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別人的執著面前

——在矛盾中不斷找自己、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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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一女同修由於被邪惡迫害,被單位開除,十多年來都是流浪式的打工,因而沒有固定的家。有時就住進了大法弟子的家,最近就住進了我的家。開始我們在做三件事時配合的很好的,但近來卻不斷的產生了一些矛盾,不時有一些爭吵。雙方都不高興。

起因表面上是我們在切磋問題時,我自稱對法理如何清楚,並指出她引用師父的講法都不準,並馬上就能從書中指出有關的那段法給她看;並指出她在學法小組讀法時經常讀錯、讀漏字。有時我糾正她讀錯的字時,她就借其它事大聲喝斥我。她就說我抬高自己,貶低她。後來她就不斷的指責我不主動做三件事,老是上動態網,浪費時間;老是指出我應做甚麼做甚麼;我只要說出她一點不是,她就要千方百計證實她的是,並想法找我的不是。

開始,我想,因為她覺的我貶低了她,她就要找我的錯誤,從而證實她、維護她的自尊。我也不要跟她解釋了,解釋也無用,她那維護自我、證實自己的心多麼強烈。──向外看的時候,卻忘記了同時也照鏡子看自己。

矛盾出來了,我看到了對方的人心。其實,正因為我也有這些人心,才被我看見了,因為她的人心是我帶動起來的。我意識到只有找自己、修自己才能解決這些矛盾。同修之間其實是互為對方的修煉環境,同修的表現就是自己的鏡子。「你能夠在矛盾面前找自己的原因,從而先正自己,你就是過去了」(《 澳大利亞法會講法》)。我必須通過這個事全面找自己,她的表現有一部份就是師父為了讓我修、讓我提高的。當我歸正自己的時候,也許對方也就好了。

找自己是無條件的。我悟到無條件就是不要看對方的缺點、錯誤,找別人的缺點錯誤就是修別人而不是修自己。不是要找自己的錯誤時也要找出別人的錯誤。但是,想要證實自己的那顆心總是看到自己的長處、優點,而總是看到別人的短處、缺點。自己是一朵花,別人是豆腐渣。這也是顯示心、妒嫉心、爭鬥心、歡喜心等心的總根源。顯示自己理解法理比別人好,文章寫的比別人好等正是帶動別人的人心出來,從而引發矛盾的原因。

聽到別人的指責時,首先要做到忍。對常人都要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轉法輪》),何況自己的同修。有幾次,有同修在眾人面前罵我,我都做到不發一聲,基本能坦然面對。我以為我的忍基本過關了。但這次,對於她的指責,有時候我真的能不出聲,但是有時那個為私為我、證實自我的心就又翻出來了,一下反駁的話就說出口了。有時甚至有點發怒了。一發怒,我馬上就後悔了。我平時總是告誡自己,不管怎樣,遇到突發矛盾時,一定要守住心性。但一遇到具體現實時,我就不是每次都能守住這個心了。所以要不斷的學法,不斷的用法歸正自己、修自己。有矛盾不是壞事,遇到矛盾時,最容易看到自己的人心,正好能抓住修去它。

師父說:「如果你在證實法,別人說你甚麼你都不會動心。如果別人衝擊了你的意見,衝了你的氣管,你覺的不舒服,你如果在別人針對你哪個問題對你提了反對的意見或者不同意你的意見、你覺的不舒服的時候,你要起來反對、辯解,因此造成跑題於不顧,哪怕是最善意的辯解,你都是在證實自己,(鼓掌)因為你沒把大法放在第一位,此時你最放不下的是自己。」(《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當我為自己辯解完後而冷靜的找自己的時候,我想起了師父這段法。這段法對我太對口了,就像在說我的。如果我真的是為了證實法,而不是為了證實自己,別人怎樣說我,都坦然不動的。做到你說我好,我不動心,你說我不好,我也不動心。其實我也悟到了,辯解是無用的,越辯解越是像在掩蓋自己,我真有這個事情,我就改正它,沒有,就更不需要說。

當她反覆找我的不是,數落我的缺點、錯誤時,開始還能忍。但有時就覺的難受,覺的她使我臉上無光與失去自尊,就反駁,也反過來指出她的不是,過後又後悔,沒做到無條件的傾聽別人的意見與找自己。現在,我從幾點去認識這個問題:

一、當人家說出自己的缺點、錯誤時就不高興,這等於想堵人家的嘴,這就等於想用紙包火。人家當面不說,能使人家背後不說嗎?她不說,其他人不會說嗎?缺點、錯誤是不好的東西,她提出來了不正好幫我去掉它嗎?不就為我增加臉面、增強自尊嗎?

二、當然有時她說的不符合事實或看法不對,委屈、冤枉了自己。覺的不服氣,甚至生氣。當然,對不符合事實的,善意的解釋一下也可以。但實在解釋不了的,也不要爭。真有被冤枉的也只當是還債。而把別人的意見當作一種嚴要求的鞭策,以後做的更好。有時當她說我不做事時,我也禁不住一件一件的把自己做的事數給她聽。後來我想,我做事不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史前誓約、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才做的嗎?難道是為了做給誰看的嗎?為甚麼要別人知道呢?

三、當然,有時別人的說話有點不善,甚至帶有個人攻擊的。這時更要做到忍,如果以惡制惡,只有兩敗俱傷,舊勢力高興。因為惡可挑起別人的惡,而善可調出別人的善,所以為善可化解惡。

例如,有時在眾人面前受喝斥,自己不吱聲,好像自己懦弱,好像受辱了,會被人看不起。但實際上,那種保持最大善意的忍,是一種強大的能量,會感動所有的人,不但不會被看不起,相反會被大家佩服。我曾有幾次在學法小組被喝罵,我一點不動心,既不出聲,連難受的表情都沒有。對方一說完馬上覺的失言,臉上呈現出不好意思,並利用其它形式向我間接表示道歉。

我們之間的矛盾還來源於情的干擾,住在一起,開始還有點相敬如賓,客客氣氣的。日子一長,就像一家人了,好像有了親情。但熟了,說話就不再那麼嚴肅,有點隨便了,有點不修口了,一不注意就可能傷了對方,得罪了對方。情是自私的,只想得,不想失,得了還想再得。對情的執著會產生各種心,就會產生矛盾。所以,常人都說「君子之交淡如水」。作為修煉人,就更要淡化這個情、跳出這個情。

在悟到這些以後,對於她的批評,我就儘量不說話,先把事情放下來再說。這樣,她批評我時再也不大吵大鬧了,語氣也平和了,三件事也能合作了。我也只是建議多學法,多找自己,等到雙方都在法上了,很誠懇了,再談一談。這件事還沒完,我還在進一步的悟之中。但也許我自己還沒完全修掉,所以矛盾還在持續;因為我修了一些,所以矛盾的程度有所變化。師父說:「這個情要是不斷,你就修煉不了。人要跳出這個情,誰也動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帶動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東西。」(《轉法輪》)千真萬確,自己都自然而然做到了,那才是修過去了,外在環境也會隨之發生相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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