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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者遭惡報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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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在中共對法輪功十二年的迫害中,全國各地的一些中共官員和心術不正者為了眼前小利,昧良心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但不管是誰,上至高官,下至平民,最終都不能逃脫善惡有報的因果。下面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實例。

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官員集體遭惡報

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追隨江氏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強加莫須有的罪名,無端進行迫害,對近二十法輪功學員誣判十一年、八年、六年、五年、四年不等。致使有的夫妻雙雙被誣判,小孩無家可歸,無人照看,手段毒辣,人神共憤。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七名庭長、副庭長外出旅遊,在山東境內發生追尾事故,其中民事二庭一副庭長被拋出車外,輕傷;一副庭長當場死亡。民事三庭庭長死亡,一副庭長死亡、一副庭長百分之九十重度燒傷;政工科長死亡;同時死亡的還有一名山東司機。

原河南省駐馬店市公安局督察隊長劉紅遭惡報

二零一一年十月,原駐馬店市公安局西園街派出所所長、現公安局督察隊長劉宏被免職。轟動全國的河南駐馬店市汝南縣一警察酗酒後開車,撞倒電線桿,砸死五人、傷三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就是因為劉宏去汝南縣督查時,酗酒後造成的。

劉宏任駐馬店市公安局西園街派出所所長期間,有多起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有的被非法判刑,劉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山東村民善惡不分 枉送小命

山東省文登市宋村鎮青嶺村(原名嶺東村)村民王裏明,敵視大法,被村幹部利用,把村裏法輪功學員貼的「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全部撕毀。做壞事不久,即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上午十點二十分左右,到河裏捉魚,掉進水中淹死,年六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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