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把自己當作大法弟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九九六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經過一系列的魔難,我體悟到真正把自己當作大法弟子的內涵。

獄中堂堂正正證實大法

二零零八年七月,邪黨以「奧運安保」為名,將我非法刑拘,我只對他們講真相,但也摻雜著人心,結果被非法判刑三年,並於二零零九年三月,被投入監獄。

在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我靜下心來,向內找,同時,不承認這一切迫害,立即寫好刑事上訴狀,上訴至中級法院,被無理「駁回」。

被投入監獄後,我認識到以前走過的一些彎路是因為基點沒有站在法上,沒有去證實法,而是帶著人心去做事。於是,我開始冷靜下來,學法,發正念,求師父加持,慢慢的正念越來越強,當警察叫我背邪黨司法部制定的監規時,我不背,我不認罪,我告訴他們,我要申訴。

我體悟到,只要我們去證實法,大法就會開啟我們的智慧,我從沒學過法律,卻能寫出高質量的申訴狀,用他們體制內的人說的「邏輯很嚴密」。

二零零九年四月,我再向省高級法院提出申訴,當刑事申訴狀遞上去以後,他們沒人再來談話要我「轉化」了,他們只是要我背監規,我清楚,這東西不能背,背了那不承認自己犯罪了嗎?於是,我寫了一份書面聲明:我是大法弟子,我只背大法,不背監規。它們把這本要我背的監規收走了,此後再也沒有要我背這東西了。

但在這場迫害中,我也有人心太重而沒有做好的一面,惡警抓我後,我出現了高血壓的症狀,我拒絕吃藥,可是在邪惡的軟磨硬纏下,沒守住心性,吃過藥,入監獄以後,我發表聲明,拒絕就診吃藥,監獄裏面就對我採取強制措施,許多的包夾(監獄裏面專門培養起來迫害法輪功弟子的勞改犯骨幹)來對付我,我認識到,這是一種最嚴重的迫害,大法修煉的人沒病,吃藥那不是傷害神體嗎?

我向內找原因,終於發現了自己沒有把自己當作真正的修煉人,沒有在理性上昇華,配合了邪惡量血壓,被邪惡找到了迫害的藉口。癥結找到了,從這時起,我就拒絕量血壓,他們沒辦法強制量血壓。警察來找我,我跟他說,我是大法弟子,我的身體有師父管,別人沒資格管。這一關就這樣過去了,

後來,全監獄的在押人員體檢,他們也只是動員我去,我不去,他們也不強求。

為了防止他們在飯菜裏面下藥(曾經下過,後來被我發現),我都是自己打飯、打菜、打開水。如今看來,走的這彎路,就是因為自己沒有把自己當作真正的煉功人。

監獄裏面要考勤,每個犯人要對一個月的得分簽字,我不簽。警察說,你不簽字,就沒有減刑的。我說,我修煉,不犯罪,只有罪犯才減刑,我只要無罪釋放。

轉眼到了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獄警跟我談話,說「七二零」十週年了,你能不能寫個「思想彙報」,談談你的看法,我說行啊,於是,我就寫了一篇文章,談了自己走入大法修煉的過程,以及大法在全世界洪傳的盛況,最後一段的結語是這樣的:「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宇宙真理浩浩蕩蕩,洗滌著一切邪惡污垢,真、善、忍的光輝必將照遍全球的每一個角落,人類一定會沐浴在偉大的佛恩浩蕩之中,走入美好的未來。」

文章交上去後,很長時間沒人來找我談話。後來,中隊姓陳的指導員找我說,你那個「思想彙報」我們不需要,你寫點我們需要的行不?後來我又寫了一份材料,題目我忘了,我很明確的告訴他們:「我是大法弟子,是真善忍造就的偉大生命,任何人沒有資格來改造我。」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要我「轉化」。

在監獄裏,包夾表現是很邪惡的,直接毆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就是這些人,他們狂妄囂張,動不動就說,我們是「管法輪功的」,這也是這些年來警察教育他們的。有一次,包夾頭目說這話時,我就在公眾場合──勞動車間(我不幹任何活,有一段時間也下車間)大聲駁斥他,警察讓我進辦公室說去。在辦公室,我對警察說,「這人說話不知天高地厚,法輪功,在這宇宙中只有我的師父管,別人沒資格管。」警察說,法輪功思想上是你們師父管,行為上政府來管。後來換了一個包夾頭目,他跟我說:「指導員吩咐了,以後不要在你面前再提『管法輪功的』。」

進監獄快一年了,我的申訴還沒有回音,我就寫了一封信給刑罰執行科科長,要求對話,因為《監獄法》二十一條規定,申訴上去六個月內,當局必須作出答覆的,現在音訊全無。科長沒來。後來,我聽包夾頭目跟我說,科長來過了,指導員陪來的,在門口看了你一會兒,就走了。

後來,警察找我談話,說:國家確實沒有取締過法輪功,我們不想你「180度」的轉化,你只要有個態度(實際上也是轉化)就可以早點回去。還以房子、工作作為誘惑,這一切我不為所動,我只是明確的告訴他們,我只要無罪釋放。

監獄裏面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取消會見親人(尤其是同修親人)的資格的,這時我的家人(同修)到監獄要求接見,他們為了用親情打動我,安排了我們一家三口(我、妻子、孩子)見面,旁邊坐著一個警察,談了一些情況後,我對家人說:「以後不要再來見我了,我沒事。」因為我看到那門上寫著「罪犯家屬接見」的字樣,我們不是罪犯,不應在這地方見面。

就這樣,邪黨判我三年有期徒刑,我被非法關押了三年零二十一天,那二十一天是刑拘期間關洗腦班,因我拒絕「轉化」,再被捕,判刑的。

出獄那一天,監獄教改科科長對我說:「這種地方以後不要來了。」我說:「以後輪到他們(迫害法輪功的那些罪犯)來了,他們才是真正的罪犯。」那天,監獄的門大開,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黑窩。

真正把自己當作大法弟子

回過頭來,看看自己走過的那一段路,真真切切的感到慈悲偉大的師父時時刻刻在身邊保護著我。那時,學法、背《洪吟》沒人干擾,煉功也自由了,發正念,單手立掌。那些包夾也管不了我,也就客氣了起來。其實,只要我們有正念,一切都有師父為我們作主,邪惡因素是不敢動大法弟子的。

出獄以後,回到地方,當地黨政相關部門都已經知道他們對我的迫害是非法的(監獄已告訴地方六一零),自知理虧,但邪黨的邪惡本性又使他們不敢糾正這起冤案,派出所所長為我去辦了戶口,再也沒人來騷擾過我,我堅持申訴,把那些判決書和刑事申訴狀給市(縣)、市、省的相關部門,一個一個當面送達,也讓他們知道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如今,省高級法院已立案,但不結案,但我不放棄。

走師父安排的路,兌現自己的誓約,用正念開創修煉的環境。

以上是我的一點體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