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李洪玉和佟素華的女兒訴述情況,呼籲正義人士關注。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往家中打電話,發現父母雙雙失蹤!四處詢問得知,他們被綁架到吉林省樺甸市新華派出所。原來,在三月二十日下午一點左右,在家的父母及四位客人在一起交流法輪大法修煉體會時,突然有一名警察來敲門,母親佟素華開門迎客。警察來家查看的原因是:樺甸市發生的一起機動三輪撞人事件,看見我家門口停著幾輛車就來敲門詢問,警察進來發現這麼多人還有一些法輪功書籍,就逼迫他們出示身份證明,並叫來其他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據及法律文書就將他們劫持,並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就隨意抄家、拿走物品(由於沒有物品清單東西不詳只知道有書籍和鍋)。父親李洪玉抵制,被直接戴上手銬。沒有通知家屬。(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詢問,並將拘留的原因和關押的處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單位。)
我急忙趕回,到新華派出所了解情況,得到的只是嘲笑和無理的盤查。我問新華派出所所長「我的父母李洪玉和佟素華(佟淑華)在哪?我要見他們」,可是得到的答案卻是「不知道啊?不在我們這?要等上一邊等,別在這邊等」。然後,一名警察記錄了我的電話說「有事我們會給你打電話的」。後來新華派出所所長還叫兩位女警對我進行物品搜查,我說「那是我的私人物品,你們無權搜查。」一名女警威脅道「你最好老實點」,未經過事情的我因為害怕,只好展示了物品!之後我就離開了。第二次來到新華派出所,問我的父母在哪?有一個警察敷衍道:「所長辦案去了?我們不知道!」我只好離開。
我只好回家等消息,可是等了一天都沒有來電話,經多方打聽得知父母在二十一日就已被送往樺甸市看守所,母親佟素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而父親李洪玉被刑拘。甚麼法律依據?為甚麼沒有通知家屬?
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是母親佟素華被放出的日子,可是我在門口等了一上午卻沒看到母親的蹤影。詢問門衛說應該放走了吧。我只好四處打聽,說她早就被帶走了,說她和父親一樣也被刑拘了,說又查出事了,這一切只是猜測與聽說,現在母親佟素華究竟在哪?我真的不知道!
我有權知道我的父母在哪!難道他們不翼而飛了?詢問了律師後我知道警察們的這些「行為」(私闖民宅、抄家、綁架)都是違法的。希望這場鬧劇能引起各界正義人士和有良知的人的幫助,幫助我父母獲得自由。
吉林省樺甸市新華派出所 66272034,66274416
樺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室:66227191:
大隊長:於曉強 13804448080 66229190 (小靈通)68638080
13704446200 66232003
(於曉強妻子 )泰康保險公司 唐玲 66232003
許煥章13704348470 66225099
蔣立君13844680377 66250392
陳國華13596291268 66271059
樺甸市看守所所長:李光軍 單位: 66256000 66252052 13804443831
李光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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