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官李忠誠流氓執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官李忠誠,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執法犯法,違反「律師法」中「執業不受地域限制」之規定,不接收法輪功學員聘請的辯護律師代理手續,狂言:「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不接待,沒時間」、「我一定得接待你嗎?」還野蠻地推搡律師和家屬,叫人驅逐律師。律師寄給法院的信函郵件,以「查無此人」退回。李忠誠極力阻止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李忠誠其人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官李忠誠,男,四十多歲,目前在船營區法院任法官,是參與誣陷法輪功學員馬馳、朱玉軍、王振廣、孫長勝、車平平的所謂「辦案人」。

李忠誠身為執法人員卻不懂法律,拿著百姓的納稅錢,迫害善良民眾。說出的話既無知又流氓。

反迫害,家屬聘請維權律師伸張正義

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晚至十八日上午,吉林市公安、國保支隊惡警綁架了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並對李德全、李德祥、朱玉君、鄧曉波、王振廣、馬馳、孟凡義、孫長盛、車平平、王海田(曾用名包文菊,已於二零一四年大年初三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起訴。為此,家屬們共計聘請了十二位維權律師為親人伸張正義。

馬馳、朱玉軍、王振廣、孫長勝、車平平、孟凡義被非法起訴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李忠誠是辦案人。身為法官的李忠誠本應與律師一起維護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錯案,可李忠誠心裏明白,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就是誣刑,刑法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與法輪功根本沒有關係,只是扣上該罪名,實施迫害而已。所以,李忠誠對正義律師非常害怕,極力阻止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採取的手段及做法都極其愚蠢、可恥。

懼怕正義之聲,拒收辯護律師手續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上午,朱玉君的辯護律師楚玉坤、馬馳的辯護律師胡貴雲依法到船營區法院找李忠誠提交委託手續。當時,李忠誠在開庭,律師與家屬只能在法庭外走廊等候。等到李忠誠開完庭走過來時(身穿黑色長袍),胡貴雲律師剛開口說:「請問,你是李忠誠法官嗎?」 李忠誠頭都沒抬粗暴地回覆:「我不接待你們。」然後急忙開門進入帶密碼和指紋的門(裏面是辦公室),律師拉門,想與其對話,李忠誠強行關上門。兩位律師又到法院信訪說明情況,要求見法院院長。院長接電話說,讓李忠誠接待。可李忠誠一直躲著不見。

二零一四年二月下旬,法輪功學員車平平的辯護律師趙永林、孫長盛的辯護律師付勇剛,將律師代理辯護手續用特快專遞郵寄給船營區法院承辦法官李忠誠。該法院將郵件退回,謊稱「查無此人」。兩位律師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與家屬親自到法院遞交代理辯護手續,上午九點,在法院二樓正好碰到李忠誠,李忠誠又以「沒時間」、「不接待外地律師」為藉口,拒絕接受律師遞交的手續,還態度蠻橫地推搡家屬。律師無法進入辦公區,只好來到信訪辦公室,值班女法官馬麗娟拒絕接待律師,並喊來五、六個法警,欲強行驅逐律師。

二位律師堅持在法院等待,想與李忠誠再次面談。接近十一點,律師在二樓審判庭內發現了李忠誠,他擔任一個案件審判長,正在開庭。律師在旁聽席上坐下來。李忠誠一直嬉皮笑臉,極不莊重。休庭後,律師向他交代理手續,李忠誠用了很大力將律師推出法庭。

第二天,早八點三十分,律師同家屬又來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律師給李忠誠打電話,李忠誠接電話說,他不收外地律師的手續,讓律師去找領導。

誘騙家屬和當事人辭退律師

李忠誠流氓執法,不接律師手續,還對法輪功學員家屬態度蠻橫,誣蔑法輪大法,誘騙當事人、逼迫家屬辭退外地律師;讓家屬勸其親人認罪,寫「悔過書」。然後,由他免費請兩個吉林市的律師(不敢做無罪辯護),這樣可以減刑,遭到法輪功學員和家屬的嚴詞拒絕。船營區法院懼怕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誘騙當事人、逼迫家屬辭退外地律師,遭當事人與家屬拒絕後,一直不開庭審理。

李忠誠躲避怕見律師 流氓醜態百出

現在法輪功學員馬馳、朱玉軍、王振廣、孫長勝、車平平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2條「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的規定。目前是屬於嚴重超期關押,律師要求放人。

二零一四年七月,馬馳、朱玉軍、王振廣的辯護律師又陸續來到吉林市,「依據刑事訴訟法65條第4款」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規定,申請對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下午,馬馳的律師胡貴雲再次到船營區法院找蒲院長(因為幾次辦案人李忠誠都躲避不見律師)。在接待室正要打電話給院長,室內一人與別人介紹自己是李忠誠。胡律師馬上向他問道:「你是李忠誠法官嗎?我是法輪功學員馬馳的代理律師,我來問問甚麼時間開庭?」李忠誠說:「我沒接你代理手續。」胡律師說:「我早已把手續交給你們院長了。」李忠誠說:「你代理這個案子,你問你們司法局和律協該不該辦。」胡律師說:「這個案子我在過年時就向司法局和律協報備了(上報備案)。我交給你們的代理手續,你拒收,我也報備了。我是律師,就按法律辦事,如果我在辦案中有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律協和司法局投訴我。」李忠誠對律師揚言:「就是法律是錯的,我們也要執行。」 真是實足的流氓、法盲。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下午一點半,朱玉軍的代理律師儲玉坤到法院沒找到任何人,便將對朱玉軍「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申請書投訴到船營區檢察院公訴監督科,要求三天後答覆。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下午,王振廣的代理律師郭海躍到法院遞交「對王振廣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申請書時,也巧遇李忠誠。李忠誠竟無賴的對律師說:「我一定得接待你嗎?」然後,就急忙走掉了。郭海躍律師喊道:「李法官!李法官!我話還沒說完呢……」

李忠誠犯有瀆職罪 律師要求罷免法官職務

作為案件負責人的李忠誠,在工作時間內,一句「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不接待,沒時間」,「我一定得接待你嗎?」拒絕履行自己的職責,這是嚴重的濫用職權和瀆職行為。

對於法官李忠誠工作玩忽職守不作為、態度蠻橫等行為,馬馳的辯護律師胡女士、車平平律師趙永剛都致信給法院院長:「辯護權是法律賦予律師的神聖權利,任何人不得任意剝奪,作為負責主辦案件的審判員李忠誠拒絕接收律師提交的委託手續,且態度惡劣,其行為已違背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和基本操守,罔顧法律規定,嚴重違反《憲法》、《刑事訴訟法》、《法官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司法解釋之規定,其人品、職業操守已完全不符合《公務員法》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尤其是司法人員的任職條件,所以依法應予罷免。

對於吉林市法院、法官違反《律師法》中「執業不受地域限制」等規定以及律師的職業權遭侵害,律師們向吉林市檢察院、吉林市中級法院提出控告。

李忠誠:電話1370431660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