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寧夏中衛市孫建鋒控告監獄 國保綁架報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建鋒控告銀川監獄一案,進行了所謂的「開庭」。此後,孫建鋒在家等待著判決結果。九月底前後,中衛市國保大隊人員將孫建鋒從家中綁架關押了十三天。據悉,參與迫害的人曾放言:你還敢控告?

孫建鋒控告銀川監獄法院「開庭」情況簡述: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寧夏中衛市中寧縣法輪功學員孫建鋒到朋友家做客,被中衛市國保大隊李金軍、李存善等多名警察跟蹤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在銀川監獄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二零一七年九月底他出獄時,牙齒只剩了十顆左右,完全喪失了咀嚼功能,只能吃流食或囫圇吞咽,而且他腰部損傷,須發變白,身體瘦弱、精神恍惚。

二零一八年五月,孫建鋒向銀川市興慶區法院遞交了行政訴訟狀,要求銀川監獄停止迫害、承擔修復牙齒的費用及精神傷害賠償,追究入監中心監區長胡建喬、嚴管監區監區長陸偉、教導員段明亮等人的法律責任。一個多月後,興慶區法院下達《行政裁定書》稱:該起訴不屬於人民法院的行政訴訟受案範圍,駁回起訴。孫建鋒隨後又向銀川市中院遞交了上訴狀。

八月八日,銀川市中級法院通過EMS給孫建鋒郵寄送達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回證》,傳票上「傳喚事由」為「開庭」,開庭時間為:「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下午十四時三十分東區二零一法庭」。

八月十五日下午兩點半,孫建鋒在十幾名親友的陪同下到法院,守候在門口的安檢人員把孫建鋒出示的「傳票」和「送達回證」收走了。到法庭後,書記員呂瑞另給了孫建鋒一張傳票和送達回證。這兩個法律文書是從新簽發的,傳票上的「傳喚事由」已由原來的「開庭」變成了「開庭(詢問)」。書記員要求孫建鋒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孫建鋒問:怎麼沒有其它的四樣文書?書記員含糊其詞地說:你沒有授權人,其它幾樣沒有。

法官周振祿詢問了孫建鋒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電話等基本信息後,又告知了孫建鋒參與該案審判的三個合議庭成員的姓名。法官問孫建鋒:有無申請迴避?孫建鋒問法官:合議庭中有無參加過法輪功案件審理的?法官遲疑了一下說:沒有。孫建鋒說:那就沒有迴避的。法官對孫建鋒說:今天詢問是為了確定案件是否屬於法院受理範圍。孫建鋒非常不解,就問法官:(我控告銀川監獄的)事實理由都在訴訟狀和上訴狀中寫明了,這還不能確定受不受理?法官說:這是二審,是上訴,該走的法律程序要走。孫建鋒對法官的解釋不太清楚,便沒有回答。

當天,銀川監獄沒有人出庭,整個「開庭」過程大概持續了二十分鐘就結束了。旁聽席上還坐著多名法院工作人員和四個身份不明的便衣。當天法庭門口和法院周圍有不少的公安人員走動或坐在汽車裏監視。

當孫建鋒和親友走出法院東區大門,在門前交談時,發現參與旁聽的四個便衣也在門口,其中一個站在台階上用攝像機給孫建鋒一行錄像。孫建鋒家人見狀也拿起手機給他們錄了像。孫建鋒和親友走出法院大院離開時,幾個便衣分別上了兩輛車,開車尾隨,跟了一陣子不見了。

孫建鋒回家等待著法院公平公正的判決,沒想到等來的是國保人員的再次劫持。

中共目前正在興師動眾地「打黑」,法院、監獄和公安國保人員互相勾結迫害好人,這就是典型的黑惡勢力。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孫建鋒,原蘭州鐵路局銀川供電段職工,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到朋友家做客,被中衛市國保大隊李金軍、李存善等多名警察跟蹤綁架,遭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二零一三年一月被關押到銀川監獄。在入監隊兩個多月期間,他遭入監隊安排的五個犯人「包夾」的肆意毆打折磨,致使兩顆牙齒脫落,多個牙齒鬆動、疼痛難忍。兩個多月後,孫建鋒又被關押到銀川監獄嚴管監區遭「熬鷹」、「坐小凳子」迫害近三個月:每天早上五點多被包夾喊起來,強迫坐在鋸掉半截腿、只剩約兩三寸的塑料凳子上到深夜一二點。除了吃飯、上廁所,其他時間幾乎不讓挪動……幾天後屁股青紫淤血、幾近潰爛,起立時褲子和皮肉粘連在一起,需用手撕一下才能分開。腰腿和雙腳酸麻、腫脹,穿不上鞋子。嚴管監區獄警和犯人每天晚上以談話為名輪番對孫建鋒「熬鷹」,致使孫建鋒虛弱到頭都抬不起來,包夾粗暴地揪扯他的頭髮,捏住兩頰使勁往起拽頭。長期「熬鷹」迫害後,孫建鋒出現精神恍惚、心悸、頭暈、噁心等各種病症。

關於孫建鋒遭受的迫害,請看明慧網文章《寧夏中衛市孫建鋒遭五年多冤獄迫害》一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