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攀枝花市陳祥芝等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攀枝花法輪功學員陳祥芝,生前曾被中共非法勞教一年半及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出獄回家,九年牢獄的非人折磨,使陳祥芝的身心經受了嚴重的摧殘,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不幸離世。以下是陳祥芝生前和她的同修們遭受迫害的事實。

陳祥芝,女,一九六三年三月十日生,原籍東北,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陳祥芝原是四川省攀枝花市礦務局工會俱樂部主任。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前,攀枝花市礦務局訓練場每天都可以看到幾十人到百餘人集體煉功、學法的場面。

進京鳴冤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至十八日,陳祥芝到北京天安門上訪,到北京站後還沒有出站就被劫持返回,後被攀枝花礦務局寶鼎分局非法關押數日。

同年十一月二日,陳祥芝與攀枝花市六位法輪功學員一同去北京上訪。次日她們全部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四日,被攀枝花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夜,被迫交了一百元「生活費。」然後其他六位法輪功學員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處張處長、邱天平等四惡警劫持回本市西區拘留所,被分別非法關押了七天,陳祥芝在裏面絕食了三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陳祥芝第三次去北京上訪。攀枝花市一共去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她和一位法輪功學員到了國家信訪辦遞交上訪信,其餘的學員去了天安門煉功。因為當時全國各地自發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很多,中共就把國家信訪辦的招牌取掉了。陳祥芝她們去時看到有三個穿制服的警察守在信訪辦大門口,警察問她倆是幹啥的?她倆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來交信,信上有一百多個攀枝花法輪功學員簽名蓋手印。內容是: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是冤枉的。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我們要求有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說完她倆遞交了上訪信,警察叫她倆站在旁邊立即打了個電話。一會兒,攀枝花市駐京辦兩個男的開著一輛車來了,把她倆拉到駐京辦。去天安門煉功的羅小新(男,二十多歲,大學剛畢業)、賀常香(女,五十多歲)等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已被關在駐京辦了。

賀常香是攀枝花礦務局醫院財務科科長,已退休。她曾因腰椎突出癱瘓在床,煉法輪功後重新站起來恢復了健康。當晚羅小新、賀常香倆人成功走脫。其餘法輪功學員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處張處長、邱天平等四惡警劫持回攀枝花市西區拘留所非法關押。

這些法輪功學員全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陳春梅被非法拘留十天後釋放。陳祥芝、張玲、羅雲琛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其中陳祥芝和張玲又被轉到攀枝花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此時劉清華、趙鳳英、張佩雲去攀枝花市信訪辦信訪也被非法抓捕進了看守所。關押大約十天後,這五位法輪功學員均被攀枝花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判了勞教,其中陳祥芝、劉清華、張佩雲被非法判一年半;張玲、趙鳳英被非法判一年。

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幾日,陳祥芝等人與被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蘇麗娟(被非法勞教一年)、李慧瓊和何芙蓉(都是一年半)共八位法輪功學員,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處張處長等三惡警劫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進行迫害。

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首先把八位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五中隊(即入所中隊)。她們遭到搜身洗劫:陳祥芝的用品,凡是好的全被警察拿走私分了,還有一千元錢也不知被誰偷走了。五中隊警察每天逼著法輪功學員在壩子裏背監規。不背就處罰:白天逼著跑步幾個小時不許停,有時上午跑,有時是下午跑。自己不跑就被兩個包夾人員推著、拽著跑;晚上罰站挨凍,常常是從晚上六點罰站到深夜十二點。五中隊警察周俊輝(50多歲)很愛罵人,她經常罵大法罵師父,許多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拒絕被洗腦、堅持信仰都遭到過她的辱罵。而惡警羅薇(30歲左右),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更是心狠手毒,動輒打罵,有時還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陳祥芝她們在五中隊呆了一個月時,又有大批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進五中隊:如成都市一次來了十三個,安岳縣三個,樂山市二個,犍為縣幾個,還有其他地區的。隨後陳祥芝等法輪功學員就被下放到各生產中隊。

陳祥芝被轉到三中隊迫害。先去的法輪功學員有安岳縣李玲,成都市朱莉。隨後去的有簡陽市周慧敏(已被迫害致死)、楊奇慧,彭州市楊啟輝,成都市王楊芳(已被迫害致死)、邢琛、邢冰兩姊妹、羅曉於等。三中隊隊長姓詹,副隊長姓王。隊長詹某某要求法輪功學員參加做奴工(鉤花),否則被罰在壩子裏做體操。法輪功學員們拒做體操,而是煉功,惡警就指使吸毒犯、包夾(警察從勞教人員中挑選的專門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對法輪功學員連踢帶打,在地上拖著走,兩個打一個。因陳祥芝個子又高又壯就派四個惡人打她一個。每天早晨六點半起床後,監室門一打開,法輪功學員們就衝到壩子裏煉功,包夾就把她們拖回監室裏毒打,然後又把她們拖到車間勞動,法輪功學員們的後背、屁股全被拖得皮開肉綻,每天屁股都血淋淋的,褲子、衣服粘在身上。

半個月後的一天,勞教所指使其護衛隊四個男惡警,由隊長楊某某領頭(他妻子李琦是四中隊惡警,後來因賣力迫害法輪功被提為七中隊隊長)。他們把陳祥芝綁在壩中一棵很粗的大樹上,雙手抱樹綁著,然後用煙頭燒她的臉,用鉗子掰她的牙,有兩顆牙被掰鬆,滿嘴是血,然後對她拳打腳踢,持續折磨了陳祥芝幾個小時。其他法輪功學員和勞教人員在樓上看到後全都嚇哭了,她們強烈要求把陳祥芝放了,那些女警察也嚇得要求放人。最後四個男惡警把陳祥芝放了,哈哈大笑著揚長而去。為了抗議勞教所的暴行,被非法關押在三中隊的十三個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有的絕食三天、五天、一週,陳祥芝和周慧敏絕食了十一天。

有一天,惡警喊法輪功學員羅曉於去辦公室,她們在辦公室擺放著繩子,威脅羅曉於說:晚上把你吊起來打死。然後,隊長詹某某指使幾個民管會(是由勞教所專門挑選的教期長、惡習深的勞教人員配合警察迫害大法學員的幫兇組成)對羅曉於拳打腳踢,搧嘴巴,隊長詹某某也動了手。到了晚上又罰羅曉於面壁站著。同時,隊長詹某某指使包夾把只有一米五高的楊奇慧綁在高低床頭毒打,不讓她吃飯。陳祥芝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發現少了兩個同修,遂一起到了楊奇慧所在監室,陳祥芝為楊奇慧解開繩子,包夾就想打陳祥芝,被她擋回去了,她說:沒你們的事兒,我們要去找隊長詹某某評理,憑甚麼綁人?結果三中隊在監室的十幾個勞教人員都跟著十一位法輪功學員下了樓。她們看到羅曉於在壩子裏被罰站,法輪功學員們就質問隊長詹某某:為甚麼打人?詹某某說沒打人。又問她為甚麼綁人?詹某某仍然否認。這時楊奇慧的包夾就指著詹某某說:「是你叫我們綁的。」羅曉於也說:「你們剛才就打我了,還把我綁起來的。」這時詹某某背著包就走,陳祥芝擋在大門前對隊長詹某某說:「今天你要不放人,就別想出大門。」接著,十幾個勞教人員紛紛替法輪功學員說話:「你說人家不講理,人家下來給你講理,你卻要走。」詹某某看到二、三十人圍著她就被嚇住了,她騎虎難下,只好把羅曉於放了。大家就回樓上去了。上樓時,陳祥芝怕警察耍花招,就走在最後,當走到樓梯拐彎無人處時,羅曉於抱住她就哭:「警察說了今天晚上要把我吊起來打死。」

第二天,法輪功學員們下到壩裏煉功時,勞教所管教科惡警科長李志強指使隊長詹某某叫吸毒犯把法輪功學員周慧敏、楊奇慧、朱莉扔進廁所,當時她們仍然盤著腿,吸毒犯舀起髒水從法輪功學員頭上往下澆,又把法輪功學員周樹枝扔到壩子裏的一個糞坑中,她也盤著腿,糞水淹沒到她的腰部。因陳祥芝個子高大,包夾們抬不動她,就由四個包夾在壩子裏守著。當陳祥芝聽到「有法輪功學員被關在廁所裏澆髒水」的消息時,她「嚯」的站起身直奔二樓廁所,然後把幾位法輪功學員用雙手一個一個抱到走廊上。許多勞教人員就擁上來毆打陳祥芝,她被打倒在地,但奮力坐了起來,把眼睛一睜,一手抓住了一個包夾,圍著的人見此情景一溜煙全跑了。陳祥芝對抓住的倆人說:「你們想幹啥?」那倆人慌忙說:「不關我們的事兒,不關我們的事兒。」陳祥芝想到自己是修煉人應該與人為善,於是就鬆開了手,讓她倆跑走了。

勞教所給每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室,發了一本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邪書。法輪功學員們決定銷毀它,其中周慧敏負責銷毀的那本邪書的殘頁被惡警發現,幾個惡警就把她拖到壩子裏毒打了一個多小時。然後又挨個監室追查邪書下落。

有一天晚上,從六中隊傳來消息說惡警搶走了《轉法輪》。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在三、六中隊的法輪功學員都絕食抗議,要求歸還大法書。她們絕食堅持最久的達十一天。

大約是二零零零年五月,勞教所從每個生產中隊抽出兩個最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共十人轉到五中隊殘酷迫害,這十位法輪功學員是:被非法關押在三中隊的朱莉、陳祥芝、一中隊的劉清華,二中隊的王某雲,四中隊的鄭友梅(已被迫害致死)、劉霞、六中隊的王淑華、李曉君。其他被非法關押在各中隊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集中到了剛成立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中隊──七中隊,加重迫害。

從三中隊到七中隊的中途有一個大壩子,惡警就把強迫去七中隊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壩子裏挨個搜身。惡警從法輪功學員周慧敏身上搜出了《轉法輪》,幾個護衛隊的男惡警圍著周慧敏拳打腳踢,並用警棍電她,折磨了周慧敏一個多小時,電警棍啪啪電響的巨大聲音傳到了附近的五中隊,很多人都聽到了是惡警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陳祥芝等十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到了五中隊後,惡警把她們的包袱全收進保管室不讓用。白天逼著走或跑(一個人拽,一個人推),鞋都磨壞了。晚上把法輪功學員們關在一間大房中,她們的被子全被扔了,不准睡覺。睏極了就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睡一會兒。十位法輪功學員就一直寫申訴材料抗議,這種暴行持續了十幾天。隨後,惡警把她們分開監禁,每個監室非法關押兩個法輪功學員、六至八個包夾。陳祥芝和劉霞被關在二樓最裏邊的套房裏,有八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她倆。陳祥芝在裏間,劉霞在外間,互相不准說話,不讓下樓。上午關在監室裏被強迫鉤花,不鉤就迫害。有時下午強迫走操。中午她倆就煉功。有一天中午,陳祥芝感到頭暈,剛躺下迷糊時,惡警羅薇帶了兩個民管會的把劉霞弄到樓下「生產辦公室」,那裏還有兩個民管會員。惡警羅薇拿著電棍一直電了劉霞兩個小時,四個民管員圍著看,藉口是劉霞在煉功。劉霞被拖回監室時已是滿臉、脖子通紅,頭髮散著兩眼發呆,問她啥都不說。

有一天,陳祥芝聽說三樓有同修被迫害得很厲害,她就跑上三樓,看到同修朱莉被鎖在房中,朱莉透過窗戶喊著陳祥芝並講她遭到的迫害: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不准睡覺,還被毒打。陳祥芝對朱莉說:「你不能承認這些迫害,告訴我是誰幹的?我找她們評理。」這時屋裏的包夾捂住朱莉的嘴不讓她再說話。幾天後,得知是一個穿貂皮大衣的犯人打的朱莉,陳祥芝就找到她問她為甚麼打人?那人大罵陳祥芝並想打她,陳祥芝警告她說:「你以為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欺負的?你不要得寸進尺。」此時,擁上來很多人把她倆拉開了。從那以後穿貂皮衣的犯人就收斂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大概是二零零零年七月的一天,勞教所藉口上邊有人來檢查,惡警強制十位法輪功學員帶誣蔑法輪功的標誌牌,她們全都拒絕戴。惡警就把十位法輪功學員弄到辦公室外面站著,一個一個的拉進「生產辦公室」用電棍電擊,強迫她們戴標誌牌,其中劉霞、朱莉被打的、電的最狠。惡警副隊長尹丹強迫陳祥芝「必須帶標誌牌」,陳祥芝堅定的說:「我不會戴的,我沒有犯罪。」尹丹說:「那就要用電棍電你,強制戴上。」陳祥芝笑著說:「你甚麼招兒都沒用,我是不會戴的。」心裏想著:你不敢!尹丹暗示兩個民管會員動手,陳祥芝心想:你倆不配。那兩個民管真的不敢靠前。尹丹就親自拿起了電棍,但當電棍舉到半空中時她又放下了,突然笑著說:「你走吧」放陳祥芝出來了。

原來所謂的「上面來人」是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的三個猶大,目的誘惑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也就是所謂的「轉化」 法輪功學員。勞教所惡警利用三個猶大,採用偽善與暴力並用、一陰一陽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殘酷迫害。一旦法輪功學員接受歪理,寫了「三書」被強制放棄修煉後,就立即轉入七中隊進一步遭受洗腦迫害。

有一天五中隊馬姓隊長把陳祥芝帶到勞教所辦公室見其中一個猶大,那個猶大妄圖用歪理邪說讓陳祥芝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陳祥芝嚴厲的制止她謗師謗法,並講了大法的美好與自己修煉後的親身受益,那個猶大被說的啞口無言。

隨後,法輪功學員陳祥芝和潘曉江被轉到了六中隊進行奴工迫害。在六中隊吃飯只給五分鐘,哨子第二次響起就必須立即放碗,若慢一點就遭辱罵,飯或饅頭就被搶走扔掉。潘曉江剛去時,沒吃幾口就要求起立上車間做奴工,因此經常挨餓,後來她只好直接用湯、水和著飯往下硬吞。每天被限制上廁所,上、下午各一次,還得警察准許並由警察帶著去。因常常是集體上廁所,蹲位不夠,那些吸毒犯彝胞忍不住就在廁所外的荒坡、路邊大小便,廁所及四週骯髒不堪,臭氣熏天。

剛到六中隊時,隊長叫陳祥芝、潘曉江打報告詞才能進辦公室,她倆不打,就罰在門口站了半個小時。第二天強制她倆參加奴工勞動:做燈帶,往一排燈管中裝小燈珠,一米一米的裝,一米要裝三十六顆小燈珠,再把它們連在一起。要求每人每天裝滿一百米,工作量大,長時間在燈下伏案勞動很傷手指和眼睛,動作快的晚上十一、二點可完成,動作慢的要深夜才能休息,她倆每天被強制做奴工十幾個小時。法輪功學員潘曉江動作較慢,因此常常得不到休息,陳祥芝時常提前做完自己的活趕過去幫助潘曉江。六中隊惡警經常搞突擊加班,事後不讓補休。每天早上六點起床,七點出工,有時六點半出工。記得有一次她倆被迫連續幹了四十八小時沒有離開車間,實在睏極了就在大竹簍裏蜷著睡一會兒。法輪功學員潘曉江每天勞動下來極度疲憊,以至於想坐一會兒的力氣都沒有,倒床便睡著了。

勞教所就是這樣一邊用高強度的奴工勞動來消磨法輪功學員的體力和意志力,一邊又利用親情來誘騙法輪功學員,妄圖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信仰。陳祥芝的女兒當時僅十三歲半,母女倆相依為命,陳祥芝被綁架後,女兒孤苦伶仃四處流浪,全靠同修設法伸手幫一幫,但收留她的同修又被抓了,因此孩子的生活常常朝不保夕,無處可依。管教科惡警科長李志強找來攀枝花市的一個邪悟者告訴陳祥芝:我帶過你的女兒。孩子當時每天買三角錢的饅頭,兩角錢的稀飯和三角錢的泡菜就吃一天,或者買幾個蘋果一天吃一個;她的同學白白胖胖,白裏透紅,而她黃的營養不良。親戚們都受了邪黨的毒害,而且怕受牽連,沒有一個敢收留孩子……陳祥芝聽後心如刀絞,精神幾近崩潰,終於承受不住,違心的「轉化」。

陳祥芝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出獄回家。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有一個曾經走過彎路的學員告訴陳祥芝:「我們錯了」並給她看師父新經文《建議》和明慧網的心得交流,陳祥芝猛然清醒,痛悔萬分,大哭一場,她立即打電話請同修幫助,代她在明慧網發表了嚴正聲明,從此又回到大法中修煉。

出獄後又遭綁架

二零零一年七月,陳祥芝和攀枝花市的同修到米易縣參加法會,很多走過彎路的學員又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們離開不久,米易縣學員有十幾個就被惡警非法抓捕了。同年八月初的某晚七點過,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處張處長、邱天平帶著王健、劉麗華(音)等七、八個惡警,到陳祥芝辦公室非法抓捕她,同時另外十幾個惡人對陳祥芝家進行了非法查抄,搶走《大連講法》磁帶一套十四盤。

綁架陳祥芝時,她拒絕配合,抵制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惡警對她連打帶踹,反綁雙手,強行拖上警車拉往鹽邊縣看守所。陳祥芝坐在後座一直反抗,車過金沙江時,陳祥芝的腳踹到了前座的方向盤,差點把車和人打到金沙江去,警察全嚇壞了。

陳祥芝被非法關押在鹽邊看守所時,她的單位領導找到市610辦,要求釋放陳祥芝回單位俱樂部當主任,以解決部份職工的生計。七天後,陳祥芝被保釋出來,但610辦及惡警仍然不斷找單位領導騷擾,為了不給單位增加麻煩,陳祥芝於八月中旬被迫離開單位。

陳祥芝的女兒遭迫害情況

二零零二年八月上旬,陳祥芝未成年的女兒和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黃麗莎在成都一起講真相時,遭人構陷,被成都東坡派出所惡警劫持到郫縣看守所迫害。陳祥芝的女兒反迫害絕食,被獄警何干指使犯人強行灌食,嘴全部腫了,反覆幾天後獄警把她女兒帶到辦公室談話,這時看到剛被強行灌完食的老同修,那樣子真是慘不忍睹,獄醫還在她女兒面前描述灌食的管子有多粗膠皮有多厚就像汽車輪胎那種質地,你不張嘴還有專門的開口器,就不像在監室裏十幾個人圍著按著你用牙刷撬你的嘴了等等,這十五歲的小女孩在這極大的壓力下,趁獄警何干出門接電話時從三樓辦公室跳了下去,想離開這邪惡的地方,是三樓墜下,腰部幾個脊椎神經性骨折,後被送進青羊區醫院,跟黃麗莎一起關在4樓的所謂病房裏關著,絕食六十多天,黃麗莎就是這樣被迫害致死。有個叫楊婷婷的護士每天給她們輸液,在這間病房裏還一起關過允華鳳(音)、周蕙敏。

陳祥芝的女兒因為骨折舉步艱辛,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和法輪功學員潘小江一起被送回郫縣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她的姨媽幾次去成都東坡派出所要人,質問:沒成年的孩子你們給關了大半年,又骨折了,是怎麼回事?還不放人?成都東坡派出所惡警叫當地寶鼎分局到成都將陳祥芝的女兒送回當地彎腰樹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攀枝花礦務局寶鼎分局的警察聽說陳祥芝的女兒講述了這半年的迫害後,怕她有甚麼後遺症擔責任,就叫她姨媽寫保證把孩子帶走。

此時,陳祥芝正被劫持到位於成都龍泉驛洪安鎮的川西女子監獄迫害。她們母女在這迫害的十數年裏幾乎是沒怎麼在一起過。

非法判刑八年 被劫持到川西女監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陳祥芝和張玲、幹勁(男)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入鹽邊看守所。惡警搶走了學員們個人省吃儉用用來做資料的錢一萬三千四百元;搶走資料點師父大法像一套(二十三張),兩台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三台台式電腦、一台油印機,打印紙十幾件、不乾膠十幾件,這些設備耗材價值二萬元左右。惡警搶走了張玲私人現金好幾萬。陳祥芝被搶走私人現金五千六百元、存摺五千元;三大包衣服(好幾套名牌運動服),價值一、二萬元。後來陳祥芝的姐姐向公安分局索要衣服時,惡警說一件也沒有了。

陳祥芝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鹽邊縣看守所期間,市610辦邱天平等邪黨人員帶著人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照像,不配合就打。然後輪流著把三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鹽邊縣一個賓館秘密非法審問。每次都有七、八個男惡警輪番審問資料點的錢是誰給的?資料送給誰?與誰接觸?有時從早上非法審問到下午,有時從晚上審到半夜,然後又關進看守所。惡警們採用威脅、恐嚇、耍流氓等手段非法審訊了十幾天,但一無所獲。於是又把三位法輪功學員轉入攀枝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半年後,大約是二零零二年六、七月份,攀枝花市西區邪黨法院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旁聽席上都是610安排的人,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每家只允許去一、二個人,給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指定了律師作有罪辯護,外面的同修一點不知消息。庭審進行了近二個小時就草草收場了。法院當庭非法判陳祥芝八年徒刑、張玲十年、幹勁七年。

陳祥芝三位法輪功學員又在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後,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市看守所一男一女惡警把陳祥芝、張玲劫持到了成都龍泉驛洪安鎮,十六日到達四川省川西女子監獄(現更名為四川濱江女監)。

陳祥芝她們被劫入川西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即入監監區)後遭到非法搜身,所有的衣褲被強制刷上黃油漆(因當時無囚服,就在衣服前後橫著各刷一道黃油漆,兩隻褲腳豎著各刷近尺長的黃油漆代作囚服)。當天,南充市老年法輪功學員韓光榮被惡警於萍叫到二樓警察辦公室,三個積委會犯人(警察挑選的刑期長、積極配合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監控其他犯人的犯人)強迫給韓光榮刷黃油漆,韓光榮把刷過油漆的衣褲脫掉了,犯人刷一件她就脫一件,最後連貼身的秋衣秋褲也被犯人刷了黃油漆,她在辦公室站了半個小時,惡警於萍才叫她回監室。

拒打報告詞

監獄惡警強制法輪功學員無論做甚麼都要打報告詞 「犯人某某某,要求做甚麼」,如果不打就將受到懲罰。警察早上走進學習室時,要全體起立,向她們問好。然後一個一個的打報告詞才允許坐下。一天,法輪功學員韓光榮、陳祥芝等三人拒絕打報告詞,被罰在黑板前站了一上午。上廁所必須打報告詞,不打就不許上廁所,因此法輪功學員們早上就不敢吃稀飯、不喝水。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鐘俊芳憋不住了,就說「大法弟子鐘俊芳想上廁所」遭到拒絕,她就起身去廁所,惡警戴某某和蒙婭玲誣說她要逃跑,就把她拖到壩子上逼著跑步。鐘俊芳不跑就叫犯人逼著她跑,兩個人一輪,一個拽著一個推著跑,致使鐘俊芳小便失禁,尿到褲子裏了,地上也濕了,那些包夾就嘲笑她,然後把她拖回監室關禁閉,不准出門、不准吃菜,只給一兩飯,這樣持續迫害了鐘俊芳十幾天才叫她和大家坐在壩子裏,但又逼她背監規。她不背,殺人犯邱光芬就打她一個嘴巴子,因此所有法輪功學員就站起來和邱光芬評理「我們是好人,你憑甚麼打人?」

法輪功學員的錢全被監獄收走,用錢時必需打報告詞經警察批准後,由包夾帶著法輪功學員到財務科再打報告詞後領取兌換券。法輪功學員需要購物時,由包夾向警察報告允許後,再由包夾代購,且只准買用的,不准買吃的。法輪功學員韓光榮要取錢但未打報告詞,警察蒙婭玲罰她在空屋裏站立了兩個多小時。

每次遇到警察進監室,要站起來打報告詞,並向警察問好。有一天法輪功學員韓光榮拒絕站起來,被兩個包夾強迫架著站起來。

入監區警察經常隨意把法輪功學員叫到辦公室去羞辱,最初她們為了講真相,因此一喊就去,但每次離開時警察就要她們打報告詞,不打就被罰站幾個小時,直到開飯才放回去。經常這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有毛曉莉(很惡,30多歲,大臉,個子一米六)、廖群芳、張某某(南充市嘉陵區西興人)等。法輪功學員韓光榮被惡警毛曉莉、廖群芳等罰站過幾次,每次都是幾個小時。後來,惡警再叫法輪功學員去辦公室,學員們就開始抵制了。有天下午三點左右,惡警廖群芳叫小陳到監室喊韓光榮去辦公室(四樓)談話,韓光榮對惡警小陳說:「你既然來了,就在這裏說是一樣,何必去辦公室」,惡警小陳就叫四個犯人把韓光榮抬到了辦公室,躺放在長椅上,韓光榮就躺著不動。惡警廖群芳和小陳並沒有說話。一會兒,監區長王某某(五十多歲)進來見此情景,她們也沒有說話只是感到十分尷尬,遂叫韓光榮回監室了。

有天下午,監區強迫每個法輪功學員照像,想把照片貼在犯人標誌牌上。法輪功學員韓光榮拒絕照像,積委會陶紅和一個犯人架著韓光榮站在壩子裏強迫脫鞋量身高照像,韓光榮把臉扭到一邊心裏念著除惡口訣,結果沒有照上。陳祥芝是自己下的樓,她笑呵呵地說:「你們照不上。」結果也沒照上。

所謂入監學習搞了一個月後,監區就強制法輪功學員做奴工(用針縫製足球)。法輪功學員們堅持煉功,就遭到嚴重迫害。見法輪功學員鐘俊芳在監室巷道煉功,惡警監區長王某某、二分隊股長張雪梅、管生產的小陳、陳薇開會商量,決定處罰法輪功學員鐘俊芳關小間。有一天,鐘俊芳被突然叫到監區長辦公室,有個警察(聽說是教育科的)對鐘俊芳說:你不是要煉功嗎?你煉起我們看一下。鐘俊芳就煉功,當即被惡警照了像,然後惡警以此為藉口把鐘俊芳拖到另一個監區無人住的頂樓(六樓)關禁閉:白天站銬在上下鋪床頭,晚上躺著綁在床上。陳祥芝知道後,就找到張雪梅股長,惡警陳薇也在,要求她們放人但遭到了拒絕。最後鐘俊芳被關禁閉迫害了一個月。

監獄給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安排了二至四個包夾,警察要求包夾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法輪功學員。有一天輪到包夾牟桂芬打飯,要求韓光榮跟著去以便監控,遭到韓光榮拒絕,牟桂芬打飯回來後開始罵韓光榮並且不給她分飯,但其他人見狀卻主動把韓光榮的碗擺起,給韓光榮分了菜,牟桂芬惡狠狠的端起韓光榮盛菜的碗摔到巷道裏,然後對韓光榮說:「你有本事你就煉功嘛。」韓光榮就煉第一套功法,牟桂芬就去阻攔韓光榮煉功,隔壁監室的陳祥芝衝上去制止牟桂芬行惡,其他監室的法輪功學員也出來指責牟桂芬的這種惡行。這時張雪梅股長來了,把韓光榮叫到辦公室問了情況,事後她怕事情鬧大就把犯人牟桂芬調走了。

二分隊還強制法輪功學員戴犯人標誌牌。有一個從苗溪監獄轉過來的農村法輪功學員王老太拒絕戴標誌牌,包夾把她拖到辦公室走廊,要她打報告詞,她仍然拒絕。犯人牟某某就毒打她,惡警毛曉莉出手搧她嘴巴子,王老太被毒打了一個小時,強制戴上標誌牌拖回了監室。然後惡警周桂芳、毛曉莉與另外兩個警察逼陳祥芝戴標誌牌,陳祥芝說:「我沒犯罪,決不戴。」毛曉莉就叫了四個犯人想強戴,陳祥芝嚴肅的說:「今天你們誰敢動我,後果自負」,周桂芳見狀就對毛曉莉說:她不戴就算了。陳祥芝轉身就走了。

監獄不准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買日用品,還不准接見,不准通信,不准彼此說話,不准坐在一塊。否則就要扣包夾的改造分。有一天法輪功學員韓光榮和陳祥芝坐在一張床上交流,股長任林芝進來不准她倆坐在一起,她倆就給任林芝講道理,任林芝就走了。然後陳祥芝坐在上床,韓光榮坐下床發正念,犯人董群芬就又報告了警察,警察陳薇趕來問:「陳祥芝,你在幹甚麼?」陳祥芝說:「我在做我們應該做的。」陳薇就叫陳祥芝到辦公室談話,陳祥芝去了就和陳薇講了半個多小時,最後陳薇叫她回去了。當陳祥芝被喊走後,韓光榮就坐在巷道裏發正念,一直坐到中午開飯時。晚上警察陳薇、張雪梅把韓光榮叫到辦公室,陳薇問她:「你上午在幹啥?在煉功嗎?」韓光榮說: 「沒有煉功,是在發正念」 陳薇又問「發正念做啥?」韓光榮說:「清理邪惡」,陳薇就大罵韓光榮,但一會兒又叫韓光榮回去了。由於被非法關押在二分隊的全體法輪功學員堅持每個整點發正念,從此後,警察不再強迫她們打報告詞了。

識破陰謀

二零零四年六月,川西監獄與簡陽監獄對調了一個監區,從簡陽監獄調過來很多邪悟後當猶大的,其中有一個是從新加坡來的,猶大開始配合警察欺騙、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猶大還告密給警察:法輪功學員們整點在發正念。因此警察就搶走、搜走了法輪功學員的手錶,並把她們分散調到了其他分隊。

警察還利用法輪功學員們長期看不到經文想學法的心,就把被特務、猶大斷章取義後的假經文拿去誘惑她們看;若法輪功學員拒絕看,就強迫讀給她們聽;法輪功學員長期被隔離關押中,惡警不准她們與人說話交談,造成心理上巨大的壓力、孤獨感、寂寞的心,然後誘惑她們看佛教經書或常人的雜誌、小說、報紙等消磨她們修煉的意志,迫使她們違背修煉要專一的原則等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走向邪悟。

陳祥芝、韓光榮等法輪功學員被轉到了四樓的三分隊。三分隊每個監室有十二個人,警察又把法輪功學員分散到各監室,每個監室只有一個法輪功學員,規定不准法輪功學員下樓吃飯。吃飯時監室的人輪流向警察打報告詞才能開飯。輪到法輪功學員時,她們不打報告詞,警察就處罰全監室十二個人都不准吃飯。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不打報告詞,全監室被處罰不准吃飯,當時是冬天,飯很快就涼了,那些犯人又冷又餓就把仇恨記在那法輪功學員頭上,全監室犯人都毒打她。

有一天,犯人叫陳祥芝打報告詞,陳祥芝不打,犯人楊桂英和另一個犯人說:「你要不打,我們十二個人都不能吃飯,你們算甚麼修煉人?」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說了一個小時後,陳祥芝開口說:「你們吃不吃飯和我沒關係,我是修煉人和你們不一樣,你們是殺人犯罪進來的,我不會買你們的帳的。飯在那裏擺著,是警察不讓你們吃,也不讓我吃,你們應該找警察說去,不應該找我。哪個警察指使你們幹的,你就告訴她,這個辦法對我無效,我要吃。」聽了此話,她倆起身出去給躲在外面的警察悄悄地說:「算了吧,這個辦法對她無效以後就別用了。」警察馬上就開飯了,這時其他幾個人就暗暗地給陳祥芝豎起大拇指。

惡警毛曉莉遭報

在監獄裏被迫幹奴工活,名義上每週日休息一天,但因為強制定給每個人的生產量極重,每天在車間工作九個小時,晚上還要帶回監室加班熬夜幹到午夜十二點,每週日不下車間勞動但都在監室裏加班幹活才能完成繁重的生產量。二零零三年底的一個星期六,難得遇到車間待料暫時沒有活幹,大家都在監室休息。陳祥芝也在上鋪休息,惡警毛曉莉叫她去辦公室。去了之後,毛曉莉叫陳祥芝站在門外打報告詞,陳祥芝不打,毛曉莉看到陳祥芝站在那兒無意中捏著拳頭,就問:「陳祥芝你要打我呀?」然後要陳祥芝轉過臉面壁而站,陳祥芝沒動。毛曉莉又叫陳祥芝把雙腳並攏,陳祥芝仍不配合。就這樣陳祥芝一直被罰站到中午吃飯時仍不讓走,這時張賢、蒙婭玲出去打飯了,毛曉莉對陳祥芝說:「從今天起,白天你不准上床睡覺,晚上十二點以後才准睡覺」陳祥芝不搭理她,毛曉莉又重複一遍,陳祥芝說:「你是國家幹部,一直叫我們要遵紀守法,為甚麼你卻莫名其妙喊我在這裏站著?我告訴你,善惡有報是天理。如果我今天錯了,站在這裏我無話可說,但是我沒有任何錯,你卻叫我罰站。我告訴你,你要遭報的。天是長了眼睛的,不會放過每一個作惡的人。」這時張賢、蒙婭玲打飯回來了,她倆就叫陳祥芝回去吃飯,陳祥芝說:「你們三個聽好了:從今以後,你們辦公室我不會跨進半步。」陳祥芝回到監室沒吃飯就上床了。接著惡警毛曉莉來了,對陳祥芝破口大罵,不准她睡在床上,叫她必須下床,並要包夾楊桂英、肖文君把她拖下來,楊桂英、肖文君沒拖陳祥芝並出去找來警察張賢、蒙婭玲。張賢、蒙婭玲把毛曉莉叫到走廊裏,三人就吵起來了,最後惡警毛曉莉灰溜溜地走了。張賢、蒙婭玲進來叫陳祥芝吃飯,陳祥芝說:「我不會吃的,你們迫害我,罰我站了三個小時是違法的。而且今天是休息時間,大家都在床上,為甚麼不讓我上床?還說要我每天晚上十二點後才准上床?我告訴你們,我不會買你們任何人的帳,我脖子上就一個腦袋,我是放下生死到這裏來的。我再告訴你們,毛曉莉是百分之百要遭報的。」警察蒙婭玲就叫包夾肖文君給陳祥芝煮了湯圓,肖文君在陳祥芝床前端著湯圓勸了很久,陳祥芝才下來吃飯。

第二天,惡警股長王雪萍(後來升為副監區長)找陳祥芝去辦公室,陳祥芝沒去,說:「想談話到我這兒來,我不會去辦公室的」 。股長王雪萍找來四個犯人想拖陳祥芝去,陳祥芝正告她們說:「我昨天說了,我不會跨進辦公室半步的,誰敢動我?!」四個人沒敢動,惡警股長王雪萍就到了陳祥芝屋裏看了看,但甚麼也沒說就走了。

一週後,惡警毛曉莉坐在辦公室椅子上突然暈倒在地,警察們發現後把她抬到醫院,一檢查是子宮癌。後來她子宮被全部切除,在醫院住了三個月,她公婆逼著兒子與她離了婚。有個警察就在辦公室感歎的說:「人家陳祥芝說了天是長眼睛的。沒說甚麼就喊人家站了幾個小時,你看真遭報了。今後我們做事還是得憑點良心。」此事在監獄裏引起很多震動,惡警毛曉莉回監區後,不那麼猖狂了,但她仍然拒聽真相。

強行抽血

二零零四年底,惡警股長廖群芳(因她積極迫害法輪功,在二零零九年被升為十二監區副監區長)派了三個積委會的殺人犯把韓光榮抬去強迫檢查身體。幾天後,監獄又強制抽血,有個從苗溪監獄轉來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她因拒絕抽血遭到了惡警毒打。惡警這次沒有強制韓光榮抽血,但其他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騙到監區壩子裏強制抽了血。

大約二零零二、三年,在成都市看守所期間,法輪功學員羅芳遭到惡警強行墮胎迫害留下了後遺症,從那以後她雙腳不能站立,只能兩手拄著小凳拖著「走。」二零零五年底的某天下午,川西監獄又強制抽血,法輪功學員羅芳拒絕惡警的抽血迫害,就被強制背到另一個監區的大廳抽血,過程中她遭到了犯人的毒打。法輪功學員韓光榮拒絕抽血,惡警周桂芳、任靈芝就叫積委會楊桂英等四個犯人輪流把韓光榮背到那個大廳,其中三個犯人按住韓光榮的手臂強行抽血,韓光榮在心中求師父:不讓她們抽出血。結果換了三個地方都未抽出血來,只好把韓光榮帶回去了。

由於惡警強制法輪功學員羅芳、韓光榮抽血驚動太大,因此改為醫生進到監室強制法輪功學員抽血。又因為陳祥芝又高又壯,惡警股長王雪萍就抽了十幾個又高又胖的積委會員、殺人犯打手,監獄同時派了六、七個一米七八的男惡警,其中有三個男惡警拿著電警棍,全部圍在陳祥芝所在監室門口,那種邪勁兒把有的犯人當場嚇哭了,那群男惡警撲上來,強制按住陳祥芝抽了血。法輪功學員林群芳(廣元人)、劉輝是在監室走廊上被四個人強行按倒在地上抽的血。

善勸惡人

二零零四年六月,成都市法輪功學員劉輝被挾持到入監監區。她離開成都看守所時,看守所不准她帶錢走,而是逼她把錢全部買成了吃的、用的,但到了監獄,這些吃的、用的全部被警察拿走了。接著警察強制劉輝穿囚服,她拒絕了,犯人陶紅就和一幫犯人圍著她打,還是沒有穿上,就把她拖進二分隊七號監室,她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然後發正念。那些犯人就用被子蒙住劉輝摁在床上打。陳祥芝站在十二號監室門口都聽到了她被捂著被子挨打的叫聲。連接幾天,那些包夾天天毒打劉輝,後又把她關了幾天小間(下文有補充)。放回來後,還是經常捂著被子毒打她。有一次,陳祥芝實在忍不住了,想去制止犯人行惡。當她走到靠近劉輝監室時,卻被值班的積委會員擋回了監室。

一個月後,十二監區搬遷到新地址,法輪功學員劉輝和陳祥芝被非法關押在相鄰監室。有一次,惡警小陳和股長任靈芝一起辱罵劉輝,罵了很久。然後兩個惡警又到隔壁監室騷擾陳祥芝,陳祥芝把她倆說得啞口無言。那段時間,警察經常是罵完劉輝又到陳祥芝房中騷擾。有天吃晚飯後,法輪功學員韓光榮在走廊上與隔壁同修何莉說話,包夾阿西烏嘎馬上報告了惡警廖群芳。廖群芳就把她們喊回監室鎖上門,接連三天都不許所有人出監室門。

不久,陳祥芝被轉到五樓的三分隊。二零零五年底到二零零六年初,那段時間三分隊惡警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准法輪功學員煉功,不准學法,不准出門,不准交談……形勢非常緊張。有一天,陳祥芝與劉輝、李彩群說了幾句話,李彩群、劉輝的包夾對警察誣告說:陳祥芝串監帶動李彩群、劉輝「不聽話。」股長楊玉書帶著一個警察去對陳祥芝說:「不准出監室門,否則把門鎖上」陳祥芝問楊玉書:「是不是真的要鎖門?」楊玉書說「是真的。」陳祥芝就把上下床一推打到窗戶上,發出「噹」的一聲響,倆警察見狀甚麼話都沒說就走了。

有一天,法輪功學員劉輝找到陳祥芝說:「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不應該被關監。」當晚陳祥芝和劉輝決定離開監室,但因一樓鐵門緊鎖而沒能走出去。此事被警察察覺,第二天上午周紅玉副監區長、陳健梅等三個警察找到陳祥芝談話。下午,副監區長王雪萍把兩個值班犯人帶到陳祥芝監室,要求證明她們離開過監室。陳祥芝對副監區長王雪萍說:「我們是好人沒有罪,不應該像犯人那樣對待。你們經常指使這些犯人迫害我們,還給她們加分,你們沒有制止犯人幹壞事,是為我們好嗎?」王雪萍沒說甚麼就走了。事後,十二監區警察對三分隊實行全體嚴管:不准看電視,不准減刑,不准親人接見。

監區所有犯人因為此事開始怨恨法輪功學員,見到法輪功學員就罵。警察又把法輪功學員劉輝轉到二分隊進行迫害。劉輝遂絕食抗議,第二天起,警察天天對劉輝強行灌食迫害。也對陳祥芝加強了監管:睡在床上就拖陳祥芝起來,陳祥芝上廁所,值班犯人萬秀英就跟著,陳祥芝問萬秀英:「你為甚麼總是跟著我?」萬秀英說:「是警察讓我跟著你的。」接連四、五天陳祥芝吃不下去飯,有天晚上警察陳建梅值夜班點名,陳祥芝從床上起來下地時就暈倒了。到了深夜有人拽陳祥芝,怕她死了。

第二天,陳祥芝要求見副監區長王雪萍。見面後陳祥芝對王雪萍說:「我倆沒有深仇大恨,你是個聰明人,有些事應該為自己考慮了,你記得文革後整人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吧。」然後陳祥芝勸告王雪萍,最後把她說哭了。快到十一點時,警察張建梅在樓下喊王雪萍:「還去不去醫院(指給劉輝灌食)。」王雪萍說:「不去了。」

接著,陳祥芝又要求見監區指導員寧曉英,她善意的對寧曉英說:「你不能這樣對待我們,這是迫害。」寧曉英不語,陳祥芝又說:「你們利用對全中隊一百多人實行三不准的嚴管來挑起犯人加重迫害我們法輪功學員,這樣做對嗎?」

拒穿囚服

二零零八年「五一二」汶川八級大地震時,監獄餘震很厲害,整個監獄的人都在一個大壩子裏睡覺,一週後說沒事了,要求各回各的監區。當快走到十二監區門口時,陳祥芝看聽到攀枝花的一個同修在前面喊她名字,她就跟在同修後面往樓梯上上,轉到二樓時,監控同修的三個包夾手拉手堵在那兒不讓陳祥芝跟上去,陳祥芝一急,一把把欄杆邊的包夾拉到後邊去了,然後挎住了同修,包夾們被這個舉動嚇得不敢動了。同修告訴陳祥芝自己剛被綁架來幾天,陳祥芝快速的告訴她:「一定要堅定,走正自己的路,絕不能放棄修煉。只要你能閉嘴不說話,她們就迫害不了你。」同修說:「好,我記住了。」後來,無論監獄惡警、壞人怎樣打她、折磨她、關進嚴管組,某同修都不說話,一直很堅定。

地震期間,所有人在壩子裏住,由於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沒穿囚服,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來誰是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因此彼此老遠就雙手合十問候。一回到監區,邪惡就強令所有法輪功學員必須穿囚服。副監區長王雪萍指使殺人犯強行扒光樂山一法輪功學員、攀枝花市的譚海燕的衣服逼著穿上了囚服。樂山另一法輪功學員鐘俊芳把強行穿上的囚服全部脫光了,邪惡就搶走了她自己的衣服,她被迫用床單裹在身上(當時是六月)。到了冬天,鐘俊芳就用一床被子披在身上。警察不准她買任何日用品,也不准別人給她用,她只好把一個床單撕成小塊兒當衛生紙,警察又指使包夾罵她「把廁所堵了」,這種迫害持續了七、八個月。

三分隊股長李學芹找陳祥芝,要她必須穿囚服,陳祥芝說:「我絕不穿囚服,無論咋樣都不會穿的。」李學芹就誘惑陳祥芝說:「鑑於你個子高,沒有你穿的尺寸,監獄批准了你一個人不用穿囚服。但當強制別人穿時,你能不能不管?」陳祥芝說:「謝謝你對我的關心,我也對你說句真心話:最好你別強制她們,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後來三分隊的法輪功學員仍然沒有穿囚服。

二零零九年提升為副監區長的廖群芳,以及周桂芳,盧巧霞等積極迫害法輪功的惡警,一直到現在仍未停止迫害法輪功。惡警盧巧霞,從二零零六年至今是四、五、六樓迫害法輪功攻堅組成員。她經常指使殺人犯吳曉玲迫害法輪功學員: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只給吃一個小饅頭,不准吃飯;晚上拖到廁所裏毒打。盧巧霞一貫偽善的欺騙脅迫那些邪悟的人購買她的安利產品,而監獄的警察為了利用她迫害法輪功,因此對其違法行為睜隻眼閉隻眼,放任不管。有犯人私下談論:要是有人告到紀委,盧巧霞就要遭殃。她還多次收受犯人家屬討好她的財物。有一次,陳祥芝的姐姐探監,拿了許多襪子等物品和四百元錢,盧巧霞答應「負責轉交給陳祥芝」,但未給陳祥芝的姐姐出手續。當陳祥芝出獄後,其姐問到此事,才知道這些錢物都沒有轉交,而是被盧巧霞私吞了。

獄中堅持學法煉功

陳祥芝剛被劫持到監獄時才三十九歲,當時迫害十分嚴重,法輪功學員買衛生紙、上廁所等必須打犯人報告詞,每天又被強制跑操。法輪功學員來了例假拒絕打犯人報告詞,有的只好向犯人購買高價紙,但時間一長經濟上也承受不住了,被迫向邪惡打報告詞,承認自己是「犯人」,妥協了,然後有的因此被鑽空子進而放棄了修煉。陳祥芝例假量很大,為此十分苦惱。第二個月(即二零零三年三月),陳祥芝就在心裏求師父:「現在邪惡迫害猖狂,又沒有衛生紙。求師父加持能不能讓例假不來?!」結果從那時開始停經了,直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離開監獄,回家後第二個月又來例假了(一共停經七年),此時陳祥芝已經四十六歲了。

在二零零六年初到二零零九年九月期間,陳祥芝一直堅持晚上在床上煉靜功,白天站在監控器下面煉動功,但很神奇:警察一直沒有看到她煉功。有幾次,晚上值班犯人看到她煉功,但從來沒有說過,更多的時候她們也沒有看見。而經常有巡夜的警察提著電棍路過她監室(她在煉功)警察卻徑直走到其他監室,看到有法輪功學員煉功就又電又打的,打完後鎖上門又從陳祥芝監室門外走過去卻仍然看不見她煉功。

二零零九年十月底的一天,陳祥芝在監控器下面煉功卻被一個警察從監控器中看到了,她就叫一個包夾:「去看陳祥芝在幹甚麼?」包夾走進監室看到了陳祥芝在煉功就說:「陳娘,警察看到了你在煉功。以前都看不到,咋這回看到了?」陳祥芝停下來思考後明白了:快要回家了,生起了歡喜心,因而被邪惡鑽了空子。經過這次教訓,她體悟到了修煉的嚴肅性。

就這樣,陳祥芝憑著信師信法的正念,在川西監獄的黑窩中開創出了相對寬鬆的環境,證實了大法的偉大和神奇。使得有部份警察、犯人明白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有的暗中保護著法輪功學員;有的惡警受到震懾,邪勁兒有所收斂。

在長達七年的非法囚禁中,陳祥芝一直堅持學法、背法,在法上認識法,堅定的反迫害,破除了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與迫害,在師父慈悲呵護下,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出獄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