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認同了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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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二零一零年,我來到縣城最大的超市上班,被分到蔬菜組,每天都要把大量的新鮮蔬菜摘乾淨,打成小捆,整齊地擺在排面上。因客流量大,就得不斷地補貨,為保蔬菜新鮮還得不時的噴水。八個小時下來也累得夠嗆,但我從不怕累,手腳勤快,不偷懶,別人不幹的活我幹。

面對顧客詢問,我從不厭煩。有別的員工說,幹好幹壞一個樣,也拿一樣工資,何必那麼認真呢!我告訴她,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師父教我到哪裏都得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工作要幹好,得對得起老闆給開的工資。她們聽我這麼說,都說煉法輪功的人覺悟就是高,我們也得學著點。

有一次,我組員工小王把一隻銀鐲子弄丟了,自己也不知道甚麼時候丟的,丟在哪裏。她焦急的說是她丈夫給她買的,花了五百元錢,知道丟了一定會罵她。我們在賣場、庫房都沒有找到,認為徹底丟了。到了第五天下午,我在庫房上貨時,竟發現鐲子在卡板的縫隙間,我急忙找到她把鐲子還給她,她激動的哭著說:「你就是我的親姐。多虧是你撿到,要換別人不一定給我了,肯定偷裝起來了。」我說我是修煉人,我師父教我做事先考慮別人,不能佔別人便宜。有一天,她找到我說也要和我學煉法輪功。我借給她《法輪功》和《轉法輪》,還有師父的教功錄像帶,她也走入大法修煉中來了。

還有一次孩子在集市撿到一部手機,回家交給我。我想把手機打開查一下號碼,給失主打電話,可手機怎麼也開不了機,我就到手機修理店,請他們幫忙把手機打開,聯繫失主,失主滿頭大汗來到手機店,店主告訴說是我撿的。他激動的握著我的手說:大姨,太謝謝您了,我是開飯店的,手機丟是小事,可裏面存著現金和各種信息等,重新補辦太麻煩還耽誤時間。他還要買禮物感謝我,我謝絕了,並告訴他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能使人道德回升,不像電視上講的那樣,我們不殺生,更不能跑到天安門自焚,所有對法輪功的報導都是栽贓陷害,如果你能看看《轉法輪》這本書,我相信你也會煉的。我又和他講了三退保平安的真相,他說他家二嬸也煉,和他說過,這回是真信了。你們煉功人真好,我也要謝謝李大師。

我在超市裏幹了十年的時間,如撿到錢包、手機、銀行卡、現金等物,我都第一時間交還失主,怕失主著急上火。這樣的事太多了,不一一列舉了。

超市規定五十週歲就不讓幹了,也上不了保險了。二零一七年八月我離開超市,又到別處打工,後來超市經理,找員工聯繫上我,破例讓我回超市繼續上班。因在這十年的時間裏,我得到領導員工和顧客的一致好評。

其實我能做得了甚麼呢?是大法的威德,是真、善、忍的法理在我心中紮下根,讓我時時想到自己一定要做到真修、實修,哪怕是小事也一樣。現在超市員工也認同了大法,他們一致的說煉法輪功的人就是不一般。在此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感謝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讓我在魔難面前,困難面前,矛盾面前都能夠坦然的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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