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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鄲秦建學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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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秦建學,51歲,原鐵路石家莊車輛段職工,家住河北省邯鄲市。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秦建學被無理開除公職,多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秦建學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首惡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下面是秦建學的自述。

學大法 疾病全消

一九九七年初,我因劇烈的頭疼、噁心,不能上班,經邯鄲市鐵路醫院、邯鄲市中心醫院、北京鐵路總醫院會診檢查確診為:腦積水、腦萎縮、蛇帶瘡、癲癇、類風濕,經過「核磁共振」「腰部穿刺」檢查,一天輸大小六瓶液體,雙手輸液紮的針眼密密麻麻也不見好轉,我很絕望,整天在痛苦中掙扎。

直到一九九七年七月初的一天早晨,我到博物館廣場散步,聽到一種悅耳的音樂,走到近前,看到一夥人在那裏靜靜的煉功,我就跟著比劃了起來,當煉到第四套「法輪周天法」時,我感到全身舒服,從來沒有的感覺,這功真是太好了,我心裏非常高興。輔導員遞給我一本書,書中師父的照片是很端正英俊的約二十歲左右的樣子,給我留下了極好的印象。我就天天到那裏煉功,沒想到身體恢復的很快,各種疾病不翼而飛,半個月之後,我康復出院了。

那時我不去上班也照樣拿工資,因為法輪功師父要求煉功人幹好本職工作,我出院後,一天也沒有休息,當天下午就去上班了,得到了同事和領導的表揚和鼓勵。年終評獎時,同事都說只有秦建學配當先進。班組把我安排在重要的崗位,負責全組的生產安全,月月獎金都是班組中最高的。

隨著學法煉功,心性不斷提高,我處處為別人著想,多次遇到倒在馬路中間的醉漢,都主動把他送回家,其中有一個醉漢說:「我開氣焊門市,你有事找我,我全免費!」班組長看到我這樣的變化很感動,讓我給班組中每個同事都買一本大法書,讓大夥都煉法輪功,當時有人稱我們這個班組為「法輪班組」。

為法輪功討公道 屢遭中共迫害

1.被非法勞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到北京為法輪功討公道,回來後,我這個優秀職工被下崗「學習」一個月,「七二零」以後,一直不讓上班,直到二零零四年初,也就是五年後,給了我一個《辭退通知書》,至今沒有任何工資和生活費。

我想讓國家領導人正面了解法輪功,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北京依法上訪,沒想到被單位停職檢查,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八月三十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訪,九月四日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九月五日被邯鄲市公安局劫回行政拘留至十月十一日,一週後轉入邯鄲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進邯鄲市勞教所。

修煉法輪功當好人是我的權利,我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被關押天理不容。因為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勞教所惡警多次對我侮辱、謾罵,無故毆打。迫害好人會造下天大的罪業,我很為他們擔心,為了使他們改變那邪惡的做法,我別無選擇,以絕食、絕水的方式想感化他們,沒想到警察為了逼迫我吃飯利用橡膠棒狠命的毆打我,五天後,又強制灌食,還把我銬在樹上,一銬就是一天,放下後,手和腳都腫了,一個月的時間不讓洗臉、刷牙。

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勞教所容納不下,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就把我提前釋放了。

2.又被綁架到鄲市勞教所

江氏流氓集團操縱宣傳機構顛倒是非大肆對法輪功抹黑,迷惑了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我們就自費印發傳單把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告訴給廣大民眾,這也是合法的,哪能只許流氓放火燒人不許我們救火呢?九月二十六日,我由於散發真相資料被邯鄲縣公安局綁架到滏東派出所,邯鄲縣公安局一科張科長帶領十幾個人採用毆打、辱罵等下三濫的手段對我刑訊逼供,實施上繩的酷刑時我昏死了過去。兩天後他們把我劫往邯鄲縣看守所,遭受奴工勞役和強制灌食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再次被綁到邯鄲市勞教所,當天警察就唆使八個大個子的勞教人員對我實行多種酷刑折磨,其中一種酷刑是用床單把我的雙腿緊緊綁住壓在地上,八個人齊動手,把我的後背和頭貼在腿和腳上,把整個人疊起來,同時用煙頭燙腰部。我當即就痛昏過去了,之後很長時間直不起腰來,直到現在後背還留下明顯的燙痕。

3.在石家莊勞教所遭迫害

當時滄州的法輪功學員宋慶國在石家莊勞教所非法勞教,他不放棄信仰,絕食反迫害九個月了,惡警拿他沒辦法,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把他轉到了邯鄲勞教所,那天就用押送他的囚車把我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後來,宋慶國被邯鄲勞教所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在石家莊勞教所,我由三大隊調到二大隊二零二中隊嚴管室單獨關押。嚴管室是監獄中的監獄,非常邪惡。在警察的指使下,十幾個勞教人員輪番折磨我,同時讓一幫猶大連續向我灌輸邪惡的謊言。那次二十天沒讓我睡覺,如果稍一閉眼他們就毆打、謾罵,用圓珠筆扎手、扎腳心、撓腋窩等。我多次被折磨致昏,他們就叫來醫生檢查看我是否還活著。

我修煉法輪功從來沒有觸犯國家法律,不應該被開除公職。二零零七年,我大姐秦豔芬替我到車輛段討要工作,論理時,被車輛段接待人員趙大校毆打,造成手臂骨折,和我大姐一起去的出租司機立即向110報警,警察不予處理,要我們到法院去告。

4.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迫害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天還沒亮,邯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冒充我樓下的鄰居敲門把我綁架了,家裏兩台電腦、三箱衛星天線,八十箱光盤盒、還有光盤和大法書籍和鑰匙等物品被搶走,我身上四百六十元的現金等物品被搜走,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後用雙重手銬和腳鐐固定在鐵椅子上日夜刑訊逼供,那幾天只讓我吃了兩頓飯,然後被關押到市第一看守所被奴工勞役一個多月。期間,警察指使在押犯人虐待及毆打,不讓我上廁所,不讓睡覺,然後第三次被劫持到邯鄲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勞教所警察又逼我寫誣陷法輪功的文章,我義正詞嚴的警告他們:法輪功不是×教,迫害好人天理不容。這一下激怒了惡警,給我延長勞教期限半年。二零一二年十月初,勞教所一大隊開聯歡晚會歌頌所謂的「國慶節」,警察逼我唱紅歌,我說我只會唱「法輪大法好」這首歌,這樣,惡警當著所有勞教人員的面對我破口大罵,聯歡會結束後,兩個惡警把我劫持到隊部辦公室的內間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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