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力支持這項決議,這項決議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之際承認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的事實。
在此我要感謝我的朋友,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資深成員、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眾議員伊蓮娜-羅斯雷婷恩女士(Ileana Ros-Lehtinen)提出這項決議,同時我也感謝她對此事堅韌不拔的付出。
自從一九九九年以來,中共政權對法輪功進行殘酷的迫害,禁止民眾煉功。
根據美國國會中國問題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九年的年度報告,中共當局「展開誣蔑法輪功的宣傳攻勢,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關押、囚禁了許許多多的法輪功學員,堅決不放棄法輪功修煉的學員在勞教所遭受酷刑和其它虐待方式的摧殘。」
而且,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國問題的最近一份人權報告,法輪功團體中的輔導員成為重點迫害對像,對他們的迫害方式更加嚴酷。即使學員只是信仰法輪功的教導,並沒有在公共場合做甚麼,也足以構成受處罰或被監禁的依據。
法輪功包括打坐和動功,法輪功的法理包含佛教和道家的理論。
一九九九年,為抗議當局對法輪功活動的限制,數千名學員在北京集會。這次事件之後,中共禁止民眾煉功。
中共當局處心積慮的想要根除法輪功。
這項決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年的迫害、恐嚇和監禁,僅僅因為個人信仰就實施的迫害必須立即停止。
決議要求中共釋放全國所有被關押在監獄和勞教所的學員。
而且,決議表達了對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屬在中共迫害下痛苦遭遇的同情。我全力支持這項決議,同時我呼籲我的同仁們也共襄義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