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本地律師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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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我曾經歷過二次被非法判刑,在獄中被迫害多年。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回到家中,兩次都是零口供,我不認罪,也不配合邪惡的一切,在獄中反迫害證實大法。

現在,我決定開始申訴,改判遭受到的非法判決。第一步,我走訪城內的所有律師事務所說明真相。

一天,我走訪一家律師事務所。也沒有任何求心,就想講真相。遇到了一位年輕的律師,直接就和我談接案子的事。聽說是法輪功的事,他也不驚不詫,我就直接談了申訴的事,也就是改判,看他很正常並專心的在聽,我就談了個人的想法:全盤的無罪辯護。他先說關於×教是定性的比較難辦。我馬上從法律層面和輿論層面說明這個問題,還談了目前的形勢,有學員被釋放及律師無罪辯護等等。他又說了現實問題:法官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獨立性,也是中國法律的現狀。但他對我個案的經歷很感興趣,特別聽說是零口供,還自我辯護、還不認罪,表示驚訝,說:這個維護正義的成本太高,這麼多年的冤獄,對個人來說不容易。

我接著講了迫害真相,他很認真的聽。我說:今天我能夠走到你這裏說出申訴的事,已經是一個奇蹟了。他表示理解。在談到怎麼被抓的時候,他居然不知道神韻。我就介紹了神韻的歷史和目前的狀況,讓他去網上查詢並觀看。今天我就是好好的講真相,有問有答,一點不含糊。

顯然這律師是知道法輪功是好的,正義在法輪功這邊,法輪功學員是被冤判的。這個基本的態度令我欣慰,因為我從頭到尾強調著我的一個原則:就是徹底的否定判決、無條件改判的辯護,否則不會申訴。他說這個案子很特殊,他準備接手,但還需要向領導請示。我也說會掃一遍城內的律師事務所做個比較再說。他對我這種做法表示贊同。

談到費用問題,我告訴了實際情況,沒有錢預支去打官司。他說到了國家賠償問題,我說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因為同情我們的遭遇,他說可以事後付,也就是在賠償金裏扣除。我表示費用可以按照標準談,公平公正比較好。

接著他提到了媒體介入,擴大影響?我說看情況,不過他可能會因此有壓力。比如,高智晟的例子,不過時代也不同了。當然只是探討一下。最後我們互換了手機號、名片,會面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下結束。

所以想把這個過程寫下來與同修交流,有甚麼不妥之處可以提醒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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