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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五常市蔡信被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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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2000年7月3日上午7點左右,蔡信去市商業局白副局長的辦公室送去5份法輪功真相資料,他不在,蔡將材料放桌上,向一年輕人交待後回家。之後單位通知蔡信去商業局,由白審問,人事股姓徐的記錄之後放蔡信回家。下午政法科張副科長、楊松朋將蔡信綁架到北頭拘留所。

有一天張副科長將蔡信帶到樓上辦公室,稱哈爾濱來的人找蔡信談話,其實是鎮郊派出所兩個惡警,進屋將蔡信的背心、白襯衣撕壞,讓蔡信盤腿坐在水泥地上,逼問材料來源,將一瓶礦泉水從頭頂倒下,蔡信不說,上來一個胖惡警使盡全身力氣打蔡信一個耳光,打完後躺在南邊床上。另一惡警手拿訂書機說要往蔡信身上釘(沒動手)。床上惡警對他說:你別整那老頭子,他有功。還有一次將蔡信送到樓上辦公室,有20多人圍攻蔡信。讓蔡信說出材料來源,其中有姓張的副所長。蔡信被關押25天放回,被罰款3000元交政保科。

早在2000年12月初,蔡信去北京上訪,被抓送往駐京辦,王志明、戰志剛將五常法輪功學員綁架回五常,關北頭拘留所4天放回,交700元給戰志剛。

2001年7月19日,蔡信和老伴孔照琴去龍鳳山鄉蔡家街看望蔡信二哥(患胃癌),當晚被壞人舉報,由姓張的惡警帶領多人將蔡信老倆口抓到鄉派出所,第二天由當時在公安局的王志明主持送到第二看守所關押三個月於10月19日放回,蔡信被罰款4000元交戰志剛。同時交「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被罰款3000元,負責人朱憲福。

2002年6月14日(黃曆五月初四),蔡信和高淑芬在金山哈五路道邊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東升所去金山巡邏惡警多人綁架(所長當時是侯偉英),當晚被送第二看守所,9月經戰志剛送萬家勞教所3年。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11月由戰志剛、王志明送哈爾濱公安醫院檢查仍不合格,關押至12月4日釋放,被罰款800元交戰志剛。

停發工資問題:

蔡信的工資因為他煉法輪功,商業局人事股長姓徐,跟蔡信說:給你開工資你老發材料,所以停發。由商業局黨委報批開除黨籍,工資降一級大約30元左右。後來蔡信老伴孔昭琴去商業局要蔡信工資被「610」莫佔山知道了,又將蔡信老伴工資也停發10個月,後來蔡信大兒子被勒索3000元,被付延春,朱憲福、莫佔山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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