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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平縣張秀忠遭四年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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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阜平縣法輪功學員張秀忠,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被警察非法抓捕,之後被阜平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張秀忠在阜平看守所被關一年後,又被河北省唐山市冀東監獄關押迫害了三年,直到二零零九年十月才被釋放。

張秀忠,男,五十一歲,河北保定市阜平縣趙家溝村,從事家電維修工作。一九九八年張秀忠開始修煉法輪功。遵循法輪功「真、善、忍」法理修煉後不久,他的身體狀況得到改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昇華。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晚上,他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到城南莊去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十一月二日凌晨兩點左右,被城南莊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抓捕,當場劫走他柳洲五菱客貨兩用車一輛,手機一部,強行把他綁架到阜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張進輝搶走他身上現金1400多元,並把他的雙手銬在暖氣管上。

早上八、九點鐘左右,公安局副局長翟向宇和國保大隊人員對他進行提審。提審期間,張秀忠義正詞嚴的反駁了惡人對大法、對師父的誹謗,他講了法輪功的好處,自己受益的事實,講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錯誤。惡警們忙活了一通,問不出他們想要的東西,就把他關進阜平縣看守所。

張秀忠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所長趙玉林,指導員張佔紅,獄醫李新波指使幾個犯人對他進行野蠻灌食,張秀忠的身體受到很大的損傷。

面對惡警的殘酷迫害,張秀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阜平檢察院、法院就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非法批捕、開庭、判刑。一個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被阜平縣法院枉判四年冤獄。

開庭那天,有審判長肖明山,主審楊建新,李俊英,書記員劉勝玉在場。在法庭上張秀忠義正詞嚴要求無罪釋放。然而,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使法院喪失了正義,喪失了公平。

在阜平看守所,張秀忠整整被關押、迫害了一年。在這一年中,他經受了非人的折磨。他被迫害的身體水腫,疥瘡滿身,視力下降,記憶力衰退(想不起自己女兒長的甚麼樣),行走不便,說話困難。期間,惡人們就把他送到阜平縣中醫院檢查,檢查結果不光有這些病,他的心臟也有了嚴重的問題。惡人們不但不放人,還把他關進河北省唐山市冀東監獄。在那裏又迫害了三年,於二零零九年十月才被放回家。

一個安分守己的老百姓,就因為學法煉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硬是被強加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受到非人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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