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科長的修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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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我是一名單位的財務科長,九七年十月我上班之時,友人給我送來一本《轉法輪》,我一口氣看完了這本書,覺的內容新穎、是叫人做好人,我說我能做到。過了幾天,這位朋友又給我帶來了《轉法輪(卷二)》,我連續看了幾個晚上。奇蹟就發生了,天目連續開了四次:第一個晚上我在床上靠著看書,瞬息之時我閉目養神,突然,眼前一片通亮,在我眼前出現五光十色的六邊形平行擺列的幾何圖形,透視圖、靜態的,一層層,看的很遠很遠。第二個晚上是仙境,一排排的花、樹就像放電影般的慢慢的從眼前掠過,是動態的。第三個晚上是佛景,第四個晚上是一個蓮花座。這時的我,難以表達我的心情,當時我就想:看似一本普通的書,卻顯現出這麼大的神奇!這不是一本簡單的書,是天書。

師父說:「對法認識、理解的成度不同會感覺到當前的形勢的不同,這一切都是針對不同的人心的。做的好的就會改變自己周圍的環境,做的差的也會使自己周圍的環境隨心而變化。大法弟子不同的心態,對環境的感受是不同的,那麼每個人表現出來的狀態就不同。」[1]

在我任職財務科長期間,正是單位全盛時期,也是擴大再生產固定資本投資熱時期,而我掌握著單位資金支付的審批簽字權。記得是九八年春的一天上午,一年輕漂亮的女子走到我辦公桌前,還沒等我詢問,突然拉開我辦公桌抽屜,將一摞一百元的人民幣塞進屜內。我笑著把錢退給她,說:我是煉法輪功的,這個功法要求我們做個好人,這不義之財我是不會收的,至於你想得到簽字方便,我不會利用職務之便卡任何人的,會按合同、工程進度付款給你。當時她愣住了,發了好一陣呆才走。又一天,我晚飯後正準備出門,忽聽汽車笛聲響,還沒等反應過來,一人提著蛇皮袋往我廚房裏跑,將一袋魚倒進我的蓄水池裏,我急忙叫女兒把車攔住,並對來人反覆說明法輪功的法理對其學員的嚴格要求,最後來人只得把魚撈取,道謝走了。像這類事情還很多,我就不一一再說了。這些事情,看起來也很平凡,但在單位裏震撼不小。也有倆人找我要書看,要煉功。也有人說他們倆人不配煉法輪功,名利私慾心極強,不夠法輪功的標準。也就是說:從職工到領導,對法輪功的評價甚高。同時,也給我一個尊稱:半仙!

二零零零年春,單位換了新的領導。一天上午,銀行開業慶典,單位領導、司機和我應邀參加,活動結束後司機領了四份禮品,我沒要。領導勸我說,這沒有甚麼;我向他們解釋了法輪功對修煉者的嚴格要求,修煉者必須做到才是真修。這件事給領導影響很大,他們默認了法輪大法的威嚴,也為我開創新的局面、新的修煉環境打下了一個堅實基礎。

二零零一年秋,單位轉型換軌,一下子分為兩個單位。原單位領導調入主管局任職,新成立的兩個單位都換上了新的領導人。單位解體了,我的職務懸掛著。新單位領導要求原單位職工都寫申請,由他們錄用。特別是有一新領導在就職演說中公開聲明:不錄用煉法輪功的。這就使我面臨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抉擇,也就是面臨失業的可能性。但是我心裏很平靜,人們都爭先恐後的填寫申請單,開後門、拉關係,為生存使用各種手段。我也收到一張申請單,兩個單位我都沒有填寫,將空著的申請單交給了主管局財務科。我當時確實很平靜,現在從法理上認識到是舊勢力干擾、所謂考驗我。我當時確實沒有甚麼雜念,確實是心不動,沒有考慮其後果。主管局財務科很快的把我的空白申請單交給局長,並說我有外出的可能性。主管局領導知道後,趕緊開會研究我的「問題」,因為我的「可能出走」直接影響到兩個單位的財產劃分、財務分割;直接關係到他們的「穩定」。同時我原單位的一位領導調回主管局,我們長期的工作配合默契,促使他大發感歎:這人不能走,以局的名義趕快定下來。第二天主管局通知就到了新單位,恰恰是宣布不錄用修煉法輪功的單位,仍然是主管財務。我悟到:由於我正念強,把個人的去留沒放在心上,沒有了人心,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順利過了這一關。在以後和新領導共處的日子裏,我堅持以一個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他人著想,最後新領導感觸的說:他把單位的事當成他自己家裏的事幹,不計名利,這種人最可貴了!在二零零二年我市「610」安排的一次「家訪」中,這位領導提前跟我打了個「招呼」。

總之,作為修煉者,環境(包括家庭環境)打開之後,就會感覺到修煉環境的寬鬆,也提高了我對法的認識和理解程度。

九九年「七二零」後,邪黨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殘酷迫害,市黑名單上有我,但是始終沒有通知我,因為單位「保」了;敏感時期來電話詢問,單位說:沒事兒,「扛了」。一女同修晚上把資料掛在保衛幹事門上時被拽住,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放了。宿舍樓道內墨寫的退黨保平安的電話,沒有人擦,長期保存。以上只簡單舉例說明環境打開後形勢的不同。

隨著迫害的逐漸升級,修煉的環境也沒有以前那樣寬鬆了。但是我們這裏的學法小組依然存在。記得我們城北片修煉人數約三十人,一起煉功學法。迫害發生後,根據居住區域特點,化分為若干小組,有的二至三人為一組,有的四至五人為一組,從來沒有間斷過。城南片也是一樣。這只是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處於低潮時期的狀況。二零零三年,學法逐漸步入正軌,從而開創了一個本地區良好的修煉環境。

二零零八年是邪黨舉辦奧運會的一年,邪黨為了維持穩定,對法輪功也有維穩指標,我市「610」和國保突然一天早上從家中將一學員綁架,奧運結束後還不放人,繼續對其進行迫害,要判刑一年。當時我們採用了家屬要人、不乾膠曝光、對法官送真相信等方式,全市同修整體發正念,清除邪惡的干擾。由於講真相到位,負責庭審的法官和書記員都收到了資料,清除了邪惡控制人的因素,最後檢察院撤訴,國保不得不放人。

一天早上,我想:某某是副市長,已經退休了,和我還是半個老鄉呢!我不送資料誰送資料?那個階層的人是很難看到真相的。我發了一念,一定要送到!果然,我騎車趕到他家路口時,他送孫女上學,正在路口等車呢!我把光盤和真相資料給他,他笑著接受了。(後來另一同修給他退了黨)一天傍晚,我想:神韻光盤還有隔壁一個同事沒送到,我給送去。我一下樓,正好撞了一個正著,把光盤給他,他點頭致謝。

在修煉過程中、特別是在講清真相過程中,時時刻刻把自己當成一個真正的煉功人,做事時心態純正、無私心雜念,處處為他人著想,出現任何事情的時候都不動心,能冷靜下來想想別人、看看自己,能夠儘量的全面思考問題,就把事情做好。只要我們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一思一念,正念正行,舊勢力是不敢迫害的。反之,在修煉中不把自己當作煉功人,不按大法標準要求自己,表現出各種人心,這時走的路就是舊勢力安排的路,舊勢力安排的那些邪惡的生命和因素就會發生作用,就會對你進行干擾和迫害。

由於層次有限,以上認識,不對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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