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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遭迫害、女兒陷冤獄 七旬老太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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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遼寧省盤錦市大窪縣七十五歲的老太太蔡素芹,按照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拘留、勞教;女兒馮秀梅被綁架、非法判刑,目前還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蔡素芹老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蔡素芹老人說:「由於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我的迫害,使我老伴整日生活在壓抑之中,於兩年前去世。如今我女兒受迫害現在還在監獄。我大兒子也因為修煉法輪功前些年被非法勞教二年零三個月,我的小兒子沒修煉法輪功在精神上也倍感壓力,我的兩個孫子成年當不了兵,我的孫女上學受到歧視中學就輟學了,我的外孫女因為媽媽在監獄而無家可歸……」

控告江澤民當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給千百萬法輪功學員與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並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

下面是蔡素芹老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被非法拘留、勞教

我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學的法輪功,在煉法輪功之前我全身都是病,最嚴重的是風濕病,每當下雨或下雪之前全身都疼,治病又沒有錢,那時我都不想活了,感覺活著沒意思。煉法輪功不到半個月,我一身的病都沒有了,我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每天生活的很愉快。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我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至今十六年之久我被非法抄家兩次,非法拘留十五天,非法勞動教養一年(監外執行)。

二零零三年被榮興派出所劉春德等人非法抄家,翻箱倒櫃,搶走我家所有的法輪功書籍。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晚九點多,我發放真相資料被榮興派出所綁架,當晚榮興派出所去了八人到我家非法抄家,翻箱倒櫃,指導員李作凱不分輩分,不分場合的謾罵、威脅我的老伴,讓他說出資料在哪,強制拽我老伴上警車,被我老伴拒絕。我老伴又生氣又上火還害怕,病倒好幾天。

當晚半夜,我被劫持到大窪縣拘留所,拘留所裏的警察每天上班都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強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寫我的名字,我一個字也沒寫,他們問我甚麼,我都說不知道。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回家,勞動教養一年(監外執行),被告知哪也不能去,讓我的小兒子看著我。我居住的地方榮興派出所找人監視,我去哪她們都要追著問問。

二零零八年七月中旬,我去親戚家,派出所因找不到人,指導員李作凱強迫我的老兒子(方言:即最小的兒子)拿著大片刀照相,並揚言如再不回來,就把我的老兒子送拘留所。

二、女兒馮秀梅被綁架、非法判刑

我的女兒馮秀梅,今年54歲,退休人員,大窪縣田莊台鎮人,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脾氣變得溫和,為人處世寬宏大度,鄰居有甚麼事情都願意找她幫忙,整天樂呵呵的,在鄰里間是個有口皆碑的好人。

1)對馮秀梅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晚,當地派出所副所長李柄柱、姜濤和大窪國保大隊付振國、當地居委會等十多個人到馮秀梅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對馮秀梅說去派出所了解點情況,並強行奪走馮秀梅的手包,拿鑰匙再次回到馮秀梅家中抄家,非法搶走個人財產:電腦、電話、打印機、切紙刀、一箱A4紙、近一萬元的現金、存摺、工資卡、身份證、MP3、她本人的手包等。

在田莊台派出所,李炳柱說要罰她錢,就強行從她的手包裏搶走一千塊錢,沒有任何收據。

當天晚上馮秀梅被非法送到盤錦市拘留所拘留,非法關押十天後送到盤錦市看守所。

馮秀梅一直「零口供」、「零簽字」警察讓她在拘留的單子上簽字時,因為馮秀梅拒絕簽字被兩名警察按著她的手強行寫的,這是在律師會見時馮秀梅告訴律師的。

在看守所裏,馮秀梅遭非法提審恐嚇,經常犯心臟病和高血壓,身體狀況很不好,吐血,手顫抖,身體消瘦。

2)家屬和律師被跟蹤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馮秀梅女兒與律師到大窪國保大隊要人,並向國保大隊提交撤銷案件立即釋放馮秀梅的法律意見書,國保大隊大隊長陳更新強行記錄了律師的證件信息,否則不予接待。陳更新、案件的負責人付振國並沒有撤銷案件而是推諉說案件交到檢察院了。

律師和馮秀梅女兒到檢察院詢問,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知馮秀梅的案件在當地派出所。從檢察院出來後,發現至少有五至七人跟蹤,從大窪到盤山火車站,去火車站旁邊的賓館洗手間、客運站,無論走到哪都有人尾隨跟蹤。

3)在盤錦市大窪縣法院三次非法庭審

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盤錦市大窪縣法院非法庭審馮秀梅,馮秀梅在三四名女警察攙扶下哆哆嗦嗦地進入審判庭,消瘦的身軀,滿頭的白髮,心臟病發作,站不住,只能坐著,說話聲音很微弱。庭審之前,不允許其中一位辯護人閱卷和會見。

開庭時,警察在安檢方面無理刁難兩位辯護人,還派出一個身份可疑的女子無理取鬧給辯護人錄音並跟蹤馮秀梅的女兒。庭審時起訴書上的人員名字和現場合議庭的人員名字不符,辯護人要求對方迴避,法庭休庭十分鐘,十分鐘後宣布延期審理,案子打到檢察院。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盤錦市大窪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仍然不允許其中一位辯護人閱卷和會見。律師當庭指出當事人在開庭前三天沒有接到起訴書和傳票不符合法律規定,十多分鐘後宣布延期審理。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半,盤錦市大窪縣法院第三次對馮秀梅非法開庭,再次刁難辯護律師,不允許其中一位辯護人閱卷、會見。

兩位辯護人為馮秀梅做了無罪辯護,推翻了所有公訴人口中的所謂「證據」。辯護人要求證人和見證人出庭,這樣就會真相大白,在沒有證人出庭的情況下,法院依然強行審理。公訴人劉長福無視法庭的紀律,不經審判長同意,幾次打斷辯護律師和馮秀梅的講話。

最後陳述時,馮秀梅女士提到,她被綁架的當天晚上,在田莊台派出所,李炳柱說要罰她錢,就強行從她的手包裏搶走一千塊錢,沒有任何收據。怎麼處理?馮秀梅沒有得到合理的回覆。最後,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4)非法判三年半,馮秀梅上訴

在審判過程中,馮秀梅及其辯護律師認為法官和公訴人採納所謂「證據」和法律依據,違反《憲法》和《刑法》,因此,馮秀梅本人提出上訴,馮秀梅女兒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提交《馮秀梅案刑事上訴狀》給大窪法院。上訴要求: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或發回一審法院重審。

大窪法院辦案人員石記旭到盤錦市看守所不讓馮秀梅上訴,態度極其蠻橫,被馮秀梅拒絕。

大窪法院法官孫謙拒絕給馮秀梅女兒判決書。

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十月九日馮秀梅女兒兩次到盤錦市中級法院詢問,盤錦市中法明確回答,馮秀梅案上訴狀沒有上交,已過上訴期。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馮秀梅女兒詢問大窪法院主審法官孫謙,孫謙敷衍說:這三四天就上交。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二日馮秀梅女兒就大窪法院馮秀梅的主審法官孫謙「瀆職,違反司法程序,故意拖延不上交」「馮秀梅案刑事上訴狀」給盤錦市中級法院。」為由向大窪檢察院提起控告。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馮秀梅的女兒到盤錦市中級法院查詢大窪法院是否遞交馮秀梅的案件,中院人員稱,網絡上已經送達,案卷還沒送到。

5)盤錦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 法官趕走辯護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馮秀梅案在盤錦市中級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庭審一開始,因合議庭的兩位成員李春、李智瓊皆為助審員,辯護人要求兩位提供相應書面材料證明其主體身份合法進而表明合議庭組成合法,被法官溫陽拒絕。

當法官溫陽問辯護人是否申請迴避,辯護人以兩名助審員身份是否合法不明申請迴避。法官溫陽立即下令將辯護人趕出法庭。法警趙某立即過來拖人,非常囂張,辯護人說自己走,趙某扔掉辯護人的座椅,把律師拽出法庭。

僅用三十分鐘左右就將這場庭審草草收場,法官溫陽稱擇日宣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盤錦市中級法院法官溫陽跟馮秀梅的女兒在電話中說讓她給辯護人代收裁定書,馮秀梅的女兒跟辯護人通過電話,辯護人說沒有此事,應該是找她去簽字。馮秀梅的女兒問甚麼結果,法官溫陽說維持原判,還說在提審馮秀梅的時候也跟馮秀梅說了,這個案件在下判之前跟她們院裏都已經彙報了,有沒有證據都不可能改變,讓馮秀梅撤訴,馮秀梅沒同意。

6)被劫入冤獄兩月 馮秀梅似老了十歲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馮秀梅從盤錦市看守所,被轉押到瀋陽大北遼寧女子監獄繼續迫害。至今馮秀梅的家人都沒有馮秀梅的判決書。

二零一五年三月下旬監獄方通知家屬去會見,馮秀梅滿頭白髮,兩個多月沒見好像老了十歲,身上只穿著一套單衣,裏面穿背心和褲頭。家屬讓她多穿件衣服,她說剛來的時候有衣服,後來不知道讓他們拿哪去了。家屬說讓她買,她說不讓買,沒地方放。不讓她買生活用品,甚麼都限制她,馮秀梅看到自己的家人就是哭,家人問她不是一個月就讓接見嗎,怎麼兩個月才通知家屬呢,她說在集訓隊不讓她走,不讓她睡覺。這時監聽馮秀梅和家屬說話的小隊長非常蠻橫的不讓她往下說。

她感到身體不適,被送到醫院檢查,查出心臟病和高血壓,獄醫說脈搏跳動的很慢、摸不著脈。還被迫做長時間的服裝加工。

由於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我的迫害,使我老伴整日生活在壓抑之中,於兩年前去世。如今我女兒受迫害現在還在監獄,……一件件、一樁樁的沉痛打擊,給我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也不是幾句話能描述的,我的家人長期生活在恐懼當中。

為此,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罪責(包括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並依法給以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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