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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輪功學員2017-18年遭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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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資料記載: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安徽省法輪功學員朱維英等六人遭迫害致死,紀廣奎等四十五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姚敏等一百九十四人遭綁架或非法抄家(包括三個不修煉的常人),其中至少已有一百三十八人次已回家,劉志元等八十九人次遭騷擾,合計至少有二百八十三人次遭迫害。

安徽省現轄十六個地級市,以及四十三個市轄區,六個縣級市,五十六個縣。地級市:合肥市、蕪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馬鞍山市、淮北市、銅陵市、安慶市、黃山市、滁州市、宣城市、阜陽市、六安市、宿州市、亳州市、池州市,縣級市: 巢湖市、天長市、寧國市、明光市、桐城市、界首市。

一、遭迫害致死主要案例

1、原合肥梅山飯店副總經理朱維英生前遭受的殘忍迫害

朱維英女士原是合肥市梅山飯店副總經理,工作期間多次被評為安徽省先進勞動模範,堅持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遭冤獄八年,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冤獄期滿時,身體已被迫害得目光呆滯,經常哭喊,有時神志不清,出獄後僅半個月含冤去世,終年六十五歲。

朱維英女士是合肥被迫害最嚴重的法輪功學員之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和江澤民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朱維英女士多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至少遭五次綁架,兩次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由於她抵制邪惡轉化,一九九九年底至二零零零年,曾被綁架到合肥市精神病醫院遭迫害。根據她生前述說,她遭受邪惡(醫生)大鋼針穿入雙側太陽穴,並多次遭到電擊;她還被捆綁在柱子上,邪惡(醫生)讓精神病人排著隊輪流用鞋底打她頭,往她臉上吐痰,吐在朱維英臉上的痰從頭上、臉上往下流;還被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一直把她迫害到大腦失去記憶、目光呆滯,不認識人、失去知覺、才放她回家。

酷刑演示:打毒針(繪畫)
酷刑演示:打毒針(繪畫)

二零零二年五月,因她始終不放棄修煉大法,被合肥市公安局綁架,送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二年延期三個月。她從勞教所出來後,多次遭到六一零人員、稻香樓派出所、居委會人員上門非法騷擾,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期間,中共邪黨所謂「維穩」。六月二十一日深夜三點半鐘,合肥國保大隊、國安,抓捕流離失所的朱維英,綁架到合肥市新宇賓館洗腦班進行殘酷的迫害。合肥市公安局長親自坐鎮指揮審問說:「我再叫你跑」。強制她坐了四天三夜的老虎凳酷刑,致使朱維英兩腿從腳一直腫到大腿根部,當把朱維英從老虎凳放下來時,她的兩腿根本無法動彈。就這樣惡警還不停地打她耳光,每天兩次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在洗腦班迫害十五天後,七月六日將朱維英送往安徽省女子勞教所繼續殘酷迫害。七月九日,朱維英被迫害成急性闌尾炎,當晚送往武警醫院強行手術。手術後傷口還未完全癒合,就又送往女子勞教所關入禁閉室,三天才把她放回宿舍(這期間她一直沒有進食)。在合肥女子勞教所,朱維英不配合惡警的任何要求,惡警慫恿犯人掐她,打她,全身都是青紫色。她高喊「法輪大法好」,被教唆的犯人用廁所裏女人用過的帶髒血的衛生巾往她的嘴裏塞,洗屁股的毛巾、臭襪子堵她的嘴,致使朱維英噁心的嘔吐,不能吃飯。在女勞教所遭迫害三十六天,惡黨不法人員們還不罷休,又將朱維英送往肥西縣看守所進行四十一天的殘酷迫害。每天把她抬到醫院進行野蠻灌食,皮管從鼻腔插到胃裏,也不讓拔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朱維英女士在被殘忍迫害九十六天後,終於走出魔窟,再次流離失所。二零一一年六月,朱維英再一次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朱維英被中共法院秘密庭審、判刑,廬陽區公安分局、檢察院及法院在這個案件審理過程中不給其家人任何消息,秘密非法判刑八年,強行把朱維英送到安徽宿州女子監獄繼續轉化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在監獄裏,朱維英女士早上堅持煉功,被邪惡警察用電掍電擊,關禁閉,致雙目失明,頸椎被毒打致重傷。頭頸不能自己抬頭,頭不能後仰,身體不能坐下,沒人扶著就倒下,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成了重殘廢人。宿州女子監獄長期把不明毒藥碾成粉末拌在飯裏給朱維英吃。合肥公安局,檢察院不允許朱維英接受治療。為了轉化迫害,惡警流氓強行把朱維英衣服扒光一絲不掛一個多月,污辱她羞辱她。還給她錄像,放給她家人看。

二零一七年六月底,奄奄一息的朱維英刑滿出獄,中共邪惡還繼續非法監控,在她家蹲坑。由於受到邪惡的多次殘酷迫害,朱維英身體非常不好,行動不能自如,口齒不清,但還能認識人。伸出手,嘴裏呼出:「法輪大法好」。法輪功學員去探望她,還遭到中共抓捕,並被關押二十四小時。不到半個月,二零一七年七月朱維英就含冤去世。

2、安徽六安市葉光平遭冤獄迫害離世

安徽省六安市法輪功學員葉光平家人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接到監獄方通知聲稱:「葉光平在勞作期間因高血壓突然倒下暈倒,被送往皖北醫院進行搶救」。醫院方聲稱:「葉光平因高血壓引起的腦幹大量出血,送來時已深度昏迷」。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中午十二點左右,醫院宣告停止葉光平心跳,並且放棄搶救。

葉光平的遺體後背全部呈現紫色狀態。監獄方以相關規定為由禁止家屬拍照、錄音,也不准許家屬翻看對葉光平在醫院搶救期間的病例,更不準帶走。

葉光平是二零一五年被綁架的。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早晨七點多鐘,六安市公安、國保大隊長潘軍帶十幾個身穿便裝,坐民用車的人員,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葉光平家,將一家三口劫持,晚上將葉光平妻子放回,將葉光平和女兒葉音關進六安市看守所。

數月後,葉光平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六年十月送往安徽省宿州市第三監獄第六監區關押迫害。在即將還有一年多時間就釋放回家的時候,被迫害離世。

法醫「驗屍」後聲稱無明顯毆打傷痕,但家屬對其仍然存留疑義:

疑義一:親朋好友都知葉光平身體一直都很健康,人怎麼就會因為高血壓離世。

疑義二:醫院方稱是搶救無效停止心跳死亡,那麼為何死者後背全部呈現紫色狀態。

疑義三:監獄方口頭以相關規定為由明令禁止家屬拍照,錄音,對葉光平在醫院搶救期間的病例不准許家屬翻看,不准帶走。

疑義四:監獄方為何急於對葉光平遺體進行火化?

位於安徽宿州市內的安徽省第三監獄,是中共指定關押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後,直接投入嚴管隊(普通刑事犯入監則在監舍),用警察的話說:就是要給你心理上製造高壓態勢。期間法輪功學員稍有煉功盤腿等動作,輕則被戴上鐐銬,重則遭惡警電擊、毒打。伙食也減為每頓一個饅頭(正常伙食的三分之一),儘管吃不飽,白天還要被警察強迫跑步、軍訓。一個星期後,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基地,進行所謂的「轉化」,天天強迫看攻擊和歪曲法輪大法的書籍及音象資料。如有抵制,警察就指使人辱罵、毆打、體罰法輪功學員。如上述手段還不奏效,警察就夥同嚴管隊警察進行所謂的「震撼教育」:用三、四根電棍長時間電擊法輪功學員。

3、被枉判十年 安徽亳州市白傑被迫害致死

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法輪功學員白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被宿州市監獄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五歲,遺體被強行火化,家人帶回的是白傑的骨灰。

戰友給他穿衣服時看到,平時一米七八、體重一百七八十斤重的他,身上只剩下骨頭,臉瘦的變了形 ,看著嚇人,幾乎認不出來是他。在醫院搶救的十幾天裏,只允許家人在規定的時間裏,隔著門窗的玻璃看一眼。即使在搶救期間仍然把腳鐐鎖在床上,直到死後才把腳上的腳鐐去掉。

白傑,原本是亳州市工商銀行的一名職員,以前是個武術愛好者,同時對氣功也很感興趣,一九九五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被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所折服,明白了不失不得、善惡有報的天理。從此他在工作中、生活中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他人、禮讓他人、寬容他人,努力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十八年來白傑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強行買斷工齡,被非法勞教、判刑,遭受種種迫害,身心遭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十一點左右,國保大隊誘騙白傑開門後,沒有出示任何手續,進屋後非法抄家,把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手機、現金等搶劫一空。九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日,亳州市譙城區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白傑被綁架到薛閣派出所,被銬在老虎椅上兩天兩夜,不准睡覺,使他兩腿浮腫。他們還企圖誘騙他喝下不明藥物,被他發現陰謀才未得逞。由於長時間的迫害,使他血壓高達240,白傑昏迷不醒,被送進市醫院搶救,醒來後不能說話。

由於家屬多方呼籲,給有關部門寫信,反應白傑受迫害情況,白傑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才被釋放回家。這次迫害致使他半身麻木,行走不便,說話有障礙,吐字不清。回來後,派出所、社區、六一零相關人員經常來家騷擾。法院多次傳訊欲起訴他,使他身心再次受到摧殘。就是這樣,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譙城區法院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時,仍傳訊他到庭,因他腦血栓症狀,才沒有到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譙城區法院對李冬梅、王順利、白傑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白傑是家人用擔架抬進法庭的,當時他不能行走,不能正常說話。家屬把醫院診斷證明、相關的資料交給法院的人員,白傑聽完申訴,被送回家。庭長車海三懷疑醫院證明,下午車海三帶一個女法官、兩個法警到白傑家,要求再度到醫院,讓他們指定的專家檢查,兩法警帶白傑及白傑家屬到醫院,家屬不同意再次自己拿錢檢查,最終沒查回家。

二零一六年春的一天,家裏只有白傑一人在家休養,他們撬門入室,把白傑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家屬回來找不到人,四處打聽,才知道被劫持到看守所。不久在譙城區法院再次對白傑非法庭審,開庭那天,白傑是用華佗中醫院的救護車送來,用擔架抬著進法庭的。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亳州市六一零指使法院秘密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白傑、付明義、李冬梅、王守略、朱少軍、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趙素蘭、張素美、蔣月華、賈紅娟、朱鳳敏)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年不等,白傑被非法冤判十年徒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白傑和另幾個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送到宿州市監獄迫害。在那裏,獄警唆使犯人打他,本來就重病的他,更是雪上加霜,監獄管理人員根本不顧他的死活,因他給人講真相又把他關進小號迫害,致使病情更加惡化。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家屬接到監獄人員的電話,說白傑三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出現腦溢血症狀,昏迷不醒,後來送醫院搶救,家屬趕到那裏,隔著玻璃看到白傑在重病監護室裏搶救,也不讓家屬靠近。到底白傑甚麼時間病的,為甚麼當時不送醫院,家人不得而知。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八點,白傑在宿州醫院含冤離世。

二、遭非法判刑主要案例

1、安徽合肥紀廣奎被劫持到宿州監獄迫害

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紀廣奎,被非法判刑四年、並勒索罰金五萬元。二審法院(合肥市中級法院)違法不開庭,九月十四日維持冤判。九月二十七日,巢湖市看守所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將紀廣奎強行送到徽宿州監獄迫害

家屬要求申訴,並在九月二十七日向合肥市檢察院提交申訴狀,但十月八日家屬卻到合肥市檢察院通知:不受理。

紀廣奎,一九五六年生,大學本科畢業,工程師,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中共殘酷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約晚上十點時,合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三、四人,合肥蕪湖路派出所二人,巢湖市公安局約五人、朝陽派出所警察柯磊和國保大隊王兵,他們利用欺騙的手段叫開門。簡單問一句,就開始非法抄家,沒有出示警察證,搜查證還是在現場填寫的。

約半夜十二點,紀廣奎被警察綁架到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執法辦案中心),一路上紀廣奎的雙手一直被銬著,沒給拘留決定書。王兵和柯磊把他關在第五訊問室鐵椅上,然後國保大隊長郎登山對紀廣奎進行殘酷的刑訊逼供迫害:插牙籤、猛擊頭、心臟部位,掐脖子將要窒息等十種方式。並且偽造部份筆錄,時間紀錄表明刑訊從三月十九日二時三十八分至十八時許共十三小時二十二分。後紀廣奎被非法關押到巢湖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紀廣奎被合肥巢湖市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指控紀廣奎八條所謂「罪狀」,被紀廣奎與律師一一駁回。對於紀廣奎被刑訊逼供之事,公訴人隻字不提,法庭審判員周可平只在快結束時輕描淡寫的問了幾句。審判長多次打斷律師合法辯護、阻止紀廣奎的自辯,還說,「你知不知道我有權力禁止你發言?!」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巢湖市法院非法判紀廣奎四年並罰款五萬元。家人要求上訴。紀廣奎在看守所寫了上訴狀,由看守所送到巢湖市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律師接到合肥市中級法院胡宏林法官電話,要求十三日到本院來。十三日上午九時許,胡宏林、汪蕾兩位法官走進調解廳,胡宏林稱:叫你們從大老遠來,是跟你們說我們決定不開庭,你們三天內把辯護詞交來。

律師問:是你決定的?胡宏林說:是的。律師說: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是否開庭應聽取辯護人意見,了解是否有應當開庭的法定情形等,再做決定。還沒聽取辯護人意見你就決定不開庭,還要求三天內交辯護詞,違反法律規定,而且是否開庭應當由合議庭決定。

胡宏林又改口說:是合議庭決定不開庭。律師又問:是哪一天做出的決定,他說:沒有義務告訴你,最後又說提交辯護詞就五天吧。律師說:就你這樣草率辦案會申請你迴避。胡宏林揚長而去,還說你們去告我!

八月十四日,律師向胡宏林EMS特快專遞迴避申請書,要求胡宏林迴避紀廣奎案審理。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紀廣奎兒子和律師又到合肥市中級法院,胡宏林在一樓的勞動廳接待,書記員湯中傑在場。胡宏林以查你原執業的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被北京市司法局註銷,八月九日你的執業證被該局註銷為由,不得擔任辯護人。律師說:你們搞錯了,吊銷是因為律師受到故意犯罪的刑事處罰,或嚴重的違法而受到的行政處罰,被吊銷律師證的人不得再申請律師執業,也不得擔任辯護人;而我的律師證被註銷和違法無關,隨時可以重新申請律師執業,律師法未規定被註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胡宏林最後還是沒讓程律師擔任辯護人。

九月十九日,書記員湯中傑打電話通知紀廣奎兒子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去拿刑事裁定書,二十日上午紀廣奎兒子和紀廣奎兩位姐姐去合肥市中級法院拿刑事裁定書,最後一頁上寫著:「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時間是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審判長:胡宏林;審判員:楊林、汪蕾;書記員:湯中傑。

家屬為見紀廣奎,就打電話給巢湖市看守所,他們稱沒接到通知。在九月二十七日上午,紀廣奎親屬正在送申訴狀時,巢湖市看守所打電話通知稱已將紀廣奎送到安徽省宿州監獄。

2、安徽省阜陽市趙雲彬被庭審 律師辯護獲掌聲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安徽省阜陽市穎州區法院對臨泉縣法輪功學員趙雲彬非法庭審,律師為趙雲彬做了無罪辯護。

趙雲彬是臨泉縣譚棚鎮白行行政村趙莊自然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在一零二省道旁掛真相展板和條幅時,被坐在譚棚鎮開往杭州的大巴車上的警察發現,並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凌晨四點左右,被綁架到阜陽市九龍鎮派出所。

同時九龍鎮派出所所長馬玉民帶著臨泉專案組人員會同阜陽武警、特警等幾十人,有的帶著槍支、電棍到趙家,撬開房門,搶走了他的所有法輪大法書籍、資料、大法師父法像,同時搶走四千元真相幣,隨後把趙雲彬送安徽省蚌埠市洗腦班迫害,後又送阜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之久。

整個庭審過程休庭三次,庭審中,律師宣讀辯護詞,為趙雲彬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無言答辯,審判長梅桂紅氣得滿臉通紅,當即宣布休庭,到後庭和律師爭論,審判長告訴律師:上面有指示,不准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律師告訴審判長,我是律師,必須尊重法律替正義說話。於是,審判長梅桂紅和律師大吵起來。

再次開庭後,律師提問趙雲彬為甚麼修煉法輪功等問題。趙雲彬當庭陳述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講述自己修法輪大法親身受益和「四二五上訪」及「天安門自焚」是栽贓等真相,揭露江澤民污衊法輪功迫害信仰的罪行,為自己信仰真、善、忍而遭受迫害作了無罪辯護。

審判長再次宣布休庭,到後庭對律師吼叫道:你們這不是在宣傳法輪功嗎?律師答道:這是在用法律說話,是在講述法輪功事實真相,我對我的行為負責,你可以告訴你的上司。審判長又和律師大吵一通。

第三次開庭,審判長指公訴人控告趙雲彬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律師辯駁道:趙雲彬利用了哪個×教?趙雲彬在這個組織裏是甚麼職務? 他只是一個普通公民,普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他有甚麼能力和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呢?公訴人如拿不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他的行為究竟破壞了那條法律和行政法規,就證明我的當事人無罪,應無罪釋放。

公訴人和審判長默不作聲,律師又說:法輪功修煉者家中藏有法輪功書刊或宣傳資料都是合法行為,國家新聞出版署已認定法輪功出版物是合法的,就連兩高司法解釋中也沒有任何一條一款規定家中藏有法輪功書刊或宣傳資料能構成犯罪行為。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是屬於《憲法》規定的公民的申訴、控告、批評、建議的合法權利。

律師讚揚了法輪功學員在遭不公待遇面前按真、善、忍標準做人,表現出善良、正直、理性。善勸在場的法官、法警、檢察官們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做出正確選擇,並提醒他們;我國《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以及中央有關「錯案追究制」,「責任倒查制」逐步完善,對明知故犯者,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作惡者是要付出代價的!

審判長梅桂紅臉色一陣紅一陣白,當即宣布休庭,改日再審。說罷起身就走,旁聽席上傳來為律師的鼓掌聲,同時一旁執勤的法警也跟著鼓起掌來,整個庭審過程約進行一個多小時。

3、安徽銅陵市韓忠被冤判一年

安徽銅陵法輪功學員韓忠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被構陷,關押到看守所,於六月二十八日在銅官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

律師指出:韓忠書寫「中共是邪教」,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事實,無論有無均不構成犯罪。韓忠當庭作了堂堂正正的自我辯護。法官原定上午二個案件,下午一個案件,異常激烈的辯護,站不住腳的指控,讓法官無法按照上級指令對韓忠非法冤判,法官宣布在七月七日上午九點繼續開庭。

六月二十八日開庭來了二輛依維柯車的公安,二三十人,還有穿便衣的國保警察,坐滿了法庭的最後兩排。

董律師和李律師一開庭便要求黨員、無信仰者、檢察院的公訴人離開。黨員是無神論者不能審判有神論的人。無信仰者不懂信仰,不能判定信仰的罪。公訴人參與整個案件的起始,既是運動員又要當裁判員,不適合參與案件應離開。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辯論,繼續開庭。律師宣讀了一些法輪大法在國際上的情況的文章。

律師指出:依據「政教分離,信仰不入罪」現代普世原則;依據我國憲法36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憲法41條公民有權控告,批評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犯罪的權利;同時,依據刑事訴訟第181條,本案指控事實明確不是犯罪事實,指控罪名不成立,而依法做出本案不具備開庭條件不應開庭審理的決定,並立即釋放當事人韓忠。

七月七日上午九點開庭,銅官區法院匆匆宣讀幾份指控文件,前後半個多小時便當庭非法宣判韓忠一年刑期。法官便慌慌而去。

在韓忠將近半年的非法關押時間裏,他媽媽一直往法院和檢察院跑,甚至國保大隊,遞交真相材料,述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司法部門在冤枉韓忠,構陷韓忠,是違法的,找他們要人,必須無罪釋放。

4、安徽合肥蜀山區法院對八旬法輪功學員高宗華非法開庭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高宗華女士在合肥金大塘附近講真相,被一名便衣惡告,身上被搜去八張護身符卡片,當晚高女士在勝利路派出所走脫後回家,第二天瑤海區姓羅的一個警察帶了幾個人來到高女士家非法抄家,被抄去一本大法書。

四月二十五日,瑤海區勝利路派出所把構陷案子移送蜀山區檢察院,七月二十日,高女士被非法起訴到蜀山區法院,目前高女士被所謂「監視居住」,蜀山區法院聲稱要開庭審判。責任人有蜀山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李衛華和王姓檢察員,蜀山區法院的倪娜法官和鄭姓書記員。

高女士已是近八十歲的老人,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迫害,曾在二零一零年被合肥瑤海區法院判刑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高宗華,當庭未宣判。蜀山區法院原欲於十月二十五日開庭,高宗華在開庭前突然失蹤,後來證實是被綁架。

5、其他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二十五人: 繆為民五年、殷彩玲三年、山東濟南法輪功學員趙善寧一年零六個月、郭廣華一年半、尚勤一年半、杜金龍三年、章信樂、王福久遭非法判管制居住一年罰款一千元、楊佩英三年、方浩奇二年半一萬元、彭志江三年半並處罰金八千元、鄭家祥五年、陳念春四年、黃均榮和劉志男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款各五千元、馬俊萍五年、胡雲一年半、王學斌判二年半、丁獻友被浙江湖州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劉雲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田輝三年、梁慧芳三年、王玉青三年和妻子吳慶蘭三年半(監外執行)、劉寶一年半。

6、被非法開庭十一人:杭霞、黃莉萍、丁書梅、張豔梅、張潔、鄭志霞、鄭志容、何軍、孫廣榮、趙雲彬、申麗玲。

7、長期被非法關押一人:李朝勝

8、前期迫害十九人:胡恩奎一年半、安徽李素蘭、吳慶華獲釋、劉寶一年六個月、段天俊取保回家、王磊三年半,李愛雲五年,武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張亞軍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文舉被非法判刑三年、張明全被非法判刑三年、唐勝三年半、周西穹五年、馬俊萍五年、戴家謙、汪必蘭、吳豔姣、胡素芝、滕玉梅。

三、不起訴釋放回家案例

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黃玉晴案件檢察院撤訴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黃玉晴(女,五十五,安徽省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主管護師)下班後在柳林苑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舉報,被合肥市琥珀派出所便衣綁架,黃玉晴女兒去派出所、公安局法制辦、檢察院批捕科去要人,派出所所長俞奇一開始態度很差,很兇狠地說:不接待。並且讓另一警察推她下樓。公安局法制辦回覆是他們是辦案單位,只管執行上級命令,檢察院下達批捕,他們就下達逮捕通知書;到了蜀山區檢察院批捕科,科長又稱批捕不是他一個人決定的。

這期間黃玉晴的女兒一直跟他們說,黃玉晴是好人,公民有信仰自由。對這些義正詞嚴的說法,執法人員表示沉默。其家人聘請的兩位律師看望兩位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黃玉晴的女兒去派出所為母親辦的取保候審申請書。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撤訴,黃玉晴已回到家中。

安徽省合肥法輪功學員時軍被非法關押超過八個月已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時軍在合肥市的租房處被綁架,參與綁架的主要是黃山市公安和國保人員及合肥警察。

二零一七年三月,時軍的親戚給聘請的北京律師唐志偉,已經會見到時軍。獲悉在安徽太平派出所,時軍被打兩記耳光,不給吃飯,不給上廁所。唐律師到黃山區法院,法院人員不給律師閱卷,說在中院,律師不辭辛苦到中院,結果中院說退回到區一審區法院了。唐志偉律師說,我等,你捲到哪裏,我就跟到哪裏去閱卷。最後,律師爭取到第二天上午到一審區法院閱卷,結果又等到下午,才得以閱卷。法官說,我們這些案子都是內審的(內審是違法的)。唐律師說,對我的當事人刑訊逼供,我要求調視頻。在法輪功學員郵寄信件、國外電話講真相和律師不斷催促下,法院退案,檢察院不起訴,時軍已被親友接回家。

安徽李素蘭無罪獲釋、吳慶華解除取保候審情況

安徽省阜陽市法輪功學員李素蘭、吳慶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在阜陽市穎西鎮講真相時遭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穎西鎮派出所綁架。下午兩點多鐘,十來個警察拉著李素蘭闖到她家翻箱倒櫃非法抄家。

李素蘭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從拘留所轉到看守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迫害。阜陽市穎西鎮派出所警察說要非法批捕李素蘭。

吳慶華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被從拘留所轉關押到看守所迫害,又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阜陽市穎西鎮派出所警察無罪釋放了李素蘭並讓吳慶華去派出所辦理了解除取保候審決定。

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伍靜青拿到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等文書,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法輪功學員代繼珍被構陷到法院因身體原因,她監視居住半年已回家。

通過上述被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到迫害體系安徽省政法委六一零部份人員已選擇天理和正義,部份人員受中共操控迫於無奈參與迫害犯下罪惡,其中也有安徽省政法委六一零部份人員竟然無視法律與良知,執法犯法,甘心充當中共和江氏犯罪集團的打手,竟然良心泯滅的對三位善良的耄耋老人非法判刑。安徽省廣德縣兩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八十歲的黃均榮及七十二歲的劉志男,因製作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被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被廣德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款各五千元,還有安徽省阜陽市穎州區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學斌被冤判兩年六個月,據悉已被送安徽省第三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八旬老人身陷囹圄,其場景可想而知。

四、綁架、非法關押典型案例

從數據看,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安徽省法輪功學員發生迫害綁架嚴重地區主要集中在阜陽市和合肥市,安徽省一百八十八人次遭綁架案例中,阜陽市至少有七十五人次遭迫害,其中綁架五十四人次(含三個不修煉的常人),迫害發生的原因主要是訴江和所謂公安部的「敲門行動」及「打黑除惡」,參與迫害的主要機構是安徽省六一零及各市區六一零、國保、派出所、社區等。

1、大面積惡性綁架案例

經查,一百三十三人遭綁架案例中,多人次惡性遭綁架案例發生在合肥市和阜陽市,時間上都是二零一七年五月,據明慧網資料記載:二零一七年五月合肥市十多人次遭綁架:姚敏、孫以淑、王世蘭、劉延英、李翠英、劉文熙六人學法遭綁架以及合肥市七位法輪功學員在公安廳家屬宿舍學法被綁架。而在二零一七年五月阜陽市十七人次遭綁架:阜陽市穎州區一法輪功學員集體學法點突然被十名阜陽公安局和大田派出所警察包圍,正在集體學法的劉子蘭、陳秀英、李麗群、張義、孫俠、劉士俠、張洪萍、羅振中、於國仲、張之芳、謝雲、魏國良等十七人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大田派出所,當場放回幾人,其他的則被帶回阜陽迫害。參與迫害的是合肥市公安局、安慶路派出所以及阜陽市公安局和大田派出所。

2、長期迫害案例:法輪功學員梁紅梅被強迫在精神病院吃藥至今近十年

法輪功學員梁紅梅,安徽省滁州市藥品檢驗所職員,二零零七年左右被她的哥哥梁明波、她的弟弟梁海波、她的嫂子(姓名不詳,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護士)、滁州市市委書記韓先聰(已落馬)、滁州市市長江山(已落馬)、來安縣政法委書記李愛國(現為來安縣副縣長)及其他人員強制關進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精神病院)迫害,被當作精神病人被強制吃藥。她的哥哥(共產黨員)、弟弟(黨員)、嫂子怕受牽連夥同以上人員把她關進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迫害,梁紅梅的父母已去世,她的哥哥梁明波是其監護人,卻不明真相不簽字不讓梁紅梅出來。

3、安徽省臨泉縣法輪功學員趙雲彬遭武警特警持槍綁架

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譚棚鎮法輪功學員趙雲彬在二零一七年正月二十四凌晨四點左右外出打工時,剛上車被一群人綁架到阜陽市九龍鎮派出所,隨後九龍派出所所長馬玉民帶著臨泉專案組人員會同阜陽武警、特警等幾十人,有的帶著槍支、電棒到趙家,撬開房門,搶走私人書籍、資料等,同時搶走的四千元錢,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和鎮政府人員截回,趙雲彬被送往蚌埠市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在阜陽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已被非法開庭。

4、詹忠芹、詹忠鳳被構陷案轉回公安局

遼寧省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詹忠芹、詹忠鳳姐妹倆於四月二十五日在休寧縣講真相被構陷,被當地警察綁架到黃山市看守所,已經三個多月了。期間案件報到黃山市檢察院,近日迫害案件又轉回到休寧縣公安局。

5、安徽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章欣紅、李國珍、翟亞男被非法批捕

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章欣紅,五月八日,在和平廣場被人惡意舉報,和平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她,現在章欣紅已被送檢察院。

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李國珍在合肥市肥西縣講真相,被人惡意舉報,遭肥西縣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三日十天時間就對李國珍非法批捕。

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翟亞男,在十月初,被蜀山區井崗派出所綁架,目前已經被非法批捕。

6、安徽省淮南市鳳台縣法輪功學員張欽友被非法批捕

安徽省淮南市鳳台縣城關鎮前馬場社區法輪功學員張欽友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綁架。據悉,張欽友已遭非法批捕。

7、安徽蕪湖市繁昌縣法輪功學員徐鳳柳、杜尚偉仍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徐鳳柳(音)、張金芳等法輪功學員因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繁昌縣派出所已暗中盯梢很長時間。銅陵市順安鎮學員張金芳,通過取保候審的形式,於六月十五日被家人接回家,徐鳳柳仍被非法關押。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法輪功學員杜尚偉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被綁架至在肖縣看守所

8、安徽省銅陵市立新地區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銅官區立新地區葉元桂(八十一歲)、徐桂英(八十歲)、房小桃(七十二歲)、汪香芝(七十一歲)、孟德秀(七十歲)被銅陵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新城派出所、刑警隊綁架。葉元桂、孟德秀仍被非法關押。

五、大面積騷擾案例

據統計,二零一七年安徽省各市區至少有七十七人次遭騷擾,其中安徽省淮南、宿州、蕪湖市、銅陵等地發生數十人遭六一零、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和居委會人員上門騷擾,究其原因是訴江和所謂的敲門行動所致。

經查: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政法委、六一零邪惡組織操縱各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魏社章等進行騷擾。二零一七年四月初,碭山縣出現有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上門騷擾,包括問話填表(職業、現況、手機號碼、有無電腦、打印機等)、強行照相、剪頭髮、簽字按手印。有的被問還煉不煉法輪功,有的也不提法輪功,謊稱正常採集信息騙取簽名和手印。雖然不同地區不同的人採取方式各不相同,但是要簽名和手印,當時曝光的就有幾十名被騷擾。

而在安徽省蕪湖市七月十三人遭騷擾:蕪湖市六一零、公安、綜治辦和居委會人員上門非法騷擾法輪功學員,已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同程度的非法騷擾,有的讓法輪功學員簽字按手印,有的非法拍照。被騷擾的學員:劉志元、顧春仙、江振明、朱積玉、曹鳳英、張桂芳、何賢秀、韋開霞、芮建民、周自美、齊翠霞、徐某、吳渝生。

安徽省阜陽市四月超過十人次遭騷擾:許維俊家遭敲門騷擾並被威脅簽字,法輪功學員范利、李秀華遭騷擾,法輪功學員田九紅遭騷擾,家人被誘騙簽字,法輪功學員孫福玲遭騷擾家人遭誘騙簽字,法輪功學員樊坤、馮麗家遭騷擾,派出所稱是公安部通知回訪,阜陽市穎州區青雲社區片警李振偉等人,已持續半年左右,到一夫妻法輪功學員家7次騷擾。(兩法輪功學員都是七十多歲)年過七旬,卻遭派出所多次無恥非法上門騷擾。

六、遭報主要事例

善惡有報,神目如電。參與迫害者如不及時了解真相,將功補過,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審判以及天理的嚴懲。據查,安徽省多名所謂的政府高官和公安系統參與迫害的頭目紛紛遭惡報。下面列舉主要遭報事例。

1、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安徽副省長陳樹隆、王懷忠、倪發科遭惡報

中共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被判處死緩

王昭耀,中共安徽省委副書記,安徽省副省長,分管政法委工作,賣力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零七年一月被判處死緩。

安徽副省長陳樹隆遭惡報

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遭惡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最高檢對其立案。

陳樹隆曾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一年的八年間在蕪湖市任市委副書記、市委書記、市長等要職,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難逃其責。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蕪湖市鏡湖區法院刑事庭非法對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其中年齡最大的七十三歲,年齡最小的只有十九歲,此惡行遭至天怒人怨,當時法庭上空電閃雷鳴,大雨傾盆。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鏡湖區法院對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不但陳樹隆遭報,在蕪湖市副市長任上十年之久的洪建平,以及陳樹隆的搭檔楊敬農也先後落馬。

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遭惡報被判死刑

王懷忠,原安徽省副省長,曾任阜陽市委書記,王懷忠是安徽省頭號遭報應被執行死刑的官員,官至副省長,民間送其綽號「王壞種」、「王三億」、「官場奇才」,全國聞名。

積極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政策,二零零零年曾在全市鄉鎮幹部會上狂言:「把法輪功關在一起用機槍絞了」。王懷忠後遭報被判死刑(毒針執行)。。

安徽省副省長倪發科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

倪發科,安徽省原副省長,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被調查,同年八月六日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倪發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六安市(原地區)副書記、書記等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2、安徽省公安系統主要遭惡報案例

合肥市公安局長程瀚遭惡報獲刑十七年半

程瀚是安徽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他二零零零年五月就擔任安徽省公安廳六一零國保處處長,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擔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一年四月起同時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長。二零一四年八月任安徽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安徽省紀委發出消息,已在安徽司法廳任副廳長的程瀚嚴重違紀遭調查。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原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程瀚受賄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百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其他多名公安局局長遭惡報被判刑

閃步軒,原阜陽市國安局局長,曾任臨泉縣公安局局長,曾指揮對全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閃步軒後遭報被判刑十三年。

楊華傑,原臨泉縣公安局局長,兼政法委書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對迫害法輪功的資金撥付要多少批多少。楊華傑後遭報被判刑十三年。

劉剛,原臨泉縣公安局副局長,曾揚言對法輪功學員抓光、掃淨一個不能漏網,對報捕不批的法輪功學員,反覆上報或送勞教。劉剛後遭報被判刑。

馬東亞,原臨泉縣公安局副局長,對遭綁架沒有被批捕的法輪功學員,他一律批准勞教。馬東亞後遭報被判刑。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事實上,儘管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已經弘揚一百多個國家、受到三千多個褒獎。即使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講真相、揭露謊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而對他們身體上、經濟上、名譽上、精神上等任何傷害都是違法的,用刑法來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應該是這些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的人。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附錄1:2018年安徽省政法委及六一零主要責任人及聯繫方式
下載(94KB)

附錄2: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十二月安徽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統計表
下載(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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