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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修大法 浪子丈夫變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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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我姓馬,今年五十多歲了。過去我是個「混混兒」,吃、喝、嫖、賭樣樣都幹,就是個胡臭兒。家裏的事我根本不管,和媳婦關係不好,我倆經常打架。可是,在我媳婦煉了法輪功後,我不知不覺的也變了,變成一個好人了。

我原在一家國企上班,單位改革,我下崗了。一下飯碗沒了,又不會幹別的,到一家私企打工。那活簡直不是人幹的,我咬牙堅持了三個月,一分工錢都沒給。我那個氣啊!

媳婦單位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有一百多人修煉法輪功。我媳婦煉法輪功之前一身病,除了肺是好的,哪兒都壞了。單位裏的姐妹們讓她煉法輪功,她就去煉了,一身的病一個星期就全都好了。大法給了我們這麼大好處,我能不支持她煉嗎?!

「七﹒二零」江澤民指使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七月二十一日那天,我媳婦一大早去公園煉功,被轄區派出所的警察抓走了。我知道消息後,拿著菜刀去派出所把我媳婦要回來了。

我媳婦就去北京上訪。回來後單位制裁她,讓她天天淘地溝,一個月只給一百五十元生活費。我們每月的房租就是一百五十元,女兒還小,得上學,我們簡直沒法活啦!

生活沒著落,弟弟幫我批發了些蘋果讓我賣。一個禮拜的時間就把我累癱在床上了,渾身疼。哪來的錢治病?我跟媳婦要來法輪功師父的講法錄音聽,聽完病就好了。

為了省錢,我們租住的房子一個單元裏住了三戶人家,天熱都開著門。一天我正在家睡覺,迷迷糊糊覺得家裏有人,睜眼一看是片警。他看到我家櫃子上有張師父的法像要拿走。我大喊了一聲:你撂下!那警察嚇得渾身直哆嗦。我告訴他,你沒得到我的允許就進了我的家,這不是犯法嗎?這還不說,你還要拿我家的東西,經過我本人許可了嗎?!警察就沒敢拿師父的法像。從那以後他再沒登我家門。

二零一零年的一天,我自己正在家拾掇魚。聽到有人敲門,就拿著弄魚的刀起來開門。開門一看,五個警察站在眼前:一人持槍、一人拿著鐵鏈子、一人拿著手銬、一人拿著電棍、一人拿著錄像機。其中一人問我:這是某某某家嗎?我說:「是,我是她丈夫。」他們要進家,我家裏有大法的東西,他們進來不就麻煩了嗎!我讓他們出示搜查證,他們還真帶著搜查證。我舉著刀告訴他們:「我是合法公民,這裏是我的家。你先把我弄了,我再讓你進來!你不把我辦了,誰邁進來,我就剁誰!」

幾個警察沒敢進家就撤了,再沒來過我家。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剛被迫害時,我媳婦堅持修大法,我不理解,說:國家不讓煉就別煉了唄,要讓警察把你抓走,這日子沒法過啊!警察來我家騷擾的時候,我還站在警察那邊說話,說我媳婦不該煉法輪功。警察走後,我媳婦說我:「你怎麼替他們說話呢,誰跟你是一家子?不得我給你做飯嗎?」我想可不是,她煉法輪功沒花一分錢身體都好了,對我也好了,我怎麼能替警察說話呢!我跟媳婦說:「我錯了,下次改!」

警察再來,我就站在我媳婦這邊說話。警察說:「不對呀,你不跟我們是一撥的嘛!」我告訴警察,跟你們一撥,我就大錯特錯了。要想把我媳婦帶走,就先把我弄死再帶她!媳婦的同伴都說我位置擺放的好。

那時也說過不敬師、不敬法的話。後來媳婦跟我說,我做錯了,這樣不行,得在明慧網上發個聲明。我就讓媳婦給我用真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對師父不敬、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前些天幹活時,我戴著手套往機器裏填材料,不小心手套被帶進機器裏去,食指帶進機器的兩個大滾軸中間。這時機器突然停機了,我的食指保住了。就在這之前,我的一工友和我一樣的情況,可他的整個胳膊被機器給帶進去碾壞了。我知道這是因為我相信大法好,支持大法,師父救了我。

我從心眼裏相信法輪大法好,師父講的法是真的。我在單位給同事們弘法,告訴他們:相信大法好能長壽,幹活不累,不出工傷,頭兒還重視咱。我這個臨時工現在在單位還是個小頭頭,電流表、機器都聽我的指揮,幹活就是順。頭兒說,有我在班上,頭兒都放心。我想不幹了,領導都不答應。工友們都誇我說:馬大爺真夠偉大的!是啊,我現在可再也不是過去的那個我啦,媳婦修大法,我就跟著變。

我平時常念「法輪大法好」。我們家的日子也越來越好。我現在每月開三千多元錢。錢拿到手我一點不留全給我媳婦。條件好了,去年我們搬進一套大房子,真是一步登天!這都是大法給我們帶來的福份啊。

我讓媳婦把我的故事寫出來,投稿給明慧網,讓全世界的人都能從我身上看到法輪大法好!

謝謝大法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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