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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縣康振蘭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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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六日】河北省涿鹿縣大法弟子康振蘭,59歲,女,家住涿鹿縣西關薛家巷3號,原單位:涿鹿縣建築工程公司。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並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遭到當地惡黨人員迫害。

下面是她訴說遭受的迫害。

99年江澤民打壓法輪功時,我們自發的要去北京上訪,說句心裏話,法輪大法好,福益社會,福益人類。7月20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7月22日被當地鎮派出所接回,並勒索100元。

2000年陰曆十五上午鎮副書記張輝軍和居委會張某(女)到我家說:要拿出1000元現金押在他們那,說是不讓上北京。我家人說沒錢,晚上10點多鎮派出所指導員王建民帶兩名女警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後又送看守所,讓我在拘留證上簽名,說是擾亂社會治安,我拒絕。非法關押15天後,家人接時勒索100元。

2002年4月19日,由涿鹿縣派出所「610」、公安局政保科、縣鎮政府、鎮派出所、在鎮書記李保財命令下,鎮「610」副主任張輝軍、派出所指導員王建民帶領20多人,把我綁架到鎮政府,同時把我家用於6口人生活做買賣剛進回的一汽車木板(價值9000餘元,板材在2005年已要回)強行裝上汽車拉到鎮政府,同時「610」通知我單位停發了我的退休金(累計1萬餘元)。

當日下午派出所張某把我送到縣看守所刑拘,其間我絕食抗議,看守所所長(不知姓名)、政保科郭某,用繩子將我胳膊綁在沙發上要強行輸液,我抗爭。6月3日又把我送到「宋氏山莊洗腦班」。我不放棄修煉,「610」惡人李自民用木條打的我全身發紫都是硬塊。6月6日我和同修闖出洗腦班後我流離失所。

2008年5月14日我在裕泰路送給路人一真相光盤,他惡意舉報,我被欒城縣公安分局兩警察綁架到分局,第二天送趙縣看守所,從2008年5月15日被趙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我絕食第三天把我轉送到欒城縣看守所。欒城縣看守所從聶家莊衛生院找來醫生,指揮年輕犯人把我抬到過道,按住手腳,對我強行灌食,在第三次灌食將我鼻管插破,而且灌了過量的豆奶粉,胃裏好像要憋破了,喘不過氣來,一拔管我全都嘔吐了,後又用三天輸液變相迫害,我身體非常虛弱,在欒城看守所絕食20天,8月4日他們通知家人把我接回。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縣「610」主任:趙宣 家住:涿鹿縣光明街家屬樓
成員:張軍 李自民
縣公安局局長:楊在升(音)
政保科長:董飛
成員:馬建軍 李某 張某
鎮長:趙來亮
鎮黨委副書記:張輝軍 鎮黨委書記:李保財
鎮派出所所長:王大根 指導員:王建民
涿鹿縣城建局:趙書記
涿鹿縣建築工程公司:王造民
西關居委會:張某某(女)田

欒城縣公安分局局長:劉秀義 辦公室電話88036356 宅電:85501872
手機:13903395090
副局長: 尹志江 辦公室電話88036356 手機:13933118854
成員:耿群安 趙剛軍
灌食醫生:候增軍
是欒城縣光明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生,醫院在聶家莊村,電話8550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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