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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兩年勞教 宋延錦又被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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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因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堅持做好人,宋延錦被非法勞教兩年,回家後又遭中共惡警不斷騷擾,被迫流離失所。2008年5月8日,流落到哈爾濱的宋延錦被追趕至此的龍江縣惡警董志勇一夥綁架,被誣判三年,於2009年4月8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宋延錦,女,1960年10月29日出生,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江縣龍江鎮人。2001年11月份,為自己修煉的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進京上訪,被龍江縣惡警綁架,後被齊齊哈爾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動教養兩年,2003年8月釋放。為躲避龍江縣惡警不停的騷擾,宋延錦流落到哈爾濱市,在早市賣早點糊口。

2008年5月8日晚九點多,龍江縣學府派出所惡警董志勇一夥兒騙開大法弟子宋延錦在哈爾濱與朋友左剛(被誣判三年現在大慶監獄遭迫害)合租的房屋門,將其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來做客的於景和(現被非法關押在龍江縣看守所)。宋延錦被劫持到龍江縣看守所第四所。

5月9日早,宋延錦僱用的服務員,用鑰匙打開房門後,意外看到一群惡警正在分宋延錦做生意用的錢,惡警們將其劫持到另外房間,互相嘀咕了一陣子後將其放走,並恐嚇道:「別亂說話,別找不自在。」後經證實,惡警們搶走並瓜分了宋延錦和左剛做生意的近五千元錢及五大桶豆油(折合人民幣約一千二百元)。

龍江縣學府派出所惡警們瘋狂扇宋延錦耳光逼供,致使宋延錦牙齒鬆動、嘴及面部高腫好長一段時間不能進食,龍江縣惡警在非法關押了宋延錦40天後,於6月18日將宋延錦和左剛四肢用手銬腳鐐鎖住後塞到了警車的後備箱中拉回了哈爾濱市大方裏派出所。

龍江縣到哈爾濱市需行駛4個小時左右的車程,路況不是很好時有顛簸,六月天氣悶熱,被強制在後備箱中的宋延錦及左剛途中被禁止喝水、上廁所。當晚,宋延錦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2008年6月18日,哈爾濱市道外分局局長朱濤授意道外國保大隊惡警馬連興、趙振海再一次對宋延錦的租住房進行非法抄家。大方裏派出所惡警趙學軍、於春庭及道外國保大隊惡警宋孟春、吳旻、阿斯根、趙振海等對宋延錦多次進行了非法審訊逼供,並拼湊材料構陷宋延錦。

2008年8月1日,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對宋延錦非法批准逮捕。

2008年10月16日,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對宋延錦進行所謂的公開審判,宋延錦被蒙黑色頭罩,戴手銬腳鐐由法警押入僅20平米的小法庭內非法庭審,法院只允許4、5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

參與迫害宋延錦的有道外區法院主審法官孔令江、審判員何靜波、審判員李小京、書記員劉邦胤及道外區檢察院檢察員徐丹。

2008年11月7日,道外區法院誣判宋延錦三年。宋延錦接到判決後不服,上訴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法官張小梅負責此案,此人只是象徵性的來看守所會見過一次宋延錦後,再也沒有出現過。

2009年4月初,宋延錦被告知,她的上訴被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駁回並維持原判。4月8日,宋延錦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部份相關責任人電話:
龍江縣公安局局長:0452─5823512.
龍江縣610辦公室:0452-5825514轉 2338或0452-5825519
黑龍江省龍江縣學府派出所;
董志勇:   手機13206724988  宅電 0452-8563517
所長:李永福 手機13504821507  宅電0452-5917969   辦公室0452-5820873
教導員:韓軍 手機13846275777  宅電0452-5834998   辦公室0452-5820873
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審判長:孔令江 辦公室 0451-87073047
哈爾濱市道外區國保大隊電話:0451-87663643 0451-8874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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