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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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一二年,我身邊的幾個同修被警察綁架。我們幾個同修陪同被綁架的A同修的妹妹去拘留所要人。獄警問:是甚麼案?我怕心出來了,猶豫沒回答,同修很自然的說:「煉法輪功的。」警察說:這沒有這個人,去看守所看看。到了看守所,獄警還是這樣問。這回我心裏平穩了。看守所警察又把我們支到拘留所,拘留所查了一下說沒這個人。這回我說話了:你們支來支去的,我們人哪去了?警察又一查,說原來人已經解拘釋放了。我們問人去哪了?警察說不知道。不知道可不行,因為人從哪個部門抓走的得給家人一個交代。最後讓我們去找辦案單位。我們又來到街道辦事處,在那裏我們給街道的講真相,煉法輪功沒有錯,全世界都在煉,江澤民出於妒嫉製造了這場迫害。最後得知A同修已被送到洗腦班。經過家屬配合多次要人,A同修回家了。

有了這一次的營救經歷,我們又去要被綁架的B同修。B同修的兒子去看守所送衣服,我和另一同修也去了。到看守所後,獄警只讓一個人進去。而我們心想:我們想進就能進,師父說了算。當時有個獄警把著小門,出來一個人才放進去一個人。到我們進時,把門的獄警離開了。過了一會獄警才發現我們進去了,趕我們走。我們堅持要見所長。最後終於見到看守所所長,給他講了真相,最後所長面帶笑容送我們到門外。幾天後,我們又去公安分局要人,門衛說要提前預約,不讓我們進,也不給打電話聯繫。同修在這邊講真相,我到門口給站崗的警察講真相,這個警察很認可「真、善、忍」,同情大法弟子,他說:憑甚麼不讓人進,你報警,警察一來就讓進,要不就去信訪辦告他。我們按著他說的去了信訪辦,給信訪辦的人講真相。之後我們又到公安分局見了辦案人員,給警察講了真相。兩個多月後,B同修出獄回家。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當地法院非法庭審C同修。C的丈夫作為辯護人,我和另一同修作為旁聽家屬進了法院。到二道關卡時,警察把我們的身份證要走了。我們去法院有兩個目地,一個是想見一見C同修,讓她知道大法弟子是個整體,她不是孤立的;第二個就是到現場發正念,解體法院另外空間破壞大法的黑手爛鬼。我倆在旁聽席上靜靜的發出強大的正念清理空間場。庭審結束後,我們順利回家,法官也還給我們倆人的身份證。據說開庭那天,法院周圍安排了有一百個便衣,我們被門外的警察錄了像。當時去法院近距離發正念的有兩個同修當場被綁架,幾天後兩個同修順利回家。

這一次配合,我們又去掉了很多怕心,去掉了很多為私為我的舊宇宙因素,我們要修成無私無我的正法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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