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剛,三十五歲左右,曾是復旦大學研究生,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被非法關押、勞教;二零零一年被上海徐匯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羈押在臭名昭著的上海提籃橋監獄。何冰剛於二零零七年出獄,二零一零年四月遭中共惡警設套陷害,再次身陷囹圄。長寧分局國保處王玨科長、魏理光等就是這一迫害案例的直接設計者、實施者。
整個栽贓案來龍去脈非常清晰:何冰剛在二零零七年出獄之後,經營自己的公司電腦經營部「鬱文科技」,因經營有方,公司經濟效益不錯。
但長寧警方公安局警察一直對迫害何冰剛不死心,伺機圖謀不軌。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時許,長寧分局國保處的王玨派一個特務用化名到何冰剛的電腦經營部,將一台二手電腦低價銷售給何冰剛的公司,電腦經營部工作人員按照正常收購程序收購了這台電腦。王玨本人則一直穿便衣在該公司所在長寧科技大樓的樓梯上守候了二個小時,待該特務出來後,王玨再換上警服,帶人闖入電腦經營部,自稱是長寧區天山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了110電話舉報稱何的公司有收贓物的嫌疑,然後搜查,很準確的找出由另一特務(化名姓方,應聘後於四月十四日辭職)事先藏在該公司櫃子裏的一箱法輪功書籍,同時也搜出一張神韻光盤。長寧分局國保科長王玨將何冰剛帶至天山派出所進行毆打,刑訊逼供,逼迫何承認這箱書和這一張光盤是他的。
二零一一年一月,所謂長寧檢察院公訴科長朱麗群(女)、高遜將非法起訴至長寧法院,並要求長寧法院對何重判,理由是何冰剛擁有法輪功書籍,並將一張光盤贈送給該公司某經理。
何冰剛的媽媽兩次找到檢察院科長朱麗群,朱回答:「找我有甚麼用,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不是和你說過了嗎不要來找我,找我幹甚麼!」
何母找到原來的上海律師詢問狀況,該本地律師回答:不要來找我,我壓力已經很大了。該律師不替受害者說話,完全站在所謂公訴人的立場。何的母親甚至沒有能看到所謂的起訴書,因為檢察院不給,而這個上海本地律師也不肯給何母看所謂的起訴書。現何母已與律師解除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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