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 大法的神奇就會顯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我於一九九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是一名大學老師。

我年輕時患有嚴重的胃病,犯病時任何食物不能進食,甚至喝水都會使胃部產生劇烈疼痛,走路經常弓著腰,被同事譏諷為「小老頭」,還三番五次的住院。我同時還患有神經性頭痛和過敏性鼻炎等慢性疾病,雖然都不是甚麼要命的病,但是很難醫治,被折磨的十分痛苦。西醫看不好了找中醫,中醫也沒甚麼效果,就到處搜尋偏方、驗方,效果也不好,就又開始到氣功中尋找出路。

我從一九八零年開始練氣功,開始是自學,後來氣功逐漸出現高潮,就不停地參加氣功報告會、學習班。當時有名望的所謂氣功大師辦的班(報告會),我幾乎都參加過。客觀的說,通過練氣功身體狀況有明顯改善,但最大的收穫是發現了氣功不僅僅能治病健身,還有更深的內涵,於是就一頭鑽了進去。當時最大的愛好就是逛書店,進了書店只看氣功類書,只要沒看過的氣功書都買,還訂閱了當時社會上所有的氣功雜誌、報紙,被朋友稱為「氣功迷」。一邊看書,一邊實踐,前後有十年時間,功夫不負有心人,小周天通了,大周天也通了,但是層次比較淺,能感覺到走路很輕,腳下生風,氣的運行只在表層。天目也開了,能夠內視,有時也能看到另外空間。身體也打開了,對外界信息比較敏感。

到了這一步,明顯的感覺到繼續往前走找不到方向了,就像師父說的「大周天一上來就是真正的煉功了,所以有些氣功師對大周天就不傳了」[1]。當時意識到沒有老師指點是不能再提高了,於是就開始到處「求師」。好在當時出來的氣功師不少,有教功的,有治病的,只要發現了真有本事的氣功師,就千方百計的去接近。而真的接近了又大失所望,與自己期望的相差甚遠。

一九九二年八月,我有幸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北京辦的第三期傳法班。從第一天開始我就感覺到胸部、小腹部位以及頭頂都有法輪旋轉,學習「法輪樁法」[2]時,一「抱輪」就感覺兩臂之間有法輪順著胳膊來回旋轉,在兩臂與身體之間的空當處還有大法輪在轉,一會兒正轉,一會兒反轉,十分明顯,也非常驚奇。更重要的是師父講的法都是我聞所未聞的,遠遠超出了我對氣功的了解和認識。每天晚上我都提前半小時到一小時到傳法場,生怕錯過了任何機會。

到第九天時,出現了讓我終身難忘的一幕。當時正聚精會神的聽師父講法,突然發現師父的身體變成了一尊金光閃閃的佛像,不是廟裏常見的那種佛像,是後來教功錄像帶出現過的那種佛像,當時沒見過。同時桌子沒有了,可是佛像的口卻隨著講法一直在動,聲音也是正常的。我心中非常激動,也有些疑惑──是不是眼花了?揉揉眼睛再看,還是這樣。再看看兩邊聽法的人,都是正常的。於是我閉上眼睛,閉上眼睛也能看見。當時心裏又驚又喜,心想這哪是普通的氣功師呀,這是佛呀!眼淚不知不覺的就流下來了。

師父講法之後接著由其他弟子講解煉功要領,當時我正好站在舞台右側的階梯旁邊,師父從講台上下來為學員糾正煉功動作,第一個就走到我跟前,當師父的手接觸到我的手時,能感覺到一種強大的能量通透全身,心裏感到了無比的溫暖。同時也暗下決心,這就是我要找的師父,此生跟定他了。

傳法班結束後,我每天堅持早晚煉功,白天只要有時間就聽師父的講法錄音帶(那時還沒有書)。以後只要師父在北京辦班我就去參加,有些外地的傳法班也去了,前後大約跟了十幾個班。就這麼跟,每次都有新的感受,每次也都有聽不夠的感覺,生怕遺漏了甚麼內容。

在煉功聽法的同時,我也嚴格按照師父說的心性標準要求自己,把對名利情的執著心不斷地往下放。比如早就該分到的房子,每次都是眼看要分到的時候出現變化,我意識到這就是在考驗我的心性,所以我不僅不去爭,甚至連問都不問。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每次都能想起師父說的話。在晉升高級職稱的時候也是這樣,我在中級職稱的崗位上幹了近二十年,每次在晉升高級職稱的時候,一看到很多同事都為那幾個名額爭來鬥去、費盡心機的時候我就猶豫了,最後乾脆就放棄了。

在最初兩年裏,同事之間,親友之間,家庭內部,甚至同修之間,魔煉和考驗心性的事幾乎是一件接著一件,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大多數情況下都能想起師父的話而守住心性。

那個時候能明顯的感覺到功長的很快。打坐時能看到自己的功柱,功柱的頂端坐著一個打坐的「小人」。頭頂是感覺最「熱鬧」的地方,經常能感覺到有「嬰孩」蹦進蹦出,有時候還能感覺到順著鼻子滑。這些現象師父在講法中說的很清楚,我也不去管他,對工作和生活也沒有任何影響。

大約在修煉到半年的時候,就進入到「玄關設位」[1]的階段。當時對「元嬰出世」[1]感覺不明顯,也沒太在意,但是對生成的「氣泡」感覺比較明顯,乳白色的,像乒乓球那麼大時候就有感覺了。當長到拳頭那麼大的時候就開始往上升,上升的過程非常緩慢,每天也就二~三公分吧。到膻中穴附近的時候好像在那裏停住了,胸口有堵的感覺,過了兩三天才又開始往上升。到脖子的時候,有被卡住的感覺。又過了兩三天就到了泥丸宮(頭部),那幾天是感覺最難受的時候,頭發脹,眼睛發脹,天目位置感覺有東西往外頂,這種狀況持續了五、六天,很不舒服。到「氣泡」完全擠出去的時候,一下子感覺輕鬆了,但是眼前朦朦的。因為師父講法中說的很清楚,知道是怎麼回事,心裏很平靜。又過了幾天,朦朦的感覺沒有了,知道玄關開始換位了。到玉枕穴的時候感覺也很明顯,但是不那麼難受了,以後繼續往下直到歸位的過程感覺就不那麼明顯了。

又過了幾個月。突然有一天感覺頭頂上出現三根「光柱」,直通天頂,「光柱」上面有甚麼不清楚,但是能感覺到三根「光柱」在輪番旋轉,每根「光柱」本身也在自轉。打坐的時候有時也能看見,但是高處看不清。當時心裏知道,這就是「三花聚頂」[1]吧。那期間,幾乎天天都在聽師父講法的錄音帶,對這些體驗心裏很平靜,沒有激動的感覺。客觀的說,那時候真正在意的並且體會最深的是師父講的如何修煉心性、提高心性的法,因為那是修煉的根本,也是奧妙無窮的。

以前我們夫妻之間經常吵架。妻子說話比較直,說的話不經過大腦,也就不考慮後果。而我的自尊心、虛榮心都比較強,她說的話一捅到我的「肺管子」,心中馬上就會升起一股無名火,當時就幹起來。這種事情是經常發生的,已經習以為常了。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樣說了很難聽的話,我也習慣性的想要發火,可是突然發現心裏的「火」並沒有像往常一樣生出來。往常只要這種「火」一起來,自己是控制不了的,可是這一次卻沒有出現,心裏很平靜,我馬上意識到是師父把它拿掉了。雖然那個不好的物質被拿掉了,但是還有想生氣的想法,是因為原有的那個思維習慣在起作用。因為有了這樣一次經歷,以後再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就能很平靜的處理了。

修煉到不同的階段會出現不同的矛盾形式,家庭矛盾是最普遍的一種形式,因為家庭是最好的修煉環境,對修煉提高有最直接的作用,而且副作用最少。後來看到許多同修都有這樣的經歷,尤其是年歲大一些的同修,修煉到一定層次之後,這個問題會成為主要的、繞不開的矛盾形式。他們在社會上、在單位裏都表現的很好,對名、利、情的執著都放下了很多,可是家庭矛盾依然反覆出現,有的越來越激烈,想躲也躲不了,非常苦惱,甚至認為對方是受邪惡勢力控制對他進行干擾,為此就放任的採取對著幹的做法。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絕大多數的家庭矛盾都是為了修煉提高安排的(當然不排除個別情況下有干擾存在),目地就是為了磨煉一個字─「忍」,當然在過程中真也有,善也有,但是主要的是看你能不能忍。也許在修煉過程中真和善修的很不錯了,但是忍不夠就不行。開始時也許不能忍,慢慢會做到忍,但是會帶著氣恨、委屈之心去忍,那還不夠標準。師父說:「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3]

一九九三年的一天,那天跟師父在一起,師父在我前面用手繞著我的頭部輕輕的畫了一個弧的形狀,然後對我說:「你後面的『光圈』已經有了,能看見嗎?」我說:「師父,我看見了。」我雖然能看見,但是模模糊糊的,看的不是很清楚,只是能感覺到這個東西存在。就在師父說過之後,這個「光圈」就變得清楚了,同時出現了七彩之光,展現在頭部後面。雖然看見了,其實自己也說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也沒有問,就記住師父說的一句話「這都是好事」[4],但是內心裏充滿著無限感激和愉悅。

在一九九六年的一天打坐時,在入定狀態下看見了已經修成的佛體,是我自己五、六歲時的模樣,金光閃閃的在結印打坐,下面的蓮花座已經有好多層蓮花了。我知道,這都是在師父的指引下才達到的。無論我修煉到哪一步,在無邊大法中只是一粒塵埃,也許連一粒塵埃都算不上,但是我修煉的決心從來沒有動搖過。即使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的殘酷迫害下,也從來沒有動搖過,一思一念都沒有過。

如今,我修煉法輪大法已經二十多年了,個人的修煉體會確實很多,說能寫一本書也不過分,但近幾年的體會逐漸逐漸地濃縮成兩個字──堅定。你只要堅定的信師信法不動搖,堅定的走好每一步,堅定的按師父說的去做,大法的神奇就會在你身上顯現,師父也能幫你走過每一關。而有些同修過關沒過去,或者沒過好,都是在這方面出了問題。

在修煉的這條道路上我也是一路上磕磕絆絆走過來的,有的關沒過好,有的考驗也不是一次就過去了,但是一定要沿著師父指引的路去走,一定要按著師父說的去做,這個決心永遠不會動搖。

我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在大學裏從教三十多年。今天,我把我的修煉體會寫出來,就是想用我的親身實踐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真的是萬年不遇的宇宙大法,師父在《轉法輪》裏講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是真實不虛的。法輪大法是這個世界上最高深的科學,也是實踐性最強的科學,只有真正下決心真修實修,才能夠獲得超常的體驗,才能得到常人無法想像的結果。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大圓滿法》〈二、動作圖解 〉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