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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遭迫害 吉林伊通武克力、袁文心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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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家住吉林省伊通縣的武克力、袁文心夫婦,一九九四年五月參加了李洪志大師在長春吉林大學辦的第七期傳法班,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此一家人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

十堂課的傳法班結束後,妻子袁文心原來身患的心臟病、風濕病、低血壓等多種疾病都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同時,改變了原來爭強好勝,不讓人的性格,放淡了名利之心。武克力丈夫也親身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原來的腰椎盤突出,渾身沒勁都好了,走路一身輕,改變了在機關養成的惡習,不吃請、不收禮、不以權謀私、不吸煙、不喝酒、不玩麻將,工作兢兢業業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信任和好評。

正當全家人沐浴在法輪大法的幸福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袁文心說:「我和丈夫及兩個女兒全家受到嚴重迫害,我被綁架5次,行政拘留2次,刑事拘留3次,勞教2次,拘禁洗腦班1次,被抄家數次。丈夫被行政拘留兩次,刑事拘留1次,判刑5年。大女兒流離失所兩次一年多時間。小女兒輟學兩次。」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武克力、袁文心夫婦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以下是他們夫婦在控告書中講述的被迫害情況。

袁文心被迫害情況: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天津被武警攔截,遣送回四平,二十六日被縣公安局接回。單位扣我工資兩千元。

2、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我去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關押在北京昌平拘留所。拘留所警察對我們拳打腳踢,拽頭髮,逼迫我們「坐飛機」、「蹲馬步」、不分晝夜在露天長時間罰蹲罰站,不准睡覺、不讓上廁所。五天後被當地公安局押回行政拘留二十五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黃乃權向我丈夫索要資金二千元。


鐵籠子示意圖

3、二零零一年中國新年(正月初一)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我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喊出心聲:「法輪大法好」。一群警察上來將我打倒在地,滿嘴是血,強行拖進警車,關押在天安門附近的一個派出所的鐵籠子裏,第二天被四平駐北京辦事處接出關押在一處地下室,之後被當地公安局押回,刑事拘留。三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當時我丈夫也被關在拘留所)。

4、二零零一年末我從勞教所回來,單位領導以我不轉化為由不准我上班,一直
到我退休,扣發三十一個月工資三萬多元當作單位小金庫私用。

5、二零零二年三月初長春市有線電視插播後,全省各地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三月十四日下午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啟帶領眾多警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非法闖入我家強行抄家,在沒找到他們所需的所謂證據情況下,他們妄圖綁架我們夫妻二人,因驚嚇我當時昏倒在地,八十四歲的母親也癱倒在床上。他們就將我丈夫武克立綁架到派出所,當天夜裏被關押到拘留所,八天後由拘留所轉到看守所。八個月後被非法判刑。

6、我丈夫武克立被綁架關押後,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晚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啟帶警察夥同我單位領導李波到我家敲門。聲稱:今天必須交出決裂書,否則抓人。我迅速打電話求親屬去學校接我還在上晚課的小女兒。然後我被迫和大女兒弄開前窗戶的安全網從家中走脫,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

7、縣公安局為了阻止我揭露他們對丈夫的刑訊逼供、暴力取證,不許請律師,不許任何親屬到庭等違法犯罪行為,他們派人在我家附近蹲坑預謀綁架我和大女兒。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晚八點多鐘,我帶小女兒回家取衣物,被蹲坑人發現。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啟帶警察,破窗而入將我抓住,二三十個警察在我家呆了一宿準備抓我大女兒。因大女兒獨自在外流離失所,沒有回家,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第二天早上天剛亮,他們把我像死人似的強行抬上警車,拉到縣看守所,四個警察不管我死活拽胳膊拽腿將我抬進監號,扔在鐵板鋪上。當時我丈夫已被判刑五年關押在縣看守所,他在監室裏目睹了這殘酷的迫害情景。更為殘酷的是:我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十二月十二日丈夫在監獄的鐵窗前看我被押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那生離死別的淒慘,撕心裂肺的心痛,欲哭無淚的悲壯,殘酷無情地煎熬著我們夫妻二人,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我被勞教不久,丈夫也於二零零三年元月四日被押往吉林監獄。至此我們家被整個政府的專制機器碾碎了。原因就是我們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江澤民懼怕好人多,這是多麼的邪惡,天理不容啊。我被綁架到勞教所,體檢後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絕接收。縣公安局警察劉鐵軍等三人,編造各種謊言,堅稱將我留下。雙方協商後,將我「暫留勞教所觀察三個月」。這期間,勞教所警察每天早晨上班後都要先看我死沒死,經常說:小瘟雞還喘著呢?沒死啊。中國新年的前一天,勞教所怕我在放假期間死在勞教所,就通知縣公安局往回接人。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張富將我拉回縣,強行關進看守所。所長說:兩會期間上邊不讓放人。結果,我又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8、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我從看守所被放回家。出監獄時,我原本一百三十多斤的體重,僅剩八十斤,走路打晃,生活不能自理,家裏無人照顧,還沒有經濟來源,個人生活極其困難。親屬幫助我找單位領導辦理退休,單位領導李波竟然厚顏無恥地向我親屬提出交換條件:要給袁文心辦理退休,得將我大學剛畢業的兒子安排工作,卑劣無恥的貪官嘴臉一覽無餘。這期間我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供小女兒上學,去監獄探望丈夫,大女兒在外流離失所都需要資金,為了解決經濟的拮据,我賣掉了原來的房子,買了小面積房,省下的資金解決了生活的燃眉之急。

我的母親只有三個女兒,她親身經歷了三個女兒相繼被非法勞教,女婿和小外孫被分別判刑五年和四年,大外孫被抓到遼寧撫順洗腦班,外孫女被迫流離失所,殘酷的迫害現實,沉重的精神打擊,使原本剛強硬朗的老人承受不住倒下了。彌留之際反覆說著一句話:江澤民快死吧,它死了我姑爺就回來了。最後老母親沒能看到這一天的到來,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帶著無奈的遺憾走了。

9、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八點鐘左右,我到住宅樓下收拾買回來的秋白菜,被早已等在樓下的縣610辦公室科長劉秉利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李鳳東等三人,以局領導找談話為由,強行把我綁架到長春市奮進勞教所旁邊的吉林省轉化法輪功洗腦中心。路上我嘔吐不止,心慌氣短,縣610科長劉秉利半路上停車叫來救護車把我拉到武警醫院,經查血壓升高,心臟病發作。劉秉利為了得到上級的提拔和獎勵,不管我身體狀況如何,強制送進洗腦班。在洗腦班的第二天,我的血壓一直居高不下。我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使洗腦班強制轉化手段無法實施,就多次通知縣610往回接人,縣610拒不接人。後來我小女兒拖著將要臨產的身體到洗腦班要人,洗腦班怕出人命承擔責任,同意讓我小女兒接人,但必須交二千元押金。十一月十二日我從洗腦班出來。在洗腦班關押了二十五天,我的精神和肉體都受到了嚴重摧殘,頭髮脫落,身體狀況大不如前。

武克立被迫害情況:

1、二零零一年三月上旬一天半夜,我妻子已被關押在看守所,縣公安局副局長宗國又將我從單位劫持到縣公安局,沒有任何理由把我押進拘留所關押30天。

2、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綁架到拘留所。與此同時,全縣還抓捕了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警察用多種酷刑,逼迫其他法輪功學員,交待武克立是法輪功負責人,以達到迫害我的目的。後來這些法輪功學員都被勞教或判刑,遭到嚴重迫害,有個汪姓學員被打得精神分裂,至今沒有好轉,妻子離婚,小孩無人照看。縣政法委書記劉偉和副縣長王剛為了邀功請賞,編造假材料,謊稱破獲伊通縣法輪功「窩點」,搜到多少多少資料,並將謊言刊登在《吉林日報》、《四平日報》上。

在他們的指使下,對我進行了殘酷迫害。他們一邊指派警察張慶堂等人去長春威逼利誘被抓捕的其他法輪功學員給我製造假材料,一邊集中了十多個警察,在公安局副局長張啟和東街派出所所長王林的帶領下,分三個組,每組四個警察,每組八個小時,對我不分晝夜的刑訊逼供,坐鐵椅子,不讓睡覺。身上掛個喇叭,不停地叫喊:「武克立交待問題……」一個譚姓警察說:「我實話告訴你武克立,我們就這樣整你,一直到你精神和肉體徹底崩潰,到那時,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就由不得你了。」他們以種種不可告人的卑劣手段製造偽證,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開庭,縣法院開庭時,不讓證人到庭,不讓請律師,不允許家屬到庭,不聽取本人辯護,在四平市610和四平市中級法院的直接干預下,判我五年徒刑。事實上他們事先就已經定下審判結果。縣法院副院長岳長傑對審判結果不敢簽字,懼怕承擔歷史責任。四平市中院領導說:上邊定的,你管那個幹啥。

3、二零零三年元月四日,我被押到吉林監獄七大隊三小隊。監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刑事犯罪人員包夾,二十四小時貼身看管。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坐板,還關嚴管、蹲小號,上抻床等。二零零四年我在監獄裏給上級檢察院寫申訴狀。這合理合法的行為,監獄教育科幹事李永生,不但無理扣押了我的申訴狀,還對我強行轉化,不分晝夜使用各種手段迫害。李永生每天都拿著我的申訴書要挾我:你轉化寫「四書」我就將申訴狀給你發出去。期間還停止我家人探視半年。由於我家人不斷地找監獄和省監獄管理局,李永生於十一月三十日結束了對我二十八天的強行轉化。我的「申訴狀」至今還在他的手裏。

在這場對法輪功持續的迫害中,我們全家經歷了生離死別、妻離子散、傾家蕩產,失去了工作。精神上的傷害、肉體上的摧殘和經濟上的損失都無法用語言表述清楚。以上事實充份證明: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被控告人江澤民,其行為已嚴重觸犯《憲法》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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