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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無恥的「回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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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興隆村農婦法輪功學員劉玉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市中區分局警察從家中綁架,被非法關押了將近半年之後,於今年五月六日遭濟南市市中區法院非法庭審。劉玉晶的老伴與女兒在開庭及隨後的投訴中受到了諸多刁難。家人日前寫了一封徵簽信,讓鄉親們給作個證,信是這樣寫的:

「人所共知,劉玉晶是個好人,為甚麼她現在被關在看守所這麼長時間啊?就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學真善忍。在一九九九年,大家都不知道法輪功是甚麼,都聽信了電視上那些造謠污衊的不實宣傳,對法輪功有很多誤解。現在通過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通過跟煉法輪功的人接觸,都了解了法輪功就是教人做個好人的,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而且他們在社會上不偷不摸、不坑不騙、不嫖不賭、不抽煙不喝酒。但是劉玉晶她為甚麼現在被關了六個月呢?現在開庭審理,它們法院沒有甚麼證據,當庭也沒判。我們老百姓對法律也不懂,我們只能請鄉親們給幫個忙,做個證,證明她是個好人。 認為劉玉晶是個好人的,在下面簽個字」 。

這封信簡單樸實,一目了然,這也是家人在萬般無奈情況下所做的。作為家人,自己的親人被非法判了刑,怎樣證明親人的無辜呢?恐怕也只有這一種辦法了。

作為鄉親,平日裏低頭不見抬頭見,誰好誰壞,大家心裏都有桿秤。看到劉玉晶被冤判,鄉親們能做甚麼呢?一個農家婦女,就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抓捕被判刑,鄉親們心中能情願嗎?咱幫不了人家甚麼忙,簽個名證明一下她是個好人總應該吧。所以,一下子就有三百多村民簽了名。

為甚麼簽名?信中寫的明明白白,老百姓如此簽名表達的就是一種民意。這樣的民意本來應該受到政府重視的,可是當簽名信在海外法輪大法明慧網上發表後,中共竟然把這樣的民意當成了一種對它政權的威脅。當然,這也暴露了中共對民意的畏懼。

那麼,中共是怎麼做的呢?說出來真讓人不齒,一個堂堂的政府,竟然針對簽名信上的簽名,找到簽名的當事人,搞了個「回簽」。甚麼意思呢?很明顯,那意思就是逼你說假話,硬說以前的簽名是受到欺騙所簽的:「自己是不情願簽的,簽的名不真實,不承認簽的名。」

那麼回簽的簽名表達的是民意還是官意?這不很清楚嗎?人家家人請求鄉親證明自己的親人是個好人,既符合中國的傳統習俗,又不違背現行的法律,於情於理,沒有任何不妥。你地方當局竟然針對簽名搞回簽,請問這能代表民意嗎?沒有當地政府的指令,誰去做這種丟人現眼的缺德事?興隆村的村民能想出這樣的主意嗎?

據知情者透露,這個「回簽」就是在當地那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指使下搞的。它自己不敢明目張膽地做,就把回簽的任務往村委會壓,村委裏的人也沒有一個願意做的,就把它壓給了一些雜務工。

回簽既然代表當局的險惡意圖,當然就必然帶有相應的恫嚇。本來簽名都應該是自願的,可是當局為甚麼要找那些直接簽過名的村民回簽?那不是司馬昭之心嗎?看看那些找村民回簽的雜務工們是怎麼說的:「簽名都上網了,叫外國人都知道了,都返回來了。必須得把名去了,再簽回去,不簽不行,必須得承認簽的名不真實。你簽了就是承認法輪功,不簽回去就抓你、就逮你,就罰錢,就有檔案,就有上面來人」

當局這樣搞回簽就是為了扭曲民意。可是民意能扭曲得了嗎?越這樣做不是越說明民意的真實以及當局對民意的恐懼嗎?一些正義的村民在威脅下,依然表示:「我們就是覺得劉玉晶是個好人,就是簽名保她。」

中共搞的回簽把戲真是荒唐透頂,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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