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歷時近三年,四次開庭構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2010年6月13日,河北遷安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豔奎、李青松、趙明華、張賀文四人進行了第四次非法開庭。刑二庭庭長王子良以法輪功學員崔慶茹沒有出庭為由休庭,四人仍被非法關押在遷安市看守所。

李豔奎、李青松、趙明華、張賀文和崔慶茹五名法輪功學員,於2007年10月先後遭綁架,歷時近兩年的時間,在三次非法開庭、被嚴重超期羈押後,遷安市法院於2009年9月22日作出的一審判決。非法判李豔奎四年、李青松三年、趙明華三年、張賀文三年、崔慶茹一年零十個月的刑期。

崔慶茹女士,繫聯單位內退職工,2007年10月10日在家中遭警察綁架,二十多天後,警察浦永來從她弟弟手中勒索二萬元後,讓崔慶茹「取保候審」回家。但2007年12月22日下午一點左右,警方以「有點事」為由將她騙至遷安市公安局,然後把她劫持到遷安看守所。2009年9月22日一審判決時,從崔慶茹女士被綁架至非法判刑已有一年零十個月,宣判當日也是刑期期滿,法庭當場釋放。

李豔奎、李青松、趙明華、張賀文四人均不服判決上訴到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15日,李豔奎等人一案被唐山中級法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駁回,案卷退回到遷安法院刑二庭。

第四次非法庭審,庭長找藉口休庭

2010年6月13日上午9點半左右,李豔奎等四人被第四次非法庭審。他們四人都被戴著手銬和腳鐐,從遷安市看守所帶到遷安法院,看上去走路非常吃力,趙明華說她的手腳腫脹,走路更是費勁。家屬都說,看來中共真是懼怕法輪功,懼怕好人,竟給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戴如此重的刑具。

這天,還未到上班時間,法院法警隊隊長張秀東與另二人就站在門口,手裏拿著警棍,還有不知名的檢測儀,一邊還嘮著嗑,不許外人入內。直到非法押運四名法輪功學員的車進入院內後,對家屬逐個檢查後進入。

上午9點多鐘,遷安市法院刑二庭庭長王子良,沒有穿制服,著便裝,左手端著茶水,右手夾著煙捲,笑嘻嘻地走入審判廳,坐在審判長的位子上,左右有兩名審判員。書記員也沒穿制服,一名戴眼鏡、有點駝背的瘦個坐在起訴人的位置上(姓名不詳,知情人透露他家住安順家園17號樓一單元X層)。

刑二庭庭長王子良此時卻說法輪功學員崔慶茹必須出庭,崔慶茹不到不開庭。9點40分左右,王子良說下午3點再開庭,就將四人又送回看守所。下午仍然沒有找到崔慶茹出庭,此時的王子良暴跳如雷,當眾罵崔慶茹的家人,並恐嚇家屬說;「找不著人,就開除你的公職,把你抓起來,我們有的是辦法。」

此次開庭,李豔奎等四人本來無罪,都應該當庭釋放,將近三年的冤案得以昭雪,還好人一個公道,還好人以自由。為甚麼非要已經被釋放的崔慶茹出庭?難道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且還對其家人如此咆哮?不有失一名庭長的身份嗎?還挑撥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試圖把矛盾指向崔慶茹和她的家人。

有的家屬說:「崔慶茹跟其他四人沒關係,你愛開庭不開庭,你就釋放我們的家人,因為他們沒有違法犯罪,我們就要求你就釋放我們的家人。崔慶茹也是你們法院釋放的人,你們法院出爾反爾。現在又讓人家出庭受審,擱誰也不會來的。」王子良說:「放人跟我沒關係,不是我放的。」家屬說:「那也是你們法院放的,你也是法院的法官。」王子良說:「以前的與我沒有關係。」家屬說:「以前與你沒關係,現在就與你有關係了,你要負法律責任的。他們在裏面多關一天,你就多犯罪一天。」

從這件事情中,更加證明中共對老百姓從沒講過法律,公檢法只是幫助中共鎮壓老百姓的工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