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檢察院、法院十八年濫用法律陷害法輪功學員概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自從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本應該代表正義和公正的法庭,製造了無數的冤假錯案。在法官、檢察官眼裏,國家的《憲法》、法律是一紙空文,他們可以任意顛倒黑白、助惡抑善,「對法輪功咋整都行,咋判都行,不用講法律。」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吉林省四平公主嶺市法輪功學員馮奎文向世人贈送弘揚中華神傳文化的神韻演出光盤,遭惡人舉報,在警察非法抓捕時,被警察張正鵬開槍擊中頭部,險些喪命。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級法院卻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馮奎文無期徒刑。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九時左右,吉林市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孫景和,被四名歹徒持刀劫持,頭部、左眼、左腿都被打傷,左眼嚴重充血腫脹,視力下降。四歹徒看搶劫勒索不成,遂向其塔木派出所惡告孫景和(因看到車裏有法輪功真相期刊)。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台區法院非法判處孫景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而對歹徒持刀劫持、暴力毆打、非法搜車等犯罪事實,九台法院卻採取無視的態度,讓劫匪逍遙法外。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他們在哪裏都是努力做一個更好的好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在江氏流氓發動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指使下,吉林省的法制越發黑暗,檢察院可以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法院可以不顧事實,枉法裁判,致使上千名法輪功學員繼續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甚至有的被迫害致死,給他們的親人精神上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無盡的愁苦,同時也使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

一、 一審法院、檢察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及違法行為概述
二、 典型案例:顛倒黑白、枉法裁判
三、 典型案例:畏懼正義、秘密開庭
四、 70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後迫害致死
五、 15名律師控告法院、檢察院不法人員違法行為案例(不完全統計)
六、 19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案例(不完全統計)
七、 14名法院、檢察院不法人員遭惡報案例
八、 三名法輪功學員無罪釋放案例
結語
附表:各地區一審法院、檢察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及違法行為明細統計

一、法院、檢察院迫害法輪功學員人次及違法行為概述

吉林省檢察院、法院十八年來濫用法律,非法起訴、庭審、判刑法輪功學員1292人次,涉及法輪功學員至少553人。由於各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非法判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以他們大多採取暗箱操作,秘密開庭,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律師。因此很多迫害信息、違法行為無法獲取,所以曝光的也只是一少部份。特別是判決書,絕大部份家人是收不到的,但是曝光的案例如果不明確說明,也無法統計。

1、剝奪被害人權利179次。主要表現為:不許被害人自己請律師;逼迫被害人辭退律師;不許被害人自己辯護;不許被害人揭露迫害;不許被害人說話(脖勒繩索,膠帶封嘴);不通知被害人到庭;不宣布拿掉被害人刑具;庭內毆打被害人;不許被害人上訴等。

2、剝奪律師權利192次。主要表現為:刁難、阻止律師閱卷;拒收律師代理手續;非法拘禁、劫持律師;不通知律師入庭辯護;不許律師做無罪辯護;庭內綁架律師等。

3、剝奪家屬權利890次。主要表現為:不許家人聘請律師;威脅、逼迫家人辭退律師;不通知開庭時間;不通知家人入庭旁聽;限制家人旁聽人數;不許家人說話;不許家人辯護;驅趕、毆打家人;綁架家人;不給家人判決書等。

二、典型案例:顛倒黑白、枉法裁判

* 掩蓋罪惡,顛倒黑白

遭警察槍擊的法輪功學員馮奎文被四平市中級法院判無期徒刑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馮奎文、宋秀偉夫婦及趙寶山、楊斌四名法輪功學員在公主嶺市雙城堡鎮集市上向人們贈送二零一一年神韻演出光盤。因為惡人的舉報,幾十名警察和便衣開始非法抓捕他們。其間,馮奎被公主嶺市雙城堡鎮派出所副所長張正鵬與一協警追趕,被逼進一死胡同後,張正鵬向馮奎頭部開槍。

馮奎被擊中後昏死過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臉和頸部都是血。此後,馮奎被單獨關押於公主嶺市看守所,其妻宋秀偉也被單獨劫持,趙寶山、楊斌也被劫持到其它地方關押。當局還對馮奎的家屬採取控制、跟蹤和恐嚇等手段。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吉林省政法委書記金振吉、四平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田野等相關公檢法人員暗箱操作下,四平市中級法院,顛倒黑白,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馮奎文無期徒刑,宋秀偉被非法判刑五年,趙寶山被非法判刑五年,楊斌被非法判刑三年。

* 毫無任何證據,枉判10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個夜晚,警察強行闖入松原市扶余縣蔡家溝鎮萬家坨子村車承芹家進行抄家。她的丈夫於喜德(法輪功學員)當晚在家中。警察沒翻到任何法輪功的資料,強搶一台擴音器,VCD影碟機一台,並將於喜德綁架到公安局。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於喜德被非法判刑十年。家中只剩下80多歲的多病母親和一個十歲的孩子無人照顧,艱難度日。於喜德被送鎮賚監獄,但獄方拒收,後被警察送吉林市監獄(馮家屯)。

* 庭內行惡,無法無天

1、長春市13名法輪功學員被長春市南關區法院非法判刑, 呂岩右腿當場被打斷。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六日,南關區法院非法審判了十三名法輪功學員,最高刑期十五年,最低刑期十年。

他們分別是:楊光 十五年、劉喆 十五年、張春雨 十四年、王君成十四年、王洪革十三年、楊豐十三年 、張玉鳳十二年、鄭煒東十二年、呂岩十二年、白野十二年、劉雙十二年、孫長德十一年、張淑芹十年。

吉林省長春市在非法審判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之前兩天給律師界開會:不允許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如有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者,趕出律師界。非法開庭那天,每名律師都敷衍幾句完事。這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當庭為自己無罪辯護,當他們喊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時!」警察們氣極敗壞當庭毆打十三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們決不消極承受,也不配合邪惡,不斷高喊口號,警察們更加瘋狂地毆打他們,法輪功學員呂岩的右腿當場被打斷。楊豐之妻(非修煉者)、楊光之妻(法輪功學員)質問警察們為甚麼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時,被警察們拉出去毆打了一頓並非法拘留。

2、15名長春「3.05電視插播」學員被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庭間遭警察電擊、毒打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經過近半年的慘無人道的一次次刑訊逼供,酷刑折磨,長春市中級法院對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判刑。判刑期限分別為:周潤君二十年、劉偉明二十年、劉成軍十九年、梁振興十九年、張聞十八年、雷明十七年、孫長軍十七年、李德海十七年、趙健十五年、雲慶彬十四年、劉東十四年、魏修山 十二年、莊顯坤十一年、陳豔梅十一年、李曉傑四年 。

庭審其間,只要法輪功學員說「大法好」,「大法無罪」,指出政府對大法的說法都是造謠與誹謗,以及舉出警察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的實例,他們就把法輪功學員帶出法庭,弄到單獨的房間裏瘋狂迫害,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毒打四五次。當天開庭結束後,邪惡的警察又把幾個法輪功學員分別趕到單獨房間,然後七八個人,手持電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迫害,陳豔梅、梁振興被迫害的最為嚴重,送進看守所時,是被抬著進到監舍的。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時隔僅一天,法輪功學員又被背著背銬去「開庭。他們被帶到法院後,又分別地一個一個帶進單獨房間裏,門上貼著「訓誡室」,幾個人不由分說拿著電棍上來就電而且邊電邊說「到庭上能不能不喊,不吱聲」。法輪功學員手在背後銬著,在地上翻滾,慘叫……被迫害最為嚴重的是劉成軍、陳豔梅,他們被毒打很長時間,一直到開庭也沒屈服,其中幾個警察到處說:「今天可看到劉胡蘭了,真服了……」開庭期間,陳豔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沒喊完就又被堵住嘴拖下去迫害,一直到開庭結束也沒看到她,生死不明。

這次所謂「開庭」,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說話,結束後法輪功學員們分別被帶到一個屋子裏,幾個人在他們身後拿起他們的手指沾上印泥,往一些紙上按手印,邊按邊說「這是你自己按的」。由於手銬在背後,按的內容不知是甚麼。法輪功學員說的話他們一句也不記,因此與實際不符,所以到看守所來要他們補按手印時沒有人按。這次被迫害最嚴重的是劉成軍,他被背進監室,由於他那被邪警察察開槍打的腿早已不能動了。梁振興被扶進監室的。

3、九台市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上背銬、脖勒繩索帶上法庭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九台市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上背銬,脖子勒著繩子,秘密帶到法庭!在法庭上,惡人不讓法輪功學員為自己說話,只要說話就被警察勒緊脖子上的繩子而窒息得不能言語。

非法判刑結果:朱德祥十二年,孫連寶十一年,韓孝蓮十一年,史文卓九年,劉麗影九年,呂雅軒八年,韓秀鳳八年,王殿華七年,田儒凱六年,張秀華五年,張桂雲五年,許亞珍五年,劉亞民刑期不詳

4、榆樹市9名法輪功學員被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 李林遭警察卡住咽喉不能出聲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早晨五點多鐘,天還沒亮,人們還在沉睡之中,街上行人稀少,榆樹市上百名警察對榆樹市法院周圍進行嚴密布控。

之後,榆樹市公安局將苑俊峰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偷偷拉到當地影劇院,由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非法審判。整個「審判」過程總共才十幾分鐘,除每人一名不修煉的家屬外無其他觀眾,且逼迫法輪功學員對牆站立,不准辯護。

枉法的法官不分青紅皂白的給法輪功學員強加罪名;當李林揭露警察時,遭到警察卡住咽喉不能出聲。趙繼升抗議發言時,遭到警察電棍電擊。

非法判刑結果:苑俊豐十一年、楊春光十年、王士芹八年、曹振國八年、陸樹林六年、胡喜勤六年、李林四年、趙繼生四年、馮立軍三年。

5、農安縣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押出法院時,嘴全部被封住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吉林省農安縣法院非法秘密審判了四位法輪功學員,他們分別是韓立輝八年;韓立斌十年;付桂傑九年;付德秀八年。

非法判刑前,法院並未通知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所以家屬無一人到場。法院內外戒備森嚴,公安局將農安縣實驗小學到農安縣實驗中學之間的一條街全部封鎖(法院在這條街上),如臨大敵。當四位同修被押出法院時,嘴早已被全部被封住。

6、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朱丹、陳麗英被非法判刑,警察大打出手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星期四)長春綠園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朱丹、陳麗英進行所謂的非法開庭審判。早五點左右,綠園法院把法輪功學員朱丹、陳麗英從長春三所秘密用三輛警車拉到綠園法庭。法輪功學員剛一下車就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就打法輪功學員的嘴巴,又用二根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的頸部、手腳,並威脅法輪功學員不許喊「法輪大法好」等話。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法輪功學員被送進綠園法庭地下室最裏面的庭。在整個過程中惡人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說一句真話。兩位法輪功學員不配合不法人員的所謂庭審、不回答他們那些先定罪、再找「證據」的所謂提問。在最後,法輪功學員說了一句「法輪大法是正法」,警察蜂擁而上揪住頭髮就要毆打,被阻止。

上午八點多,他們匆匆把法輪功學員拉上警車送回看守所,前後各一輛警車,中間一輛麵包車,法輪功學員在麵包車中。警車一路鳴笛、警燈閃爍,草草收場。

朱丹被非法判刑十年,陳麗英刑期不詳。

* 興師動眾,如臨大敵

1、德惠市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武警手持盾牌、警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早八點左右,位於松柏路的法院兩側布置了多台交通巡警車和警車,法院大門口拉上了警戒線,大門緊閉,由兩排武警手持盾牌和警棍守候,兩側站滿了法警和警察。就連法院樓頂都站上了人。

八點三十分,法輪功學員孫遷、劉殿玲是被抬進法庭的,他們連坐都坐不住,根本沒有辯護能力。法輪功學員張文鋒當庭辯護時,幾次被法庭不法人員打斷,連申訴書都不讓讀完。上午十點多,法輪功學員賈雲俠、姜春賢、楊君等人被好幾輛車拉入法院,賈雲俠被迫害得身體已無力支撐,被抬入法庭。法輪功學員姜春賢當庭證實大法,也被幾次強行打斷。

更加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場家屬旁聽時,每人身旁有兩人專管,像犯人一樣對待,連扭頭看一看骨肉分離一年之久的親人都不准,甚至家屬剛要講話,就被旁邊的人強行按住。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孫遷十二年,張文鋒十年,劉殿玲十年,姜春賢九年,鄒繼彬九年,胡傑八年,楊君八年,賈雲俠七年,衛廣學六年,張小燕六年,林鴻飛四年,劉佰軍三年,蔣文彬三年。

2、徐紅波等4名法輪功學員被榆樹市法院非法判刑,法院如臨大敵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六點,通往榆樹市法院的各個道路就布滿了警察,連樓頂都站上了警察,而且手裏還拿著望遠鏡,道路兩旁停滿警車、救護車、防火車、吊車,如臨大敵一般。早六點四十分左右,警察將楊佔久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拉來,不法人員秘密審判,不讓任何人進去,不到半小時就草草收場。

楊佔久被判七年,劉志軍四年六個月,徐紅波十二年,大寶子三年。其中楊佔久是二零零三年十月被當地公安活活打死的法輪功學員李淑花的丈夫,現家中只剩下兩個年幼的孩子,大的十歲,小的八歲。

3、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翠蘭被非法庭審,法庭上法官自問自答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翠蘭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在家附近市場(財神商廈)買菜時,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幾名警察強行綁架,送至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因身體原因被拒收,後轉送吉林省勞改醫院。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長春市綠園法院將長春市第一汽車車廠區檢察院起訴書送到勞改醫院,起訴書上所列的所謂事實都是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的已經過去的事了,而且於翠蘭已受過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早上五點多鐘,勞改醫院女療區院內突然出現兩排全副武裝的法警,有十多人。然後看到於翠蘭被人用擔架抬走(因已絕食一個多月),後來得知是綠園法院今天要給於翠蘭開庭。

更為荒唐的是,法庭上的答辯竟是綠園法院法官自問自答,根本不讓當事人講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再次開庭(在勞改醫院病房裏)非法判於翠蘭有期徒刑十年。

4、榆樹市法輪功學員李傳蘭被非法庭審,六、七十個警察荷槍實彈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多鐘,法院的裏裏外外有六、七十個警察都荷是槍實彈的,大約有二十多輛車,有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國保大隊、看守所的,還有救護車和擔架。院裏院外有六、七十個警察把法院把守得水泄不通。

李傳蘭身體非常虛弱,是他們用輪椅推著進出法庭,法庭內當時家屬只允許進去兩人,家裏來了很多人一律不讓進,進去的兩個人安排到最後座位上旁邊站著兩位警察手中拿著電棍看著的。李傳蘭一直坐在輪椅上,法庭不讓她說一句話。

李傳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5、姜濤等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法院三步一崗,五步一哨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點,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在不通知家屬和辯護律師的情況下,違法秘密審理法輪功學員姜濤、劉彥君、劉豔春。開庭當天,來了二百多警察,有著裝的,有便衣開私家車的,還有兩車武裝警察,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封鎖法院周邊道路,如臨大敵。劉彥君戴著手銬被送醫急診。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劉彥君被枉判二年,劉豔春枉判二年,姜濤枉判三年。法院未通知三人的律師和家屬,未公開宣判,只把判決書送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是本人。

三、典型案例:畏懼正義、秘密開庭

1、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王亞娟被非法庭審 ,律師被拒絕出庭,女兒遭劫持

王亞娟,農安小和隆人,五十一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1點,農安縣法院非法開庭,王亞娟所聘律師既沒有被允許接見當事人,亦沒有被允許出庭辯護。

當天,法庭外三米處設立了警戒線。長春市公安局局長去了,庭外有六名特警把守,警車在四周圍擋,不允許靠近。外界被封鎖消息,沒有通知家屬,也未通知律師,三點半庭審結束。王亞娟被非法判刑8年。

在法庭外,王亞娟的女兒用手機對庭外現場進行了拍攝。農安縣公安局國保李某等三人,將其綁架至警車中,強行將手機圖片刪除。

2、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常實被非法判刑,豐滿法院利用各種卑鄙手段威脅、恐嚇家屬辭退律師

原吉林市電信局工程師常實,只是因為買、賣了兩部有發彩信功能的手機,在自家樓下被吉林市豐滿分局江南派出所警察夥同長虹社區惡人綁架。非法開庭前,吉林市豐滿法院三番五次的撒謊,刁難家屬退掉外地律師,威脅、恐嚇家屬,企圖達到不讓律師到庭的目的。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常實家屬又去豐滿法院,通過電話問法院常實案辦案人趙亮,為甚麼不能請外地律師?趙亮說:「我們上級法院有規定。」家屬問:「根據甚麼規定的?」趙亮說:「上級法院答覆我是涉及政治,法輪功屬於政治性質的案件。」法院威脅、恐嚇家屬說:家屬要堅持聘請律師,就不開庭,無限期的關押常實;要不聘請律師,就從輕量刑3到5年。

吉林豐滿區法院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下旬對法輪功學員常實非法開庭,開庭前一天晚上才通知常實的家人,她家到庭五人,。當天沒宣布刑期,讓回家等消息。後得知常實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常實於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監獄。

3、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朱玉軍等3人被秘密判刑,法院逼迫家人辭退律師,遭拒絕

2015年9月7日早晨5點鐘,天剛亮,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就將法輪功學員朱玉軍、車平平、馬馳從吉林市看守所提出,偷偷非法開庭。即沒有通知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員操控、指揮下進行的。參與人員有政法委書記張某、「610」人員張延輝、白岩等。

船營區法院院長張福紅、副院長蒲海東、法官(辦案人) 李忠誠濫用職權用各種卑鄙手段極力阻止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採取躲避、逃跑、撒野、說混話等方式,不接收律師代理手續;狂言:「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不接待,沒時間」、「我一定得接待你嗎?」還野蠻地推搡律師和家屬,叫人驅逐律師。

律師用快遞方式將代理手續郵寄到法院,船營區法院以「查無此人」退回。律師又以掛號信形式將手續寄給船營區法院,法院工作人員已簽收。

當車平平家屬拒絕辭退律師時,李忠誠狂言:「像你這樣的人就得槍斃。」

吉林市船營區「610」人員、法院李忠誠又兩次到馬馳的母親家中,逼迫其母親辭退律師遭拒絕,馬馳的母親說:「你把我女兒無條件放回來,律師自然就退了。」

朱玉軍被非法判刑五年,車平平被非法判刑四年,馬馳被非法判刑二年十個月。

4、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白鶴被非法判刑,豐滿區法院逼迫家屬辭退律師,遭拒絕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軍轉幹部白鶴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簡稱「訴江」)而遭到當局打擊報復,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豐滿區檢察院再次將構陷白鶴的案子提交豐滿區法院。白鶴的家人聘請辯護律師介入,豐滿區法院不接律師辯護手續,刁難律師,還逼迫家屬辭退律師,遭到家屬拒絕。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豐滿區法院在不通知白鶴家屬及律師的情況下偷偷開庭,並於八月五日對白鶴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後上訴,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冤判二年八個月。

5、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德全、李德祥被非法判刑,三番五次的逼迫家屬和當事人辭退律師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德全、李德祥哥倆被綁架、非法關押兩年多後,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對李德全、李德祥哥倆偷偷非法開庭,既沒有通知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員操控、指揮下非法進行的。當場沒宣布結果。事後得知李德全被冤判八年,李德祥被冤判四年。

左起:李德祥李德全
左起:李德祥李德全

李德全、李德祥的代理律師在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沒來得及閱卷,到昌邑區法院後,李德全的冤案辦案人厲建山、馬蘭;李德祥冤案辦案人單蓮紅一直用說謊、躲避等方式不接待律師,不接代理律師手續,阻止律師閱卷。還三番五次的逼迫家屬和當事人辭退律師,遭拒絕後非法偷偷開庭。

6、樺甸市法輪功學員白晶志被非法庭審,兩個妹妹遭綁架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當白晶志的妹妹知道非法開庭後十分不理解,沒曾想法院開庭會不通知家屬和律師。就在這樣的費解中她來到了法院想問個究竟,看到法院的外面各種車數十台,很多的公安局的人。也沒辦法打聽到甚麼,因為她根本也進不去。有人跟她說不對外辦公就攆她走,無奈她沒得到任何答覆就回來了。

第二天(二十六日)白晶志的兩個妹妹一起來到法院,面對法院外不法之徒的無理阻攔,她倆據理力爭。當時和他們對峙的有國保和六一零的一些人,之後這些人不但不能正面的解釋這件事,還無理的找來二十幾個警察強行把她倆抓進車送往明華派出所,隨後這些不法之徒還非法到這兩位家屬的家裏抄家,搶走個人物品。直至深夜才把其中的一位放回,另一位被紅石公安局的國保帶回紅石看守所非法拘留。白晶志被非法判刑六年。

7、大安法輪功學員紀輝等3人被秘密判刑,法院人員毫不隱諱:對法輪功咋判都行,不用講法律。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大安市法院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王豔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紀輝、岳紅梅被非法判刑四年。

家屬到法院找到孫首航質問,為甚麼不讓律師和家屬參加,孫說:沒辦法,政法委壓下來壓力太大,原來法院只準備判他們4-8個月緩刑,但王德新不讓,我們沒辦法。這次非法判刑是政法委書記王德新、610頭目劉永波直接坐鎮指揮重判的。家屬指出法院迫害好人,執法犯法違反憲法時,法院從一般警察到庭長都一致說:這是中央給法院的特殊指令:對法輪功咋整都行,咋判都行,不用講法律。

8、遼源市法輪功學員田宜富等6人被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當庭被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法院對六名法輪功學員田宜富、田宜鳳、張桂霞、張彥剛、陳秀蘭、劉慶華進行非法庭審。西安區泰安分局局長金振宇等當庭綁架辯護律師張科科。

遼源市西安區法院自當庭綁架辯護律師張科科之後,受國內、國際的譴責,不思改過,反而想盡辦法欺騙,年底突然通知張科科律師說二月十七日宣判。那是中國的臘月二十九,離過年只有一天,律師能趕來,卻不能回家過年。律師和家屬商量後決定不來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非法宣判: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田宜富與妻子張桂霞被非法判刑各五年,田宜鳳被判是緩五,劉慶華被判三緩三,張豔剛被判二緩二,陳秀蘭被判一緩一,

9、四平市法輪功學員徐靜波遭非法判刑,法院不許家屬出庭旁聽,不許外省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

四平市法輪功學員徐靜波的家屬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接到四平市鐵西區法院的電話通知:稱徐靜波被非法判四年六個月,並處罰款一千元。判決是十二月七日下達的。

鐵西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對法輪功學員徐靜波非法開庭。鐵西610辦公室主任薛明東不允許煉法輪功的家屬出庭旁聽。鐵西法院的法官曾聯繫辯護律師,後來法官給家屬與律師打電話說:政法委不允許外省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家屬問理由,法官說,政法委說徐靜波的事是政治性質的。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開庭,半個小時就走完了全過程。

10、公主嶺市法院秘密非法庭審王麗霞,不讓律師閱卷、辯護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公主嶺市法院沒有通知律師,在王麗霞身體極端虛弱的情況下,非法開庭。王麗霞的辯護律師找到公主嶺法院,法官很惡劣的說:上面就是這樣說的,我們就這樣幹。

二十五日下午,律師又來到公主嶺市法院,找到刑事庭庭長於金弟,於金弟說「上級領導」不讓律師閱卷、辯護,上哪告都行。

11、伊通縣法輪功學員杜麗明被非法判刑,辯護律師遭非法拘禁、劫持

伊通縣610夥同法院定在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非法庭杜麗明。杜麗明家人九月九日聘請到兩位北京市的律師王雅軍、韓志廣為她做無罪辯護。律師把相關材料遞交法庭後,伊通縣610辦公室的三個人出面(其中有610頭目崔利民)與律師談話,提出三點違法的無理要求:一、不允許外地律師介入;二、不允許律師見杜麗明;三、不允許律師出庭辯護,不允許律師進入法庭,否則採取強制措施。

為阻止律師依法為殘疾婦女杜麗明辯護,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將律師非法拘禁在賓館,並搶走律師的手機,非法庭審當天,即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早上,三個便衣警察將兩位律師劫持到長春,強令買回北京的火車票。

杜麗明被伊通法院枉判三年,十月十九日被送吉林省黑嘴子監獄。

12、前郭縣法輪功學員孫鵬等4人被非法判刑,律師被拒之庭外,並遭監視、跟蹤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法輪功學員劉玉亮、李穎輝、孫鵬、王悅被戴著手銬、腳鐐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律師及時趕到,但被法庭無理拒絕進入法庭,並有人一直監視、跟蹤直到做上回家的火車才離開。孫鵬被非法判刑十年、王悅被非法判刑八年、李穎輝被非法判刑四年、劉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

13、白山市法輪功學員劉兆建被非法判刑10年,失蹤近2年後家人才得知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徐會建等法輪功學員印製真相資料時被發現,警察在沒經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把門撬開,私闖民宅強行把人抓走,貴重物品洗劫一空,其中包括師尊法像、複印機、磁化淨水器、手機、BP機、微波爐、兩個皮箱(其中貴重衣服被拿走,其餘衣物被扔出)。

在失蹤將近兩年後,家人偶然在一張報紙上看到了他的消息,才知道他遭綁架並已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份被非法判刑十年,關押在吉林監獄。家人去監獄探望,發現他已經瘦得皮包骨,無法想像這幾年他遭受了怎樣的非人折磨。

14、法官拒見律師,劉廣海、李豔遭非法庭審,庭內不許用法律辯護。劉廣海戴著連體手銬腳鐐

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法輪功學員劉廣海、李豔的律師上法院會見法官,法官於長城拒絕接見,讓律師回本地找司法局批准,出證明,因為律師是外地的。律師馬上回去辦證明了。法官於長城態度強硬,說他辦了十幾年法輪功的案件,在白山,還沒有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三十分,白山市渾江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廣海、李豔,過程中只許法官於長城問、他們回答,時間非常緊促。有法庭人員說,怕時間長了法輪功學員講法輪大法好,於長城不准他們說大法好,大法如何祛病健身,只能回答他們提出的污衊大法的話和那些所謂的證據,劉廣海辯護中剛剛提到法律條文就被於法官制止,不准說法律,不准用法律辯護。李豔提出很多異議,把不合理的證據否了,有時氣得於法官直瞪眼睛。

法院旁聽的除了兩名家屬,都是他們安排的自己的人,有的在玩手機,於法官提醒了一次,用消防車押送劉廣海,道路戒嚴,劉廣海戴著裏連體手銬腳鐐,光頭,眼睛通紅。這次審判結束,下次再通知開庭。

15、非法庭審張素華、朱亞先,通化市法院拒接律師函,威逼利誘家屬辭退律師,遭家屬拒絕。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張素華、朱亞先非法開庭。家屬從接到通知到開庭不足三小時。

為維護張素華、朱亞先的合法權益,家人為其聘請了北京律師。東昌區法院一邊拒接律師函,一邊威逼利誘家屬辭退北京律師,遭家屬拒絕。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點,張素華家屬與聘請的律師到通化市東昌區法院遞交律師函,在法院一樓接待大廳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呂晶的電話說明來意,呂晶推脫說這個案子歸庭長趙岩管,當律師打通趙岩電話時,趙岩說不能接律師的函,律師必須到司法局備案。

律師說:你這個要求違背了刑法的規定。趙岩說:上面就這麼規定的。律師問趙岩是否有書面的文件,趙岩說是口頭傳達的,沒有書面文件。律師與其理論,趙掛斷電話。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朱亞先女士的律師胡貴雲到通化市看守所會見朱亞先,並向通化市東昌區法院遞交律師函,遭庭長趙岩拒接。律師問:你們為甚麼不敢接律師函呢?趙岩說:不是不敢,就是接了也沒用,也不能讓你出庭辯護。

16、延邊州和龍市法輪功學員孫慶菊被非法庭審,律師被威脅不得參與

延邊州和龍市八家子鎮上南幼兒園教師孫慶菊女士,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後,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遭八家子法院非法庭審,家屬聘請的律師被警察威脅不得參與。據說當時孫慶菊已被酷刑折磨得站不起來了。

17、延吉市安圖縣法院逼迫律師退函,閆淑芳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曾二次通知家屬開庭。家屬為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法院的刑事庭長洪書穎強行退函,並對家屬謊稱律師自己退出的。家屬當著她的面和律師通了電話,揭穿了她的謊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安圖縣法院對閆淑芳、蔣凱、張雲英、周秀蓮與女兒楊陽五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上午九點鐘,法院門前停了一輛特警的裝甲車,車上坐滿了全副武裝的特警。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拒絕進入法庭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均沒有律師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強制搜身後進入法庭旁聽。整個過程不到二個小時,法輪功學員閆淑芳向法官控告安圖縣國保大隊被刑訊逼供。閆淑芳、張雲英、蔣凱等均已拒絕回答的方式抗議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法輪功學員閆淑芳、周秀蓮、張學英、楊陽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蔣凱被劫持至吉林監獄。

四、70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後迫害致死

根據明慧網曝光的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案例中,吉林省至少有70名法輪功學員因法院枉法裁判遭繼續迫害而死於冤獄之中。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報導《吉林省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五名法輪功學員。

這七十名法輪功學員原本都有著健康的身體,和睦的家庭,他們完全可以為社會、為家庭盡自己應盡的責任。他們還可以用自己的善言、善行喚醒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世人,使他們能在大劫難到來時,保住自己的生命。但是由於檢察官、法官的肆意構陷、枉法裁判,使他們在人世間永遠的失去了生命,也會使很多世人因為沒能得到他們的救度而面臨被淘汰。你說你們犯了多大罪?如不趕快彌補,面臨的就是徹底的毀滅。

新增案例:

1、多次遭迫害,冤判四年,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閻景有含冤離世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閻景生前曾多次遭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綁架,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出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二十三點四十分離世,時年六十七歲。

從判刑到入獄到出獄不到三個月時間,說明閻景有的身體已經被迫害的相當嚴重。在吉林省各監獄,法輪功學員不到生命垂危,是不會讓你出獄的,閻景有是被中共迫害致死的。

2、冤判三年,吉林農安縣霍潤芝被迫害致死

吉林省農安縣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霍潤芝,二零一六年三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監獄醫院救護車送回家時,已神智不清,身上多處傷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霍潤芝被迫害致奄奄一息,身上多處有傷。

二零一六年三月,霍潤芝在外貼法輪大法真相粘貼時,被農安鎮黃龍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因她堅修大法,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先後被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和吉林女子監獄。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霍潤芝在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致使身體多處受傷,全口牙齒全部被打活動了,出現嚴重高血壓症狀,直腸腫瘤,身上多處傷疤,瘦得皮包骨,生命垂危。

家人二零一七年四月底才獲悉,霍潤芝被監獄迫害得身患直腸癌,獄方不肯釋放,在耽誤治療的情況下,將她送外診,當時家人也沒有得到任何音訊。

二零一七年五月,霍潤芝的兒子去吉林女子監獄看望母親時,監獄醫院怕霍潤芝死在監獄擔責任,讓孩子給霍潤芝辦保外就醫。因霍潤芝不放棄修煉大法,不寫五書,管教寫好了五書,強行拽住病危的霍潤芝的手簽字。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霍潤芝被監獄醫院救護車送回家時,已神智不清,以前的記憶全無,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老人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晚六點鐘含冤離世。

3、遭五年冤獄迫害 吉林市劉桂芹老人離世

家住吉林市船營區鴻博園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劉桂芹在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十八年裏因堅持信仰被非法關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迫害,二零一五年從吉林省女子監獄回家後不久身體出現病業狀態,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離世,年七十四歲。

劉桂芹被非法秘判冤判五年,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初偷偷摸摸送往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並說「表現不好」不讓家屬見。多麼邪惡的藉口!就是關在監獄裏的真正的犯人也有權利見家人,法輪功學員是被冤枉的,是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的,是迫害,所謂的「表現好」就是要把一個好人轉化成一個壞人,逼迫你自己寫出來,泯滅良心,踐踏人格,不做這樣的事,還威脅不讓見家人。

劉桂芹老人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度過了近二千個黑暗日夜,於二零一五年出獄,出獄後還在社區、派出所的監視下不斷受到騷擾。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離世。

4、吉林省遼源市法輪功學員張平被迫害致死

張平,女,五十六歲,一九九九年得法,生前居住在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張平去北京位法輪功鳴冤,被綁架,被遼源市派出所接回家,一頓毒打後,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四年,張平又遭迫害,被劫持到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張平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長春女子監獄遭到嚴重迫害。

張平出獄後病情加重,遼源市西安區泰安分局警察還經常上門騷擾,又是收大法書,又是給家裏照相恐嚇,致使她病情急劇惡化,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去世。

5、白城洮南市法輪功學員田玉梅被迫害致死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田玉梅多次被迫害,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在緩刑期間,因心臟驟停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離世,年六十六歲。

田玉梅遺照
田玉梅遺照

因為田玉梅的身體狀況,最後給她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就這樣接二連三地不斷對她進行毫無人道的迫害,心理壓力、精神壓力,以及警察對她親人的壓力全部壓在了她的身上,使田玉梅過早的失去了生命。

中共十九大召開期間,正是田玉梅生命特徵嚴重的時刻,她在生命垂危的最後日子裏,辦案人員依然不放過她,來到她家進行查訪監督。

五、15名律師控告吉林省法院、檢察院不法人員違法行為案例(不完全統計)

吉林省的檢察院、法院的檢察官、法官們,他們非常清楚對法輪功學員的惡意構陷、枉法裁判都是違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他們不敢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所以就採取各種卑鄙手段阻止律師閱卷、入庭辯護甚至拘禁、綁架。為此,律師們非常氣憤,紛紛向有關部門控告他們的違法行為。

1、大安市法輪功學員紀輝等3人被秘密非法判刑,律師正在往中級法院進行控告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大安市法院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非法判紀輝和小岳四年、王豔四年零六個月。三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堅決反對並提出上訴。目前,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也正在往中級法院進行控告。

家屬到法院找到孫首航質問,為甚麼不讓律師和家屬參加,孫說:沒辦法,政法委壓下來壓力太大,原來法院只準備判他們4-8個月緩刑,但王德新不讓,我們沒辦法。這次非法判刑是政法委書記王德新、610頭目劉永波直接坐鎮指揮重判的。家屬指出法院迫害好人,執法犯法違反憲法時,法院從一般警察到庭長都一致說:這是中央給法院的特殊指令:對法輪功咋整都行,咋判都行,不用講法律。

2、吉林市昌邑區法院拒收律師代理委託書,李國蓓律師已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鄧曉波的辯護律師李國蓓女士到昌邑區法院遞交代理委託書遭拒絕,偽法官付文忠、庭長劉廣濱說「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不接待外地律師」「案卷不在法院」等欺騙律師。付文忠還叫來法警野蠻地將律師李國蓓女士推拉出辦公室。針對昌邑區法院付文忠、劉廣濱侵犯律師閱卷權、辯護權等違法行徑,李國蓓律師當天下午向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吉林市檢察院、吉林市人民中級法院送交了投訴控告書:

「控告人要求對付文忠、劉廣濱二人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控告人。」

3、王宇、唐天昊律師控告吉林市公檢法執法犯法

鄧曉波家屬又聘請了一位律師,王宇女士。二零一四年三月,兩位律師一同來吉林市昌邑區法院遞交律師代理手續,被拒門外。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鄧曉波的辯護律師王宇女士、李德全的辯護律師唐天昊再次前往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刑事審判庭要求閱卷,然而昌邑區法院以開會或者正在處理其他雜事為由,不接待。法院門衛將兩位律師攔下不讓進門,兩位律師一直等到法院視頻會議結束,卻均被告知,此類案件不允許外地律師介入,不允許做無罪辯護,若是要做,需要得到政法委的同意,他們同意了,我們就讓你們閱卷。他們是我們的上級,我們要聽他們的。上級的命令我們要聽,你們要法律依據,政法委那裏有。

4、韓永強律師控告吉林市高新區法院阻止閱卷

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北華大學師範分院教師韓永強被吉林市國保大隊和長江街派出所綁架,在長江街派出所曾遭刑訊逼供,往兩個鼻孔裏插燃燒的煙,一直到燒完。傍晚被送到吉林市沙河子洗腦班迫害,後於八月六日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至今已半年有餘。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辯護律師去吉林市高新區法院閱卷,辦案人刑庭副庭長王斌拒不接見,給他打電話說要閱卷,王斌說:不允許閱卷。律師問他理由, 他說:有地方規則。律師告訴他現在公務員都是終身負責制。他說:「別和我說這個,這都是頂層設計。」然後找個理由掛斷了電話。隨後律師去吉林市檢察院控告,反映法院不讓閱卷的違法事實。負責接待的是常竹蓮,開始常竹蓮一再推諉,在律師多次讀法條要求必須給答覆的情況下,常竹蓮聯繫了控申處處長郭揚,反映情況後,郭揚表示會儘快開會研究,給答覆。

5、松原市法輪功學員崔洪文律師控告前郭縣相關人員搞地方司法自治、濫用權力私設法外程序

吉林省松原市法輪功學員崔洪文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在前郭縣爾羅斯自治縣查幹花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至今。家屬依法聘請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國蓓維護親人的權利,可前郭縣公檢法司部門以種種藉口阻撓律師正常介入案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李國蓓律師控告前郭縣主管副院長徐洪傑、承辦法官胡方權、郭縣看守所劉國軍所長搞地方司法自治、濫用權力私設法外程序。控告書中,律師表示,胡方權、徐洪傑、劉國軍等人應立即糾正錯誤行為,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通知律師開庭,依法安排律師會見。律師還提請受案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職責。

6、松原扶余市法輪功學員李玉珍被非法秘密開庭,律師控告法院違法行為

法輪功學員李玉珍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和扶余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聯合綁架,被非法關押於松原市善友看守所,直到現在杳無音訊,因此家人為其請了律師。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家人陪同律師來到扶余市法院審管科向負責人張麗君遞交律師手續,張麗君拒收,說是要向領導彙報,讓律師等候通知。上午十點鐘張麗君把律師領進閱卷室,和另一名武姓庭長分別仔細查看了律師遞交的手續和律師證,張麗君卻讓律師到地級松原市司法局律管科驗證律師身份,然後才可以閱卷。律師據理力爭說:訴訟法沒有這項規定,我不去。張麗君理屈詞窮,推脫說這是領導的決定。武姓庭長還說著這涉及國家安全不能閱卷。律師告誡他們:如果在不通知我的情況下開庭,就是違法的,我要控告你們枉法裁判罪。

下午兩點鐘,李玉珍兒子和女兒陪同律師一起來到松原市善友看守所,律師要求會見李玉珍,卻遭到看守所的無理拒絕,說這是上級的命令。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法院未通知李玉珍的家屬和辯護律師余文生,已經偷偷非法開庭。律師表示繼續控告這種違法行為。

7、吉林通化法輪功學員朱亞先、張素華律師分別控告東昌區法院違法

為維護朱亞先的合法權益,家人為朱亞先聘請了北京律師胡貴雲。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胡律師到通化市看守所會見朱亞先;並向通化市東昌區法院遞交律師函,遭庭長趙岩拒接。律師問:你們為甚麼不敢接律師函呢?趙岩說:不是不敢,就是接了也沒用,也不能讓你出庭辯護。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朱亞先女士的辯護律師胡貴雲向通化市人大等相關部門遞交控告函,要求免除東昌區法院院長劉東海、分管刑庭的副院長姚桂英以及刑庭庭長趙岩的職務,撤銷其法官資格,並追究其違法行為。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點,張素華家屬與聘請的律師到通化市東昌區法院遞交律師函,在法院一樓接待大廳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呂晶的電話說明來意,呂晶推脫說這個案子歸庭長趙岩管,當律師打通趙岩電話時,趙岩說不能接律師的函,律師必須到司法局備案。

律師說:你這個要求違背了刑法的規定。趙岩說:上面就這麼規定的。律師問趙岩是否有書面的文件,趙岩說是口頭傳達的,沒有書面文件。律師與其理論,趙掛斷電話。

隨後家屬與律師到通化市中級法院,在一樓大廳給紀檢監察室主任李偉打電話,投訴東昌區法院趙岩。

8、吉林省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王娟律師控告農安縣檢察院違法

二零一七年六月份的某一天,由於營救法輪功學員一事,王娟被惡人追蹤迫害。七月二十三日,在農村一法輪功學員家被綁架。因她正在撥放語音真相電話,惡人闖進來了。後將王娟送往當地(農安縣)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後又送往長春市四看守所。

家屬請律師,當地檢察院不給閱卷,律師將律師函送往長春市檢察院,以強加罪控告農安縣檢察院所有參與人員。

9、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裴淑梅律師閱卷屢遭刁難,律師表示要對檢察院、法院的違法行為控告到底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裴淑梅的家屬和律師又來到二道區檢察院說明要閱卷的合法要求,但工作人員在聯繫負責該事的助理檢察官範文婷時,說話很含糊。

隨後律師到長春市檢察院反映二道區檢察院的違法情況,長春市檢察院給相關責任人打了電話。律師又回到二道區檢察院要求閱卷,範文婷告訴律師等電話通知,下週過來。

七月二十六日,律師一週未接到任何的通知,再次來到二道區檢察院要求閱卷,又遭到拒絕,說必須出具610非法組織的證明,後來家屬同律師去長春市610,610人員說不管此事,讓到紀檢委去問,他們之間互相推脫。家屬後來了解到,檢察院已將裴淑梅的案件移交到二道區法院。

八月三日,家屬同律師來到二道區法院要求閱卷,律師給相關負責人趙俊峰打電話,他說需要律師拿出當地司法部門開具的備案證明,才允許閱卷,實則刁難律師。

律師表示,這是司法界的恥辱,針對二道區檢察院和法院的違法行為,一定要控告到底。

十月二十四日,家屬及律師第三次來到二道區法院,找負責此案的趙俊峰要求走法律程序正常閱卷,趙俊峰仍無視法律法規,對於要求閱卷百般阻撓,律師表示對趙俊峰的違反法律程序的不法行為向兩高及相關部門再次控告。

10、閱卷多次受阻,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韓廣芝律師控告榆樹市檢察院、法院執法犯法行為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上午,韓廣芝和高秀琴在榆樹市區遇到正陽派出所所長范洪凱,韓廣之向其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范洪凱指使正陽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正陽派出所所長范洪凱親自帶領幾個警察夥同國保大隊石海林等人,開著三輛警車拿著從韓廣芝手裏奪過來的她家房門鑰匙,強行將韓廣芝家房門打開,翻箱倒櫃抄家,非法抄走了打印機、電腦、還有部份真相資料和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當天下午,七十一歲的高秀琴被釋放,韓廣芝被劫持到榆樹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家屬為韓廣芝請了外地律師,來榆樹六次,榆樹檢察院、法院始終是推諉不讓律師閱卷。律師控告這些執法犯法的公檢法部門的相關人員,最後律師還把律師履行的職責、義務法律條文及相關要說明的問題都用信件方式寄給榆樹市公檢法部門。

11、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馬馳律師控告船營法院法官李忠誠執法犯法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上午,馬馳的辯護律師依法到船營區法院找李忠誠法官提交委託手續。當時他在開庭,律師與家屬只能在法庭外走廊等候,等他開完庭走過來時(身穿黑色長袍),律師剛開口說:「請問你是李忠誠法官嗎?」他就粗暴的回覆:「我不接待你們」 ,然後急忙開門進入帶密碼和指紋的門(裏面是辦公室)律師拉門想與其對話,李忠誠急忙關上門,將律師拒之門外。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下午,馬馳的律師胡貴雲再次到船營區法院找蒲院長(因為幾次辦案人李忠誠都躲避不見律師)。在接待室正要打電話給院長,室內一人與別人介紹自己是李忠誠。胡律師馬上向他問道:「你是李忠誠法官嗎?我是法輪功學員馬馳的代理律師,我來問問甚麼時間開庭」?李忠誠說:「我沒接你代理手續」。胡律師說:「我早已把手續交給你們院長了」。李忠誠說:「你代理這個案子,你問你們司法局和律協該不該辦。」胡律師說:「這個案子我在過年時就向司法局和律協報備了。我交給你們的代理手續你拒收我也報備了。我是律師,就按法律辦事,如果我在辦案中有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律協和司法局投訴我。」

親屬告訴李忠誠,馬馳的老母親沒人照顧,家中沒有生活來源。李忠誠誣蔑法輪大法,並對律師揚言:「就是法律是錯誤的,我們也要執行。」然後假借接電話就逃走了。

家屬和律師隨後到吉林市檢察院控申科遞交了控告船營法院法官李忠誠執法犯法的控告書,並要求給予答覆。同時向社會曝光了其違法行為。

六、19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案例(不完全統計)

在中共一言堂的統治下,中國民眾人人都在麻木的聽從,隨波逐流,甚至助紂為虐。但是也有一些有良知的律師,他們不畏中共的強權,勇敢的站出來,從法律及良知、道義等方面為法輪功學員發聲。他們有理有據的慷慨陳詞,震懾了邪惡,也使在場的人明白了真相。他們的義舉真的很了不起,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1、長春市王彩霞和女兒劉東洋被非法庭審,兩律師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週六)早七時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和女兒劉東洋。開庭的整個過程非常平靜,只有庭長、公訴人、兩位律師等,當時只允許王彩霞的兒子一個人進去旁聽。而「610」和警察等人員全部在外面盤查、騷擾來這裏支持王彩霞、劉東洋母女的法輪功學員。

馬衛和周運昌兩位律師為王彩霞、劉東洋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整個過程有三分之二的內容是律師的辯護。

2、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戚鳳敏被非法庭審,律師義為她做了有力無罪辯護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戚鳳敏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為戚鳳敏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戚鳳敏發放神韻光碟無罪。令整個法庭沉默,無言以對。

在非法開庭前,洮北區「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司馬曾企圖阻止律師為戚鳳敏作無罪辯護,辯護律師坦然回答:「怎麼辯護是我的事。」

3、吉林舒蘭市法輪功學員趙永才被非法開庭,辯護律師據理力爭作無罪辯護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時左右,在中共「610」的指使下,舒蘭市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對舒蘭市上營鎮中心校太康小學教師趙永才非法開庭。

趙永才在法庭上陳述說:依照法律我沒有犯任何罪,這是對我非法指控!辯護律師據理力爭作無罪辯護,檢察院公訴人不語,法院草草休庭。

4、吉林舒蘭市法輪功學員王喜武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舒蘭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喜武、王玉珍、王朋穎、奚亞紅、陳玉霞、邰麗娟非法庭審。前一天,即五月十八日下午,法院給辯護律師開會,了解各個律師要如何辯護。

五月十九日當天,一名律師試圖做無罪辯護,法官說其「跑題了」,不讓其念完辯護詞。參與辯護的所有律師都陳述一個觀點:法輪功學員也不構成犯罪,不具備犯罪的四要素,他們的行為傷害了誰?所以都要求釋放當事人。

5、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玉華被非法庭審,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昌邑區法院非法庭審,誣陷李玉華。非法庭審很快,昌邑區檢察院舉證說人民幣上印字了,宣傳了。量刑八至九年。李玉華的辯護律師(法院給指派的)剛說一句:「她 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法官就不讓說了,就問李玉華認不認罪,李玉華說:「不符合事實,不認罪。非法判我我就上訴。」

6、遼源市法輪功學員田宜富、張桂霞兩名律師做無罪辯護,一名律師當庭遭綁架

為張桂霞、田宜富做辯護的律師張科科、石永勝當庭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法官引誘張科科律師,張律師說:法輪功是一種「宗教信仰」。西安區泰安分局局長金振宇夥同一幫警察以張科科律師說錯話為名,公然當庭實施強行綁架,並叫囂所有參與旁聽的都不許亂動。

石永勝律師被阻止繼續做辯護,並被警察以吊銷律師證相威脅,庭審結束後被扣在審判庭好久,直到家屬田惠娟等去找,警察才允許石永勝律師離開。

然後家屬田惠娟等到泰安分局詢問張科科律師的情況,金振宇說:已送市局。問甚麼時候放人,他說等等再說。家屬一直在西安分局等候放人,直到晚上警察才允許張律師離開,並恐嚇張律師不允許他再為法輪功做正義辯護,否則的話就吊銷律師證。

7、四平市伊通縣法輪功學員陳敬儒等三人被非法庭審,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上午,伊通縣法庭對陳敬儒、徐洪豔、陳雲霞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進行開庭審判,法庭只准有關單位派一名代表參加,不准法輪功學員家人參加,法院大門緊閉,四週設有防暴警察,警車在外圍巡邏。有人看見有警車將三名法輪功學員帶進法院院裏,法院的大門就立即被關上了。

參加的人看見三名法輪功學員都是被架上法庭的,因為她們都已經骨瘦如柴,已經沒有力量支撐自己的身體,被迫害得說話別人都很難聽見,其中一人當場昏倒在法庭上。有人聽見陳敬儒用微弱的聲音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當場有很多人都掉下了眼淚,不忍心看下去。為陳敬儒作辯護的律師認為:僅憑一台複印機,無法定罪。最後審判草草結束,沒有結果。

8、通化集安市法輪功學員逄增德等四人被非法庭審,四名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1點,集安市法院分三場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學傑、逄增德、趙紅麗

第一場張律師辯護時,集安法官一再制止不許律師辯護,只准公訴人陳述非法陳詞。張律師當場嚴厲的正告法官違法,驚住了在場的所有法官。因為中共邪黨執法機關流氓違法行為早已習慣成自然,連執法者自己都認為誰嘴大誰就是法,從來就沒有哪個已被要挾過的辯護律師敢當場正義指控他們違法。

接下來七個小時三位律師正義凜然的一字一句的解釋集安市執法者所有違法事實,在場的集安市公檢法司人員都被質問的啞口無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集安市法院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王麗豔進行非法庭審。律師彭永峰為王麗豔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辯護時多次遭到法官、公訴人咆哮著強行打斷。

9、延吉市法輪功學員李鳳雲被非法庭審,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延邊州和龍市法院對延吉市法輪功學員李鳳雲非法庭審,在律師的無罪辯護下,理屈詞窮的法官最後不得不草草休庭。辯護律師還請李鳳雲當場指認酷刑折磨她的兇手是否在場,嚇得相關人物急急躲避李鳳雲的目光。整個非法庭審過程進行了兩個半小時,許多開庭前面帶肅殺之氣的執法人員,在明白真相後,都露出了笑容。

10、松原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維權律師為老人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松原市法院非法庭審六旬法輪功學員程秀華的過程中,維權律師為老人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正當維權律師進一步為「修煉法輪大法就是依據現行中國法律的合法行為」辯護時,法庭竟停電休庭。

據悉,開庭過後,法官李秀梅曝出內幕:「上級」(政法委或「六一零」)嚴厲批評李秀梅等人連律師的情況都沒有弄清楚就匆忙開庭,弄得他們十分被動。

七、14名法院、檢察院不法人員遭惡報

善惡有報是恆古不變的宇宙天理,無論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它都是真實存在的,只是來早與來遲。還倖存的,但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官、法官們,希望你們早日醒悟過來,為自己,也為自己的家人著想,停止參與迫害。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如仍一意孤行,最後等待你們的只能是自取滅亡。

1、張輝:46歲,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一庭庭長。本人死於腦溢血

張輝在非法審判長春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電視插播事件中任審判長,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發腦溢血死亡。

2、方雲海:50多歲,榆樹市法院副院長。株連親人死亡。

迫害初期,方雲海在榆樹「六一零」任職,幾次在電視上誣蔑法輪功,毒害眾生。在任副院長期間,榆樹法院多次冤判法輪功學員,其中經方雲海負責的至少有兩起。二零一零年過大年,方雲海的兒子方明和朋友去廣西旅遊,因吸毒過量在正月初九那天死於南寧一個旅店,對外說是心臟病發作死亡,年僅三十一歲。

3、柴玉峰:男,42歲,榆樹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死於肺癌

榆樹市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多半都是經柴玉峰一手經辦、簽字、批捕的。由於江氏邪惡集團與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擇手段、不講法律、隨意莫須有定罪,柴玉峰為了一己私利,受上級控制擺布,不分青紅皂白,無知的對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犯下了罪。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農曆端午節)身患晚期肺癌死亡。

4、張清:德惠市原檢察院檢察長。污衊大法病亡

原德惠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清污衊大法,雖退休在家仍為惡黨做惡,捏造事實,上書迫害法輪功,不長時間得病身亡。

5、董訓喜:50多歲,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副廳長。本人腿上長包,不治而亡

董訓喜曾多次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左右,遭報突患重症,腿上長包,後來去長春和北京醫院醫治,不治而亡。

6、欲枉判法輪功學員,吉林市龍潭區法院審判長遭惡報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吉林市龍潭區法院欲對龍潭區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馬佔芳非法開庭,已組織了審判庭成員。不料,就在開庭的前一天,審判長出了車禍,摔斷了腿,把案子交給了姓湯的法官。湯姓法官知道是報應,略有所悟,取消了庭審。

7、吉林市船營檢察院高鳴遭惡報

吉林省吉林市船營檢察院的高鳴,得了很嚴重的糖尿病。他曾經是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劉宏偉、穆萍,劉玉河,趙國興,趙英傑,王立秋,穆春紅等的所謂「公訴人」,他昧著良心和公安局、法院不法人員勾結,製造所謂的證據迫害法輪功學員。經他手辦案非法審判的很多法輪功學員。

8、毛少夫:通化市檢察院副院長,惡行給家人帶來災禍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長毛少夫(曾任通化市檢察院副院長),在任期間主管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在精神上、肉體上進行殘酷的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毛少夫的妻子乘汽車公出發生車禍,傷勢嚴重,頭部已做開顱手術,後轉省醫院。毛少夫本人被判刑五年,失去公職。

9、藺文德:通化地區某縣的檢察院監所檢察科科員,死於肺癌

藺文德常駐看守所。有一天,他聽說他戰友的愛人因煉法輪功被抓進來了。他利用職務之便,快步趕到那個監號瞪起眼睛就開始污衊大法和污衊這個法輪功學員的人格。結果在2002年國慶節的前一天因肺癌死去。

10、劉學軍:白城市洮北區法院院長,本人受賄被逮捕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法院院長劉學軍任職期間,涉嫌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包括對法輪功學員戚鳳敏和賈桂榮的誣判。二零一五年一月遭惡報,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11、白山市江源縣法院副院長,出車禍身亡

劉新剛二零零六年春季,在吉林省白山市江源縣砟子鎮站點附近出車禍身亡。有目擊者說劉新剛腦袋當時就撞扁了。這場車禍共四人,有兩名是婦女,也受到嚴重撞傷,其中一名肋骨撞折六根,內臟受損,腳部骨折,還有一名眼部受傷。還有一名司機,傷勢嚴重。

12、王海琦:琿春市法院院長,受賄即將判刑

王海琦是從原琿春市委政法委書記身份來到法院任院長的,在其任職期間,為了能升官發財,積極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二零零七年,王海琦因受賄近百萬元,被逮捕並已公訴到延邊州中級法院,擇日對其進行審判。

13、佟華:敦化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本人因受賄被捕。

佟華參與謀劃、非法審判了多名法輪功學員。2007年因受賄被逮捕。

14、黃利民:敦化市法院法警大隊隊長。本人因受賄被捕

二零零六年前後法院裏所有迫害大法案件都與其相關,黃利民2007年因涉及受賄被逮捕。

八、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

雖然只是滄海一粟,但是在當今司法系統最黑暗的時候,還有能辨明是非、主持公道的檢察人員,也是難能可貴的。他們的善舉一定會得到善報的,一定會!

1、吉林乾安縣穆曉梅被無條件釋放

吉林省乾安縣法輪功學員穆曉梅於今年一月六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四看守所三個月。期間,檢察院提審,穆曉梅拒不簽字。四月七日,檢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將穆曉梅無罪釋放。

穆曉梅,女,一九六四年出生,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身心受益,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善良、真誠,受多大委屈,她都能包容他人。她曾兩次患腦血栓,臥床幾個月,只能喝米湯,她憑著對法輪大法的正信,身體得到康復。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法輪功學員穆曉梅、董豔華、楊玉芝被長春錦城派出所警察綁架,董豔華、楊玉芝被劫持到葦子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而當時穆曉梅下落不明。

據她家親戚講,此前一週,派出所警察去她哥家問是否見到穆曉梅,她哥說沒見到,派出所警察說,「你見到就告訴她,簽字不煉了,我們在網上給她除名」等。其實,那時穆曉梅已被綁架。有七、八天的時間,穆曉梅家人沒有接到來自公安局任何關押的書面通知,更不知自己的親人被關押在那裏。

後來得知,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的當晚,穆曉梅被送進長春葦子溝拘留所,拘留所拒收,又被劫持到派出所關押。

一月七日上午,副所長劉洪原勾結醫院為穆曉梅檢查身體,又強行送進拘留所關押。一月二十日,穆曉梅又被劫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過程中,穆曉梅不配合非法審問,始終「零口供」。家人為她聘請了律師。

四月七日,檢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將穆曉梅無罪釋放。

2、吉林省德惠市檢察院退檢 王興香獲釋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興香在當地客運站,向民眾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被一交警舉報,隨後被德惠市610國保大隊婁興岩、葛旭全、楊豔秋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後王興香卻被德惠市610國保非法轉刑拘,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為維護合法權益,親友聘請律師維權,並且律師和家屬一同先後到長春中級檢察院和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等部門,堂堂正正去營救親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德惠市檢察院等三人,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提審。面對非法詢問,王興香答覆,信仰沒有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這一切都是非法迫害,並拒絕簽字等不合理要求。王興香並善意提醒德惠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幾天後,德惠市檢察院最後做出決定,對王興香不予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把案卷退回到德惠市公安局,五月二日,王興香獲釋回家。

3、檢察院退卷 長春市谷立娜獲釋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吉林省長春市汽開區檢察院退回了構陷谷立娜的案卷,谷立娜已獲釋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吉林省長春市汽開區谷立娜與嫂子正在家中看孩子,六、七名當地迎春路派出所警察敲門,聲稱核實情況,谷立娜打開房門後,警察闖入家中。

警察非法抄走二十多本法輪大法書籍、法輪功師父法像、電腦、平板電腦、手機、打印機、打印紙、《明慧週刊》等。

警察同時綁架了谷立娜,並聲稱中午讓她回家,可是中午不但沒讓谷立娜回家,反而於當晚十一點,將谷立娜送往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可見中共警察對百姓的承諾已成了隨口即來的謊言。

谷立娜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案件已經移交長春市汽開區檢察院一審科。家屬為營救自己的親人也在尋找律師為谷立娜進行辯護。

十一月十一日,檢察院退卷,谷立娜獲釋回家。

結語:

自古以來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講法論理的地方。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吉林省各地區的檢察官、法官們,請你們想一想,中共自建政以來,發動了一系列害人運動,它想打倒誰,能挺過三天嗎?而法輪功呢?當初江澤民叫囂「三個月鏟除法輪功」,並且動用了國家所有的暴力機器、宣傳媒體、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而且面對的是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人。現在已經迫害十九年了,鏟除了嗎?不但沒鏟除,而且越傳越廣,已經洪傳一百多個國家。這一無法掩蓋的事實,不足以讓你們清醒嗎?法輪功是甚麼?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善待法輪功學員,天賜幸福平安;迫害法輪功學員,惡報如影隨形。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附各地區一審法院、檢察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及違法言行明細統計
下載(233KB)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