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食抵制邪惡的犯罪行為,惡警強制給我戴上四十八斤重的鐐銬灌食。 戴上這種大鐐人不能直腰,兩手始終抱在腿上。到第八天就把我轉到外地。他們剛開始就用偽善來騙我,當達不到目地的時候,又用暴力來嚇唬我,我求師父幫忙,六一零的警員剛要抬起腿來踢我,一下子就像洩了氣的皮球一樣,有氣沒力的退回去了。他們沒辦法就拿出其他同修的供詞來嚇唬我說得判我十年。
我就想你說了不算,俺師父說了算,我就聽師父的。我牢記師父的教導,不管見到誰我就告訴他法輪大法好;以及做惡會遭惡報的理,他們中有一個告訴我,他從一九九四年就接觸法輪功,只有我和另外一個同修告訴他大法好的,他埋怨他的朋友(也是被迫害而且是他經手的)不告訴他大法好,只是一個勁的說好話拉關係。
就這樣十多天,他們也沒從我嘴裏得到一點東西,他們就二十四小時不讓我睡覺,我一直是被鎖在鐵椅子上的,兩手和兩腳都有鎖,腰還有鐵鏈子,也是鎖在鐵椅子上的。他們好幾個人輪流值班。我當時心中就有一念非常堅定,就是這不是師父安排的路,我不能在這裏,我得回去做三件事走師父安排的路。當我意志消沉的時候就背師父的經文《正念正行》:「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師尊看到了我這顆心,就點醒我。
有一天,看管我的一個警察叫著我的名字說:「某某,你有本事就發正念走吧,你走了我十幾年的警察不幹了。我們幾個都是甚麼學歷,你一個農村婦女,你能有甚麼本事,我們都是專業的。」我一下子明白了,這時我意識到應該加大力度發正念解體另外空間的邪惡,於是我調正心態,加強發正念。就在這之後的第三天早晨,在他們快換班的時候,也就是在說讓我發正念走的那個人面前,他剛趴在桌子上不超過三分鐘的時候,蒼蠅還在他手上爬,他的頭還在亂動驅趕蒼蠅,另一個剛站起來走了。我毫不猶豫的脫下手銬,拿下腳銬(腳銬就在這天晚上看守我的人等我上廁所回來忘記上鎖),拿掉腰上的鐵鏈子,在這過程中趴在我面前的人還不時的在動。
在師尊的呵護下,我堂堂正正的走了出來,見證了大法的威力,是師尊呵護弟子走出魔難。
(明慧網「神在人間」徵文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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