來天),吃的經常是爛的菜葉、蘿蔔皮(苗、節或黑心蘿蔔),椰菜老葉,甚至是其它(上等房)病人吃剩倒在垃圾桶的殘羹(倉頭親眼見)。後期聽一護士講,有幾個人出去後回頭想保釋我,但不准。在師尊呵護下,第97天闖出。

第五次,是2002年5月11日在廣州講真相被抓,非法勞教一年,2003年1月底出來。

第六次,2004年6月11日晚七點半,在廣州海珠區出租屋附近,被綁架,我出街買日用品,走到萬華花苑,突然兩個女便衣跑來,抓住我的雙臂,說有事談,要我上車,即時一輛開著門的麵包車來到跟前。我不從,車上又下來兩個男的,四個年輕人硬將我塞上車,雙手銬在背後,頭用黑布蒙住,到一個單位換了台車直奔拱北,被拖入一房間,有三個人來搜身,領頭的叫罵,「不配合就把她衣服扒光」,(連髮夾都沒收,花白的頭髮散落,整晚進行羞辱)。四男一女連夜非法「審訊」,所言除荒唐下流外,就是十足的無賴。說代表廣州、珠海國安宣布對我進行刑事拘留,我問憑甚麼,他們居然說,「你呢,控制住錢不給老公花,夫妻感情不和,離婚不成便往廣州跑,使得女兒三十多歲還獨身,老頭天天去叫雞(找女人)……。」謠言不堪入耳。問我為甚麼出租屋內有那麼多錢,甚麼時候回斗門拿的錢?在廣州住過哪兒?與甚麼人來往?接著就拿著電話本,指一個親戚的號碼,問:「是不是澳門法輪功頭頭的電話?」亂拼音拼出個「高」字,問是不是高大維(國外學員)……講到發傳單,我說沒錯,比如將你們綁架我的實情寫出來,給人看有甚麼錯?他們說「講可以,寫就不行。」……

直到第二天中午近十二點,又蒙住眼送去民富洗腦班,拖上二樓,關在房間,這次非法關了十一個半月。到民富,大熱天無衣服換,只好晚上洗(用床單裹住睡)白天穿,多次(起碼三次)向梁根鵬(區610)、吳澤波反映,要求將錢還我,都不理。十幾天後才准向包夾借錢買套衣服換,三個多月都不通知家屬,問他們為甚麼不敢公開綁架我的事,馮豐優(區610)硬說為安全起見。有天,梁根鵬要我寫簡歷,說「來這裏是要辦手續的。」我說是綁架抬來的,又不是申請來的,辦甚麼手續?阮力江(市610)硬說不是綁架,是「請」你來,有這樣「請」的嗎?他講話更離奇: 「你去廣州探親十幾天就足夠,為甚麼去那麼久?你在廣州不去親戚家住,就是在搞地下活動……。」到2005年4月26日企圖轉去三水(省)洗腦班,體檢不收,4月29日才放回家。

女兒在三水勞教所被所謂「轉化」,出來後,在學校安排做雜工,每月給500元,四年多時間,到05年6月下旬,她目睹社會道德敗壞,覺得還是大法好,又開始修煉,不到半年,在當年的12月2日,因送了三個護身符給學生,有個學生追著想多要一個給妹妹,被校長周長旺碰見,報告610,不到一小時,五六個壯男氣勢洶洶的到學校,將女兒捆綁拖走,同一天下午,吳澤波帶人上門抓人,五個人將我抬走。另一幫人非法抄家,事後610獎給學校500元,而我母女倆則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看守所,每次提審都問「十一月十三日有無去過橋北二路?」據說在那一帶發現大法資料。在接判決那天,我不簽名也不要,有個管教拿來看,說「離譜,搶劫汽車也只判一年半,你這樣卻判三年。」判決書上都是重複「莫須有」的東西,最後幾句說「在她家搜出錄有煉功音樂的MP3,是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送廣州女監,體檢後不收,當晚回到看守所,2006年2月23日改為「監外執行」,回家幾天,單位電話轉達人事局通知: 「停止一切供給」。

第八次2007年11月26日,中午一點多,在樓梯被綁架,一群年輕人圍住,搶我手中的門匙、雨傘,說我拿著危險。抬到派出所,到晚上六點多,吳澤波來說,可以走了。

第九次是在2008年1月3日非法抄家之後,1月18日上午九點,我去銀行回來,在樓下被非法綁架,送去井岸看守所、珠海二所都拒收,又送去市人民醫院檢查,回二所還是不收,由於我不配合,吳澤波等三男一女將我搬上搬下,折騰到下午五點多才放回家。過了幾天又發來所謂「監視居住」的通知,說甚麼不准接觸人……其實,樓下經常有蹲坑的,每逢所謂敏感日,節假日(連清明、重陽都算上),更是上門干擾。關住房門就拿椅子站高,從門頂的千秋窗往裏看。以奧運為藉口,2008年8月1日,又開始全日監控,夜班從六點到半夜一點,下一班從一點到八點,每班30元,計劃50天。由於8月3日買菜時,跟蹤人失了目標,馬上如臨大敵,政法委書記、派出所、區610、單位領導輪番上門質詢,電話不斷,直到我回家。

2008年8月5日上午七點半,在居所樓下,又被非法綁架,兩個男青年抓住雙臂,四個人掄我手中的雨傘,還說拿著危險。車很快駛來,我高喊著「法輪大法好」,被拽上車,車內坐著馮豐優和派出所黃幹警(參與綁架的共八人),車到珠海唐家龍門酒店(同樓還關有珠海三位學員)。由於第四天晚上,一同修的愛人找到那裏,大聲質問為甚麼一次又一次抓她丈夫?……這一下黑窩暴露,便分散轉移,他們三個轉去三水洗腦班,我被非法關到區府招待所舊樓(3號樓306房),房門只能在外面開,門外24小時有人把守,鎖住我與包夾二人,到9月19日下午三點多放人,共關45天。

當8月5日送我去唐家的同時,政法委書記黃展鵬、吳澤波帶七八個人上門非法抄家,撬爛門鎖和抽屜鎖,掠走一批大法書、資料和所有光盤,連空白光盤和買家電贈送的光盤都不放過。還用手機拍師父的法像和經書等。

2008年12月1日,女兒期滿回家,三年思念始得見(我兩次去廣州女監都不讓見)。望著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她,百感交集。十年的遭遇使我更看透中共的本質,嘆息受騙幾十年。對那些追隨它行惡的人,對大法、大法弟子已犯下無法赦免的滔天大罪,如不及時醒悟,趕快彌補過失,是相當危險的。但我不恨他們,知道他們也是受害者,是被迷惑,被利用而犯罪。可是他們實在太可憐,還不清楚等待他們的,即將降臨的是甚麼。所有追隨惡黨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壞人,下場是極可怕的。

因為迫害還在繼續,希望良知尚存的人明白,我們是修煉人,是在努力做好人,被迫害是不應該的,現在已到了終止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的時候了,把已發生的事公諸於眾,是為了制止迫害。望執迷之人快醒,勿犯更大的罪。要想擁有美好的未來,趕快退出黨、團、隊,善待大法弟子,記住」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便可得福報。

附:迫害直接責任人
劉汝培 區國保大隊 13702771931
馮豐優 區610、綜治隊主任 13902539658 (宅) 0756-5576705
吳澤波 國安人員 (辦) 0756-5523001 0756-5538021 13902539815
梁根鵬 區610 13902538653
吳丁靈 區610 (辦) 0756-5523001 13702645807
黃熾明 刑警大隊長 0756-5552313 13702771213
黃展鵬 區政法委書記 13823037798
周長旺 校長 0756-5619223 (宅)0756-5528650 1390253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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