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修煉讓我處處為別人著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日】我是石家莊市的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得法修煉至今已經有十三個年頭了。我想講述一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小故事,以我的親身經歷,介紹一個大法修煉者如何按照大法的要求,在生活與工作中如何看待得失。

一九九八年,那時我是石家莊某大專院校的一名教師。十月底,根據學校的統一部署,我出差到瀋陽市和長春市給當地的函授學員做短期授課並進行考試前的輔導。因為涉及到各地學員最終是否能夠獲得學歷文憑,所以各地都是比較重視這項活動。

在瀋陽停留了三日。當地的接待人員是由行業主管部門主抓教育培訓的官員安排的,由於住在培訓基地,所以吃住條件都不錯,而且很便宜。一直到第四天準備離開前往長春市的時候,進行住宿費用結算。當地接待官員告訴我,每日的住宿費是二十元,可開票則按照每日四十元的標準開的。我有點驚訝,問這是為甚麼。接待人員很奇怪我怎麼對這麼一個簡單的問題還會有疑問,說,這樣你們回去可以每天多報銷二十元啊。我告訴他,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以「真、善、忍」為做人處事原則,不能這樣平白無故佔公家便宜。接待人員感歎道:現在你這樣的人太少了!可是在你之前的老師們都是這樣開的,你後面還會有別人來,也會這樣開票,如果你的標準寫的同別人不一樣,別人怎麼辦呢?看到接待人員確實有些為難,我沒有勉強他,結算後拿著它給開具的虛增了數額的發票離開了瀋陽城。

我知道住了三天的時間,累計實際支出只有六十元,而發票的數額卻是一百二十元,如果多報銷六十元也實在不算是一個多大的數字,在當時類似的做法可能是司空見慣。我知道那麼多同事先後往來,他們都是這樣操作的。可是我知道自己是一名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不屬於自己的不義之財是不能得的,修煉者不會放任貪心而違背崇高的「真善忍」法則。我真正擔心的不是自己得到多少,擔心的不是自己是否有損失,而是在想如何不佔公家的便宜,如何不讓別人為難。返回學校後,我乾脆把在瀋陽三天的住宿票據收了起來,只報銷了其它的交通住行等費用,也就是說住宿支出的六十元由我個人承擔了,只為不想給別人造成難堪,更不想佔公家的便宜。

這在修煉法輪大法的人群中,是一個普通的事,也算不上甚麼突出的,可是有同事偶然知道了此事,卻無一例外的表示驚訝和欽佩,他們表示自己做不到這樣。

十幾年來,我從未因個人遭受的損失和強大的壓力動搖自己修心向善的信念。因為我知道法輪大法能夠實實在在的使人高尚,讓人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大法修煉者只是擔心自己做不好會給別人造成損失,而不是牽掛個人名利。試問,除了法輪大法,這個世上還有哪裏能夠做到這一點?這樣一個純正、使人向善的功法不應讓所有人珍惜嗎?

前中共黨魁江××看到法輪大法深入人心,以他的莫名的妒忌和恐懼,決心要以這數千萬一心向善的好人為敵,用被他壟斷的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蔑。這場對善良的鎮壓持續十年多了。而這十年也是中國大陸社會道德不斷下滑的十年,是百姓生活環境日益惡化的十年。請有緣的朋友思考一下,一個與真、善、忍為敵的政黨,利用強權倒行逆施,給社會和百姓帶來的到底是甚麼?一個容不下真誠、善良和忍耐的社會還能有甚麼希望?所以說,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受害的絕不僅僅是法輪功修煉者本人,而是中國廣大的百姓和整個社會!

在這樣一個亂世,更希望了解了真相的您,遠離對大法的迫害,讓自己有個美好前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