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廊坊市廣陽區尖塔鄉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下面是河北廊坊市廣陽區尖塔鄉部份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的情況介紹:

1、郭景春: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本村大隊迫害。治保主任魏永慶,還打了他兩個耳光,勒索兩百元錢。郭景春又被綁架到尖塔鄉政府勞動七天,又勒索六十元錢。回家以後,魏永慶多次騷擾、恐嚇,使郭景春被迫流離失所。幾個月後郭景春回到家中,精神恍惚,且身體越來越不好。就是在中共邪黨的高壓迫害下,造成了他的精神高度緊張,無法正常生活,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突然死亡,終年51歲。

2、王書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晚上十一點左右,王書英被本村大隊幹部還有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綁架到鄉政府迫害。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王書英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非法關押鄉政府數日後放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王書英再次進京上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在北京天安門地下通道那兒,就被鄉政府姓顧的(人們都稱他小顧)給劫持,還有派出所所長尤昌波(音)(現任九州鄉派出所所長)給拉回當地派出所,然後送往看守所非法關押。王書英的公公婆婆整天唉聲嘆氣,坐立不安。她的丈夫也不能正常工作,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還得照顧父母和七歲的兒子。孩子經常半夜哭著醒來要找媽媽,然後含著淚又睡著了。王書英被非法關押期間正趕上二零零一年元旦和傳統新年,原本「新年」是闔家歡樂,家人團聚的日子。她進京就想說句公道話「還師父清白」「法輪大法好」卻被關進了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逼迫寫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不寫不讓回家。後由家人代寫才放回。

從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零二年上半年,由村委會、鄉政府政法委書記古金澤(已調離)派出所不法人員每到「四二五」「七﹒二零」「十月一日」他們經常到王書英家騷擾以怕她去北京為由,然後非法關押在鄉政府。有一次王書英不在家,古金澤騙她丈夫說,把她找回來,到鄉里辦幾天班,過了敏感日就放他回家……她丈夫說,不行過幾天她姪女結婚。古金澤馬上答應說等她姪女結婚時肯定讓她回家,她丈夫信以為真,就帶他們到她姐姐家來把她帶走非法關押在鄉政府。到了她姪女結婚的日子,王書英就去找古金澤,說要回家去參加姪女的婚禮,問他為甚麼答應了丈夫這天放人,為甚麼說了不算。古金澤根本不承認,後來又說給你丈夫打電話來接你。王書英的哥哥和丈夫來了之後,古金澤、小顧,他們又說讓補交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進京時的罰款,被王書英拒絕。古金澤破口大罵,你他媽的給臉不要臉……他哥哥當時心裏著急,因家裏還有好多親戚朋友來參加他女兒的婚禮呢,就交了1000元錢後,才放回家。

還有一次,王書英在家無故被綁架到鄉政府,在鄉政府裏她絕食反迫害。小顧把她叫到樓上的一間屋子裏,古金澤也在屋裏,然後他們說坐下吧,緊接著小顧就把他按住在椅子上,揪著他的頭髮,古金澤端著一杯水,強迫喝水,她不喝,古金澤就把一杯水都潑在她的臉上,水順著臉流下來,把衣服都弄濕了,之後小顧還欺騙其他法輪功學員說,你們不吃不喝的,王書英已經喝水了。他們這些政府人員就是這樣挑撥、欺騙的。

二零零二年,王書英再次被綁架到廊坊市第二招待所(洗腦班)迫害,被強迫轉化、寫三書,非法關押一週後被放回。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晚上十點半,由村委會帶領鄉政府、派出所還有廊坊市公安局等不法人員來綁架王書英。(綁架未遂)當時正趕上她丈夫幹活兒剛回來,她丈夫不給開門,他們就恐嚇、威逼等。說不給開門,你以為我們就沒辦法了嗎?他們想跳牆,她丈夫說,今天我這一條命豁給你們了,我看你們誰敢跳,你們這是私闖民宅等等。他們一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總之是偽善、欺騙,說甚麼讓我們進屋看看,人要是真不在家,我們就走,我們也能交差了等。就這樣僵持了三個多小時,他們來回換人,來兩輛車,又走兩輛車的,還有背著電棍的,大約兩點鐘左右,王淑英的丈夫看他們老不走就和他們談條件說,進屋可以,不可以亂翻亂動,若沒發現任何東西,指人和大法書籍、真相傳單等,你們就得離開,就這樣他們到屋裏每個房間都看了,甚麼也沒發現,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鄉政府新上任的政法委書記王存良三天之內,兩次來到王書英家騷擾,同年八月二日,晚上八點鐘左右,再次到王書英家騷擾。

3、劉長榮:二零零二年,因去公園證實法,被當地派出所所長尤昌波(音)和鄉里不法人員關押在鄉政府三天,並非法奴役(拔草)還被勒索五十元錢,在關押期間副所長張某帶人進行非法抄家,然後由村質保高文亮,(已去世)把她的丈夫劉福臣騙去鄉政府關押,並勒索三百元後放回。以後的所謂敏感日的一個晚上,尤昌波再次帶領鄉里小龐等人又一次把劉長榮非法關押在鄉里。以後又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兩次,絕食後放回。二零零二年,村治保(高文亮已去世)又帶鄉里不法人員把劉福臣騙到鄉政府關押,非法審問二個小時後放回。

4、梁春生: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下午被安次區教育局軟禁,第二天被宣布雙規,與教育系統的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關押在市四小學強行洗腦轉化,每晚獨居一室有兩名包夾看守,十天後放回。一九九九年十月初,他與老伴張秀華去翟各莊同修劉振領家找她丈夫李建國(未修煉法輪功)裝修房子,被惡人舉報到南尖塔派出所。尤所長與一名警察趕到,將他與老伴雙銬,他們與其爭辯,被尤所長一腳踢倒,強行綁架到尖塔派出所,被銬在床鋪上,下半夜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底上午,市公安一處楊華帶人非法闖入他家並抄家。他和老伴被綁架到公安一處,非法審問未果,晚上被送看守所關押。第二天上午八點被一名警察戴上手銬、腳鐐綁架到一處提審,兩天一夜不讓睡覺,第二天晚上九點送回看守所。期間只讓吃了兩次飯,兩腳腕子被鐵鐐磨破流血。在看守所被關押27天,他老伴關押五天後才被放回家,每人非法勒索兩千元未開收據。

二零零零年十月安次區紀檢非法宣布開除他黨籍工資降一級的處分。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市教育局與尖塔教辦室、派出所人員每天二至五人非法蹲坑監視居住。二零零一年十月市教育局企圖綁架他去洗腦班,20多人蹲坑一個多月未果,後企圖砸防盜門入室進行綁架。兩層防盜門最外一層門鎖被砸壞,他從窗外對著他們義正詞嚴的講明他們這樣做是違法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違反了憲法,這樣做是在犯罪。最後他們被迫撤回。

5、劉賀花: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進京上訪,在去北京途中被尖塔派出所惡警綁架到鄉政府大院,後又被綁架到農校大院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後被放回,並把自行車扣押在尖塔派出所,勒索五十元後歸還。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下午,因貼真相資料被南尖塔村治保劉保利(音)綁架,當時劉保利就對其學員進行毒打,專門往頭上打,然後將其綁架到尖塔大隊大院,當時於洪等五六個人一起對其進行拳打腳踢,然後將其銬在屋內。最後把該學員綁架到派出所後,又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四)天放回,並勒索家人三百多元飯錢。二零零六年夏天,因去廊坊市洗腦班給被非法關押的弟弟同修送衣服,被惡人李漢松騙到韓志光的辦公室,非法關押迫害,強制洗腦二十多天,由於絕食反迫害,身體不佳,被送中醫院強制打針,惡人一看實在不行才叫家人接回。

6、高永貴: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有好幾種病都沒有了,身體健康。就因為這事,在二零零三年九月的一天身穿便衣自稱公安人員,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幾個人就抄家把修煉的大法書及老師法像全部搶走。然後說領導找他談話,就把他騙到車上帶到電信公司月城洗腦班進行迫害,強制轉化,剝奪信仰自由,不轉化不簽字就對整個家庭受到影響。不讓回家,拿判刑、勞教來威脅。二十來天關在一個小房間不讓出屋,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因在轉化班壓力太大沒承受住,違心的寫了轉化書。這就是中國憲法規定的所謂信仰自由的又一騙局。

7、魏長會:女,自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以來,八月份村幹部把她叫到大隊,逼迫交書、強迫勞動,在大隊非法關押十五天,並勒索200元錢才放回來。

8、齊伯紅: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村幹部到家強迫讓交大法書。二零零零年因齊伯紅聯名上書,要求還師父清白,給煉功人一個合法的環境,被鄉政府非法關押三天,晚上強迫看誹謗師父的書,不讓睡覺,白天幹活。鄉書記和幾個不明身份的人還恐嚇,要勞教或判刑,最後被勒索了1000元才放回家。一年後,返還八百五十元,那一百五十元錢說是被扣做她的飯錢。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鄉政府楊萬言為首的幾個人把齊伯紅綁架到廊坊市二招洗腦班迫害一個星期。

二零零六年正月二十四夜裏,鄉幹部楊萬言為首的十幾個人和本村村幹部陳立眾又一次把齊伯紅綁架到交通賓館洗腦班,關進一間屋裏,有兩個幫教當天晚上就把她迫害的血壓高達240,張口呼吸都困難。然後把她送到廊坊市醫院治療幾個小時後。又被李漢松等人送回洗腦班。第二天韓志光、趙麗華、李書香等人輪流來找她談話。猶大李書香、賈山玲、張靜新、郭玲等人每天強制讓她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光盤。一直非法關押了三十一天,才放回家。

9、蘇德芹: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惡開始打壓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尖塔鄉政府,強迫參加勞動、強迫放棄修煉、強迫簽不煉功保證。邪惡人員還動手打她一個耳光,被勒索500元錢才放回家,回家後,村委會人員還兩次到家中騷擾。

10、姜華:男,廊坊市廣陽區南尖塔鄉大馬房村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南尖塔鄉政府,被邪惡人員毆打,踢臉部,白天在三十多度高溫下拔草勞動,晚上不讓睡覺。還強迫寫不煉功保證,被勒索了500元錢後才讓回家。二零零一年又被劫持到鄉政府,被邪惡人員和村長趙連仲,書記姜福成把姜華按在地上,回建國用木棒打腿和臀部,還有一惡人打在眼上,被非法關押到廊坊市看守所五十五天,勒索了2400元。二零零二年又被村治保劉景新、姜鳳書和六一零人員綁架到鄉政府,後轉到月城賓館(洗腦班)、又轉到二招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村長李萬軍兩次上門騷擾,強迫寫不煉功保證書,還強迫簽字、按手印。

11、屈廣玲: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尖塔鄉政府。白天三十多度高溫讓在鄉政府大院拔草,晚上不讓睡覺,還強迫寫不煉功保證。臨走被勒索500元,並扣了一輛自行車。屈廣玲從鄉政府還沒回來,村治保強迫家人交出所有大法書,回家後治保、村主任強迫每天早晚到村委會報到,還多次到家中騷擾。

12、趙德祥: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迫害,村委會人員強迫趙德祥寫不煉功保證,交出大法書,逼迫每天早、晚到村委會報到。

13、宋紅豔: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尖塔鄉派出所,強迫侮辱師父和大法,被勒索2000元,又被劫持到鄉政府,被回建國打兩個耳光,強迫洗窗簾,並勒索50元,回家後強迫每天到村委會早、晚報到。

14、巢冬梅:女,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上北京上訪被非法劫持回鄉政府,白天強迫勞動,晚上不讓睡覺,強迫看誹謗大法的片子。還強迫寫不煉功保證,被勒索500元才放回。回家後還強迫交大法書。之後在商店做售貨員,每到節、假、兩會邪惡認為的「敏感日」,就有警察到她在的商店裏盯梢。

15、齊伯蘭:女,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齊伯蘭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劫持回鄉政府,白天強迫勞動,晚上不讓睡覺,強迫看誹謗大法的片子。還強迫寫不煉功保證,被勒索500元才放回。回家後還強迫交大法書。強迫每天到村委會報到。二零零零年兩會期間,齊伯蘭再次進北京上訪被非法劫持回鄉派出所。被谷金澤(已調離)和尤昌波(音)(現任九州鄉派出所所長)又打嘴巴又電擊十多分鐘,審問後被銬在暖氣管上一宿到天亮,又被銬在樹上,一直到八點又被五花大綁由警察扛著衝鋒槍兩邊有警察架著到南甸村示眾。後非法拘留一個月,到期後又拉回鄉政府關禁閉一個來月後才放回。每到「敏感日」(過年過節兩會期間)還有村裏治保人員付廣海等人上家騷擾。之後總有人監視生活。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早晨,齊伯蘭被鄉政府由村裏治保人員帶領綁架至看守所拘留四天,由於絕食被放回。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齊伯蘭再次進北京上訪,被劫持回看守所非法迫害一個月後,送唐山勞教所身體不合格被放回,被勒索了2000元錢。之後還不斷上門騷擾。不長時間又被付廣海等人從家綁架(連衣服都不讓穿)到派出所一宿,連廁所都不讓上,天亮後又由付廣海等人送往唐山非法勞教。到唐山後由一幫邪悟人員圍著洗腦,不讓睡覺。最後由別人代寫了一份不煉功保證,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後被放回。

齊伯蘭,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因氣管炎等病走入修煉,煉功後身體健康,被幾次非法關押勞教,強制不煉功後,身體又出現了嚴重的病業狀態,從新修煉後身體再次康復。

16、劉振嶺: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為大法和師父說句公道話。半路上被劫持回南尖塔鄉政府,白天強迫勞動,晚上不讓睡覺。還強迫看誣蔑師父和大法的片子。逼迫寫不煉功保證,被勒索500元錢後,才放回。一九九九年十月,劉振嶺拒絕鄉里寫誣蔑大法的資料上簽字,被派出所從家裏抓走,造謠說在家裏聚眾,被送拘留所十五天,回來後在南尖塔派出所又遭到吊銬七、八個小時,還被惡警毆打,跟家裏非法勒索1000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劉振嶺再次進京上訪,被劫持到當地派出所後,被鄉政法委書記谷金澤(已調離)等人用膠皮棒非法毆打臉和兩腿,致使她口腔內全部腫脹、潰爛不能進食。兩腿被打得黑紫,劇痛難忍。期間還遭到鄉派出所所長尤昌波(音)(已調九州鄉派出所)用電棍電擊頭部、臉部,使她頭髮脫落,頭部出血。非法毆打審問完之後被銬在暖氣管上,至早上又被五花大綁非法押往南甸村開批鬥會。後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鄉里非法關押了一個月,期間強迫勞動,不給飯吃。後又被非法送看守所一個月。回家後,經常遭到鄉政府、鄉派出所、村委會趙長久、田進良等人監視、騷擾。

二零零零年九月,被鄉、派出所等人員強行從家裏抓走,被非法勞教三年,送河北省開平勞教所進行非法迫害,在勞教所更是暗無天日。經常遭到罰站,野蠻灌食,體罰,抽打等非法待遇。於二零零一年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才通知家人接回家。

二零零六年,劉振嶺和另一同修去貼大法真相資料,再一次被鄉派出所非法抓捕,送「廊坊洗腦班」迫害,因拒絕「轉化」,遭到韓志光等人精神迫害,被送廊坊中醫院打毒針,致使她目光呆滯,精神恍惚,差點被迫害成精神病。韓志光還威脅說不「轉化」就判刑四年,趙麗華和李漢松還諷刺、挖苦、侮辱說:你踩在我腳下都不配。還每天強迫聽猶大的邪悟之說。

17、田進淑: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強制洗腦,強迫寫不煉功保證,被勒索500元才放回家。二零零零年兩會期間,又被非法抓到鄉里洗腦班,白天讓幹活掘地,一天晚上派出所的所長尤昌波(音)現任九州鄉派出所所長,書記谷金澤(已調離)帶領一幫保安到屋裏就讓跪下,還威脅說:你再煉就把你家肥豬給賣了,要不把你拉到東北山澗餵狼等。被非法迫害五天,勒索300元現金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派出所高某某、魏某某和大隊保安田進量、李柏林大中午又來到她家騷擾,搶走大法書。後來魏某某和高某某連同村長趙長久和村裏的保安說:大法書是田進淑嫂子哪來的,又去她嫂子家騷擾,勒索500元錢,之後又把田進淑送看守所迫害七天才放回。二零零零年十月一,田進淑去北京上訪,被南尖塔鄉派出所非法劫持到鄉里,讓她罰站,還被打了一個耳光。晚上被非法送往看守所非法迫害30天,又被送到唐山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臘月初八晚上讓她在外面罰站了兩個小時還被惡警打了兩耳光。

二零零六年中旬,因貼大法真相,被巡警抓到,被非法送到廊坊洗腦班,讓猶大出面勸說「轉化」,韓志光威脅說:「不轉化就勞教」

18、蘇意貴: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迫害時,村委會人員到蘇意貴家騷擾,逼迫簽不煉功保證。蘇意貴不識字,就讓別人代簽。

19、張俊華:女,廊坊市安次區祖各莊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村委會帶鄉政府人員到家裏來,讓簽不煉功保證,還讓交書。以後每逢節假日、兩會等,他們認為的敏感日村委會都帶人多次到家裏騷擾。

20、蘇秀麗: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迫害時,村委會夥同鄉政府人員到家裏來騷擾,逼迫簽不煉功保證、交書等。

21、王廣芬: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時,村委會夥同鄉政府人員到家裏騷擾,逼迫簽不煉功保證、交書等。以後每逢節假日、兩會等,他們認為的敏感日村委會都帶人多次到家裏騷擾。22、李淑紅:女,45歲,一九九九年因上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在辦事處幾天,期間被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後又被非法關押在單位兩天;二零零二年在被強迫離職的情況下被單位夥同「六一零」人員騙至洗腦班,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數日。二零零六年因去香河政府為被非法劫持的法輪功學員王少秋(李淑紅的丈夫)討公道。被廊坊市廣陽區公安局劫持到廣陽分局數小時,又被劫持到北門外派出所關押數小時,因出現病業狀態,被送至廊坊市醫院,後藉機走脫。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六年「二會」前因怕去北京上訪,被北門外派出所、南尖塔鄉派出所非法劫持,被非法關押賓館數日,一人一間,由三人日夜看守。

23、陳福雙:女,55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被大隊不法人員綁架到鄉政府迫害勒索500元錢才放回。二零零零年六月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派出所接回。所長由長坡窮凶極惡叫到屋裏去就打腦袋,然後又用手銬銬到電視天線的三腳架上,十點左右又非法關押在鄉政府數日後放回,被勒索1000元錢。從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零二年由村委會夥同鄉政府不法人員經常到家騷擾。還有一次陳福雙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還強迫在高溫40來度拔草。還有一次又被騙到鄉政府,就是不讓回家了。她就絕食反迫害四天才放回家。還有一次又被綁架到南甸大隊,因有法輪功學員上北京證實大法,被五花大綁,來示眾侮辱,惡人手裏持著槍,恐嚇民眾。

24、景寶明: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景寶明、蘇德玲兩人都被關押在尖塔鄉政府,在兩人被關押,大人不在家期間村委會邪黨人員駱新付到家中把師父法像、大法書全部被抄走,在鄉政府關押期間逼迫勞動、逼迫放棄修煉、逼迫簽保證、按手印。勒索1000元才放回家,回家以後被村委會人員多次騷擾、寫保證、簽字,被村委會勒索50元。還有一次被叫到尖塔鄉派出所逼迫寫保證。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夜間「六一零」勾結廊坊國保和尖塔鄉派出所十多名惡警人員跳牆闖入景寶明家中,進屋翻得亂七八糟,還強行把景寶明綁架關押洗腦班迫害。逼迫看所謂的自焚,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錄像,給洗腦。逼迫寫五書迫害二個月。二零零八年村委會人員又上景寶明家中騷擾讓簽字。二零零九年「六一零」人員夥同村委會搞所謂回訪再次騷擾景寶明。

25、崔術紅: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東尖塔村村長於長祥勒索800元。二零零零年被本村大隊人員綁架到南甸村,讓看幾個不明身份的人把幾個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扛著槍,像文化大革命時挨批鬥一樣迫害(本村法輪功學員蘇德雲已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崔術紅再去北京證實法,被尖塔鄉政法委書記古金澤劫持回北王莊派出所非法關押,遭受揪耳朵、揪頭髮撞牆、用手銬靠在電線桿上等迫害,後被送進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勒索飯費240元又被劫持到鎮裏非法關押數日,讓聽辱罵師父和大法的謠言報紙,逼迫寫不進京、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遭受精神迫害,又敲詐了1200元。還時常有不法人員跟蹤盯梢。就連崔術紅的父親去世去火化場火化父親時,還被東尖塔村長於長義,治保於紅偉,鄉里不法人員等監視、盯梢。

二零零三年被村治保宋德新夥同鄉政府、派出所等人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還常到家中騷擾。二零零六年被本村不明真相的於長增夥同派出所等人非法闖進家中綁架到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六一零」首惡韓志光用恐嚇、欺騙、偽善等手段強制看造假光盤和資料,強制轉化洗腦,致使三歲的孩子沒人照看,丈夫不能正常上班,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嚴重的創傷,丈夫和老人精神上受到極大打擊。

26、董克鳳:女,九九年七二零,董克鳳去北京證實法,還沒到北京就被村幹部和派出所給劫持回來了。非法關押三天,家人給簽字才放回,還強迫交大法書。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董克鳳再次去北京證實法,被村幹部找回,十月十日晚上被村治保主任(王丙興)叫到大隊,被派出所所長尤昌波和鄉政府書記古金澤及幾個不明身份的人壓上警車戴上手銬,帶到派出所,尤昌波(音)強迫董克鳳跪下,不跪就把她打倒在地上,問話不說,尤昌波和古金澤就打,把她打的五眼青,隨後被關押在鄉政府。第二天九點送到廊坊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被鄉政府接回,劫持到鄉政府又被關押四、五天,強迫家人交2500元才放回家。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董克鳳正在地裏幹活,派出所惡警開車在地的兩頭堵著,綁架未遂。董克鳳走脫。治保主任帶人找了好幾家沒找到。沒過幾天,被鄉政府不明身份的人再次綁架董克鳳,直接綁架洗腦班迫害,被迫害七天,逼迫寫三書。這就是中共邪惡迫害善良好人的真實寫照。

27、王寶珍: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還沒到就被村幹部和派出所的人截回,非法關押在鄉政府六、七天,每天強制拔草,打掃衛生。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王寶珍再次進京證實法,被天安門的惡警押上警車,送到附近的派出所,一名惡警問是哪的,叫甚麼,不說,就用拳頭打胸部,大約打了十分鐘,看不說就關在一個大鐵籠子裏。第二天下午被鄉里和派出所的人接回,非法關在派出所,尤昌波進屋,就打了她兩個嘴巴子,讓她在外面對牆站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把王寶珍送到廊坊看守所,非法迫害三十天。(強迫幹了三、四天的活)後被鄉政府的人接回,還要了三百左右的飯錢,鄉政府的人不讓回家,又在那裏呆了五、六天,被姓顧的人勒索1500元(有收據)才讓回家。二零零一年,有五六個不明身份的人到王寶珍家多次騷擾。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幾日,王寶珍再次被綁架到廊坊第二招待所(洗腦班)迫害七天,每天強制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用偽善的方法欺騙學員,逼迫寫了「三書」後,放回。二零一零年,鄉政府的人再次來到王寶珍家騷擾。

28、孫秀芬:女、七十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訪,剛下火車就被扣押車站派出所關了一夜。又劫持到永清縣看守所扣押三夜。又被轉押到後奕鄉派出所洗腦,看誹謗大法電視,關了3天,勒索100元錢才放回家。沒過幾天,由大隊治保主任(孫長海)夥同派出所人員,用謊言把孫秀芬騙到派出所關押,不叫睡覺,每天看污衊大法電視洗腦。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非法勒索1000元。回家後不許出村,每天向治保主任(孫長海)彙報一次。嚴重干擾了老人家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29、蘇德玲: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被關押在尖塔鄉政府,逼迫勞動,逼迫放棄修煉,被勒索500元錢,逼迫簽不煉功保證、按手印才放回家。回家後村委會人員(駱新付)多次騷擾,讓上村委會寫保證,按手印,又被村委會勒索50元錢。二零零六年蘇德玲和她兩個女兒看被綁架關押在洗腦班的丈夫景寶明時,被強行關押不讓回家,在洗腦班強迫看所謂的自焚,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錄像,逼迫寫三書,關押50多天才回家。

30、景寶同: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進京上訪,接回後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強迫拔草,打掃廁所,被勒索500元後放回家。之後不久又被鄉政府和村委會人員叫到村委會強迫簽字,勒索50元。二零零六年又被騙到廊坊洗腦班進行迫害。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村書記張友才、治保主任房學良帶一個鄉政府人員到家中進行恐嚇,強行扣押身份證。

31、施秀榮: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隊幹部李玉生和書記領著兩個鄉幹部找施秀榮談話。問還煉不煉,施秀榮向他們講真相。他們見她不服氣,說要帶她到鄉里洗腦班。第二天施秀榮被強迫在村大隊呆了半天。

二零零零年秋天,村長趙俊生帶領兩個警察和一個滿臉大麻子的幹部叫古金澤,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到屋裏就翻箱子、翻櫃子,找大法書,沒找著。

32、景秀蓮: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去北京證實法,被劫持回尖塔鄉政府,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強迫拔草,被勒索500元。在鄉政府關押期間村主任趙連仲,治保劉景新,強迫家人交出所有大法書。景秀蓮回到家中,村委會、治保,多次騷擾,還強迫天天到村委會報導。

33、張萬忠:男、65歲,一九九九年八月初的一天晚上12點被本村幹部高文亮(已去世)還有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綁架到鄉政府。在高溫40來度下拔草,迫害一天,並勒索200元錢才放回。這一天三頓飯是由他兒媳婦膽戰心驚的給送到鄉政府的。

34、李淑鳳:女、65歲,一九九九年八月初被村幹部高文亮(已去世)綁架到鄉政府。在高溫40度的陽光下拔草,迫害一個星期,並勒索30元錢。

35、鄧秀銀: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尖塔鄉政府非法關押,強迫拔草三天,被勒索50元錢,是姓顧的人收的。

36、劉淑玲:女,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開始後,村主任趙連仲,治保劉景新多次騷擾,強迫去村委會簽不煉功的保證書。

37、孟慶榮、馬秀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十多天把孟慶榮、馬秀芹,關押在村委會,強迫聽、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電視廣播,逼迫交出大法書,交出身份證,逼迫簽不煉功的保證書。

38、王玉娟:女,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因在外面集體煉功,被市公安局綁架,又送至廊坊市看守所迫害,她絕食反迫害,被關押4天後放回。在這以後,南門外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的人經常到家或打電話騷擾。還經常叫她家人去簽字、寫保證,看著她不讓去北京。家人也受到恐嚇、驚嚇,以致家人一聽到電話響或敲門聲就嚇得心跳,嚴重的干擾了正常生活。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去北京證實法,十月一日在天安門被綁架關押在附近派出所4天,被南門外辦事處和派出所等人接回後,被用手銬銬在椅子上呆了一宿,第二天被送進看守所繼續迫害,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家裏也被翻得亂七八糟,大法書都被抄走了。家人還被勒索了四、五萬元(聽家人說包括請客送禮)。二零零一年十月份一天王玉娟正在上班,突然闖進七、八個人,有南門外辦事處的和派出所的,強行把她綁架到第二招待所(洗腦班)迫害。被強迫轉化,逼迫寫「三書」,被非法關押10多天才放回家。

39、祖豔華:女,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叫到大隊強迫交書交老師法像,勒索200元。強迫拔草,在大隊非法關了十五天,九月份又被叫去尖塔鄉強迫拔草幹零活一個星期,最後被勒索六十元,才讓回家。

40、邵宗霞:女,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騙到村委會強迫交書,罰款100元,強迫拔草在大隊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後,才讓回家。

41、張祝英:女,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騙到村委會,強迫交書,還勒索了100元錢。

42、崔敏麗: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村主任於長祥上門騷擾。十月份因上北京證實法,在北京被鄉里政法委書記古金澤(已調離)等人綁架到鄉里。當時被鄉長回建國(已調離)打了一個耳光,還用罰站等方式迫害後,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進行奴役撿紅豆、包筷子,約三十天。臨出來時,當地派出所所長尤昌波(音)(現任九州鄉派出所所長)還強迫讓寫保證書,當時崔敏麗不寫,被尤昌波打了一個耳光,勒索家人500元錢和240元飯錢。二零零一年十月份鄉里不法人員有一次將她綁架到鄉里迫害,並強迫寫保證書。

43、王殿紅:一九九九年迫害後,王殿紅去北京護法,北京通知廊坊把她接回後,非法關押廊坊市汽車二大隊一夜,第二天送到尖塔鄉政府。鄉政府書記古金澤恐嚇、訓斥後逼迫寫了不進京的保證,才讓回家。村幹部(趙有倉)經常到家騷擾,影響正常生活。二零零零年冬季,王殿紅再次去北京上訪,被那裏的便衣非法抓到天安門附近的一個地方,隨後就把她拉到延慶的看守所迫害,在那被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下午才放回。村幹部在她沒回來之前,就逼著家人交兩千元錢。她回來後,村幹部(趙有倉)把她叫到大隊,逼著寫不進京的保證、還讓罵師父,最後又讓靠牆站了一天,招來許多村民羞辱她。二零零一年底晚上十點多鐘,來了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把她綁架到第二招待所(洗腦班)迫害七天,每天強制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逼迫寫「三書」。從那以後邪黨惡徒常常到家騷擾、監視,影響她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44、王清玉,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後,村幹部(趙有倉)領著鄉里的人幾乎天天到家騷擾,影響正常生活。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廊坊接回非法關押在汽車二大隊一夜,第二天,被尖塔鄉政府的人接回,鄉政府書記古金澤恐嚇、訓斥後,被村幹部(趙有倉)帶回家。從那以後,他們常常到家騷擾。二零零零年冬季,王清玉再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村幹部叫到大隊,強迫寫保證,罵師父。有一次,廊坊電視台的人到她們村來,給她們拍照,好欺騙世人。村幹部還派人監視她們。還有一次回娘家,村幹部帶著鄉政府的邪惡追到娘家迫害,給親人帶來很大的壓力。又有一次,王清玉在兒子家,邪惡帶著十多個人到她兒子家以查戶口騙開門,進屋亂翻一通,發現一隻破鳥槍,結果把王清玉和她兒子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勒索四千五百元錢才把她兒子放回。王清玉卻在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弄到鄉政府關押半天讓看誹謗大法的錄像。

45、孫秀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中途被劫回,非法關在派出所一夜,後被送鄉政府非法關押兩天(強制拔草)。以後就經常有人在家門口監視,影響家人的正常生活。二零零零年十月一後,大隊製造去北京證法的假字條,塞在法輪功學員家門縫裏,欺騙法輪功學員去北京,回過頭來,書記(白鳳河)又找她們要那張自條。二零零一年村長(陶克斌)領著派出所的十來個人來到她家,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她不配合,派出所的人拿手銬就要銬她,孫秀娟的兒子見此,害怕母親被迫害,就給簽了字。

46、魏長旺:男,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尖塔鄉政府,強迫交書、交錄音帶,強迫勞動七天。勒索五百元錢後,才放回。

47、張傑:二零零零年六月依法進京上訪,被鄉政法委書記谷金澤等人劫持,送回當地派出所,後被鄉政府非法關押兩天,非法關押期間被谷金澤打兩個耳光,並被非法奴役拔草,後來被勒索一千元放回。在以後的敏感日,村委會於洪等人經常上門騷擾。

48、祖豔芬: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鄉里來人把她綁架到鄉里迫害七天,強迫勞動,勒索二百元。「七﹒二零」後,鄉里王保發(音)等人多次到祖豔芬家騷擾,逼迫交書、簽字,然後非法關押在村委會數日後放回。在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凌晨四點左右,有十來個不明身份的人翻牆進院,強行把她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十多天,逼迫寫「三書」,簽字、交書。

49、祖豔傑:一九九九年五月,在公園煉功被抓,然後非法關押在鄉里迫害。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護法,被惡警抓捕,在廊坊看守所迫害一個月。

50、祖豔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以後,因堅修大法,被鄉幹部非法抓到鄉里迫害一週,強迫勞動。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到鄉政府後,被本村治保主任李玉生打罵、罰站一夜,然後送到廊坊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又被劫持到鄉政府五天,非法勒索一千元。

51、劉聰敏:二零零二年發真相時,被村保安隊於洪、二國、徐連峰、徐伍新等人綁架到當地派出所,當天晚上尤昌波(音)無理謾罵、訓斥,後來被銬會議室一個晚上,又非法關押一天後,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放回,非法勒索八十多元飯錢。

52、蘇德珍: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她受到了極大的迫害。自那天起,村幹部(趙有倉、劉桂林、趙有山、趙有寬)對她就不分白天黑夜的騷擾,強迫交出所有大法資料,(大法書、錄音帶、錄像帶)趙有倉親自從她家搶走師父的法像。九九年的一天晚上,趙有倉、趙俊祥去她家騷擾,她善意的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道理,趙有倉聽後更為惱火,一直到深夜還不罷休。第二天晚上他又帶派出所的人來干擾。

九九年深秋的一個傍晚,派出所的一夥人到她家干擾,搶走了她僅有的一本《轉法輪》,只因她說了一句大法好,這夥人就強行將她綁架到派出所,剛一進門,所長尤昌波就破口大罵,並抄起凳子要打她,隨後叫來人,把她雙手銬在院子裏的鐵架上,直到深夜,並強迫她寫保證,村幹部趁機強迫家人請他們吃飯,還強迫家人給尤昌波送禮(雪花梨數筐)。二零零零年夏天,尤昌波再次來她家騷擾,要帶她去學習班被她拒絕,第二天尤昌波又來干擾。二零零零年的一個深秋的晚上,趙有倉、劉桂林等人將她和一個同修關在大隊,並強迫她們罵師父、罵大法,一直關到半夜。二零零零底,她與同修去北京證法,人還沒回來,趙有倉就逼著家人交二千五百元,(後要回)她剛一回來,趙有倉、趙志寬就在大隊強迫她罵師父、罵大法、寫保證,被她拒絕,趙有倉揚言要判她三五年或七年。

二零零一年夏天,一個姓張的派出所的人帶人到她家騷擾,進門就翻。二零零一年初冬的晚上,村幹部趙有倉、趙有山、趙志寬、邢志全等人領著鄉幹部、派出所的人到她家要強行綁架她去洗腦班,她趁機走脫,從此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村、鄉里的人更是三天兩頭的騷擾,就連她的親戚也不放過,不管白天黑夜,他們照常騷擾,連七十多歲的老人都不放過。

二零零二年,趙有倉連她剛剛考上大學的女兒也不放過,往孩子的學校打電話。趙有倉在晚上十一點多鐘,在孩子爸爸不在家的情況下,把她的女兒綁架到派出所,威脅說,不找到你媽媽就別上學。二零零二年出冬,流離失所的她剛到家,就被趙有倉、派出所的張所長強行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強迫她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逼迫寫保證。二零零六年的一天,邢志全欺騙她到派出所開會。

二零零七年底的一個下午,開發區公安局的人來干擾她,進門一句話也不說,到處亂翻,所有的屋子都翻到了,最後連房頂也不放過,為首的是一個老頭,只有他穿便衣,其餘都是警服,那天來了二十多人,二零零八年盛夏的一天,她去趕集,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夥人強行綁架,先到採育派出所再到黃村,最後到開發區公安局,有個男的張口就罵人,有個大眼睛的女的也氣勢洶洶的大喊大叫,那男的叫人把她鎖在鐵椅子裏,鎖了一夜,第二天上班才放開,強迫寫保證。奧運期間或邪黨的敏感日,就有人監視。

53、魏文春:女,一九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劫持到鄉政府,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強迫拔草七天,並被勒索了三百元。二零零三年魏文春的姑爺王少秋從高陽勞教所出來後,河北工業大學的人經常去家中騷擾,晚上十一點翻牆進院還把照明電路剪斷。

二零零六年魏文春和女兒李淑紅還有外孫女,去香河為被非法劫持的法輪功學員王少秋(自家姑爺)說句公道話,被廊坊市廣陽區公安局劫持到廣陽分局數小時又被尖塔派出所強行抄家,抄走打印機二台、大法書和幾本《九評》然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一天後,期間二次被送勞教拒收。同年因開兩會被非法關押在賓館半天。女兒李淑紅還有外孫女被劫持到北門外派出所關押數小時,因出現病業狀態,被送至廊坊市醫院,後藉機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北門外派出所還跟蹤她的外孫女,就連她的外孫女上課他們都在看著,(當時上初中)想進一步迫害李淑紅,還去親戚家騷擾等。使孩子的心靈受到嚴重創傷,嚴重干擾了正常生活、學習。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北門外派出所夜裏十一點多鐘跳牆進院干擾,北門外派出所、尖塔派出所多次騷擾。北門外派出所出錢、村治保主任李玉生僱人在家門口監視。北門外派出所晚上來人監視,白天由在本村雇的人監視,每天二十四小時一直持續一個月。

54、宋玉亭:女,現年81歲,安次區北史家務鄉祖各莊村法輪功學員。99年7.20迫害開始後,有一次,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大隊附近場地煉功,村長把這些學員都騙到大隊院內,以有好消息為名欺騙這些學員登記姓名並報給鄉政府。不久以後,其中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之後,村長夥同鄉政府人員兩次到宋玉亭家裏騷擾,在她不寫停止修煉法輪功保證書的情況下,威逼其家人寫下停止修煉法輪功保證書。在這以後,每到敏感日,村幹部就到她家裏去騷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