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王全璋律師描述,王傳發不但大言不慚的稱自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而且還辱罵律師是「狗」,叫囂「就是讓你見不到苗福」,甚至無所顧忌承認:「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
據悉,中共迫害法輪功這十多年來,在東寧縣這個偏遠的小縣城,聽命於當地「六一零」的所謂法官王傳發,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一直是為所欲為、想怎麼判就怎麼判。這次對北京律師的囂張辱罵、毆打,將其醜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事件經過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法輪功學員許以力、曹文波、呂玉蘭、張桂芹、肖華、王喜和、梁軍志等七人,被東寧縣國保大隊綁架。二月二日上午,家屬再去公安局要人時,國保警察趙佔東惱羞成怒,竟綁架了陪同家屬要人的法輪功學員苗福。
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林曉偉等人對苗福進行酷刑逼供,導致苗福腦子被打壞,失去很多記憶,行走站立困難,身上傷痕累累。
六月二十七日,東寧縣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五位北京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全璋是苗福的辯護律師。王全璋律師鑑於苗福遭警察刑訊逼供,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整個過程中,法官王傳發不但多次打斷辯護人發言,甚至無所顧忌的咆哮庭上,他還大言不慚地說:「根本不需要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為此,王全璋律師庭審後第二天發表了《對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縣法院刑庭法官王傳發的投訴控告書》。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龍江東寧縣法院在家屬及五位辯護律師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在看守所內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苗福被誣判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華各三年,呂玉蘭、梁君志各兩年,許以力、張桂芹各一年半。苗福要求上訴。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幾名被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去看守所詢問家屬有無上訴。看守所所長李茂祥說只有肖華上訴了。苗福的家屬覺得很奇怪,因為苗福的律師已經到看守所見過苗福,而且苗福也在上訴書上簽了字。可看守所不承認苗福已上訴。後來才得知,苗福的上訴書竟被東寧法院刑事庭庭長王傳發給撕了。
八月三十一日,王傳發在看守所見到王全璋律師,對他進行辱罵、搧耳光,不許律師見苗福,並親口承認:「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詳情請見附件)
苗福遭酷刑情況
從多方面了解到,苗福被關在看守所後,被打的昏死過去,最後惡警怕他死了承擔責任,才給他換了房間。當時苗福的頭髮、鬍子非常長,整個人瘦的不像樣子,就這樣惡警還把他綁在床上。犯人都說,人都這樣了,就別綁了,可是看守所仍然不放過他,把他成大字形,定位在床上一個月。
附:王全璋律師於九月二日在新浪博客上發表的《控告到底》 :
前記: 控告是射向違法者的子彈
在哈爾濱待了將近一個星期,每一次外出都提心吊膽,這幾天路面地陷的新聞接連發生,「走路死」不再是看守所的專利,一場暴風雨將一棵棵大樹連根拔起,一排排綠油油的莊稼匍匐在大地上,大自然又一次驕傲地向人宣示其不可戰勝的道理。
每個案件都讓人感到萬分沉重,面對那些無助者的求助,我心裏默默乞求他們的原諒,請原諒我的無能。
黑龍江幅員遼闊,但這遼闊的黑土地上動車並不常見,綠皮車繼續緩慢地承載人們破碎而遙遠的夢想,一路顛簸,火車換了汽車,一截截的高架橋如斷壁殘垣在山嶺中若隱若現。
「春天的故事歌詞原創地」,聰明的政商們設計的巨大鮮紅的標語撲面而來,東寧,很快就要到了。
這是我第三次來到這裏,每一次到這裏的原因都是開庭或者為開庭做準備,也就是在這裏,我遇到了一位讓人難以置信、個性十足的法官。
通往看守所的小路我已經非常熟悉,在這小路的盡頭,關押著我的無辜的當事人。第一次會見他的時候,他有氣無力的,說話聲音極其微弱,一會兒腦袋就耷拉下來了,半天沒有回應。苗福是條漢子,看守所外審訊六天(法律規定審訊必須在看守所內進行),零口供。這些天,苗福會好些了嗎?
後果: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東寧縣看守所值班室
王法官出場了,他匆匆跑進看守所的值班室,低頭登記,他一抬頭,我們幾乎同時發現了對方。
王傳發:「王全璋,很高興在這裏碰到你,來,握一下手,」王傳發噴著酒氣,像發現了獵物一般,伸出了手,我也伸出了手。
王傳發:「王全璋,你行啊,我還沒有給你發司法建議,你就先把我告了,最高法、最高檢、省高法、省高檢、市法、市檢,最後到我這裏,不就四級嗎?趙本山有句話怎麼說著來著?整的啥玩意兒?」
王傳發語氣一轉,突然過來就捅了我一拳。值班警察攔在中間,王傳發沒有踢到我,順手給了我一耳光。
王傳發:「上面已經調查了,我寫了深刻的檢查,我承認我在法庭上咆哮了,我就是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苗福是零口供,我判決書對他的口供也沒採用,我迴避了這點,你啟動也沒用。」 「你的辯護詞,我已經給你裝訂到卷裏面了,到現在我還沒有給你發司法建議,你記著,我永遠不會給你發司法建議。」
王全璋:「你們法官權力大了,發司法建議,最近司法解釋249、250條不就是讓你們整律師的嗎?」
王傳發:「告訴你,沒有249、250條,我也可以整你!」 「你今天必須向我道歉!」王傳發指著我的鼻子罵道,「你就是一個小人,我明人不做暗事,你倒先把我告了,你不配姓王,你就是狗全章!」
王全璋:「控告你是我的權利,發司法建議是你的權力,我是為你好,我的同學不聽我的警告,受賄四十萬,現在監獄裏。」
王傳發:「為我好?我告訴你,我受賄一百萬!」 「王全璋,你是不是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
王全璋:「不是,你呢?」
王傳發:「我是背麻袋出身的。」
王全璋:「你是部隊轉業的吧?」
王傳發:「我是幹土匪的。」「野戰軍。」門外的看守警察插了一句。
王傳發:「我是山東臨沂的,我一聽到你的口音就感到親切,我們是老鄉(你竟然來控告我)」
王全璋:「老鄉?那八個被告人都是山東的,為甚麼山東人在這裏自相殘殺?」
王傳發:「被告人跟我沒關係,我說是就我們倆人。」
王全璋:「那你在法庭上為甚麼始終針對我?」王傳發始終沒有給我回答,當天開完庭我就問他,為甚麼一開庭他就對我咆哮,他也沒有給我任何回答。
王傳發:「給律師判決書是法官的義務,但是對你王全璋,我就是不給,永遠不給!」
王全璋:「王法官,苗福上訴了嗎?」
王傳發:「上訴了,但是我實話告訴你,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旁邊的幾個警察笑了起來。
王全璋:「你今天喝多了,我不跟你說了。」
王傳發:「我今天喝酒了,所以我沒進去(沒有提訊被告人,其他法官代辦),但是我沒喝醉,跟喝酒沒關係。」 「你今天不是想見苗福嗎?沒我的命令,誰也不准你見!」
王全璋:「你是看守所長嗎,這裏是看守所。」
王傳發:「我今天把話給你放這裏,就是讓你見不到苗福!」王傳發和他的同事揚長而去。
以上的話都經過了高度提純和過濾,王法官幾乎每一句話都帶著三字經和其它污言穢語,如果我完整記錄,可能有人會指控我傳播「很黃很暴力」的文字。
前因:兩個月前,東寧縣法庭
「審判長,根據法官行為規範,審判長不得任意打斷辯護人的發言。」看到我的同事頻頻被審判長打斷,我舉手發言道。
「你有沒有律師修養?!你有沒有律師素質?!信不信我給你發司法建議?!」王傳發一下子就被激怒了,脖子立刻扭轉向我,憤怒的拍著桌子。
「根據我的當事人苗福描述遭受的刑訊逼供的情形,我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不需要啟動甚麼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我也不知道怎麼啟動!」「我看你是越來越放肆了,實話告訴你,今天法庭的錄像就是針對你的!」
「王全璋,我明人不做暗事,我一定要給你發司法建議!」
這就是整個衝突的去脈來龍,王傳發對我又是拳打腳踢(未遂)搧耳光,又是謾罵,說實話,類似的場面我不是經歷過一次,我已經沒有憤怒感和羞辱感,我的內心已非常平靜,王傳發之所以惱羞成怒,是因為遭到了某種程度的懲戒,我想我的控告起作用了,這個笨重的國家機器也在慢騰騰的運轉了,雖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但是違法者是要付出代價的,無間道上說,「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我甚至對那些千篇一律的無罪辯護感到厭倦,雖然這些辯護要冒著很大的風險,但對這些顛倒黑白的審判,辯護已顯得沒有多大意義,控告,只有控告,只有在法庭上告訴他們,他們才是違法犯罪者,他們正在破壞這個國家的法律實施,才能對他們當頭棒喝,才能有可能遏制他們的繼續犯罪。
後記:
不要埋怨、不要詛咒這個社會有多麼的不公平、多麼的腐敗,不要幻想自由公平和正義有一天會從天而降,而要問問你自己是否對每天面對的違法者做過持久、全面而徹底地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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