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這樣說:「哪兒那麼好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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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我是遼寧葫蘆島市一名修煉了十幾年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多次遭受迫害,工作單位為此給過我開除廠籍留廠察看的無理處分。我在單位是大家公認的好人。這一點就連當初綁架我的警察都承認,因為在綁架我之前他們曾經到我單位調查過。正因為這一點,迫害的最初,警察們沒有對我施以拳腳。後來我被兩次非法勞教。出來後,我在單位申請了放長假,到外地打工,在一家合資企業的食堂當廚師兼管理員,也就是連買帶做。

由於我學大法,法輪大法的法理要求修煉者在社會上做好人,要重德、注重心性的修煉,必須做到,才是真正的大法修煉人。所以我工作兢兢業業,不貪不佔企業員工的伙食費,四年多來食堂的伙食一直都很好,員工們都說比飯店吃的好。例如:我現在單位會計、現金與工會主席在外辦事,辦完事後,工會主席說,去飯店吃點飯吧,會計與現金都說回去吃,飯店沒咱食堂吃的好。還有一次老闆來食堂用餐,老闆只是偶爾在食堂吃,那天也沒為他特殊準備,他看了一下飯桌上的菜,然後說伙食好!比飯店吃得好。食堂吃得好、廚師做得好!這在我打工單位是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

今年六月的一天,妻子打電話告訴我,原單位讓我回去開會。在這之前,我已經知道點消息,說單位要破產重組。我估計單位可能要找我上班,於是就找到我現在工作單位的總經理說:我所在單位讓我回去開會,很可能讓我回去上班,那麼我在這兒就幹不成了。總經理一愣,接下來是很惋惜的樣子說:「最好別回去。」我說提前跟你打個招呼,你好有個思想準備,我要幹不成了,你好再找個人。他很為難的樣子,說:「哪兒那麼好找的?」這時,我發自內心地想告訴他真相了。

於是我就問他:「我煉法輪功,你知道嗎?」他說知道。我又說咱單位的人對我很認可,這你也都知道。為甚麼呢?因為我不貪不佔食堂的伙食費,我如果不學法輪大法,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因為金錢那東西非常有誘惑力,如果心裏沒有大法約束,是很難做到的。他聽後激動地說:「真、善、忍有甚麼不好的?誰能做的到啊?如果人人都煉法輪功,那社會就都好了!」

通過這件事,我很感慨:在迫害法輪功的初期,由於都聽信了中共一言堂的對法輪功的造謠與抹黑,再加上也都懼怕中共邪黨的淫威,哪個單位願意要煉法輪功的?幾乎沒有。可現在大不相同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已經或者正在得到世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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