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公檢法相關人員現在騎虎難下。有些明白了真相的公檢法人員說:「放著社會上那麼多大案、要案不抓,專門抓這些老弱病殘的法輪功,現在不光王靜的身體非常危險,吳旭姝也很危險」,「他們不是不開庭了,是根本就開不了庭了,這些公訴人和法官根本就說不過律師。」
法輪功學員於桂華、高運山等四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鐵山鄉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610畢樹慶、政法委610頭目鄭春橋等為撈取政治資本,將此事上報到黑龍江省,並設立所謂「專案組」搞迫害,並在五月八日母親節,又綁架了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大多數是善良的母親。於桂華、譚鳳雲、趙春陽、王元菊、張桂榮、吳旭姝、王靜、張蘭君等十位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一、非法庭審好人於桂華,公訴人心裏緊張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法輪功學員於桂華在茄子河法院被非法庭審。茄子河法院如臨大敵,早上七點多法院門前就被公檢法部門安排許多的私家車佔據了。八點剛過,茄子河法院的押解車鳴著警報載著於桂華呼嘯而來。在開庭前的短暫時間裏,法院安排家屬和於桂華見面,勸說她放棄信仰,並認罪……家屬們見到關押半年之久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於桂華心如刀絞,哭訴著說胳膊擰不過大腿…。於桂華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她被綁架非法關押兩個月後,由於牽掛女兒的安危憂鬱離世。老人在生命的最後一分鐘都沒有見到最心愛的女兒於桂華……
九點整,法庭內非法庭審正式開始。法庭外面,一輛警車正挨家挨戶排查法院對面的旅店。法院門前有一輛城管車,裏面坐滿了人,他們兩個小時一換班,車裏坐著的人密切的觀察著路上的行人,一切過往的行人和車輛都使得法院惶恐不安,草木皆兵。
於桂華的辯護人許付桂律師在進入法庭時,聽到公訴人潘明明對另一公訴人李傳海說:「我心裏很緊張,有些怕……以前沒幹過這種事。」李傳海說:「別怕,和其它庭一樣開,不要害怕……」
在法庭上,於桂華以親身感受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在宣讀事先準備好的辯護詞時被法官粗暴打斷,被告知不准宣傳某教。但是她面對法官、公訴人、還有被安排來坐在旁聽席上的各社區和街道的委主任以及新興區法院刑庭庭長黃躍海和桃山法院一干人等,大聲喊出了「法輪大法好」這句壓在心中已久的話!
非法庭審被快速推進,草草收場,大概十點多鐘就結束了。許付桂律師問主審法官於捷:「您打算怎麼給我的當事人量刑?」於捷說:「我以前也是律師出身,也知道國家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但是我們說的也不算,得聽『上面』的,得等(所有法輪功學員)都開完庭後統一開會決定量刑。」
原來這次庭審只是走走過場和形式,法庭上冠冕堂皇的幾個字「公平、公開、公正」看來也只是充當了婊子的牌坊。於桂華被送回看守所,但是無論國保610人員怎樣處心積慮的安排,都沒有迫使於桂華放棄她的信仰。
二、譚鳳雲案:公訴人表示希望法庭從輕處理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七台河市茄子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譚鳳雲非法開庭,石伏龍律師出庭為她做無罪辯護。她的辯護律師石伏龍在趕往七台河的途中接到了律師事務所的電話,原因是七台河市茄子河區法院把電話打到石律的律所了,問律所是否有石伏龍這個律師,是否知道石律接這個案子,又問石律當地司法局電話是多少……石伏龍律師接譚鳳雲這個案子,七台河已經不止一次給他們當地司法局、律協、律所打電話施壓,目的是阻止他來為譚鳳雲辯護。石律一到七台河就有一輛白色的702HX的車全天跟蹤,一直到石律離開。
二十四號的早上,茄子河法院的門前、街道上、法院對面的小區樓下,布滿了便衣的私家車。那個執法巡查的麵包車依舊停在法院門口,嚴密觀察路上行人。但是今天又多了一輛「無線電監管」字樣的檢測儀器車,據說這車是專門用於干擾信號和檢測信號的車。看來昨天於桂華開庭他們是接到了不少真相電話、彩信、短信等……難怪他們草木皆兵。
茄子河法院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去旁聽,可容納五十人的法庭都被街道、社區、610等人員坐滿,其他家屬都被法院擋在門外。
上午九點非法庭審正式開始,石伏龍律師衝破重重阻力準時出庭為譚鳳雲做無罪辯護!譚鳳雲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法輪大法好……石伏龍律師從法律的角度論述了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在場所有人的良知都受到了拷問……
最後讓公訴人在法庭陳述時,公訴人竟然說出了誰都意想不到的一句話:希望法庭給予譚鳳雲從輕處理。非法庭審在十點多就結束了,庭審結果暫不公布,譚鳳雲仍被送回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三、趙春陽案:面對律師無罪辯護,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現場翻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春陽非法開庭,文東海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上午八點四十分,文律師提前來到桃山區法院。不想桃山區法院法警要對文律師非法安檢,否則不讓進庭。文律師面對這種侮辱,堅決不接受這種安檢,據理力爭:律師與公訴人有對等的權利,入廳時無需安檢,絕對不配合他們的違法行為。自己是律師,就應該履行法律賦的權利,糾正一切不正的……就差十分鐘就要開庭了,桃山區法院最終妥協。文東海律師沒有接受安檢,堂堂正正走進法院為趙春陽做無罪辯護。
在法庭上,無論公訴人高馨豔怎樣以莫須有的罪名指證當事人趙春陽,都不會被打斷,而只要文律師一說話審判長周鷺荻就無理打斷,還提醒辯護人說話要注意,家屬非常氣憤。
面對法庭上下五十多公檢法人員,只有兩位家屬和一位當事人,其他人員都虎視眈眈(都是610安排來觀看他們怎麼迫害法輪功的)。文東海律師不就用中共現行的法律,駁得公訴人、法官啞口無言。文律引用刑法九十六條,來說明甚麼叫國家規定,刑法只懲罰行為犯,思想、言論、著作、宗教信仰不可入罪。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不可能犯有「破壞法律實施罪」……
只要辯護人引用一條法律,公訴人、法官就得現場翻書。一上午的庭審休庭三次。
文律讓辦案警察曲龍出庭作證,當庭質問他多處違法辦案,實際抓捕當事人的地點和卷宗裏面記錄的為甚麼不符?曲龍無言以對。公訴人高馨豔知法犯法與證人串通,當場給曲龍遞紙條。曲龍接到了命令,無論辯護人再問甚麼,他都像傀儡一般重複著一句話:「拒絕回答」。文律師正告他:「你已經做出了最好的回答!」
當事人趙春陽遭受這半年之久的非法關押、迫害,人明顯消瘦。但她始終奉行真、善、忍的原則,在法庭上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公檢法人員她修煉不違法……最後法庭陳述時,沒有人再打斷辯護人的發言,法庭現場鴉雀無聲。
文律師一萬字的辯護詞開篇就論述了我不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但我是一名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維護我當事人的權利是我的天職。我認為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無罪的理由來自於中國的憲法和法律……信仰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有信仰法輪功的權利,任何人也都有不信仰法輪功的權利,但是任何人都沒有強迫別人信仰法輪功、也沒有強迫任何人不信仰法輪功的權利……並且引用了諸多法條說明了宗教信仰自由是普世的價值。他從十一個方面論述了我國的法律並未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並指出了本案辦案程序嚴重違法,期間列舉了很多實例:習近平主席在G20峰會上和奧巴馬會談時也說明了會貫徹宗教信仰自由的選擇……
最後文律師站在公訴人和法官的角度規勸他們現在的辦案終身追責制,有可能會給各位的將來帶來窘境,大家都熟悉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故事。請各位拿出自己的良知和勇氣,遵照《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賦予人民法院的權利,排除一切干擾,依法獨立行駛審判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依法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公正判決。
旁聽席上的這些被國保安排來的公檢法人員,他們由開始的敵視轉變為了佩服!趙春陽的兒子和兒媳從法院出來後不止一次的豎起大拇指謝謝文律師……當歷史走過這一頁時,當年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打壓,律師們前赴後繼來維權的感人事實定會被後人傳為佳話……
四、張桂榮案:警察偷盜被當庭揭穿,當場休庭
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欲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對法輪功學員張桂榮非法開庭,辯護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二十八日中午律師接到本案主審法官金星峰電話,要求律師下午三點來開庭前會議。而律師下午還要會見張桂榮,所以時間變得特別倉促。
二十八日下午律師正在看守所會見張桂榮,一法警三點二十分左右進入會見室稱依照指令,現在將張桂榮帶至桃山區法院。等待在看守所大門口的康秀梅,看著法院押解警車一晃而過駛出大門,但這天真的女孩卻沒有看到車裏面的媽媽。律師和家屬康秀梅打車趕到桃山區法院(七台河市山湖路四十七號),律師通過非法且可笑的安檢進入法庭。此時,法官金星峰、公訴人高馨豔、吳瓊已環列落座。待辯護人坐下後,金法官指令法警將張桂榮帶進法庭。此時辯護人見狀指出:雖然不是正式庭審,被告人也不宜加戴手銬,依法應當去除戒具。審判人員責令值庭法警打開手銬後,辯護人隨即建議給張桂榮更換了座椅、提供了礦泉水、購買了麵包、香腸等食品以備飲食。
庭前會議正式開始。首先被要求播放的是搜查張桂榮居所的同步錄像,公訴人和法官相互推諉,拿不出長達近五小時的搜查視頻錄像。要麼隱藏不敢出示;要麼根本就沒有這麼一段視頻。辯護人要求參與搜查的四名公安人員及見證人員,到次日出庭作證以說明搜查過程。鑑於上述人員受公開舉報在搜查中盜竊張桂榮個人私有財產(一萬一千餘元現金;存摺一張;手錶一塊……),四名搜查參與者必須到庭自證清白,接受盤問質詢。
接下來在觀看審訊錄像時發現多處違法:張桂榮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清晨七點,外出行至居所門外時,受到守候多時的公安便衣人員抓捕。隨後被禁閉於桃南派出所一審訊室,坐在拘束椅中,直到當晚八點五十九分審訊結束,張才被送往醫院進行例行體檢後,十點左右被送進七台河市看守所,整個抓捕至送往關押場所的時間長達十六個小時。
視頻從五月八日早七點三十二分出現張桂榮被審訊的影像,審訊時一男子手持匕首威逼恐嚇張桂榮。多張法輪功創始人的紙質複印圖象被有意擺放在張桂榮前方平台近身處,期間,三名偵查人員輪流羞辱戲虐,污衊之詞循環往復、喋喋不休。更為惡劣的是,手持刀具男子多次用刀剪穿刺剜挖張桂榮面前的紙質圖象,使張桂榮痛苦至極,哭訴道:「我寧願你們用刀子攮在我身上,我寧願你們搬了我的腦袋……」這些審訊人員侮辱謾罵,造成對張桂榮身心的巨大傷害。依照張桂榮當時表述:「這些行為比傷害我的身體更加痛苦、更加嚴重,簡直是生不如死!!」
辯護人針對此事質證時,公訴人高馨豔卻說:「這屬於正常審訊,審訊程序合法,未連續十二個小時;沒有肉體體罰,不屬於精神迫害;被告人沒要求喝水、吃飯,所以一整天無吃喝,責任在張桂榮。」律師當場指出:「一、從早七點多開始,一直延續到晚八點五十九分結束的這長達近十四個小時的審訊行為已經構成疲勞審訊,肉體折磨;二、在長達十四個小時加之將張桂榮送往醫院體檢,晚十點送往看守所至第二天早七點開飯飲水,期間達二十四小時,致使張桂榮一飯未食、滴水未進,足以對高齡女性身體造成重大傷害;三、由此可知,公安機關的偵查審訊行為已構成嚴重的刑訊逼供和精神折磨。所得審訊筆錄採用威逼、引誘、脅迫、欺騙為前提,斷章取義為結果,顯然應屬非法證據,依法應當予以排除。」直至晚七點十五分,法院安排公安人員焦急尋找的搜查同步錄象光盤仍然「沒有找到」。
面對張桂榮一案的諸多違法之處,辯護人連夜準備相關材料,直到第二天凌晨二點五十分稍事休息後即奔赴桃山區法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被非法抓捕並關押迫害了半年之久,六十三歲的張桂榮被帶鐵網的押解車拉到桃山區法院。此時的張桂榮已被迫害的行走不便,由兩名法警架上法庭。張桂榮的辯護人準時出庭,法官金星峰、王明華、周鷺荻,公訴人高馨豔、吳瓊等人也已經到場。此時的桃山區法院如臨大敵,國保政委610主任畢樹慶帶領其手下親自到場指揮布控,法院門前也早已被便衣開的私家車停滿,車裏的人注視著過往行人。法庭的旁聽席上依舊被安排坐滿了公檢法包括社區的人員,五十人的法庭上除了辯護人和當事人張桂榮,其他都是安排來的公檢法人員。
辯護人針對張桂榮一案的諸多違法之處逐個排查:辦案人桃南派出所曲龍、李鑫等人以辦案之名,行偷盜之實,在張桂榮家偷走一萬一千元現金、存摺一張、手錶一塊、項鏈一條。張桂榮當庭舉報警察這種偷盜行為。辯護律師當場質問曲龍等人,曲龍等人的猥瑣行徑在法庭上被暴露無遺。接下來律師質問公訴人:「本案的違法之處顯而易見,你們還給起訴到法院,你們都涉嫌包庇,我要申請公訴人迴避。」旁聽席上的公檢法人員都在竊竊私語:沒聽說公訴人迴避啊!公訴人迴避那庭怎麼開啊?也有對曲龍等人的齷齪行為感到不齒的……此時法庭現場有些混亂。
這時公訴人開始勸說律師:「你就趕快把這庭開完就回去得了,錢你也掙到手了,這麼遠的路,不然下次你還得來。」不過一味「向錢看」的官員低估了律師,張桂榮的律師說:「那不行,除非你們把我的當事人放了,我可以不追究你們,你們看看這個女孩多可憐!從小沒有爸爸,她和媽媽相依為命,現在你們把人家媽媽抓了,就剩一個女孩孤苦伶仃……」他們見沒辦法說服律師,宣布中午休庭。
檢、法人員又利用中午時間勸說張桂榮及其女兒:「別讓公訴人迴避了,我們找這個工作如何不容易,若真迴避了你還得再關押六、七個月,你那身體不完了嗎?」張桂榮的女兒說:「那你們把我媽媽放了唄!」他們忙說:「那我們說了不算,我們就開完庭把案子報上去就完事了。」
堂堂的法官說的不算那到底誰說的算呢?在桃山區法院,國保畢樹慶帶著下屬親自在幕後指揮,垂簾聽政,這些傀儡們在前台表演。下午二點五十分,鬧劇再也進行不下去了,非法庭審停止。
五、王靜案:法院瞞天過海妄圖非法開庭,被律師推遲
王靜於五月七日被綁架至今,身體被迫害的血壓高達二百三十,心臟動脈硬化,還有其他疾病,情況危急。家屬又為她聘請了第二位律師余文生。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余律師帶著王靜家屬的委託書來到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遞交手續,接待余律師的是主審法官金星峰。余律師說明來意:本人接受王靜家屬的委託,今天來法院遞交手續。金星峰拒絕接收余律師的手續,並說:「後天王靜就開庭了。(倘若接了余律師的手續,依照法律就必須得給律師十天以上的閱卷時間)。」至此余律師和家屬才知道王靜後天就要開庭了。
余律師據理力爭,但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任憑律師怎麼講理,金法官就一個不講理、拂袖而去,余律師再怎麼理論金法官也不接待。余律師直接撥通了黑龍江省高法的電話,投訴七台河桃山法院金星峰法官的違法行為。省高院致電七台河市中院,七台河市中院直接把電話打到金星峰手裏,十一點五十五分金法官急忙出面接待余律師。見面就說:「余律師,我接您的手續了,也依照法律給你閱卷時間,您還有甚麼要求?」余律師說:「我沒甚麼要求,你依法辦事就行了。」中午時分律師才離開法院。就遞交個手續這麼簡單的事,余律師就耗費了一上午的時間。
吃過午飯後,余律師和王靜的另一律師楊仲浩一起趕去看守所會見王靜。在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王靜時,桃山法院的金星峰法官給王靜的丈夫打電話,說院長要見他,讓他上法院來一趟。王靜的丈夫來到法院,見到一個自稱「院長」的人,此人主要詢問是誰幫助請的律師,在哪裏請到的律師,並且欺騙王靜的丈夫勸說王靜放棄信仰,下午安排你們夫妻見面。並承諾只要她放棄信仰我們會輕判的,你妻子的事早晚都得開庭,也別往後拖了,後天照常開庭不變。王靜的丈夫已經半年多沒見到妻子了,聽這位「院長」說讓他下午見到妻子,從法院出來便打車去了看守所,正巧律師在會見王靜。
此時的王靜被迫害的骨瘦如柴,頭髮掉落一大半,由於迫害高血壓達到二百二十多,心律一百四十多,整天頭暈,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非常危險。王靜早年開過婚紗攝影,有稱心的工作,退休後自己做化妝品生意,在家裏她是賢妻良母,兒子孝順丈夫體貼,本來她可以在家享受天倫之樂……這期間王靜的兒子見過媽媽一面,是哭著回來的,他說媽媽就是現在放出來也不一定能救活了,媽媽這回可完了……
二位律師會見王靜出來後,看到王靜的丈夫在看守所門衛室等待,律師對王靜的丈夫說:「桃山法院金星峰電話通知我去開庭前會議,說是後天王靜照常開庭不變。」目前王靜身體非常危險,此時王靜的丈夫覺得事態嚴重,雙方交換了意見後,律師和家屬一起來到桃山法院。桃山法院的金星峰和周鷺荻二位法官正在等待律師來開庭前會議。律師見面就問他們:「王靜一號的庭審由於余律師的介入不是已經推遲了嗎?為甚麼又要開庭呢?」金法官說:「這可不是我們要開庭,是家屬找到法院強烈要求開庭。」
王靜丈夫就在面前,這個金星峰撒謊都不臉紅。家屬當即揭穿謊言:「我哪說要開庭了?不是你們打電話讓我來的嗎?你們讓我勸說王靜妥協,說是可以輕判嗎?我說是要求取保嗎?我們要求取保你們為甚麼不批?」周法官馬上說:「取保不是你們說批就批的。」金星峰又自圓其說:「我還以為你們家屬要開庭呢。」二位法官還繼續問律師庭前會議的內容:「開庭時都有甚麼要求,是否要求誰迴避?」律師說:「現在還沒開庭,不涉及迴避的問題,主要是要求非法證據排除。」有些證據是違法的,律師有理有據列舉了幾項非法證據要求排除。二法官一聽馬上就說:「你們走吧,後天的庭審取消,具體甚麼時間開庭另行通知。」
至此,桃山法院精心設計的陷阱被徹底戳穿,謊言不攻自破,家屬如夢方醒:原來他們法院是想千方百計哄騙我開庭後,就把生命垂危的王靜送監獄去了,多虧二位律師及時趕到,才化解了這場陰謀。二位律師馬上起草取保申請郵寄給七台河市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看守所等有關部門,並說明王靜的身體非常嚴重。但至今為止沒收到任何單位的回覆。
二位律師走後,桃東派出所又派人去看守所逼迫王靜說出是誰給請的律師,是在哪裏請的律師,逼迫王靜辭退律師,遭到王靜的拒絕。截至發稿為止,七台河看守所內又傳出王靜病危的消息。十二月六號,王靜無故流鼻血,十二月八號看守所張所長帶她去醫院檢查身體,醫生給王靜做了兩次心電圖換了兩台機器,又做了兩個彩超,又換了兩次機器,診斷結果是血壓高達二百一十,心臟動脈硬化,心絞痛,心律不齊,還有其他的病他們沒說,但是醫生說:從來沒見過這麼嚴重的(這兩個病哪個都危及生命)。
即使王靜這樣的身體,桃山法院還想瞞天過海,妄圖推進非法庭審。從看守所回來後王靜躺下至今沒有起來,現在她的血壓已經高到二百三十,人已經幾近昏迷,說話聲音微弱,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監室的攝像頭每天二十四小時對準王靜。近日家屬諮詢了一位醫生,這位醫生說流鼻血是因為高血壓所致,血壓太高導致血管破裂。若六號那天不是流鼻血,而是腦血管破裂,那就是腦出血,心臟動脈硬化隨時可能導致心梗,這兩個病哪個都危及生命。家屬現在心急如焚,王靜的兒子決定控告,有一線希望都要把媽媽營救回來,倘若在這期間發生意外,到那時賠我多少錢又有何用?
六、國保操控吳旭姝家屬辭退律師未果 非法庭審流產
吳旭姝 |
十二月二日上午九點吳旭姝在桃山法院被非法開庭。十二月一日,吳旭姝的兩位辯護人盧廷閣和陳建剛律師及其家屬陸續來到七台河。上午盧廷閣律師會見吳旭姝,下午陳建剛會見吳旭姝,晚上律師和家屬一起吃飯,大家互相溝通的很融洽。家屬(吳旭姝的丈夫還有弟弟、妹妹)很是感激律師們頂著大雪來為姐姐維權,還在前一天的晚上硬是塞給盧律師兩萬元錢作為額外的酬謝。盧律師拗不過,只好把這錢請別人又轉交給家屬,並說明「這是侮辱我的人格」,家屬也很是佩服律師的高尚品德……
第二天,十二月二號早上又來了兩位吳旭姝的「親屬」,加上一號來的一共六位家屬,這六位家屬七點多就來到桃山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欺騙家屬,謊稱今天不開庭了,家屬就回賓館了。到八點多家屬接到法院電話說又開庭了,家屬就又來到法院。法院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庭旁聽,其他家屬都被擋在門外。
八點四十分,二位律師來到法院。律師指出法院違法,憑甚麼限制家屬參加旁聽人數。法院以違法安檢為由刁難二位律師,二位律師拒絕接受這種侮辱式的安檢,因為法律規定律師和公訴人是一樣的待遇,都是免檢的。但是桃山法院故意違法安檢刁難律師,律師堅決不接受安檢。這時家屬中出來一個自稱是吳旭姝「表弟」的人勸說律師配合一下,接受法院安檢。二位律師告訴他:「我們是不會配合違法的。」此人惱羞成怒,竟然不分青紅皂白在法院和律師大吵起來。這期間法院兩次出來說明律師不用安檢可以進庭,可這個「表弟」(此人的真實身份叫小魏子,是吳旭姝弟弟的朋友,也就是自從吳旭姝被綁架他就來七台河辦理此事,去公檢法610部門打點,從他手裏花出去的錢不知有多少)開始侮辱、謾罵、威脅二位律師。律師們有高尚的道德修養,當然不會去罵人的,但是堅持法律原則。小魏此時以家屬的身份開始動手推搡二位律師,嘴裏還不停的威脅要對二位律師如何如何……小魏徑直把二位律師推到法院門外。這時律師看見國保的人和小魏見面稱兄道弟,並在律師的面前告訴小魏一會兒來國保找他。
律師們在冰天雪地中站了半個多小時,同時主審法官金星峰對吳旭姝的丈夫展開心裏攻勢,不一會金星峰出來在法院門口宣讀了吳旭姝丈夫譚偉天的辭退律師解聘書,並洋洋得意的告訴律師說:「你們被辭退了。」這時二位律師出示自己和吳旭姝親筆簽的委託書給他們看,他們知道辭退不了律師就都灰溜溜轉身回法院去再也不出來了。檢察院的人、國保的人、被安排來參加旁聽的人也都走了。至此,二位律師還沒見到當事人,吳旭姝的非法庭審就被國保利用家屬給攪黃了。
這二位律師受到如此大的侮辱,仍然沒有放棄身陷囹圄的吳旭姝。為防止法院耍流氓,律師當天下午用EMS快遞將兩份吳旭姝的親筆簽名委託書郵寄到桃山法院。吳旭姝以前的工作是國家公務員,是父母的驕傲,是弟弟妹妹們的榜樣。如今的吳旭姝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十七年的血腥迫害中,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通緝十四年,現在七台河國保610又把她作為F1311專案的「頭」進行重點迫害。她五月七日晚被綁架後,被連續五十個小時刑訊逼供,酷刑折磨導致她後背被打傷十釐米長的口子,左小腿的傷至今沒有痊癒,並且現在被迫害的出現心衰、腎衰、心臟偷停、視力下降、視物模糊不清,頭髮掉落大半,腹痛吃啥吐啥。看守所多次拉她去公安醫院搶救,就這樣的身體她們還要非法庭審……
盧廷閣律師臨走時說了一句話,堪稱至理名言: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的人真是悲哀,這樣的家屬實在可憐。國保把你家人綁架後酷刑折磨,又要開庭審判,你們還和國保稱兄道弟,還給國保送錢送禮,這不是法制倒退嗎?但在中國大陸是個普遍現象,這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七、法官威脅李葆華家屬不辭退律師就重判
李葆華是七台河電腦城的個體老闆,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母親節在電腦城被桃山派出所李萬金等人綁架,並非法抄走電腦、手機、賬本等私人物品,導致電腦店停業關門,經濟損失無法估量。李葆華被關押在七台河看守所至今已七個多月,他所謂的案子由於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被檢察院打回公安兩次。十二月八日王振江律師接到李葆華媽媽的電話,李媽媽在電話中焦急的說:「李葆華的案子到法院了。」王律師告訴李媽媽明天就去七台河。
十二月九日早晨八點三十五分,王律師風塵僕僕的趕到七台河法院,正巧葆華媽媽、爸爸和妻子比王律師早到一步,主審法官劉曉燕正在力勸李媽媽辭退律師,現場還有法警手持錄像機給家屬們錄像。李媽媽已經是第三次面對這種「勸說」了,前兩次是桃山派出所所長王楊和桃山法院刑庭庭長王國威,這二人合夥欺騙李葆華七十歲的媽媽辭退律師。王楊說:「您老怎麼請的外地律師啊?花多少錢啊?」李媽媽告訴他:「我在網上請到的王律師,花了兩萬元。」王楊說:「花了那麼多錢,本地律師五千元就搞定,你把這個律師辭退了吧,我幫您請個律師。」李媽媽說:「我不能辭退律師,本地律師我都諮詢過了,他們都不敢接我們的案子。」桃山法院王國威打電話問李媽媽:「你請律師了?」李媽媽說:「是的。」王國威說:「你把律師辭退了吧,我們給你派個律師,保證李葆華沒事,該判兩年判一年,然後緩刑就回家了。」李媽媽說:「我們不能辭退律師,馬上就開庭了,辭退律師哪能行啊?」今天的李媽媽更加不會上當。
劉曉燕看李媽媽沒有辭退律師的意思,就威脅說:「若不解除律師就會對李葆華重判。」這時王振江律師也到了,桃山法院又以非法安檢刁難王律,王律師拒絕接受這種侮辱式的安檢,所以沒能進入辦案區。劉曉燕主動出來說明:進入法院必須接受安檢,另外他們還要核實委託書上李葆華的簽名是否屬實。王律正告他們:「你法院沒有這個權利,不過你們硬要去,我無法阻擋。」最後法院以安檢為由將王律師阻擋在門外。王律師絕不接受這種侮辱式的安檢,被禁止入辦案區,委託手續由家屬遞交到法院。
王律師和家屬離開法院,直接去了看守所會見李葆華。看守所的警察和王律師抱怨:「現在的法律就是治老百姓的,所謂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是個口號,一個家庭為了申冤可能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也未必能申冤成功。」王律師進去會見李葆華,家屬們就在冰天雪地中等待。中午時分王律師會見結束,走出看守所,下午在賓館研究李葆華案情,晚上坐車離開七台河。
八、王元菊家屬正氣十足,看守所警察由刁難轉為佩服
王元菊的律師胡林政接到家屬的電話後,於十一月二十九日早晨趕到看守所會見王元菊。得知黑龍江省政法委來檢查工作,看守所不安排律師會見,胡律只好下午再來會見。二十九號下午,胡律終於會見到了王元菊。
此時的王元菊被迫害的雙肺感染,整日咳嗽,呼吸困難,晚上整夜不能睡覺,還伴有全身發抖,血壓高達一百八十多,體重減少二十多斤。看守所的礦泉水、老乾媽大醬都會賣到四十五元;四兩左右的花生米賣二十元;夏天西瓜最便宜時市場幾毛錢一斤,看守所裏不到十斤的小西瓜賣五十元一個……王元菊的兒子是煤礦井下工人,做著最辛苦的工作,一個月工資去掉各種名目的剋扣,開到手裏也就兩千元。王元菊從來不買看守所裏面的天價食品,她已經餓的瘦骨嶙峋,典型的營養不良。
會見結束後,胡律決定再給有關部門郵寄取保申請等相關材料,(以前已經都郵寄過了)但至今沒有任何部門回覆。送走胡律師後,家屬很是擔心王元菊的安危,於是又給王元菊聘請了一位律師。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早上八點四十分,王元菊的第二位辯護人馬衛律師和家屬來到七台河市看守所,要求會見王元菊。看守所的工作人員無理刁難律師正常會見當事人,並且態度非常囂張,告訴馬律:「現在看守所又有新規定,要想會見法輪功必須得國保(610)同意,否則不允許會見。」馬衛律師告訴他們:「這類案件不屬於三類案件,不用請示辦案單位。」他們說:「這是規定,我們也沒有辦法,現在有個上海律師硬是把法輪功開庭給卡住了,那個律師就是想讓這個庭審進行不下去。」馬衛律師見和他說不通,就向他要了看守所駐檢邢主任電話,他們給了兩個座機號碼,但是都打不通。
這期間還有一位本地律師等待會見,這位本地律師非常不理解馬律為甚麼跑這麼遠的路來給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論調是:我們律師得在黨的領導下、法律的框架內進行辯護。馬律師就給他們講了法輪功不是邪教,國家規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他們聽了都感到震驚!後來馬律師又向他們要了駐檢邢主任的手機號,看守所工作人員說:「你要能說明白更好,那我們也借光了,以後也不用請示他們了。」馬律師撥通了邢主任電話,說明情況放下電話後不久,邢主任主動給馬律回電話說:「可以會見了。」
後來看守所副所長張劍鋒來了,很懊悔的說:「我就出去這麼幾分鐘,你就投訴我,我們要是按法律辦事可以安排你四十八小時會見的,我們不是不讓會見,不就是讓你等一會兒嗎?」馬律師看他態度還好,就說:「那以後有事咱們直接溝通。」經過一番折騰後,馬律見到王元菊時都上午十點多了。王元菊告訴馬律說:前兩天辦案單位新興派出所的警察又來提審她了,主要內容是想讓她辭退律師,並且承諾她若辭退律師可以輕判,不然就威脅給她量刑六~七年……遭到王元菊的拒絕。之前王元菊的公訴人新興檢察院的蓋國明也來勸說她辭退律師,都沒有得逞。她現在高壓達到一百八十,心律一百四十,並且雙肺感染。
家屬們經過這六、七個月的觀察,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他們都想把王元菊送進去,律師才是全力幫助我們的人。今天馬律進去會見時,看守所的工作人員詢問王元菊的兒子:「誰給你請的律師?花了多少錢啊?「王元菊的兒子非常氣憤說:」我自己請的律師,我花多少律師費你給我報銷啊?和你有關係嗎?」他非常尷尬說:「和我沒關係,沒關係……」王元菊家屬接著說:「剛才你對我的律師甚麼態度?那是我請的律師,你那麼和他說話非常沒有禮貌……」看守所的工作人員看這個家屬正念十足,又甚麼都懂。後來家屬吸煙他給拿煙灰缸,主動給家屬放電視看,又給家屬找座位,到中午吃飯時他主動邀請家屬和他去食堂吃飯。家屬說:「你們的飯太貴了,一個菜好幾十,我們吃不起。」
中午十一點多,馬衛律師會見王元菊結束走出看守所後非常高興,馬律師說王元菊人很善良,並且轉達了她對家裏親人們的感謝!中午家屬陪馬律師吃過午飯後去新興區法院順利的遞交手續並成功閱卷,家屬今天親眼見證律師在看守所據理力爭突破困難會見的經歷,很是感謝馬律師。馬衛律師也很感慨!雖然今天早上有點小插曲,但是後來事情辦的還算順利。下午三點多,馬衛律師結束了在七台河一天的工作,登上了返程的列車!
結語
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610)畢樹慶、政法委610頭目鄭春橋等為撈取政治資本,操控公檢法迫害善良,真是醜態百出,這邊威脅家屬辭退律師,那邊又去看守所給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施壓,讓他們解聘律師,甚麼齷齪下流的手段都使出來了。他們本來是想快速推進非法庭審,草草結案,現在被家屬和律師們識破了這拙劣的表演,又騎虎難下。本來他們把公檢法包括居民委的人員找來參加旁聽是想看他們怎麼怎麼的,而這些旁聽人員看到的卻是律師在法庭上用中國的現行法律駁倒公訴人的違法指控,看到了他們是怎麼迫害善良人的。曲龍等警察在辦案過程中的偷盜行為令同行警察們所不齒。
有些公檢法人員聽明白了真相的正面反饋是:「放著社會上那麼多大案、要案不抓,專門抓這些老弱病殘的法輪功,現在不光王靜的身體非常危險,吳旭姝也很危險」,「他們不是不開庭了,是根本就開不了庭了,這些公訴人和法官根本就說不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