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多名官員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市委書記羅蔭國等不法官員一直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造成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含冤離世,多人被非法勞教、判刑。這些作惡的官員都是貪污腐敗之徒,如今在中共邪黨以「反腐」為幌子的內鬥中成為階下囚,實際是因為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而招致惡報。

羅蔭國,男,58歲,廣東高州人,2001年起任茂名市委副書記,2002年兼任市委黨校校長;2003年至2007年任茂名市委副書記,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長、書記;2007年4月至現在任茂名市委書記。

羅蔭國
羅蔭國

新年剛開始,2月初,廣東省茂名市市委書記羅蔭國突然被刑事拘留。昔日茂名市委書記轉眼成為階下囚。如此戲劇性的變化令廣大茂名市百姓議論紛紛,地方官員膽戰心驚。說是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其實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層的原因是羅蔭國任職期間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招致惡報。

羅蔭國在任期間從1999年7月20日至今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辦所謂的「法制班」(就是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肆意非法關押、勞教、勞改眾多法輪功學員,迫害死十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盧洪飛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梁錦春第一次四年、第二次七年,鄧少松十三年(原誤傳為六年),廖程彬六年、鄭保九年(已含冤離世)、柯鄭基七年、吳志岐七年,潘名勝八年,吳永堅七年,李坤十四年,李鑫華五年,吳金城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梁樓圖八年,陳向前十三年等等。茂名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在這裏無法一一列舉。

同時茂名市茂港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鐘火明和茂港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譚偉華,於2月16日被廣東省檢察院辦案人員帶走協助調查。有知情官員透露,鐘火明和譚偉華被帶走協助調查是涉及羅蔭國涉嫌職務犯罪案件。

楊光亮,男,58歲,廣東電白縣人,2003年5月至今任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政府常務副市長。2009年10月,因其涉嫌陳紹基案而被查。楊光亮被捕後還牽出茂名多位貪官,據可靠消息講:楊光亮已被判死緩。

楊光亮
楊光亮

陳亞春,男,59歲,廣東化州市人,2002年12月起先後任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4月起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7月至今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被情婦舉報其貪污受賄,正在接受審查。同時落馬的還有陳亞春之妻,高州人大常委副主任:朱秀珍。陳亞春之妻弟,化州副市長:朱亞日。

陳亞春
陳亞春

倪俊雄,男,61歲,廣東省揭東縣人,2002年至2009年7月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5年至2009年7月兼任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倪俊雄在茂名期間賣力迫害法輪功,在零八年奧運前指名要綁架某法輪功學員去洗腦班,造成該法輪功學員受到重重迫害。2009年8月調離茂名,任廣東省綜治辦副主任,任職期間,涉嫌買官而被查。在倪俊雄離開茂名後,該市政法系統已有多人落馬。2009年8月,茂名監獄原監獄長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監獄長李忠淦、紀委書記李土新等,因涉嫌縱容犯人吸毒等違紀行為而案發。同期,茂名市茂港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楊強因涉嫌受賄,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長程彬因涉黑等問題被分別帶走調查,其中楊強涉案金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另據證實,被部門「請走」調查的還有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

倪俊雄
倪俊雄

楊強:茂名市茂港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自茂港區建區以來任政法委書記,是個緊跟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角色,茂港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嚴重與他有重大關係,因涉嫌受賄,據悉已判無期徒刑。

陳奕富:原茂港區羊角鎮派出所長,後調茂港刑警支隊,在羊角期間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隨楊光亮被捕後不久被捕,據悉已被判十五年。

其外,落馬的貪官還有原茂港區法院院長嚴德,茂名中級法院院長譚掌泉。

善惡有報是天理,全黨腐敗的中共,貪官是普遍現象,迫害法輪功的貪官報應會特大,在此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公檢法人員,趕快懸崖勒馬將功補過,不要昧著良心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追隨中共做惡,否則等待你們的是法律與天理的雙重審判,希望你們三思!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