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綁架後想到的是大法與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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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自從二零一三年九月份開始,我就配合鄰近市縣的同修一起做反迫害和揭露邪惡的項目,把做事當成修煉了。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鐘左右,我在密山市政府附近被警察綁架。到了公安局在對話中師父《轉法輪》中的一句話就印在我的腦中:「我們按照煉功人的心性標準要求自己,該說甚麼不該說甚麼把握好就可以了。」

在和警察對話當中,我給他們講真相。講完後我稍有停頓,其中一個小警察說:「老爺子,你是甚麼文化,幹甚麼工作的?知道的真多,講的也很好,再給我們繼續多講點吧。」我說:「你們最喜歡我講的哪部份?」……隔了一會有一個小警察問我說:李洪志如何如何。我當時很嚴肅的告訴他說:「如果你要是對我還有點尊敬的話,你應該稱作『你師父』。」(就是我師父),他當時道歉說:「老人家對不起了,我應說您師父。」然後我回答了他所問的問題。

但當他們問到你認識誰誰(我的一位同修)嗎?我回答說:「這個我不會告訴你們的。」他說:「你們不是講真善忍嗎?為甚麼不說真話呢?」我說:「我要是告訴你了,你都會瞧不起我的,因為那叫出賣朋友,你說不是嗎?」他不吱聲了。

此事從一開始到最後我一直把握著該說甚麼不該說甚麼的原則。但警察也一點沒為難我,場面也很祥和。

在此我真誠的感謝密山市及周邊所有配合的同修,特別是我到公安局後二十多分鐘就有同修把電話打進去了。小警察告訴我說:你們同伙給我們打來電話了,讓我們放人呢!相隔一個多小時,我的女兒、女婿也來到了公安局;又隔兩個多小時,又有三名同修到公安局去看我。在這些同修真誠的配合下,在家人的努力下,我於二十四日下午三點二十分左右離開了公安局回家。在此也感謝同修用車把我的家人送回來,使我的親人對大法同修有一個很好的印象。

被非法關押六個多小時後,回家認真的向內找一找自己,是甚麼原因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我認為其主要原因是學法少,發正念少,學法和發正念心不靜,總把做事放在第一位,認為做事也是修煉,也有許多同修對我有依賴心,自己也自覺不自覺的升起歡喜心和證實自己的心,今後必須在學法和實修中修去這些人心,其實真修的大法弟子呀,就必須要從本質上改變自己,否則將永遠不會成為大法中的一個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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