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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贛川兩地四次被綁架勞教 善良婦女遭迫害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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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善良的李芬玉走出江西省女子勞教所,結束了第四次勞教迫害,頭髮斑白、體重只剩八十多斤。

家住江西南昌縣的四川人李芬玉因為信仰真、善、忍, 從九九年至今,在贛、川兩地遭受了合計八年多的非法勞教迫害,期間一雙兒女到處流浪,家中房屋成了殘垣斷壁,家庭經濟極度拮据,李芬玉本人身心被摧殘。她所經受的這八年多的迫害是中共惡魔殘酷迫害法輪功善良修煉者的又一見證。

李芬玉
李芬玉

李芬玉,現年五十六歲,出生於四川省中江縣倉山鎮。一九八一年,她二十四歲時,經人介紹,嫁給江西南昌縣「五星墾殖場」的一位農場職工。婚後夫妻恩愛,家庭美滿。然而丈夫卻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因嚴重的尿毒症不治身亡,留下一雙年幼的兒女和幾萬元的債款。那時李芬玉因過份思念故去的丈夫和承受不住突來的打擊,整個人精神恍惚,徹夜失眠,頭髮斑白了許多,原有的腰痛、貧血、肩周炎、多發性感冒和宮頸炎也愈加嚴重。她感覺自己的人生之路似乎走到了盡頭。

一九九七年五月,李芬玉有幸接觸到了法輪大法。她用了三天的時間讀完了《轉法輪》,第一次去煉功點煉功,就打坐入定。定中,她彷彿回到了自己先天的世界,那裏是那樣的祥和、安寧和美好。當時她就產生了一念:我一定要修煉這個功法,而且要一修到底。從此,她從身體到精神都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臉上從新又有了笑容。

一、知恩圖報 進京證實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李芬玉和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修煉者一樣,踏上了進京上訪,證實、維護大法的艱難之路。

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她準備隻身一人進京上訪,結果在南昌市火車站被兩個公安便衣攔下,通知當地派出所,將她非法關押於南昌縣蓮塘看守所,她絕食抗議,四月三十日,將她釋放回家。

五月六日,絕食後仍虛弱的她,與當地法輪功學員一起,衝破層層的攔阻,於五月九日順利到達北京。當天她在天安門廣場打坐證實大法時,遭到惡警們拳打腳踢的毒打,並將她關押於北京宣武區看守所。在那裏,她又絕食抗議迫害,後被綁架回南昌縣蓮塘看守所繼續關押。絕食九天後,於五月十七日將她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之前,南昌縣五星墾殖場派出所的惡人無故將她從家中綁架進蓮塘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李芬玉與當地其他學員一起,衝破阻力,再次去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江西駐京辦」,那裏好心的工作人員幫她們買好了火車票,將她們遣送回江西。

二。江西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銬「死人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李芬玉被綁架,關押於江西女子勞教所一年。在那邪惡猖狂的黑窩裏,她被關押在一大隊一樓四號中間六平米最黑暗狹窄的小屋裏。房間裏擠住著三個人,整日裏見不到光線,吃喝拉撒全在裏面,臭氣熏人,甚至連氣都喘不過來。

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李芬玉藏在被套中用布抄寫的法輪大法經文不小心被吸毒人員賀雲發現,並上交給了一大隊的惡警。邪惡大隊長王俊征及惡警呂秀英將她銬在「死人床」上,她絕食三天三夜,屎尿都被逼拉在身上。

三。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兩年,時時處於酷刑之中

李芬玉雖定居在江西南昌,但時刻惦記著娘家四川。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李芬玉返回四川,與娘家四川省中江縣倉山鎮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一起,衝破阻力進京,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真善忍好」的大型橫幅並高聲吶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浩然正氣震懾了邪惡!後被關押於北京平谷縣看守所。隨後又被送回江西南昌縣看守所,在那裏遭受了戴重鐐酷刑二十多天(鐐銬近二十斤重)。

二零零二年陰曆正月,李芬玉回到四川娘家看望女兒。三月二十一日,倉山鎮派出所的頭目張小波帶人夥同村支書王現清及婦聯相關人員,毫無任何依據強行將正在地裏幹農活的李芬玉綁架到中江縣看守所,隨後被送入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

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是全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惡名遠揚、臭名昭著的魔窟。李芬玉在那裏也經歷了地獄般的酷刑折磨。剛進入楠木寺勞教所,李芬玉被分在入所隊(五中隊),被強制罰站「軍姿」,整個人從臉到腳,要緊貼牆壁,紋絲不動,只要稍有動彈,吸毒勞教人員就用腳狠踢。

二零零二年十月間,勞教所對李芬玉實施強制「轉化」「攻堅」。中隊長張小芳、汪姓和古姓兩個吸毒勞教人員等五六個人,從晚上七點輪番對李芬玉拳打腳踢至半夜十二點。後將李芬玉的兩腿雙盤打坐並用繩子捆緊,同時雙手高平舉一把大竹掃把,只要手臂稍微有點抖動,就會招來吸毒人員用粗竹棍狠命毆打。這種折磨從頭天半夜十二點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四點,長達十六個小時,導致李芬玉雙腿痛徹心肺,整個人承受到了極限。

惡警還逼迫李芬玉謾罵法輪功師父,不服從,就關禁閉、罰跪(一跪就是四、五個小時)。在強制「轉化」「攻堅」的那段時間,每天被逼喝八大杯水,不喝就強灌;同時規定從早上六點至傍晚六點長達十二個小時的時間裏不准上廁所大、小便,如忍禁不住拉在身上,則每拉一次罰款二十元。勞教所還剝奪了家屬的「探視權」,李芬玉的母親攜帶所需衣物前往勞教所,卻既沒見到李芬玉,也沒能將衣物送進去。非法勞教期間法輪功學員家人所給的錢款大部份被罰款沒收。

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這個邪惡的魔窟,只要法輪功學員堅定自己的信仰,不背叛大法、不背叛師父,就要受到無休止的滅絕人性的酷刑折磨。李芬玉就親身見證了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

四。第二次被江西女子勞教所迫害 受酷刑和奴工三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份,李芬玉莫名被南昌縣國保大隊的公安人員綁架,被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其間,經歷了「關禁閉」、「走軍訓」、「剝奪小貨購買權」和「剝奪家屬探視權」等迫害。李芬玉在被逼從事「檢測橡膠醫用手套」的奴工勞動時,因勞動環境惡劣(使用有毒的「滑石粉」)、勞動時間過長(每天十多個小時),出現皮膚瘙癢、咳嗽不止和鼻孔流血,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左右,惡警將李芬玉列為強制「轉化」的「攻堅」對像,將她單獨隔離,調來勞教所最陰險、歹毒,外號叫「陳貓」的吸毒人員二十四小時監控她。一大隊的惡警呂秀英、鐘小嵐、黎立新、張小翠、陳瑛,還有河北勞教所來此所謂交流經驗的狡詐的隊長馬某,六個惡警輪番進行所謂的「談心」洗腦迫害;還被逼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錄像。李芬玉在長達二十多天的時間裏,每天被強制「談話」至下半夜,接著凌晨五點就要打掃一層樓的衛生,幾乎沒有睡眠時間。惡警們還唆使、煽動她十六歲的女兒前來進行精神施壓。種種高壓手段及身體、精神上的重重折磨,使李芬玉精神恍惚,幾近崩潰。

五。第三次被強制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李芬玉因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她第三次被強制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年過半百的她再次經歷了地獄般的痛苦折磨。

二零一二年五月,李芬玉因拒絕奴工勞動,被一大隊副大隊長呂秀英罰站,每天被罰站至半夜十二點。十五日晚上,呂秀英指使值班勞教人員彭明莉和何紅梅強拖李芬玉罰站,兩人以李芬玉年齡過大、身體欠佳,不忍強行拖拽而予以拒絕。呂秀英便魔性大發,咆哮著衝進監室,抓住李芬玉的頭髮往外硬拽,然後兩手抓著李芬玉的雙肩往牆上猛烈撞擊。呂秀英返回辦公室後,還與惡警金玉花一起得意的哈哈狂笑!

二零一二年八月,天氣特別高溫炎熱,因上面要來勞教所檢查,惡警中隊長許燕萍令李芬玉外出打掃衛生,出工房門時,因沒有高聲叫喊「報告」,便被許燕萍罰站,並破口大罵半個小時。隨後,許燕萍又抓著李芬玉的衣服領子強行拖往操場罰站暴曬,遭到李芬玉的拒絕和抵制。三十多歲,暴戾凶殘的許燕萍便抓住年過半百、身小體弱的李芬玉的衣服領子往地上猛甩,只聽「砰」的一聲悶響,李芬玉的肩膀被重重地撞在花壇的水泥邊沿上。許燕萍還狂吼著要將李芬玉戴銬,整個場面充斥著令人窒息的囂張邪氣。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李芬玉結束兩年的非法勞教,走出了江西省戒毒所(五月份,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已搬遷至此)。她所經受的這八年多的迫害是中共惡魔殘酷迫害法輪功善良修煉者的又一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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